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文尧,梅林峰*
(温州大学商学院 浙江,温州 325035)
作为农业产业发展的主力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提高农业生产效率,推动农业技术创新,实现乡村振兴中扮演着重要角色[1]。从农业产业化角度来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已成为带动全国农业产业化发展的主导力量,实现了由“小农户”向“大市场”的转变。从脱贫攻坚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作为引领带动贫困人口脱贫的主力军,在农村扶贫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从国家粮食安全来看,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能够很好地解决当下中国面临着的“谁来种地” “科学种地”等重大课题。因此,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更好地实现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和乡村振兴战略,解决人民日益增长的对美好生活的需要与农业领域不平衡不充分发展之间的矛盾的必由之路。当前,我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数量迅速增加,经营规模不断扩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系统正逐步建立起来。截至2022年5月底,全国依法登记的农民合作社达到222.5万家,家庭农场达到390万家。
要加快推动我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金融支持是关键。虽然当前新型农业经营环境及政策支持力度都普遍向好,但是仍然存在信贷约束不力等相关的问题,严重制约其发展。传统信贷由于其效率低、覆盖范围小、产品种类少、时效性慢等诸多弊端逐渐无法适应广大农户的需要[2]。承载着农户的迫切需要与信息时代的来临将数字信贷逐渐变成现实。当前,大数据、云计算等数字技术得到了快速发展,与金融进行了深度的融合,并且迅速带动数字信贷的发展,为国家长时间存在的普惠金融难题提供了一种切实可行的方案。数字信贷是金融科技和农业技术融合发展的产物,也是农村金融领域的一次创新。近年来,伴随着互联网和移动终端等新兴信息技术的不断普及,数字信贷也开始在中国农业生产领域出现。数字信贷在帮助农业经营主体及时获得贷款的同时,还能够通过提供差异化、针对性的金融产品,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并优化农业资源配置。特别是在传统信贷业务受限或成本高企的情况下,数字信贷能够以较低成本满足农业经营主体的资金需求。
近年来我国颁布了一系列法令法规和政策大力支持鼓励数字金融发展。2016年,面对着新技术在全球普遍蔓延的大背景下,国务院颁布的《推进普惠金融发展规划(2016—2020年)》提到,要大力支持金融机构运用科技的力量,以大数据和云计算为代表的新兴科技推动普惠金融。2021年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颁布《“十四五”国家信息化规划》,提出“数字普惠金融服务”优先行动,明确数字普惠金融服务建设的重点和方向。2022年初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金融科技发展规划(2022—2025年)》,为未来三年的金融科技与银行的合作奠定了大基调,明确指出要稳步发展金融科技,加快金融机构数字化转型。从2013至今,我国数字金融出现了爆炸性的发展态势,其中,蚂蚁金服和京东成为世界前五大数字金融企业,并且第三方支付和数字信用等领域的发展也处于世界领先地位。同时,由于中国的信息化水平较高,加上国家的大力扶持,许多企业以及金融机构在乡村进行了数字金融的推广,并且已经获得了一定的成功,逐渐使数字金融走进千家万巷。
在乡村振兴背景下实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目标给数字化普惠金融以及数字信贷相关产品的发展带来丰富的、多维的应用场景。本文运用案例研究方法,基于浙江嘉兴中国农业银行南汇支行“惠农e贷”的案例,详细分析了数字信贷如何赋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
在大数据、科学技术蓬勃发展的背景下,数字信贷逐渐成为国内专家学者研究的热点问题。
国内现有的研究分别从三个维度表述了数字信贷的有关经济效能与社会效能。首先,从宏观角度来看,数字金融对我国的经济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并推动了实体经济蓬勃发展与产业升级[3];其次,在地区层次上,数字金融的覆盖广度、数字信贷的应用深度以及地区数字化发展水平的提升,强力促进了区域内的创新与发展[4];最后,从微观角度看,发展数字信贷对提高居民的消费意愿起到了良性作用[5],并且对于私人与企业的创新与借贷都产生了正向的作用[6]。国内对于数字信贷的研究主要探讨数字信贷如何影响企业融资的分析居多,万佳彧,李彬[7]认为数字金融使长尾人群的正向效应达到了杠杆式的扩张,并且扩大了企业的融资渠道。国外的研究主要注重于数字信贷的便利对农村的基础设施或消费的影响以及对于其与传统融资模式的对比与进步。Shiller[8]从实证和理论基础的角度研究得出数字信贷可以显著降低金融服务诸多成本,以此来加速乡村脱贫速度,实现乡村振兴。数字信贷金融超越了时空限制,满足了广大农户的金融诉求。