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刘瑞乾 陈雪原
苏州市吴中区通过一系列的改革,全区村集体资产收入达到了一定规模,惠及农民的功能不断彰显,村集体经济的发展壮大增加了农民财产性收入,为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奠定了坚实基础,推动了共同富裕。
截至2022年底,吴中区镇村集体资产508亿元,其中:镇级305亿元,村级203亿元,经营性资产119亿元。村均集体稳定性收入1450万元,村均集体经济总收入1766万元。吴中区股份经济合作社分红总额1.94亿元,农民人均纯收入45897元。截至2023年5月底,吴中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当年成交4293笔,成交金额7.05亿元。
吴中区率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促进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提出有效盘活资源、发展物业经济、推动农旅融合、完善运营机制、强化投资监督、规范资产处置等方面的发展路径和做好用地保障、鼓励存量更新、完善分配机制、加大资金扶持、加强政策落实等方面的发展举措。区财政每年安排产业振兴专项发展资金,培育集体经济发展和集体“三资”管理示范典型。在有限的建设土地资源上,鼓励各地预留一定比例优先用于发展村级集体经济。
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加快实施农村集体存量资产更新改造的实施方案》,对建设时间早、产业结构低端、容积率较低的集体工业载体,分类实施更新改造或清理腾退,腾笼换鸟,提升土地产出效率和使用价值。坚持以“拆”扩“投量”、以“调”优“投向”、以“改”增“投效”,按照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要求创建示范工业园,助推新型工业化全面破题,开创老旧工业园转型振兴新格局。今年以来,全区已开工或竣工的集体存量载体更新改造项目面积超50万平方米,可盘活集体土地资源300亩。越溪街道8个村拆除11栋3.9万平方米的集体老旧厂房,正在按计划实施高标准厂房建造,预计总投资5亿元,建成后年产值20亿,税收超0.8亿元。城南科技产业园项目全部招商投产后产值达50亿元,税收超2.5亿元,村级集体经济年化收益约2000万元。
由镇级统一开展村级集体资产集中经营管理,灵活性、创新性显著提高。注重镇村、村村之间抱团联合发展,因地制宜开展项目联建,不断做大做强规模体量,持续提高资产收益。截至2023年5月底,全区14个镇级集团公司共建成优质载体187万平方米,年合同租金2.52亿元。临湖镇灵湖村通过“资本联合抱团”“资源整合融合”模式,自主“造血”功能不断完善。
鼓励农村集体新建、收购经营性载体项目,加快集体优质项目建设,以较低成本优化提升集体资产结构和资源价值,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支持具有经济实力但又受限资源“瓶颈”限制的长桥街道、木渎镇等地,以村级联合体的形式开展跨区域收购项目载体,持续提高资产收益,为集体经济增添发展后劲拓宽路径。2022年,长桥街道长联置业收购“中屹工业科技园”,总面积65943平方米,收购价2.65亿元。力争“十四五”末,全区异地收购项目突破70个,载体面积100万平方米,年收益达2亿元。天平村先后投资3亿元,建造了新华物业广场、新华商业广场、姑苏印象文化村等载体,实现年租金增长6200万元。从2018年开始,香溪社区作为“退二优二”(退出落后工业产能、退出低效工业用地,形成优势资产、优质资产)试点,清退了约1.7万平方米的原出租给仓库物流行业的房屋,通过当地政府招商局引进了三家优质企业入驻。经过“退二优二”调优后,每年存量资产增加村级经济年收益190万元,同时增加地方税收约7000万元。从“退二优二”经验来看,引进的企业有三个优点:一是有自主知识产权,产品附加值比较高,租金收入有保障;二是企业比较注重社会效益,在安全、环保方面投入比较大,减少了经营风险;三是经过调优的租金收益质量比较高,可以减少后续或有处罚负债等情况的发生。
鼓励镇级统筹招商选商,引进优化项目。加快资源资产化、资产资本化、资本股份化、股份效益化、效益最大化,在确保集体资产保值增值前提下,探索集体经济与国有资本、社会资本等其他经济成分融合发展。试点探索集体资本与国有资本合作开展存量升土地市场化更新改造工作,参与优势优质产业项目投资,优化产权结构,完善分配机制,实现集体经济多元化经营,多渠道创收。
一是加强对薄弱村的帮扶。发挥镇级集体工作帮扶带动作用,通过配股、认购等方式,将镇级优质资产、优质地段、优质项目优先用于薄弱村巩固提升。推进吴中区众联富民农业专业合作社运营,目前第一、二、三期入股资金3526万元已全部到位,与城南街道共同投资约1.3亿元,合作开发宝信工业坊三期,其中联社投资7000万元,年收益预计7%左右。积极争取资金扶持沿太湖地区资源少、无地理优势的集体经济发展薄弱村。2022年完成6个新一轮集体经济相对薄弱村巩固提升,村级集体经济可支配收入超过500万元区定标准,帮扶成效精准高效。二是加强困难村民的帮扶。以村为单元,由村党支部统领,村集体经济组织配合,因户(人)施策,定户(人)帮扶。天平村探索建立村物业股份经济合作社,规定凡本村村民,每人都可入股。对缺乏股本金的困难农户,村里采用先由村集体垫资入股,然后在所得股本金分红中逐年偿还,让困难村民也能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加大对村民就业和再就业的帮扶力度,解决了一批“40、50”人员的就业,实现了脱贫路上一个都不能落下的奋斗目标。
