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朱思毅
近年来,青浦区始终把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作为“三农”工作总抓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委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部署要求,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城乡融合发展,自觉对标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等重大战略任务,以打造长三角乡村振兴先行区为目标,结合大兴调查研究,积极探索青浦乡村振兴实施路径,加快构建城乡发展相互赋能、相得益彰的新格局,立足区位优势,准确定位、真抓实干做好农业高质高效、农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的大文章,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落地见效。
1.加强和改进党的领导。一是把实农业农村工作方向路径。每年召开区农村工作会议,及时传达、学习、贯彻中央一号文件以及中央、市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并加强督查检查抓部署、抓落实。将中央和市委关于乡村振兴战略重大决策部署和重要政策文件精神纳入区委中心组学习计划,切实统一思想行动。二是严格落实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的工作机制。成立区委书记任组长、区长任第一副组长的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和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指挥部,成立区委副书记任组长、分管副区长任副组长的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各街镇也相应成立领导小组、建立推进机制。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亲自部署、靠前指挥,区、镇、村、各部门协同推进,确保乡村振兴各项任务落地生根。
2.健全和完善推进机制。一是实施挂图作战。每年制定乡村振兴实施方案、重点任务清单和乡村振兴绩效考核办法,将乡村振兴工作列入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实行“挂图作战”,对乡村振兴实施情况实行全程督查、检查和考核,并将绩效考核结果作为领导干部考核和街镇、村居以奖代拨考核的重要依据。二是出台系列政策。近年来,全区有关部门共出台120余个配套文件,形成“1+2+X”政策体系。
3.加大改革和投入力度。一是完善财政投入机制。将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发展作为一般公共预算优先保障,2017年度至2022年度,全区用于乡村振兴项目的各级财政资金逐年增长,总计396.78亿元,年平均增长10.06%,2022年度比2017年度增长60.37%。二是创新金融支农方式。全区125个金融机构营业网点实现街镇全覆盖。深入推进农业“批次担保”业务新模式,全区银行机构涉农贷款余额117.83亿元。探索和扩大农业保险新险种,开办草莓、茭白、稻米普惠保险。三是深化农村综合改革。鼓励土地承包权委托到村统一流转,全区可委托流转面积25.06万亩,实际流转22.99万亩,委托流转率达91.7%。完成镇村两级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11个街镇均建立农村集体产权公开交易平台,平台纳入率100%,平均单位租金年增长8%以上。
1.优化农业产业结构。一是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落实基本农田保护面积21.6万亩,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面积12.5万亩、规模化常年菜田面积不少于4.2万亩、水产养殖面积2万亩,确保“米袋子”和“菜篮子”长期稳定。二是统筹布局农业高质量发展。青浦区成功入选第三批国家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创建名单,有序推进生态绿色农业生产区、“三水融合”立体农业片区、蔬菜重点保供区、农产品物流加工区、农业观光体验区、产业融合示范区六大功能区建设。三是加快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建设高标准农田1.66万亩,高标准农田占永久基本农田的70.14%。建设都市现代农业项目28个,建成0.9万亩绿叶菜核心基地,推广绿色防控技术集成应用。四是推行绿色生产方式。持续推进化肥、农药“双减”工程。2022年全区化肥使用总量为5425吨(折纯量)、农药使用总量为194吨,分别比2017年减少57.4%和60.4%。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推广应用农田径流污染物生态拦截技术,开展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回收率达100%。推进蔬菜“双绿”工程和设施菜田土壤保育改良工程建设。绿色农产品认证率超30%,位居全市前列。加强特色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深化与科研机构的科技合作,加快种业提纯复壮。
2.推动农业融合转型发展。一是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加快推进“龙头企业+合作社+专业户+品牌”的产销一体化发展模式,累计建立国家级农民合作社6家、市级龙头企业4家,市级农民专业合作示范社50家,区级合作社273家,家庭农场276家。培育新型职业农民2582人,新型职业农民占比达60%以上。二是一、三产业联动发展。结合“一村一品”和美丽乡村示范片区建设,规划和打造一批集农文旅为一体的田园综合体或休闲旅游村,已创建国家AAAA级旅游景区2个、五星级农业休闲园3个、三星级农业休闲园6个,获评中国休闲美丽乡村5个,年均接待游客160余万人次,直接营业收入1.6亿元。“淀湖源味”旗下33家子品牌年均产值达5亿元。2022年成立区农业招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相应实施意见,截至2022年底农业意向总投资42.15亿元。落实新增建设用地5%指标用于乡村建设的要求,2018年至今,累计用于乡村振兴项目面积355亩,其中乡村产业项目面积218亩。三是强化农业科技创新赋能。加强区、镇、村与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上海市农科院等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的合作,建立了教授工作站、专家工作站、产业体系试验站等3个工作站和新农药研发、农作物病虫害、新品种应用等10个应用示范基地,共同开展技术研发和重大项目联合攻关。