Manyika[9]主要从互联网普及率、农村人口占比与 3G 网络覆盖率之间的关系等角度考察数字信贷及数字金融发展情况。Nelson[10]认为,通过大数据、AI、云计算等技术,能够协助农村地区享受到他们所需的金融服务。数字化促使金融业在业务便利性方面有了巨大进步,这类发展加强了客户和后台流程的连接性并提高了交易速度。Zhao[11]认为数字信贷以其“鲶鱼效应”的优势,有效地解决了以往传统的融资方式的弊端,同时也使公司的资金来源得到了进一步的改善,使企业融资结构更加科学合理。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实现乡村振兴战略、发展现代农业的一支重要力量。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能够有效破解土地流转困境,带动农民非农就业,增加农民收入[12,13]。而且,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更有能力和动力去采纳新型农业生产技术,正逐渐成为农业技术推广的重要载体[14]。然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本身也存在一系列问题[15],主要从塑造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符合乡村振兴的现实需要,现阶段农村地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主动性和创造性未得到充分发挥的角度论述新型农业发展过程中面临经营困境和异化风险。白浩,白鹏飞等[16]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仍旧存在发展类型不平衡、产业化程度不高、内部管理不规范、示范带动力不强等问题出发,建议政府加强对新农村建设的政策扶持,提高其发展的质量和效率。Ray等[17]提出在农村信贷市场中,农民和银行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导致出现与信息不对称相关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问题。信贷中信用较高的主体被不良信贷客体“逐出”,信贷信用危机加剧,信贷融资难等问题凸显,造成信贷市场资源配置失衡。
随着研究的深入,有学者开始关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贷问题。张乐柱和王剑楠[18]基于QCA方法,发现金融素养缺乏会导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认知偏差与非理性决策,抑制有效金融需求。曲丽丽,李美娆等[19]认为解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壁垒不只要注重融资模式创新,更要注重创新扩散。王晓丽,郭沛[2]认为金融科技纾解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困境的有效手段,基于多平台数据构建融资平台模式,能够降低信息不对称,提升金融服务效率。然而,李梦琪,柯雪龙等[20]基于全国9个省份(含自治区)924个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调研数据,发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存在数字信贷自我排斥,影响因素包括负责人风险感知能力、政府补贴力度、地区数字信贷水平、资产构成情况。
综上可知,已有研究为本文提供了丰富的理论基础,但是也存在以下两个方面问题:第一,已有研究更多从宏观层面进行分析,较少从微观经营主体视角来探讨数字信贷;第二,虽然已有研究关注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数字信贷需求,但是较少关注数字信贷如何赋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
南汇镇位于浙江嘉兴市秀洲区,原行政级别是镇,后来并入王江泾镇小城市规划试点,全镇总面积为3.1 km2,共有12个自然村,耕地面积2746亩,其中稻田开挖鱼塘439.17亩,梅家荡147.52亩,葡萄种植36.6亩,总人口2317人,总户数645户,共有村民小组26个,村三套班子人员5名,党员82名,共青团员23名。南汇镇属于从事较为原始农业行业的乡镇。南汇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正处于新生期,由于其发展较慢,农业改革进度较缓。该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主要包括家庭农场14家,农民合作社2~3家,发展较慢,有相当大的上升空间。
本文从中国农业银行嘉兴分行“惠农e贷”在嘉兴南汇镇的典型案例作为切入对象,该银行秉持持续放大推动乡村振兴“领军银行”新优势,带头延伸“三农”服务触角,持续扩大“三农”服务网覆盖面,惠农贷款2021年达到100亿元。根据这个典型案例,可以来研究其逐步数字转型后数字信贷给予农户的便利,观察其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持续促进作用,以此研究数字信贷对新型农业经营高质量发展的关系及影响机制。
“惠农 e贷”是一款由中国农业银行提供给农民的信贷产品,很好地匹配了在城乡结合部从事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商贸流通等各行各业的农户的需求,因此非常匹配南汇村从事农业活动农民的需求,利用新技术对农户批量进行预授信,授信后的农户不需要去银行网点,在微信上就可以提出申请。其将互联网大数据分析技术进行了创新,采用了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来办理贷款,起点额度3000元,最高额度不超过50万元。贷款期限根据生产经营周期及收入情况认定,最长不超过8年。贷款利率较低,普遍在4%左右。贷款条件简单便利:行为端正、信用记录较好;拥有稳定生产经营的相关业务,具有较为稳定的收入来源;提供真实的家庭资产。