由区农业发展担保公司担保,为区农业农村局设立“美丽乡村担”,担保费率为0.3%。贷款额度为40亿元,分布在6家银行,贷款利率为3.2%。村集体若需要融资,由村集体提出,镇党委研究同意,报区农业农村局审批,区农业农村局研究同意后,通知银行与村集体办理贷款手续,贷款利率控制在3.2%以内。村集体也可单独向银行申请贷款,但融资成本不得超过3.5%。这样区农业农村局不仅可以控制各村的贷款总量和增量,还可控制融资成本,把村集体经营风险降到最低。
一是区财政每年安排3000万元专项资金,支持村集体经济发展,为村集体经济发展“输血”,增强其“造血”功能。二是木渎镇按4∶6比例调整镇村两级招商引资税收留成比例,对新增税收按一定比例奖励给村,助推村集体经济发展提升。三是在有限的建设土地资源上,鼓励各镇预留一定比例优先用于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用产业振兴带动乡村全面振兴。
区农业农村局以“科技+制度”为手段,以“互联网+线上支付”为载体,将各类集体“三资”业务系统进行且整合和贯通,开发“互联网融合”农村集体“三资”云数据管理监督平台,全面加强对村集体资产管理、资金管理、财务管理、产权交易、合同管理、工程建设等背后权利运行的监督制约。土地交易、资产出租与租赁、工程项目建设、资金监管、租金收缴、财务报销、合同签订、银行存款动用和余额查询均通过平台进行,减少人为自有“裁量”空间,若出现问题,系统自动“报警”,做到了可视、可控和公开、公平、公正。
一是成立土地合作社。上林村2006年3月27日获取了全国第一张村级土地合作社执照,对全村土地进行统一管理、统一经营。二是成立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上林村将闲置的90多套农宅,统一流转到村股份经济合作社,采取合作社+业主+村民的经营模式,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将流转来的农宅统一委托给业主经营,由业主负责设计和装修,前三年免收租金,第四、五年减半收取,第六年开始全额收取。并按支付租金的10%向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支付管理费。让农房变客房,实现和美乡村建设与农民增收互相联动,真正达到农民致富、集体增收、业主受益。三是成立劳动力合作社。对土地流转后出现的闲置劳动力,上林村与合作方达成协议,劳务用工优先选用本村村民,村委会根据业态分配工作,月平均工资2500-5000元。四是开启工业1.5模式。上林村注重挖掘本村历史传统、文化内涵和多元价值,引入社会资本,立足地域特色,讲好本村故事,发展乡村旅游,用好良好环境,发展富民产业,形成美丽经济。开展有机水稻种植、农耕传承、研学参观、古琴制作等,打造农文旅一体的乡村产业发展新引擎。同时,合作方利用种植的有机水稻酿造米酒、制作米茶,提升农产品的附加值,实现一、二、三产业的融合发展,为农村产业发展提供了新模式。
一是坚持抱团联合。深入开展抱团联合发展,进一步探索镇村、村村抱团建设和委托经营管理模式,把各村的资源禀赋利用好、效能发挥好,推动农村集体经济转型升级。探索鼓励集体经济与国有经济、社会资本合作发展,充分发挥村集体有资源无资金、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有资金无资源的互补优势,因地制宜发展符合乡村特点的娱购游、农文旅、康养住等新产业新业态。二是坚持存量调优。要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经济,必须拥有高质量的经营性载体。通过调优,唤醒沉睡的资产,对产权证不全及房屋结构不符合市场需求的载体进行拆除后翻建,提升品质。三是坚持资金撬动。通过银行融资平台,借助资金杠杆作用,发挥“四两拨千斤”的效能,推动集体经济腾飞。四是坚持异地发展。村集体利用资金的优势,异地置业,发展产业,盘活存量资金,积累发展资本,扩大发展空间,提升发展动能。
香溪社区对收到的拆迁补偿资金,并不是存在银行收取利息,而是经镇党委批准同意,购置“飞地”,异地建设产业科技工业园,对外出租或租赁,扩大再生产,增加集体存量载体,提升资金的利用价值和长期效能。
吴中区区委明确规定,对长期在村集体工作、且村集体经济发展好、村支书任职满15年、村主任任职满20年的,本人自愿、同意放弃在村集体的股份,可转乡镇事业编,不仅解决了村干部的后顾之忧,也极大调动了村干部的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真正让村干部一心一意谋发展,专心致志抓管理。
吴中区在2003年执行“土地变保障”政策,收回农民土地,农民退出经营承包权。在划分四类人群的基础上一次性置换社保,市区财政补助90亿元,实现23.8万失地农民纳入社会保障体系,农民全部变成了股民。2022年人均分红2200元,真正实现了资源变资产、资产变资金、农民变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