1.科学布局农村“三生”空间。一是落实农村规划编制。完成青浦区总体规划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7-2035),8个镇新市镇总规均已获批,全区镇总规和保留村规划覆盖率达100%。二是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整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生态治理、公共安全整治等“三大整治”,一体化开展农村环境整治工作,11个街镇全面通过市无违建先进街镇创建考核验收。持续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全面完成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试点区和农村人居环境优化工程建设任务,并被国务院评为全国农村环境整治激励县。推进“厕所革命”和生活垃圾分类,全区184个村均成为上海市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达标村,维修改造农村公厕280座。累计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7.99万户,收集率达到97%。2018年以来累计开展275公里中小河道疏浚整治,打通断头河94条段,全区已消除劣V类水体。完成造林3.84万亩,陆域森林覆盖率达18.8%。水质目标达标率为100%,空气优良率为86%,获评全国水生态文明城市和全国首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示范县。三是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提速增质。整合资源,大力推进美丽乡村片区建设,系统谋划“三片一链”乡村振兴示范片和美丽乡村“五大组团”。目前已完成村庄改造74207户,成功创建区级美丽乡村示范村55个、市级美丽乡村示范村39个、乡村振兴示范村10个。青浦区美丽乡村探索实践项目获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四是加强农村风貌管理管控。开展农民宅基地基础数据调查,建立农民宅基地管理平台。积极做好村民建房审批工作,并实行风貌管理、安全质量全过程监管。
2.改善农村生活居住条件。一是引导农民相对集中居住。2019年以来,全区共实施“三高两区”农民相对集中居住3846户,完成腾房2966户,腾房率为84%;拆除房屋2342户,拆房率为66%。启动农民相对集中居住建新安置地块6个,总建筑面积约112.7万平方米,安置套数7779套。二是推进农村基础设施提档升级。2018年至2022年,全区共启动实施31条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已通车19条。青浦区成功入选“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创建名单。实施“四好农村路”提档升级项目155项,总里程277.5公里,村村通公交覆盖率达100%。三是提升农村公共服务水平。完成农村地区62家幸福社区试点建设,持续推进以幸福社区为枢纽的乡村党群服务体系功能建设,年内140家完成全覆盖。城乡义务教育“五项标准”建设达标率达100%。托育服务体系实现街镇全覆盖。推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全区192家村卫生室,共配备乡村医生382名。完成社区综合为老服务中心(分中心)24家,社区老年助餐服务场所60家,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135家,示范睦邻点925家。四是加强乡村文化建设。184个村全部建成综合文化活动室。传承发扬青龙镇文化、章埝村村史、崧泽文化等历史古文化以及田山歌、船拳、阿婆茶等民俗文化。全区11个街镇、184个村均建成新时代文明实践分中心(站)。弘扬厚养薄葬、节地生态安葬新风尚,2022年底完成乱埋乱葬整治908穴,徐泾镇完成2个村级公益性深埋点1071穴的迁移工作。
3.促进农村农民共同富裕。一是发展壮大集体经济。探索集体经济“造血”机制,依托区级“百村基金”和镇村两级经济服务平台组织集体经济组织参与新城、产业园区等开发建设。全区各级平台共运行项目65个,总投资23.8亿元,年租金1.16亿元。推动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2022年66家合作社人均分红增长12%。探索集体闲置用房和闲置农房的流转使用方式,如练塘镇东庄村衡山民宿、赵巷镇和睦村和睦水街、金泽镇岑卜村一尺花园咖啡店等,通过集体建设用地租赁或点上供地模式,支持乡村产业发展。二是拓宽农民非农就业渠道。建立农民就业数据库和就业精准对接平台,加强农民就业指导和职业培训,累计完成农村非农转移就业20859人、农民非农就业培训16739名。三是完善农村综合帮扶工作。开展第二轮(2018-2022年)综合帮扶工作,总投资7.43亿元,累计收益2533万元。2020-2022年,共帮扶21989人次,落实帮扶资金1594.3万元。农村居民收入从2017年的28695元增长至2022年的41217元、增长43.6%。
1.实施结对共建。一是开展“结对百镇千村,助推乡村振兴”行动。184个村和市级机关、虹口区、普陀区等221家基层党组织开展结对共建,截至2021年底共落实帮扶资金1947.6余万元。选派市、区两批60名驻村指导员支持经济相对薄弱村发展。二是鼓励民营企业参与乡村振兴和乡村建设。2020年以来,12家企业以“一村一策”形式,结对12个经济薄弱村,打造12个民生项目,总投资1160万元。
2.强化村级监督功能。一是发挥“阳光村务”平台作用。实现党务、村务、财务以及社区议事考评、积分补贴等事项的数字化和在线化,建立健全区、镇、村、东方有线四方联络员队伍、村级信息员队伍,有效对接平台内容上线更新工作,已覆盖所有村(居)。二是强化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加大产权交易、土地流转“两个平台”动态管理,组织排摸全区经营性资产2148宗,协议租金4.08亿元。每年开展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专项审计。