2020年,由于疫情影响,南汇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生产受到了较大影响,当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需要更加便捷、高效的金融服务。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正面临着越来越大的资金需求,但是由于农业投资的回收期限较长,资金较少,导致有许多农户无法得到相应贷款。调研发现,需要银行贷款时无法获得其相应的银行授信,导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受到流动性约束和现金流约束两座大山的压力,并且对生产性贷款的要求更高更大。此外,由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部分人知识水平不高,获取信息的方法也较为单一,可能造成较为严重的信息不对称的问题,进而引发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的问题出现。南汇镇信贷市场普遍存在逆向选择,南汇镇区域内信贷质量好的人被差的人“赶走”,增加了南汇镇银行放款难的可能性,加剧了合适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信贷产品在申请、获取和使用等环节存在的问题,造成了信贷市场资源的不合理配置。与此同时,由于信息的不对称,导致南汇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获得信贷信息的过程中,南汇农业银行在对农户的信誉进行评价和掌握信贷用途时,都要花费很高的交易费用,对于双方来说都进入了一个恶性循环。
虽然南汇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需求强烈,但向正规金融机构贷款的意愿不高、能力不足,且南汇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支付能力差。首先,南汇镇农民收入较低。南汇镇农户的收入中,劳务收入占比很大,但当地的工资水平普遍不高,因此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手里面的现金不足,其清偿能力自然较弱。其次,南汇镇农民的文化素质比较低,而且农民的年龄也比较大,很难通过创新进行升级与发展。最后,南汇镇农业经营主体收益普遍不高,特别是传统粮食种植和畜禽养殖业。在多重因素影响下,南汇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举步维艰。目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可以承受的利率水平在5.5%以内,但南汇镇相关农户信用贷款平均利率普遍在7.5%以上,无法满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需要。在发放贷款的过程中,由于银行畏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可能会做出违法的行为,农民要支付更高的费用。而且在发放贷款时,金融机构通常会对贷款利率和贷款流程提出更高的要求,会产生更高的交易费用,越发超出南汇镇农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清偿能力。
南汇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过程中存在资金需求大、流动资金少的问题,难以通过传统金融渠道进行融资,而且南汇镇多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使用的还是“一家一户”的小规模生产模式,缺乏完善的征信记录和有效抵押,难以从传统金融渠道获得贷款,贷款可及性较低,这些因素都影响南汇镇新型农业的高效发展。与此同时,信贷约束的问题也影响贷款可及性。南汇镇农村金融市场体系不够完善,金融机构在进行涉农信贷业务时,在风险控制、利率水平、运营成本等方面受到了一定的限制,信贷需求得不到有效满足。在这种情况下,由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存在大量的短期资金需求,导致其产生了较大的资金缺口。对于那些想要扩大规模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来说,短期的资金需求不能满足他们扩大生产规模的需求,而对于那些想要稳定收益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银行贷款的利率较高且不易获得抵押担保,这让其只能选择民间借贷来维持生产经营,从而更加造成金融的不稳定性。
为了帮助南汇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解决这些困难,在当地政府的引导和帮助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及农民也积极寻找金融机构合作。但是由于各种因素制约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自身存在较大问题导致合作效果不明显。而数字信贷是指运用现代的信息技术,如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通过对信贷活动全过程的数字化处理,实现金融服务的供给个性化、智能化和普惠化。当前,数字信贷已经成为农业农村领域金融创新的新趋势,数字信贷的优势逐渐体现出来,现根据“惠农e贷”实际案例,分三点分析其优势与作用机制。
