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课 深刻理解新时代在全面依法治国上取得的伟大成就

2023-10-25 16:51杨尚东
党课参考 2023年14期
关键词:依法治国司法法治

杨尚东

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概括的“十三个方面成就”,总结了新时代历史性成就和历史性变革,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主要内容之一,其中第六个方面是在全面依法治国上取得的成就。党的十八大以来,在新时代十年的伟大变革中,全面依法治国也进入了开创历史新局面的重要阶段。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战略和全局高度定位法治、布局法治、厉行法治,以前所未有的决心、举措和力度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取得了一系列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随着中国式现代化的提出,全面依法治国的意义有了新的诠释,新时代新征程全面依法治国被赋予了新的内涵与使命,为此,我们要继续砥砺奋进。

一、全面依法治国的科学内涵与实践价值

全面依法治国,需要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明确提出全面依法治国,并将其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这标志着我们已经进入了全面依法治国新时代。

2014年10月,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确定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2017年10月1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把坚持全面依法治国进一步上升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对“深化依法治国实践”作出了专门部署。2018年3月,中共中央印发《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组建了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负责全面依法治国的顶层设计、总体布局、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作为党中央决策议事协调机构。2020年11月16日至17日,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召开,首次明确提出了习近平法治思想,明确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中的重要指导地位。2022年10月16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强调,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全面依法治国与党执政兴国、人民幸福安康、国家长治久安密切相关,我们必须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

二、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伟大成就

全面依法治国,要求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切实尊重和保障人权,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前所未有的力度加强对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谋划和协调推进,推动法治中国建设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这标志着中国式法治现代化进入了新的历史发展阶段。

(一)以良法促善治:立法工作取得新成效

实行法治,必须以立法为基础,而提高立法质量则需要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的原则。党的十八大以来,为了适应新时代新形势新要求,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立法工作,并一直以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和国家治理的法治需求为导向,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领导人民加快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全面加强宪法实施和宪法监督,编纂民法典,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完善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制度。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在立法工作上主要取得了以下几个方面的成就。一是立法数量大幅增加。从党的十八大到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闭幕,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立法工作的成果包括: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2018年),制定法律72件,修改法律242件次,作出法律解释10件,通过有关法律问题和重大问题的决定99件次。二是法律体系日益完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重要法律——民法典编纂完成并颁布。我国相继出台了一系列基础性、综合性、统领性法律,涵盖了国家安全、卫生健康、公共文化等重要领域。此外,我国还对生态环境、教育科技等重要领域的法律进行了全面修订。同时,网络信息和生物安全等新兴领域也取得了立法突破。这些法律的实施为进一步保障国家安全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2023年3月13日,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的决定》,这是制定立法法以来的第二次修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得到进一步完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进一步增强。三是立法生动体现全过程人民民主要求。我们不断拓宽公民有序参与立法的途径和渠道,确保立法项目的确定,法律草案的起草、审议、通过等各个环节都能够听到来自人民群众的声音。通过采取一些措施,如在中国人大网上公开征求关于法律草案的意见等,确保立法反映人民群众的共同意志和要求。另外,我国还建立了基层立法联系点制度,许多法律草案都由基层立法联系点征求了相关立法意见。

(二)以改革促发展:法治政府建设迈上新台阶

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其权威亦源自实践。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要求各级政府必须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在法治轨道上开展工作,创新执法体制,完善执法程序,推进综合执法,严格落实执法责任,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依法行政体制,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严格执法是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内容,也是实现法治社会的不可或缺的保障。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积极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法治政府建设是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对法治国家、法治社会建设具有示范带动作用,要率先突破。中央依法治国办会同有关部门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采取了一系列重要举措。一是推动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涉外领域立法,扎实推进备案审查工作,围绕机构改革、自贸区建设、民法典施行等开展多批次的法律法规专项清理工作。二是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着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取消了所有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此外,大幅压缩行政审批事项,要求各省市县人民政府公布权责清单,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推动各地方各部门清理证明事项上万项,有效解决了“奇葩证明”“重复证明”等问题。三是积极推动依法决策。制定了《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全面推进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并进一步加强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力度。四是深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以及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并在省市县乡四级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方面进行了试点,市场监管、生态环境、农业、文化市场、交通运输等领域综合执法改革基本完成。同时,在加强行政复议监督等方面采取有效措施。五是部署开展两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第一批共评选出40个综合示范地区和24个单项示范项目,第二批评选得更加深入。全国各地区、各部门全面建设法治政府的氛围越来越浓厚,推进的力度不断加大,取得的成效也越来越显著。六是部署开展关于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的督察工作。这项工作基本实现了省级层面的全覆盖,总结推广了24个典型经验,推动解决“执法部门‘钓鱼执法违规作出行政处罚”等典型案例80余个,以及各类问题820余项,有效传导了压力,压实了责任,推进了法治政府建设。

