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实验室安全准入思考与探索

2023-10-18 03:18赵开元
中国教育技术装备 2023年18期
关键词:实验室培训实验

赵开元

南京邮电大学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处 南京 210000

0 引言

实验室作为现代化大学的心脏,是高校开展科学研究的重要场所,是创新创业人才孵化培育的高效基地,是深入推进新一轮“双一流”建设的强力支撑[1]。随着高校办学规模不断扩大、承担科研创新项目数量显著增加、涉及实验材料日益纷繁复杂,高校实验室安全隐患问题逐渐累积,实验室安全事故屡有发生,引发社会多方广泛关注[2-4]。例如:2018 年12 月,北京某高校开展垃圾渗滤液污水处理实验时发生爆炸,造成3 名学生死亡;2021年10 月,南京某高校实验室发生爆燃事故,造成2 人死亡,9 人受伤;2022 年4 月,长沙某高校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发生爆燃事故,造成1 名博士研究生受伤。安全准入是实验室安全管理的第一道防线,高校实验室安全问题牵动着每一个家庭的神经。如何有效构建实验室安全准入模式、切实巩固准入门槛、有效强化准入实战效果,俨然成为政府、高校和社会关注的焦点之一[5-7]。

1 存在问题

1.1 安全准入体系不完善

目前,大部分高校已面向入学新生建立实验室安全教育准入体系,设置针对性的培训内容与培训时长。然而,对高校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中的各级管理人员,如相关校领导、中层干部、安全职能部门管理人员、开展实验活动的院系教师、专职技术人员、外来人员等,缺少专业性、配套化的实验室安全准入课程,未进行针对性的安全培训与考核,安全准入环节存在漏洞。

1.2 安全准入制度有欠缺

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是指对即将进入实验室开展工作的师生和外来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技能和操作规范培训,未经相关安全教育并取得合格证书者不得进入实验室的一种规范机制。2021 年12 月,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高校实验室安全专项行动的通知》(教科信厅函〔2021〕38 号),指出高校要建设实验室安全教育体系,建立健全实验人员安全准入制度,把实验室安全教育纳入学生培养环节[8]。然而,部分高校存在部署多、行动少的问题,同时存在认不清、想不到、顾不上的问题,导致实验室安全管理出现盲区和漏洞,安全准入教育培训完备度、有效性、常态化有待进一步提升。

1.3 安全准入意识不到位

事实表明,实验室安全事故的发生大部分源自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与实验人员安全意识薄弱、操作常识匮乏、应急处置不到位和缺乏有效管理模式息息相关[9]。目前,很多实验室新进人员未完全掌握学科专业知识、设备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就直接进入实验室进行实验活动,普遍存在边学习边实验的情况。根据海因里希法则(300 ∶29 ∶1 法则),如图1 所示,每发生330 起意外事件,就有300 起安全隐患,29 起轻伤事故,以及1 件重伤或死亡事故。这意味着每件重大伤亡事故的背后,都有29 件轻度事故和300 件潜在隐患。为有效保障高校实验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坚持预防为主,落实安全关口前移,强化实验室安全准入显得尤为重要。

图1 海因里希法则(300∶29∶1 法则)

2 建设步骤

2.1 建立健全安全准入工作逐级责任体系,压实各级责任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近年来南京邮电大学逐步形成“学校—学院—实验室”三级实验室安全准入体系。准入体系包括实验室安全知识宣传、实验室安全知识培训和实验室安全知识考核。其中,实验室安全准入教育考核试题库包含消防安全知识、水电安全知识、实验室安全管理知识、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知识、机械工程安全知识、仪器设备使用安全知识、事故急救与应急处理等安全知识,内容翔实丰富、涉及面广、专业性强。

2.1.1 校级层面负责全校师生安全准入制度与实施统筹规划

为强化实验室安全管理,加强人员团队建设,提升业务水平,2020 年6 月学校成立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处,聘用专职人员负责实验室安全准入工作,组织开展校级层面的实验室安全教育与培训。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处作为实验室安全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相关制度的建立与监督执行,对全校实验室安全准入实施情况进行监督考核,负责运维校级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系统——“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平台”,并根据“统一标准、集中建库、分类教育、分散考试”的要求,对学院准入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和评价。师生登录校级“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平台”进行线上安全准入学习培训,培训总时长一般不得低于5 小时,涉及危险化学品教育培训时长一般不得低于8 小时,在完成所有课程任务点的学习和章节测验之后,方可参加校级在线准入考试。考试合格后,发放实验室安全准入培训合格证书。

2.1.2 院系层面负责组织进入本单位实验人员的教育培训和安全准入工作

各学院按照学校要求并结合自身学科专业特点,对实验活动人员进行准入考核。学院责任人负责监督本单位相关教师、安全员做好对学生的安全教育与培训工作。学院根据自身学科特点安排实验室安全教育平台的教育、培训和考试内容,考核内容及形式以本学院学科专业特点为准。人员须提前接受专项安全培训,在熟练掌握有关实验操作流程、仪器设备操作规程后,方可参加安全院系级准入考试。校外人员进入实验室开展实验活动的,须经实验室所在学院批准,按照本单位要求进行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并参加实验室安全准入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实验室开展实验活动。