3.完善农村社区多元共治机制。一是持续推进平安乡村建设。修改完善村规民约,建立以客堂间、睦邻点、党员服务站等为载体的村级沟通调解机制,提升农村社区自治水平。二是持续推进基层法治建设。实施乡村“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已培养1656名。全区11个街镇、184个行政村均建立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室),实现法律服务全覆盖。三是持续推进乡村治理重点培育工作。遴选10个村1个镇为重点培育单位,其中2个村已被评为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镇。重固镇试点运用积分制、清单制治理,相关案例被评为第四批全国乡村治理典型。
1.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农村工作领导体制,建设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干部队伍。进一步健全乡村振兴办组织机构,选优配强专职工作力量,进一步发挥统筹协调、调查研究和督促检查的职能,加强镇、村两级领导干部的业务培训,提高服务“三农”工作整体水平。
2.强化投入机制。加大强农惠农政策的扶持力度,整合和统筹使用涉农资金,完善各项农业补贴政策,发挥有限的公共财政投入资金撬动无限社会资本的作用。引导各金融机构加大涉农贷款投放。支持农业保险公司创新农业保险新险种,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
3.强化要素支撑。以率先基本实现农村农业现代化为导向,探索与现代都市农业相匹配的人才引培激励、农业设施用地管理机制。积极开展集体土地入市试点工作,稳健有序推进集体土地入市,进一步盘活利用集体建设用地资源,探索和扩大土地出让收益用于乡村振兴用途,支持农业农村重大基础项目建设,支持农村农业新产业、新业态发展。
1.继续抓好粮食生产和重要农产品供给。坚定不移扛稳粮食安全政治责任,严格落实党政同责要求,确保每年粮食播种面积不低于12.4万亩;严格执行“菜篮子”市长负责制,抓好蔬菜生产供应,完成播种面积不少于4.2万亩、16.8万亩次,确保农副产品供给稳定。
2.落实“长牙齿”的耕地保护硬措施。压实耕地保护责任,对全区21.6万亩耕地保护任务(永久基本农田15.24万亩,部管储备0.15万亩,市管储备6.21万亩)逐级分解目标任务,层层签订“军令状”,实行严格考核,一票否决、终身追责。
1.实施绿色循环发展行动。推行绿色生产方式,提高绿色生产基地覆盖率和绿色农产品认证率,开展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推进绿色防控技术应用;推进生态循环农业发展,集中打造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区、示范镇和示范基地;加强农药包装废弃物和农业薄膜回收处置,粮油作物秸秆资源化利用实现全覆盖。
2.实施科技装备提升行动。建设农业智能化生产基地,以粮食生产无人农场建设为契机,建设一批基于数字化管理的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推进高标准蔬菜绿色生产基地建设,打造一批智能化菜(果)园,全面提升都市农业设施装备水平;建立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体系,加快区级水稻种源基地升级改造,加大对淀山湖土著鱼类、“江海一号螃蟹”、南美白对虾和七彩神仙等种源企业的扶持力度。
3.实施经营主体培育行动。培育农业龙头企业,培育打造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和带动能力的农业龙头企业;推动农业龙头企业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合作,支持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做优做大做强;发展区域性农业服务组织,布局一批规模适度的农产品预冷、贮藏保鲜等初加工冷链设施;培育高素质农民,强化政策激励,引导有志青年投身现代农业。
4.实施特色品牌建设行动。完善稻米生产、加工、保鲜贮藏体系,集中打造“青浦薄稻米”区域公用品牌,做强青浦稻米产业;提升特色产业品牌优势,提高练塘茭白、白鹤草莓、青浦薄稻米农产品国家地理标志的品牌影响力。
5.实施产业融合增效行动。建设产业融合发展平台,结合乡村振兴示范村和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集聚优势资源和产业特色,推进“绿色田园”“美丽家园”和休闲农业、乡村文创、农村电商等新产业、新业态的融合发展。
1.大力发展乡村产业。强化农业农村领域招商引资工作,围绕绿色农业发展,招引龙头企业,延伸产业链条。大力发展富民产业,依托青浦薄稻米、白鹤草莓、练塘茭白的品牌影响力,开展全产业链示范创建。
2.加快推进乡村建设。健全实施机制,建立自下而上、村民自治、农民参与的乡村建设实施机制。扎实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持续开展乡村振兴示范村和美丽乡村建设,不断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服务设施,打造宜居宜业宜游和美乡村。
3.加强改进乡村治理。不断提升乡村治理效能,切实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加强镇、村班子建设,健全党组织领导下的村民自治、法治、德治融合机制;持续推进新时代“幸福社区建设”,不断完善服务功能,提升群众享受便捷服务的感受度;持续推进农村移风易俗,农民思想道德教育,培育文明乡风、农村扫黑除恶、群众来信等工作。
4.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推进农村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激发农村资源要素活力。稳慎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落实承包地“三权分置”改革、农村闲置农房和闲置宅基地盘活利用工作;巩固扩大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运营,实现村级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