(三)以制度为基石:司法体制改革取得历史性突破

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司法公正对引领社会公正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而司法不公则会对社会公正造成致命性破坏,我们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自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多措并举,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司法体制改革取得重大进展,法治中国建设开创历史新局面。

针对人民群众打官司难的问题,党的十八大以来,人民法院实行立案登记制改革,建成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人民群众“立案难”的问题。具体而言,取得了以下成果:一是形成党委领导下协同共治解纷格局,人民法院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政机关、各类调解组织、律师、专家学者、基层自治组织等建立“法院+社会”多元解纷体系,与法院对接的调解组织和调解员大幅增加;二是建立线上线下融合共享的“一站式解纷”服务体系,全国所有四级法院均已建成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服务中心的服务项目从以往单一立案指引扩展到几十项,各类诉讼事项皆可在服务中心解决;三是健全覆盖城乡同质化的解纷服务机制,全面实现跨域立案服务,立案就近可办、全国通办,老年人绿色服务窗口、律师一码通服务通道等全面落地。

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建设方面,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进步,我国的社会治安持续向好,刑事犯罪的结构也发生了明显变化,轻微犯罪占比逐年上升,基本占80%以上。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自2018年10月正式确立以来,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检察机关和其他政法机关密切配合,推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逐步提升,并稳定保持在85%以上,实现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常态化适用。这一趋势也推动了我国刑事诉讼模式向协作式转变,促进刑事司法由“治罪”向“治理”轉化,彰显了我国刑事政策的科学性和时代性。

在产权司法保护方面,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产权保护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到审判、执行工作全流程各方面各环节,推动产权司法保护取得新进展。比如,最高人民法院推动健全完善司法政策,先后出台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发挥典型案例引领示范作用,先后发布保护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的典型案例,用直观的方式向社会传达产权保护正能量;发挥司法在保护知识产权中的重要作用,持续深化知识产权审判领域改革,制定惩罚性赔偿等知识产权司法解释和司法政策。同时,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始终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并将强制执行与规范执行有机结合。此外,司法机关也注重把依法惩戒与司法关怀相结合,以更好维护公平正义。

公正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因为一次不公正的审判,其恶果甚至超过十次犯罪。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不断健全的宏大背景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不断完善。我们还需要进一步完善司法管理体制和司法权力运行机制,持续规范司法行为,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只有这样,人民群众才能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四)以人民为中心:法治社会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依法治国实践取得重大进展,我国经济社会各领域均取得了显著的法治成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社会建设步伐也进一步加快。

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形成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标志性成果。在领导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伟大实践中,习近平总书记以马克思主义政治家、思想家、战略家的深刻洞察力、敏锐判断力、理论创造力,坚持把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同法治中国建设的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相结合,提出了一系列具有原创性、标志性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形成了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时代化实现新飞跃,为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在全面依法治国方略的指引下,法治工作队伍建设水平不断提升。通过推行法官、检察官员额制和人民警察单独职务序列,我国法治专门队伍建设取得了新的进步,正朝着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目标迈进。截至2022年6月,全国共有律师60.5万人、律师事务所3.7万余家,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提供了强有力的人才支撑。此外,我国还完善了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党的十八大以来,上百万人取得了法律职业资格。总体而言,这些努力持续推动了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为法治社会建设奠定了坚实的社会群众基础。

在医疗卫生法治建设方面,尤其是在疫情的考验下,我国大力加强医疗卫生领域立法、强化公共卫生法治保障。一是制定卫生健康领域的基础性、综合性法律,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二是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积极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要求,把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三是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建立符合中医药特点的管理制度。这些举措为我国应对各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提供了重要的法治保障。

