张胜利
天峻县位于青海湖西岸,柴达木盆地东缘,是海西州唯一的纯牧业县。全县总面积2.57万平方公里,下辖3镇7乡62个行政村和2个社区,有汉、藏、回、蒙古、撒拉、土、满、东乡、裕固等民族,人口约2.3万人,其中藏族占总人口的85.98%,是一个以藏族为主的多民族聚居、多文化交织地区。为进一步推进天峻县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我采取座谈交流、走访入户、实地察看、个别访谈等形式,就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打造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样板县工作进行深入调查了解,认真听取相关部门和乡镇负责人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族群众的意见建议,客观分析当前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短板,研究提出下一步创建工作思路,形成了本专题调研报告。
2021年海西州第十三次党代会提出天峻县要打造“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样板县”的具体要求。近年来,天峻县紧紧围绕“力争三年内创建成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在2025年打造成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样板县”工作目标,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积极融入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省建设,贯彻落实“民族团结进步+”融合推进机制,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同时基层对创建工作高度重视,能够认真贯彻落实省、州各项工作部署,灵活采用多种方式,抓好措施落实,各项创建工作有序推进。群众对涉藏宣传教育、维护涉藏地区稳定等工作都有一定认识了解,对创建工作积极拥护支持,天峻县2017年被评为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县,2021年全省先进县复检复验通过考核验收,创建工作有较好基础。
(一)坚持党的领导,夯实组织基础。实施创建工作“一把手”工程,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列入县委、县政府重要议事日程,研究制定《天峻县关于打造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样板县实施方案(试行)》,修订完善创建工作标准和测评指标,积极探索推进基层创建工作标准化建设。建立县、乡、村“三级联动”创建工作机制,健全完善宣传教育、共创共建、保障激励、目标考核等8项制度,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推进、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创建工作格局,助推全县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坚持思想教育,强化理论武装。坚持每年定期召开县委常委会会议、县委中心组理论学习会、领导小组会议等重要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将中央和省、州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及党的民族理论政策,作为重点学习培训内容。近年来,举办学习贯彻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等专题培训讲座100余场(次),使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更加贴近群众、贴近基层、贴近生活。同时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组织开展教育宣讲,真正把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深植人心。
(三)坚持宣传引导,营造浓厚氛围。以“两微一端”为载体,积极开展民族团结进步“进网络”,办好民族团结进步专栏,扎实做好新时代民族理论、民族政策网上阐释解读。近年来,累计开展网上评选、竞答、展播等活动1200余场(次),积极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三下乡”“马背党校”“帐篷党校”等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和民族文化展演交流活动,编印应知应会、宣传手册、口袋书、宣传折页,举办以“民族团结”为主题的知识竞赛、书画展、摄影展、专场文艺演出等活动50余场(次),借助中央驻青、省垣主流媒体平台对创建有关工作专题宣传报道15篇,不断扩大民族团结进步宣传覆盖面。
(四)坚持成果巩固,积极创先争优。积极创先争优,开展考核验收、复检复验、互观互检、督查督导等工作,制发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巩固提升方案、融合推进方案等文件,修订完善创建工作标准和测评指标,积极探索推进基层创建工作标准化建设。多方培育亮点典型,总结提炼城东社区“1246”、法院“6+7+10”、农商银行“1125”等30余种工作法,示范带动各单位全面提升创建水平。通过积极开展“道德模范”“五好家庭”“五星级文明户”等评选活动,挖掘各领域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形成学习先进典型的良好氛围。
(五)坚持深度融合,构筑共有精神家园。打造“中华民族一家亲”系列实践教育活动平台,加强各民族优秀文化弘扬、保护、传承,举办“智阁鲁如”旅游文化艺术节等具有特色的活动,以文化认同促进各族人民融情共建。全面加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教学,在全省率先实行二类教学模式,完成“三科”教育教学改革,新源镇挂牌全国双语学习特色村镇(实践基地),鼓励各民族互相学习语言文字。依托浙江援青机遇,以高层互访、部门合作、民间互动、干部交流、产业合作、项目帮扶为载体,推进甬峻“三交”制度化,近年来组团互访交流75批次。邀请浙江等地50余名优秀教师、医师走进牧区送教家访、开展医疗帮扶救助,架起甬峻两地加深友谊、相互合作、共同发展的“桥梁”。
作者深入部分乡镇督导重点项目建设。 索南周吉/摄
