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麟雅 王炜
【摘要】数字藏品作为进入元宇宙的通行证,为游戏行业实现娱乐价值之外的再升级提供了新思路。现通过界定游戏数字藏品的概念,从现状发展中归纳出在稀缺性下价值共创、版权制度数字化创新以及社会规则虚拟化镜像的功能,并对游戏数字藏品的现实困境与实践面向进行梳理分析,以期从多元维度帮助游戏数字藏品市场回归理性、找准着力点。
【关键词】游戏数字藏品;元宇宙;数字确权;区块链
作为元宇宙系统中重要的组成部分,数字藏品的开发与应用为元宇宙数字资产创建、交易、转移等提供了底层逻辑。NFTGO.io的全球实时NFT(Non—Fungible Token)市場数据显示,2022年每月新发行的NFT项目为315个,这意味着每天就有超过10个NFT项目面世,其中游戏类数字藏品总市值约为85万ETH。[1]
游戏数字藏品的快速发展不仅预示着行业的潜在前景,更为元宇宙提供了将想象和观念转化为实际的入口。“十四五”规划中“加强数字版权保护,推动数字版权发展和版权业态融合”的相关要求为我国游戏数字藏品的发展指明了方向。因此,通过厘清游戏数字藏品的功能效用,并进一步审视游戏数字藏品在“现实”与“虚拟”双重语境中的价值逻辑,或许是引导其合规发展的必由之路。
一、游戏数字藏品:庞大利基市场下的现状定位
(一)NFT与数字藏品
NFT最初主要用于数字艺术品的创作、拍卖和收藏这三方面。苏富比拍卖行的资料显示,全球范围内首个NFT项目可以追溯到2014年5月3日的数字艺术品《量子》,该作品因其结构数据化、算法加密化、认知共识化成为世界上最早的“非同质化代币”。相较于NFT,数字藏品市场发力较晚,也更具备中国特色,国内首个数字藏品交易平台“优版权”于2021年4月18日上线,产品形式涵盖游戏、文旅、动漫、艺术等多个领域。
与NFT不同的是,数字藏品的发行基于联盟链之下,受到严格监管,且数字藏品只能以人民币或数字人民币进行交易,交易后在用户之间也较难流通。在此基础上,数字藏品的核心竞争力体现于资产化的数字出版物,以区块链为技术支撑,每一件数字藏品的唯一序列号都能在区块链上找到对应,这种强指向性保证了交易和收藏的精准追踪和版权保护。
(二)游戏数字藏品的定义与现状
游戏行业作为最早一批引入“虚拟资产”概念的文化产业,在元宇宙视域下具有天然发展优势。游戏产业分析机构Sensor Tower提供的数据显示:2022年上半年元宇宙应用创下6.5亿美元营收,其中游戏应用收入占比高达94%。[2]游戏数字藏品以区块链作为技术支撑,以游戏内容作为创作背景,以数字图片、游戏道具、角色外观等作为表现形式,赋予每一个数字出版物稀缺性、唯一性和不可替代性的特征。
目前国内游戏数字藏品仍停留在将“游戏IP”与“数字藏品”简单相加上,均只有收藏价值,并不与游戏本身形成联动。此后,部分发售游戏数字藏品在收藏属性基础上赋予玩家兑换游戏中专属头像框或称号的能动性,但就本质而言依旧未走入“相融”的状态。
值得注意的是,由于国外游戏NFT去中心化的特性,其自由交易的资产属性会让大众视其为投资品,当前市场中交易疲软的现象也预示着潜藏的卖家数量远高于买家。国内对游戏数字藏品的监管力度明显高于国外,2022年4月互联网金融协会在《关于防范NFT相关金融风险的倡议》中提出“不在NFT底层商品中包含证券、保险、信贷、贵金属等金融资产,变相发行交易金融产品”。这表明游戏数字藏品并没有被赋予金融属性,其内在使命更倾向于对数字化的全方位观照与探索。
二、数字确权下游戏数字藏品的价值
(一)价值共创:稀缺主导的认同感狂欢
制度经济学家康芒斯曾指出,稀缺性是财产的前提,正是自然物质的有限或预计有限属性促使其能够成为供给个人专擅管制的财产。同样,个人和社会在利用稀缺资源生产时所形成的知识也应符合上述逻辑,由此,知识产权具备稀缺属性。[3]
站在经济学和法学的双重维度上来看,因为制造和产出客观有限,游戏数字藏品呈现出“客观稀缺性”。在区块链技术底层逻辑上,数字藏品可以被完整地追溯并保持实时更新,这就促使游戏数字藏品具备去中心化、公开透明化和不可篡改等基本特质。同时,凯利·戈德史密斯等人在消费者决策研究中指出,[4]稀缺性受到个体主观感觉的引导,即“主观稀缺性”。通常来说,数字藏品的稀缺价值会与货币面值画上等号,但是在特定范围内,个体会对某种常见的资产和商品产生稀缺的心态。