中国农业银行嘉兴分行“惠农e贷”通过改善信息不对称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南汇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比较典型的一个问题是信息不对称,由于南汇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文化水平较低,且该地银行在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息交互方面较为落后,很多时候并非贷款受限,而是由于南汇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自己忽视贷款机会。融资难,融资贵是制约南汇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该地政府使用“惠农e贷”产品,并且配套数字信贷等相关科学技术,并且采取相关的优惠政策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融资困难起到了一定的作用,较大程度上能够改善相关的信息不对称的一系列问题。“惠农e贷”能够为南汇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便利、快速的贷款服务,利用大数据技术能够有效地识别出客户的风险,同时还能够利用互联网平台和移动互联网平台展开市场营销,进而改善该地银行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之间的信息不对称状况。实地调研中发现,南汇镇对“惠农e贷”这项产品的宣传力度较大,并且该地手机普及率也非常高,在中国农业银行公众号上有一个非常显眼的“惠农e贷”服务。通过数字技术的应用,“惠农e贷”能够有效降低南汇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信息不对称。数字信贷通过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减少南汇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息收集成本、降低交易成本,能够帮助南汇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更好地适应现代农业生产需求。从信息化的角度看,嘉兴农行南汇分行通过“惠农 e贷”的新型信贷方式为解决农户的相关问题,为满足南汇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个性化需求提供了新的方案。“惠农e贷”这项产品充分利用了现代科技,方便嘉兴农业银行南汇支行更好的了解到关于南汇镇的相关资料,从而减小信息不对称性,增加南汇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的成功率。
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背景下,南汇镇同样面临着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所共有的顽疾。“惠农e贷”这项产品通过数字信贷平台能够将南汇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纳入到现代农业发展的大环境中,既能够提高南汇镇农民组织化程度,又能够实现中国农业银行嘉兴分行与南汇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之间的有效对接,从而更好地促进南汇镇现代农业发展。数字信贷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息收集和信用评价的服务效应随着现代农业发展和农民职业化进程不断加快,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数量呈爆发式增长。南汇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正处于萌芽发展阶段,“惠农e贷”这项产品很好地改善了南汇镇农民的金融可及性,并且正逐渐壮大南汇镇新型农业主体的规模,以便于更多的经营主体出现。该地农业银行能够充分发挥互联网快捷、高效的特点,让南汇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都可以获得最基础的财务信息,提高其金融可及性。其次,银行可以收集到大量的顾客资料,根据该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自身的特点,对顾客需求进行深入的分析,为顾客提供有针对性的理财产品或者服务,来满足顾客的多样化理财需要,从而使理财产品或者服务的内涵变得更加丰富。在大数据的支撑下,“惠农e贷”这项产品可以使用数字化技术来对使用者的背景资料、消费偏好、兴趣社交等进行处理与分析,并将顾客的需要进行精确的细分与融合,通过使用这些数据,为顾客提供个性化的理财产品与服务。最后,数字化金融技术的开发与应用,提高了“惠农e贷”这项产品的普及度,提升了贷款的安全与稳定。相关大数据等技术可以为贷款客户在使用数字信产品时的资金和信任提供安全保证。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项产品能够整合信息流和现金流等多种信息,缓解消费者信息不对称,提升资金资源配置效率。