(六)坚持民生保障,全力推动共同富裕。把提升民生基础作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主要任务,聚焦群众的“急难愁盼”,以开展“六大行动”为抓手,实施道路整治、“三大管网”提升改造等民生项目,化解历史遗留“旧账”,不断增强各族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大力发展“赤橙黑白绿”特色产业,2023年落实各级衔接资金1.34亿元,实施特色产业发展和基础设施巩固提升等项目37项,申报乡村振兴试点村3个、乡村振兴旅游试点村1个。不断夯实教育教学基础,深入推进健康天峻建设,健全完善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救助保障机制体系,医保参保扩面持续巩固,2023年上半年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同比增长4.7%。
(七)坚持依法治理,提升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持续推进“平安天峻”“法治天峻”“文明天峻”建设,坚持城区、牧区、矿区三区分类分层施治,持续深化“五治融合”,打造“5+X”社会治理新模式,推进枫桥经验本地化,全力打造“平安天峻”升级版。扎实开展“八五”普法宣传教育,县、乡、村三级法律服务中心实现全覆盖,健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公共安全防控体系,推进扫黑除恶工作常态化,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新格局。坚持宗教中国化方向,狠抓宗教教职人员队伍建设,提高宗教界自我管理水平和宗教事务法治化水平,积极妥善处置涉及民族宗教问题的各类矛盾隐患,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我们始终坚持“不谋民族工作,不足以谋全局”的工作理念,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坚持用“生命线”定位民族团结教育,引导各族干部群众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融入到建设现代化新青海和“八个坚定不移”的具体实践中,形成了必须长期坚持的经验。一是着力夯实创建之基,加强党对民族工作的全面领导。通过积极组建双语宣讲队,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中央、省、州重要会议精神在牧区讲清、讲活、讲实、讲透。通过感恩教育,各族干部群众牢记党的恩情、衷心爱戴领袖,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二是着力铸就创建之魂,积极构筑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融合相促进,实现同频共振,持续打造精神高地,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天峻注入强大精神动力。三是着力把握创建之要,提升民族地区的民生基础。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重视各项社会事业建设,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全力增进人民福祉,使全县各族群众在改革发展中有了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四是着力提升创建之质,推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将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与各类活动有效融合,把中国共产党带领全党和各族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取得的举世瞩目的成就和牧区发生的翻天覆地的变化讲给群众,将一切力量汇聚在天峻转型发展旗帜下,乘势而上,迈上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天峻新征程。
(一)思想认识有待提高。部分基层组织在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中站位不高,认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涉及面太广,具体到实践中缺乏有力抓手。个别牵头单位作用发挥不到位,对重点工作任务进度掌握不精准,参与单位工作不够积极,部门间工作协同配合不到位,创建工作力度时强时弱,指导、检查、规范的有效机制还不够健全完善,创建力量不够稳定。
(二)宣传教育方式单一。对于不同年龄、不同文化水平的青少年、牧民群众、企业员工、机关干部等不同群体的宣传教育方式方法不够精准,还需进一步加强改进。机关干部的教育以学习讲座培训为主,缺乏针对性和有效性,在融会贯通上有差距。对于一些文化程度不高、普通话水平有限的牧民群众,宣传教育手段采取发放资料、悬挂标语、集中宣讲等方式居多,接地气的宣传方式欠缺,宣传吸引力和感染力不够,对于一些民族政策的宣讲达不到预期效果。
(三)融合推进不够紧密。“民族团结进步+”融合推进不够紧密,未能很好地把经济社会各领域工作融入到打造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样板县中,创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有效衔接不够紧密,如何有效地将本职业务工作与创建工作融合思考不够深入。比如新修改的创建测评指标,具体到单位或部门在明确和细化上有差距,个别内容缺乏操作性和针对性。
(四)创建延伸仍需用力。个别参创单位未能处理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与日常工作的关系,村社基层基础力量薄弱,企业、军警营创建缺少有力抓手,在拓展创建工作的深度广度上还需持续用力。迎检点的打造受人力、物力、财力影响,标准不够高,示范引领作用发挥不够充分。利用新媒体、新技术打造实体化、大众化宣传载体不够丰富,在推进“互联网+民族团结”方式应用上有待深入推广。
作者督导检查安全生产工作。 索南周吉/摄
(五)创建品牌有待提升。全县创建省级、州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乡镇)的规模不够大、数量不够多、质量不够高,在特色亮点总结提炼上不够到位,挖掘形成可复制可借鉴可推广的特色亮点不够有力。特别是创建品牌效应不够凸显,在打造示范样板县上缺少借鉴学习的典型。