在游戏数字藏品出现前,付费虚拟商品饱受诟病。在游戏行业进军数字藏品后,不少游戏项目跳脱出付费模式,转而以免费的方式促使数字藏品回归“收藏”价值。例如“CSGO”的回忆长廊活动,通过向玩家开放问答积分活动,以积分免费兑换游戏数字藏品,这种形式不仅调动了玩家的积极性,更加深了玩家对游戏的归属感。在游戏数字藏品所推动的认同狂欢下,即使是标价免费的藏品也能在主观意志下实现“溢价”。借助游戏数字藏品的呈现样态,个体在圈层内的藏品策展不仅是身份的象征,也成为游戏玩家之间的社交钥匙,其内在逻辑所指涉的是玩家和游戏之间的价值共创。
(二)数字确权:版权机制的创新性探索
版权又称为著作权,其所研讨的并非是“防止他人使用”,而是以“控制使用”为旨趣。在移动互联网创设的环境下,用户虽然拥有信息的可见性和创作的相对自由性,但常常面临着权利“被代表”“被转移”的困境。同时,互联网中内容复制的低成本与网络维权的长周期形成冲突,也进一步促使“数字劳工”命题难以从根源上解决,无形之中“驯化”和“囚禁”了创新发展。
2020年4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的《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明确将“数据要素”列入五大要素市场中。从这个角度来看,作为生产要素的数据就不应过度注重其“所有权”的限定,而是应该强化数据产权的界定。[5]区块链技术的出现重度稀释了传统互联网的中心性,其赋予了每个数字藏品以独特的元数据和标识,以确保它的唯一性、可追溯性以及不可篡改性,这促使游戏数字藏品在售卖之际便将“版权”问题提上议程,具有相对前置性。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版权问题的探索不能仅依赖区块链技术,元宇宙的“具象化”也对游戏数字藏品提出更高的要求。2022年6月,中手游上线了数字艺术品版权分发平台“有鱼艺术”,并依托国内首个由版权行政管理部门主导推出的“版权链”和数字版权证书系统,为数字藏品版权确权、授权和保护建立合法化机制。“版权链”的建立促使“版税”成为可能。版税功能的设置既可以对内容生产者进行直接、即时激励,也能回馈数字藏品本身的开发和设置,真实有效地对数字行业生态进行“反哺”。
(三)增强现实:社会规则的虚拟化镜像
现实社会向元宇宙的高度互通不断满足具身、空间以及社交三重属性。尽管电子游戏在元宇宙中只构建了部分生态系统,但是它与实现元宇宙的三重属性十分适切,且电子游戏的发展探索也走在了元宇宙之前。从这个角度来看,电子游戏可以被当作元宇宙的起点,电子游戏在虚实交汇中发生质变,并迎来元宇宙的“奇点”时刻。[6]
从长期来看,社会结构与数字技术的双向耦合为元宇宙景观的缔造提供了可能性,这种边界消弭、结构转移以及中心分散的场景生态更需要数字资产的出现,以互动交易的方式建构与现实世界的对应关系。相较而言,游戏数字藏品能够依托用户对游戏消费行为来降低受众接受元宇宙世界的成本。正如费斯克所言,所有商品均能在消费者的能动性下,建造出有关自身、他者以及社会关系的意义。[7]游戏数字藏品的出现不仅能满足电子游戏中“氪金”行为带来的功能价值沉浸,更能以反身性的方式将电子游戏的交易规则升级,实现大众对元宇宙概念下数字资产的类比理解。
数字藏品本质上处理了虚拟连接中的社会整合问题,能够在自身创新的过程中不断生发、构建新的社会存在,并将被互联网撕裂与分散的社会规则重新形成规模。由此,数字资产的出现完成了赋意后的赋权,即在数字场景下,通过数字藏品特有的属性来满足数字空间中用户的需求,进而帮助元宇宙空间建立运行规则。
三、游戏数字藏品的未来实践取向
(一)回归异质性:边界的延伸与多元的聚拢
游戏数字藏品交易市场中以碎片化、复制型的项目为主,同质化现状大大削弱了藏品本身应具备的非同质化属性,从源头上造成游戏数字藏品的“流动性枯竭”。
正如阿多诺所指出的“文化工业”一样,隐藏在游戏数字藏品背后的是同一性逻辑裹挟的新一轮工业生产,类型相似、形式相似甚至实质相似的现状让消费者难以心甘情愿埋单。
