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晗
《水浒传》第四回写鲁达三拳打死了镇关西以后,从渭州(今甘肃平凉)逃到代州雁门县(今山西雁门),因为官府画影图形,到处张贴榜文,缉捕得急,只好在五台山出家当了和尚,起个法名叫鲁智深。从此,寺院里多了一个和尚,俗世却少一个犯罪逃亡的军官,打死镇关西这一案子由于无处追查,便此了结。
在鲁达出家之前,赵员外对他说:“已买下一道五花度牒在此。”照常理说,度牒是出家人的身份证,应该由替他剃度的寺院填给,怎么鲁达在没有出家之前,赵员外的家里就买了一道度牒呢?而且度牒既是出家人的身份证,又怎么可以买卖呢?卖主又是谁呢?
原来在宋朝,度牒是可以买卖的,卖主是宋朝中央政府。1067年宋朝政府开始出卖度牒,一直卖到宋亡。在这两百年中,卖度牒所得的钱在政府收入中占有重要地位。一道度牒的价格因时因地不等,如宋神宗时官价每道卖钱一百三十千,但在夔州路则卖到三百千,广西路则卖到六百五十千。当时中原一带米价每斗不过七八十文至一百文。每道度牒折合米约在一百三四十石以上。南宋时每道度牒卖钱一百二十贯至八百贯或折米一百五十石至三百石。
度牒这样贵,什么人才能买得起?当然只有财主赵员外那样的人了。
买了度牒,只能出家当和尚、当道士,有什么好处?花这么多钱出家,说明当时的老百姓,以至部分地主,不如当和尚、道士好。
老百姓不必说了,宋代人民负担特别重。和尚、道士吃十方,寺院有田产,当了和尚、道士就不必服兵役、劳役,不出身丁钱米和其他苛捐杂税,逃避了政府的剥削,吃一碗现成饭,成为不劳而食的合法的游民。
地主呢?虽然对农民来说,他是剥削者,很神气。但在地主阶级内部来说,也有矛盾。因为地主也有官民之分,本是地主而又做了官的就有权有势,是官户。至于非官户的地主,为了保全身家财产,得想尽一切办法变成官户,要子弟读书中进士做官,如不行,也得出钱买“官告”,成为名义上的官户。当时“官告”也可以用钱买,但比度牒更贵。再不,就买张度牒也好。因为寺院田产是可以免租赋的。
此外,还有许多好处,如和尚、道士在法律上受优待,宋代法律:“僧尼道士女冠,文武官七品以下者,有罪许减赎。”
如果犯了杀人大罪,出家更是逃避法律制裁的有效手段。古时候还不会照相,一般人都留长头发,缉拿榜文上只能说这人脸黄脸黑,有须无须,像鲁达那样的军官,剃了头发、胡子,改穿袈裟,离开了本乡本土,外地生人便很难辨认出来了。又如同书武松在鸳鸯楼杀了十五条人命,在十字坡菜园子张青家得了一张年龄相貌相当的度牒,便剪了头发,披在脸上遮盖刺的金印,装作行者模样,一路上二龙山去落草。虽然到处张挂榜文要逮捕他,可是“武松已自做了行者,于路却没人盘诘他”。可見有了度牒,就可以化装,使人辨认不出。
正因为如此,度牒有广大的销路,宋朝政府就大卖度牒,成为生财之道,政府不但出卖,有时候还要强迫摊派呢。
(摘自《历史的镜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