“惠农e贷”能够降低金融服务的门槛,让低收入群体也能获得相关的金融服务,从而提升南汇镇总体的金融资源配置水平,促进南汇镇农业可持续发展。随着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与进步,以微信、支付宝为代表的多种金融服务平台的涌现,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普惠金融发展的瓶颈,提升了普惠金融的效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为南汇镇由传统农户转变为现代农业经营者提供了更大的发展空间和平台。但由于该地存在硬条件的缺失,比如金融基础设施薄弱以及传统农户金融知识欠缺等原因,传统农户的信息收集和信用评价困难较大,“惠农e贷”较好地提供了一个产品,解决了信贷市场中的问题。
降低融资成本有多方面实现路径:第一,“惠农e贷”通过金融科技创新,推动实现了数据、技术、平台的有效整合和高效利用,从而可以突破传统信贷服务边界,以随借随还的信贷方式破解贷款难和贷款贵的难题。与传统金融机构相比,“惠农e贷”缩短了农户贷款业务中的“路程”及资金融通中的链条,极大地降低了人力成本、运营成本和风险成本,减少了中间环节并提升了支付效率,进而降低了贷款融资下的显性经济成本。在此基础上,电子商务的发展使得其信息利用更加高效,从而减少了可能带来的电子商务费用。第二,“惠农e贷“拥有数字信贷的传统优势,通过集成数据、模型和系统资源优势,大幅降低了南汇镇农民获取风险信息的成本和难度,因此也降低了资料搜寻成本。第三,“惠农e贷”利率较低,避免了高利贷的风险,南汇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经营安全性得到保证。南汇镇分行年化利率低至4.35%,完全符合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贷款要求。相较于普通的贷款,其方便快捷,利率低,融资成本和搜寻成本都大大降低,很好地满足了南汇镇农户的需求。“惠农e贷”可以实现贷款申请、审核、发放及还款全流程线上办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无需提供抵押担保或第三方担保,解决了传统信贷存在的抵押物缺失的顽疾,变相的优惠于南汇镇的农民,降低融资成本。“惠农e贷”这项产品一直在探索如何降低成本,通过数字化技术,为南汇镇广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优质的服务,帮助他们克服高风险、高获客和高运营成本的问题。南汇镇充分将产品与政策相结合,两者产生了巨大的正向效益,创新线上业务,让数据多跑路,农户少跑腿。通过网络的便捷性和及时性,南汇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可以很容易地在网络上对相关金融产品进行筛选和对比,从而挑选出适合自己的融资产品,降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进行搜寻服务时所耗费的时间成本和交通成本。
综上,“惠农e贷”通过改善信息不对称、改善金融可及性、降低融资成本赋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如图1所示。
图1 “惠农e贷”赋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作用机制
数字信贷在赋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同时也面临一些风险:第一,农业弱质性风险。由于利用大数据的模式,数字信贷经营风险较传统信贷较高,从而可能导致在农业领域的可持续发展面临着较大的风险。农业作为一个高风险、低收益的弱质产业,除了自然和市场双重风险,这极大地影响到农产品的产量和价格的稳定。特别是两种风险同时作用很大程度上会导致不稳定事件的产生,再加上外界的生产规模扩大,内外两种力量共同作用,其带来的损失难以估计,与经营的稳定性持续性背道而驰。其次,数字信贷政策不完善风险。由于数字信贷的起步较晚,融资环境还不够健全,相应的支持政策和举措还需要进一步的改进。目前,我国有关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财政扶持政策和措施尚不完善,对贷款贴息,保费补贴,担保费减免等优惠政策仍需加强。由于缺乏信息分享,限制了对农业融资的有效支撑。因此,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农业融资的积极性。南汇镇的有关农业农村方面的政策、农业公司的资金需要等方面的信息无法做到政、银、企间的信息共享与准确高效的对接。尽管存在非常不错的信贷产品,南汇镇银行对农业的支持仍显乏力。从全国范围看,部分银行在农村地区的分支机构很少,而且其分支机构的工作力量也很有限,另外一些银行没有设置普惠金融业务分支。而且,各部门之间需通力合作对农业行业的扶持。“不敢贷款,不愿贷款”现象普遍存在。缺乏对金融服务的创新和创新,现行银行间的信贷产品存在着严重的同质化问题,同时也存在着针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特征等所开发和创新的金融产品不足的问题。此外,目前金融科技在涉农金融领域的应用还没有得到充分的发展,对农业金融的线上业务模式还没有进行充分的优化,其推广程度也不高,其“长征路”任重道远。
