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宗合
39 岁便成长为副处级领导干部的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交通运输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王志平,背弃初心使命,对纪法无敬畏之心,甘于被不法商人拉拢腐蚀,醉心于吃吃喝喝、沉迷于花天酒地,大搞权钱交易,最终堕入违法犯罪的深渊。
2022 年6 月,王志平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2022 年12 月,王志平因犯受贿罪、洗钱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7 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5 万元,对违法所得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王志平出生于勐腊县一个哈尼族村寨。依靠党的政策关怀和他自己的努力,王志平成为村寨里第一个初中生、高中生,后来顺利考取云南大学中文系,成为一名大学生。
1994 年大学毕业后,王志平被分配到勐腊县直机关工作。作为土生土长的少数民族干部,经过高等教育后又回到生养他的故土,当时的他心中有一个强烈的念头,就是尽自己的所能,努力把家乡建设好,为父老乡亲带来更好的生活。在工作后的6 年时间里,他先后调至勐腊县委政法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工作。
由于工作成绩突出,王志平39 岁便成为副处级领导干部,是当地少数民族干部中的佼佼者。
手中的权力怎么用?是兢兢业业为民造福,还是以权谋私趁机捞一把?面对市场经济、外部环境等考验,王志平渐渐淡忘了初心,忘记了自己从大山里走出来的初衷,疏于党性锤炼、丧失理想信念的他最终选择了后者,自此走上一条不归路。
王志平很少回家吃饭,自2013 年任勐腊县委常委、副县长之后,他就组建数个“吃喝群”,形成了“小圈子”。闲聊时大家最上心的就是约饭局,饭局数量之多、场次之密,令人瞠目结舌。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他仍丝毫未有收敛。
频繁进行的饭局上,勾兑的是权钱交易,践踏的是党纪国法。王志平担任常务副县长后,分管住建、交通、文旅等工作,一些私营企业主看中他手中的权力,便“以酒为媒”与他套近乎。心知肚明的王志平不仅沉溺于觥筹交错、酒酣耳热的享乐中,还热衷于“酒桌办公”,在饭局上为私营企业主批项目、觅商机、拉关系,以服务企业为名,行利益输送之实。
时至今日,王志平谈起第一次收受的贿赂,还能清晰地记起。2009 年,王志平在关累边贸区担任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时,收到一名砂厂老板送来的1 万元人民币。当时他安慰自己,这是“礼尚往来”的“红包”,便心安理得收下了。
担任副县长后,王志平手中的权力越来越大,自身可利用“价值”也越来越高,这就让他成了许多居心不良的商人老板拉拢腐蚀和“围猎”的重点对象。
王志平印象最深的收受大额财物的经历,是在2014 年的一个夜晚。当时,一名工程老板到王志平家中与他闲聊喝茶,临走时留下一个黑色手提包。他回忆说,当时以为只是一般的礼品,结果打开一看,里面装着一沓沓的人民币。他看着包内满满的百元面值人民币,十分紧张,数了数一共有26 万元之多。王志平给送钱的老板拨去电话,让其把钱拿回去。但这名老板一再表示,这只是一点小小的心意,以后多多关照就好了。在这名老板“朋友”的腐蚀下,王志平放松警惕,接受了送来的钱财。
私欲一旦膨胀,便如开了口的堤坝,思想防线会层层失守,行为也会一再突破底线。
吃人嘴软,拿人手短。拿了别人的钱财,自然要给对方好处。受人请托之后在适当的时机打声招呼,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在王志平看来不过是小事一桩。就这样,他利用职务之便,将权力视为获取钱财的筹码,收受贿赂毫不手软。