我们将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青海工作的重大要求,全面落实省委十四届四次全会、州委十三届六次全会精神,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围绕县委十六届七次全会提出的“1274”工作思路和“6+2+4”清单任务,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树立全局观念、系统思维,以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为起点,全力打造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样板县。
(一)深化认识,提高站位。进一步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准确理解把握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的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深刻认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重要性,加强党对民族工作的统一领导,强化党建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中的引领作用。坚持用“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引领民族团结,总结好、运用好、发展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成功经验,持续强化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宣传引导,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积极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把全力打造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样板县工作融入到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各环节中,广泛组织各族群众,凝聚各方力量,创新载体和方式,全力营造中华民族一家亲的社会氛围。
(二)精准宣传,增强实效。坚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与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有机结合,既通过制作展板、张贴标语、发放资料等传统宣传方式和微信、抖音等社交平台加大社会面宣传力度,又针对不同群体开展宣传教育,结合第二批主题教育,通过研讨、座谈交流等方式,不断丰富学习载体,增强学习实效。要充分发挥“百姓大篷车”等宣讲平台的作用,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讲述各类感人故事和英雄事迹,进一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同时不断加强东西部协作交流,促进各族青少年学生在更广的范围、更深的层次交往交流交融,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
(三)巧妙融合,全面推进。准确把握发展是创建工作的落脚点这一深刻内涵,全方位、多层次利用创建工作载体,促进创建工作与中心工作、业务工作同频共振、融合发展,齐心协力探索全县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和经验。着力在“民族团结进步+”融合发展上下功夫,大力培育民族特色乡村产业,形成一批各具特色的乡村振兴模式和经验;坚守生态保护红线,加快打通“两山”转化路径;大力实施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和发展工程,加大民族地区文物保护和非遗文化挖掘力度,做强“非遗”文化品牌,强化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定期举办以民族团结进步为主题的群众性文化活动,积极打造江河卢森岩画等景点,打造“青海湖源、净土天峻”文化旅游品牌。
(四)补足短板,均衡提升。不断研究分析创建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及时整改落实,确保创建各项任务落到实处。指导各乡镇在开展创建工作的同时,充分发挥村“两委”班子的作用,切实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村社”工作落实到位。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网络”上实现新突破,充分利用主流媒体打造网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平台,发挥阵地优势、传播优势,打造影响力大、覆盖面广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作品,更好凝聚群众、引导群众。完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专项述职、蹲点调研、责任约谈、联合督查督办等制度,督导落实各项制度落实情况,推动创建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五)提炼升华,打造亮点。在打造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特色亮点工程上下功夫,全力打造具有示范引领效应的创建工程和品牌,勇于探索、充分挖掘本土特色亮点,把握民族文化独特优势,在人无我有、人有我优上出新特色,创新亮点。严格按照迎检标准,对“十一进”活动的各领域各行业打造出迎检点,着重突出自身创建品牌,充分发挥其示范引领作用,更好引领全县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更好向前发展,顺利实现创建最终目标。
(六)壮大队伍,充实力量。充实县级创建力量,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充实创建工作力量,全力保障创建工作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确保争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样板县目标顺利实现。确保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创建专干的稳定性,提高创建整体工作能力水平。从县级层面培养一批固定的创建讲解员,全面提升创建讲解工作水平,展现我县各族群众团结和睦、友好相处的大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