在全民普法方面,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把全民普法和守法作为全面依法治国的长期基础性工作,切实加强党对全民普法工作的领导,不断完善全民普法的顶层设计,成功完成了《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全面启动了《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公民法治素养不断提升。2020年,中宣部委托国家统计局形成的“2020年全国社会心态调查综合分析报告”显示,当自己或者家人遇到不公平事情时,选择“通过法律渠道解决”的居首位,这表明公民对法治的认同感明显提升。

三、在全面依法治国新征程中实现新担当新作为

在新征程上,我们要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大力夯实全面依法治国之基,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有机统一。

(一)科学立法是提高立法质量的关键环节

立法应具有统一性,要注重预防和克服立法的分散性,这样才能够有效保证法律制度的权威性。就地方立法而言,还要注重立法的连续性和整体性,扎实开展地方性法规清理工作,正确处理法律规范之间的冲突。

立法要反映人民的意志。《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明确规定:“立法应当体现人民的意志,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坚持立法公开,保障人民通过多种途径参与立法活动。”这说明,立法需要将人民的意志和宪法的精神有机统一起来。只有把二者有机统一起来,法律才能充分体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及现实需求。

(二)严格执法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关键

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建立高素质的执法队伍。首先,要加强对执法人员的相关培训。可以通过举办专题讲座、开展法律知识竞赛等形式,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执法能力。其次,要加强对新录用执法人员的专业技能和职业道德的培训。要通过严格培训,确保其工作能力和道德素养全面过硬。再次,要规范执法部门选人用人程序。应当建立科学的人才选拔机制,严格考核执法人员的各项能力和素质,并通过公开招聘等方式来筛选合适的人才加入执法队伍。最后,要科学管理执法队伍。要建立一套完善的工作流程管理规范,制定相应的奖惩制度,加强监督和考核,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三)公正司法是社会发展稳定的重要防线

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为解决影响司法公正和制约司法能力的深层次问题,要坚持把符合国情和遵循司法规律相结合,坚持和加强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要健全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各司其职,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执行权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体制机制。要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从而为中国社会的和谐稳定提供有力保障。

明确四级法院职能定位,充分发挥审级监督功能。要完善民事再审程序,并探索将具有普遍法律适用指导意义、关乎社会公共利益的案件交由较高层级的人民法院审理。此外,还需要完善最高人民法院巡回法庭工作机制,健全综合配套措施。要完善知识产权、金融、海事等专门法院的建设,并积极推进互联网法院建设。

坚持“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要依法赋权独任庭、合议庭。要健全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由院庭长直接审理机制。要坚持“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的原则,落实检察官办案主体地位,同时健全担任领导职务的检察官直接办案制度。

(四)全民守法是建设法治国家的基础

让法治成为一种全民信仰。全面依法治国的实践会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和制约,而全民对法治的信仰是其中最为关键的因素之一,也是建设法治国家的基础。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要通过不懈努力,在全社会牢固树立宪法和法律的权威,让广大人民群众充分相信法律、自觉运用法律,使广大人民群众认识到宪法不仅是全体公民必须遵循的行为规范,而且是保障公民权利的法律武器。”法治信仰的基础是实践,法治的实现也需要在法律制定、执行等全过程中吸纳公众参与。

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强化法治宣传。要全面加大普法力度,旨在通过全民的普法宣传,使法治精神深入人心,这也是为了让法治精神成为中国精神的一部分所作出的努力。同时,我们也应当将法治精神融入人们的日常生活中,并通过对法治文化的推广,为人们提供新的社会生活方式。要帮助公民适应法律规范下的生活模式,从而进一步提高人们的法律意识和素养。

(五)切实坚持依法治国与依规治党有机统一

党内法规的制定要合理化、体系化。纵向层面,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必须以党章为基础,坚守党的政治方向,贯彻落实党的思想路线,确保党的规章制度与党章不相冲突。横向层面,党的规章制度必须与国家的法律协调一致,从而保证法律的权威性,促进国家的繁荣稳定。

治党要严格落实党规党纪。党规党纪是治党手段,相较于国家法律要更为严格。党员干部必须遵守党规党纪,遵守国家的法律,坚定理想信念,要求自己和身边人严格遵守纪律。党员同志必须坚决同违反党规黨纪的行为进行斗争。

讨论题:

1.如何充分认识新时代在全面依法治国上取得的伟大成就?

2.结合实际,谈谈如何更好地全面依法治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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