不良风气一旦形成,极易上行下效。王志平不仅没有做到自身廉洁,反而顶风违纪,多次带着县里各局局长、相关项目负责人一起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的宴请,既为商人老板站台,又因利益在商人老板与党员干部之间牵线搭桥。
办案人员介绍,正是由于王志平的不作为和乱作为,导致勐腊县政治生态一度遭受严重破坏。王志平将自己分管的领域视作“私人领地”,利用其“圈子”划分“势力范围”,形成以利益为“黏合剂”的“腐败圈”,在其权力所及范围内共享“利益果实”。
勐腊县文化和旅游局原党组书记、局长郎杰,教育体育局原规划建设股股长岩糯坎等人就是被王志平“带坏”的干部,两人与王志平交往过密,均存在利用职务便利,在工程项目建设中收受他人贿赂的问题,也先后接受组织审查调查,在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后,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在被不法商人“围猎”后,王志平每天醉心于吃吃喝喝、沉迷于花天酒地、热衷于奢靡享乐。但他深知,其腐败行为一旦败露,将会断送政治生命。在侥幸心理驱使下,他千方百计“捂盖子”,企图瞒天过海、平安过关。
在对王志平进行立案审查调查前,组织曾多次以函询、谈话、诫勉的方式提醒帮助王志平,但他却被一些标榜着“懂政策法规”的不法商人迷惑,轻信了对方“不会出问题”的分析。在错误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驱使下,面对组织函询时,王志平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多次与相关人员进行串供。直到与其有利益关联的一名老板被留置后,他才担惊受怕、主动投案。
作为被组织培养多年的干部,王志平想的不是用努力工作和有所建树来回报组织,而是秉着“有权不用过期作废”的想法,完全丧失理想信念,在金钱的诱惑下一再迷失本性,贪婪、放纵、逐利、自作聪明,将初心和党纪国法抛之于脑后,在错误的道路上一错再错,直到泥足深陷,才发现已经无路可走,想回头但为时已晚。
【忏悔书摘录】
我本该摆正自己的位置,发挥本地干部的优势,脚踏实地工作,为造福家乡百姓作出更大的贡献,但却只顾眼前利益,贪图享受,爱慕虚荣,注定要受到纪法惩罚。回顾自己违纪违法心路历程,有几点警示供人警诫。
缺乏经常的党性锻炼是我走向违纪违法的根本原因。这不是一句空话、大话,我深有感触。领导干部多数是在温水煮青蛙中被“围猎”而犯错的,刚开始请吃请喝请玩,接着就是给你送烟酒,再接着就是礼品、礼金,慢慢就习以为常了。没有坚强的党性作抗体,很容易受到侵蚀,丧失警惕、原则和标准。
不相信组织,相信不法企业老板是我走向违纪违法的主要原因。从2016 年以来,组织多次用不同方式提醒和帮助我,特别是2018 年底组织对我谈话,是我改正错误、减轻处罚最好的机会,但我错过了这次机会,不相信组织,而是选择相信不法企业老板。
纪法观念淡薄是我走向违纪违法的一个重要原因。平时经常强调要保持亲清统一的新型政商关系,但现实中最容易忽视这一点。当企业提出需要帮忙协调某件事,特别是吃过几次饭、收过一点好处的企业老板提出这些要求时,我就已经“不好意思”拒绝了,经常当着企业负责人的面安排下属办事,这时候其实无论事情办没办成,都已经违纪。
缺乏家庭束缚和道德约束是我走向违纪违法的直接原因。结婚以来,我把家庭丢给了妻子,自己很少顾家,还利用妻子的理解和善良,整天在外面吃喝,变成了脱缰的野马,沉迷于自由、放纵的生活,很少顾及妻儿。近几年,我的妻子感觉到了我的变化,多次试图和我沟通、拉我回头,但我就是听不进去。我们因此经常闹矛盾,越闹矛盾我就越不想回家,成了恶性循环。
爱慕虚荣、贪图享乐是我走向违纪违法的内在原因。我出身农村,经历过困难年代,但当职务升迁、生活条件改善后,我的思想发生了极大变化,产生了“不吃白不吃”“不吃也浪费”的想法,忘了本,忘记了艰苦岁月,讲吃、讲穿、讲排场,追求低级趣味,逐渐在美味、美酒面前缴械投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