截至2021年,中国农业银行嘉兴支行发放惠农贷款超100亿元,在乡村振兴背景下,数字信贷等产品会愈加完善。至2020年末,全国家庭农场达210.7万户,比2012年增长了近9倍。在大环境的趋势下,嘉兴南汇镇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也在飞速发展,同时,随着互联网、大数据等技术在农业生产、经营、管理、服务各环节的广泛应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正在加速融入生产、供销和信用“三位一体”综合合作体系中。未来,随着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数量不断增加,规模不断扩大,对金融服务的需求也会越来越大。基于数字信贷技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规模化经营将会与之相匹配,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将会与之相适应,农业全产业链数字化将会与之相匹配,农业服务平台化将会与之相匹配,农业生态圈联盟化也将与之相匹配,从而促进农业经济高质量发展。
从服务对象来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尤其是从事种养业的家庭农场和专业大户以及从事农产品加工的龙头企业,在生产经营中都会面临资金短缺问题。未来金融机构应积极探索数字信贷模式创新,为农业经营主体提供“无还本续贷”等金融服务。在信贷投放上,采用“线上线下结合、抵押担保结合”方式,提高贷款审批效率,结合农业经营主体的生产周期特点以及季节性特点,探索建立“循环贷款”等信贷模式,创新科技金融产品与服务模式,在满足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基础上,积极探索数字信贷服务模式创新。
数字信贷是普惠金融的一种重要形式,它利用最新的数字技术和数据分析,有效解决金融服务的覆盖面问题,将更多的人群纳入金融服务的范围内,从而实现普惠金融的目标。本文基于“惠农e贷”探讨数字信贷如何赋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研究发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面临资金需求强烈、信息不对称问题严重;支付能力差,传统信贷融资成本高和贷款可及性很弱问题。“惠农e贷”通过改善农户信息不对称的问题,避免道德风险问题以及相关问题的产生;解决农民融资成本较高的问题,为农户提供更适合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产品;解决南汇镇贷款不可及的相关问题。
7.2.1 加大宣传力度,提升农业经营主体数字素养
当前人们对于数字信贷等产品的接受度越来越高,“惠农 e贷”对于农业经营主体最重要的是它的方便性和实用性,银行必须根据农业经营主体的实际情况,进一步收集更多的农民资料,扩大贷款规模,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提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电子信用和“惠农 e贷”的认识,加快贷与民的正向发展。加强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培养和指导,对农民的管理体制进行多管齐下的规范。一是要加强金融监管,为示范性经营主体提供专业的财务服务支持,协助其建立规范、透明、可信的财务体系,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健康发展提供助力。二是开展新农事业的培养和提高活动。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主要负责人为主要培养目标,加强经营理念、管理能力、风险意识、契约精神等的培养,持续提升新农组织的领导能力,全方位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示范合作社、示范家庭农场等发展壮大,充分起到引导和带动的作用。
7.2.2 加速征信体系的完善,构建农村信贷信息的管理体系。
加快推进征信市场体系的升级,构建更为便捷的平台。征信机构需要利用大数据和AI等技术,进行信用评级系统的深度分析,引入市场竞争力来推动信用评级系统的持续发展。借助大数据和AI等先进技术,深化征信数据的分析和挖掘,整合各类信用信息平台,并与不同部门的信息平台数据进行联接,逐步达成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用信息的全面覆盖,从而简化线上操作流程,减少农户对线上借贷的抗拒从而进一步提升农户的实际贷款需求。
7.2.3 推动数字金融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构建有效的风险防范机制。
建立健全适应农村数字金融发展特点的法律法规和监管机制,创建数字信贷产品的风险预警、反馈以及处理等体系;创新数字金融监管模式;加强农村地区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和安全保障措施。随着数字普惠金融的不断革新,对管理的需求和标准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了更好地处理数字信用的跨领域特性,必须持续提升各个领域的管理水平,增强各个领域的管理合作与数据分享。本次研究的数字信贷产品针对于农户,抗风险能力较弱,政府需进一步提升对该产品的监管力度,实施严格的资格认证,并对数字金融的监管主体义务作出明确规定,同时构筑完善的行业监管架构。基于精细化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数据信息平台,可以尝试建立面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数字金融监控和统计系统。银行金融机构需要改进绩效评估体系,把对新型农民经营主体的金融服务状况纳入乡村振兴服务的考核标准中,包括各部门和领导干部的业绩评估,以推动其有效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