2.1.3 实验室层面负责核验安全准入资格和严控安全准入具体实施

实验室是安全准入的最后一道扎口。实验室相关责任人作为第一责任人,负责核实相关人员准入资质,不具备相应资质的人员不得进入实验室开展实验活动。对于教学实验室,人员准入资格审核由实验教师具体实施。实验教师需在首次开课时对学生进行实验室安全教育,并于每次实验课前强调实验中可能存在的危险因素及注意事项,对实验过程中学生的安全操作进行监督与指导。对于科研实验室,人员准入资格核验由指导教师具体实施。研究生、本科生指导教师需结合学生可能面对的具体危险要素,对所指导学生进行有针对性的重点培训,并在实验过程中进行监督、指导。进入实验室学习工作的人员须树立个人安全意识,主动学习安全知识,注意自身安全行为,对自己、对他人的安全负责。

2.2 严格落实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建立长效机制

为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提高广大师生安全知识技能水平,2021 年9 月南京邮电大学印发《实验室安全准入管理办法》(实建发〔2021〕13 号),设置实验室准入白名单与黑名单,从制度层面加强实验室安全风险防范和安全准入教育,保障实验室正常有序平稳运行。

2.2.1 校级职能部门负责通识类实验室安全准入教育

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处针对全校组织开展校级层面的实验室安全教育与培训,通过处室网站、微信公众号、宣传教育培训会等多种形式,面向全体师生开展年度实验室安全准入教育培训。

2.2.2 院系层面负责学科专业化实验室安全准入培训

各学院每年具体实施本单位内新生、新进实验室的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及外来人员的安全准入,开展专业化、有精准性和针对性的实验室安全教育与培训。

2.2.3 实验室层面负责核查实验人员安全准入资质

实验室负责核准相关人员的准入资格,查阅安全准入培训合格证书。培训合格的,方能进入实验室开展实验活动。培训不合格的,将其列入实验室准入黑名单,不得进入实验室开展实验活动。

2.3 深入强化安全准入教育培训,加强宣传教育

学校严格执行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坚持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每年对入学新生开展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考核通过后即可取得实验室安全准入合格证。2021 级新生人数共9 089 人,培训通过9 085 人,准入合格率99.95%;2022 级新生人数共9 515 人,培训通过9 511 人,准入合格率99.96%。在实现新生安全教育培训全覆盖后,实验室安全教育横向铺展到全体涉化类专业教师与安全管理人员。2022 年度涉化类专业教师和安全管理人员参加实验室安全准入培训共362 人,通过348 人,合格率96.13%。针对实验室安全准入培训未通过的师生,禁止其进入实验室参加任何实验活动,并重新安排学习课程与培训考试,直至培训合格后方可获得实验室准入资格。

除在网站设置实验室安全专栏、推广“南邮EHS”微信公众号、开设安全教育培训课程外,学校每年还举办安全知识讲座,开展火灾逃生、化学品泄漏、管制品防盗抢等应急培训,加强“安全生产月”建设,落实实验室安全责任书签订制度。另外,相关人员进校学习后,无论何种原因导致研究对象发生重大变化、安全风险等级上升或场地危险性增加的,均须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暂停实验活动,及时接受相配套的实验室安全教育,重新参加实验室安全培训并通过准入考试。

3 持续改进

为进一步落实实验室安全准入,学校应从压实安全责任、构建联动机制、完善规章制度、强化安全培训等四个方面提供全方位保障,确保安全准入教育入脑入心并落地见效。

3.1 逐级签订实验室安全责任书,压实各方安全责任

每年年底,学校召开实验室安全专项会议部署安全工作,校领导与各二级学院签订下一年度实验室安全责任书,明确实验室安全责任重点、难点、要点。同时逐级细化安全责任,学院根据自身学科特点与各实验中心签订安全责任书,各实验中心负责人与课题组签署安全责任书,课题组教师与每一位实验学生签订安全承诺书,落实责任到岗到人。

3.2 加强信息交流,构建多部门协同联动机制

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处要与保卫处、教务处、后勤处、科研院等部门加强沟通,形成合力,落实责任监督、安全风险评估、追责问责与奖惩制度,从源头全力保障实验室安全准入的推广与实施。

3.3 完善安全准入制度,细化实施准则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要求,学校、院系、实验室要根据实际情况及时修订、补充、更新实验室安全准入规章制度,充分细化准入要点,提升可操作性,做到与时俱进、常更常新。

3.4 建立常态化学习机制,强化准入考核

切实加强“三级(校级—院级—实验室级)安全准入”机制建设,将实验室安全教育纳入学生培养环节和教职工年度考核项,严格规范准入管理,提高准入门槛,加强培训考核,构建常态化长效培训机制。

4 结束语

当下我国高校科研事业蓬勃发展,实验室安全准入建设并不是一项任务,也不是阶段性工作,而是一项把控风险、防范事故、保障安全的常态化长效机制。从安全责任体系、安全准入制度、安全准入培训等多角度优化实验室安全准入机制建设,强调落实实验室安全关口前移,有效解决了高校实验室安全管理中“认不清、想不到、顾不上”的突出问题,进一步规避实验室安全准入“部署多、行动少”的现实问题,对提升实验室本质化安全水平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通过压实安全责任、构建联动机制、完善准入制度、建立常态化学习机制,将安全准入放在心上、扛在肩上、落在行动上,才能切实巩固实验室安全防线,充分发挥实验室创新职能,为高校“双一流”建设和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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