从长期来看,数字藏品不能仅作为游戏附属品出现,行业应以数字藏品为起点注入游戏元素。如“Axie Infinity”推出的“养成型游戏数字藏品”,集消费、饲养、训练以及社交于一体,确保每一个玩家“认养”的电子宠物都是独一无二的NFT数字资产。这也正是保罗·莱文森论述媒介的玩具属性时提到的“媒介玩具观”,即消费者接触此类游戏数字藏品时并非以购买为最终目的,而是瞄准了游戏数字藏品带来的缘趣属性,也能够从本质上颠覆交易疲软的窘境。
(二)匹配实体性:圜局的突破与虚实的耦合
尽管近几年来数字藏品发展迅猛,但是对于大众甚至是市场参与者而言,数字藏品的概念依旧是模糊的。基于圈层的游戏数字藏品只能实现“自嗨”的仪式价值,这与我们畅想的数字行业蓬勃发展相去甚远。
当前不少消费者选择退出也是因为数字藏品的用途价值不明确,游戏数字藏品需要在收藏价值的基础上进一步与实体经济相联系,实现线上线下双赋能。具体来看,消费者所购买的游戏数字藏品是一个独特的IP,他们能够以此IP开展任何商业行为,不断延伸数字藏品的使用权益和应用场景,如制作3D模型玩具、文创周边等。通过“数实融合”的方式,数字IP、数字藏品以及营銷三者实现有机结合,也是行业规范发展的必经之路。
除此之外,游戏数字藏品的“使用价值”不能局限在游戏本身,而应找准线下合作的发力点。如电竞类消费者可以通过集齐游戏数字藏品后获得现场观赛的资格,消费者能从数字藏品中获得现实反馈,数字藏品市场自然能够“永葆青春”。因此,引导数字藏品“脱虚向实”,促使数字藏品进入到与实体权益相匹配的阶段,平台、创作者以及消费者之间才有互利共生的关系。
(三)监管全域化:信任的崩塌与价值的重建
2022年8月,腾讯旗下的“幻核”APP宣布即将下线,持有藏品的用户在2023年6月30日之后将无法在APP中查询、下载、展示及分享已购数字藏品,且不能再进行退款操作。作为国内最早一批数字藏品平台,“幻核”仓促退场的举动促使现存的数字藏品项目重新审视行业的内在价值以及业务前景。事实上,仅依靠玩家本身区分游戏数字藏品的“建设者”和“投机者”是不可行的,头部数字藏品交易平台的接连撤退即使不对行业产值造成影响,也会引起连带效应,导致部分用户给数字藏品贴上“割韭菜圈钱”的标签。究其根本,市场监管层面还应着手对数字藏品进行全方位界定。
当前在中国文化创业协会的牵头下,20余家机构联合发起了《数字藏品行业自律协议》,走出了行业准入门槛限定的第一步。未来,市场监管应从数字藏品的全过程进行细化:前期在于准入门槛的限定,倒逼平台做好成本核算与运营定位,告别以量取胜的数字经济;中期聚焦行业循环发展问题,不断优化数字版权、市场规范以及技术迭代等问题,及时治理行业内的风险乱象,为行业出具可供参考的评级指南,建立公平开放的市场环境;后期则是优化退出机制,在区块链技术的基础上实现消费者权益双重保护。
英国技术哲学家科林格里奇曾提出,新型技术的发展与控制存在着双重约束困境,若因担心技术产生不良结果而过早干预,则会影响技术的生命周期;相反,若控制过晚,技术则会嵌入到社会结构中难以改变。这种科林格里奇式控制困境同样存在于游戏数字藏品中,由于市场结果往往是后验的,这也说明游戏数字藏品背后的价值共识和潜在风险亟待被全链条挖掘与审视。但是至少目前为止,借助游戏数字藏品,数字经济可以先走出圈层认同、数字确权以及IP变现的这一步,同时,也能迎合元宇宙空间对场景价值承载的需求。
参考文献:
[1]NFT Annual Report 2023[EB/OL].(2023-02-14)[2023-3-31].https://nftgo.io/research/reports/2023-nft-annual-repoot.
[2]元宇宙概念下的移动游戏市场洞察报告[EB/OL].https://go.sensortower-china.com/meta-adoption-2022-report-china.html.
[3]粟源.论知识产权的财产性和稀缺性[J].知识产权,2005(5):3-8.
[4]Kelly Goldsmith,Vlad Griskevicius,Rebecca Hamilton.SCARCITY AND CONSUMER DECISION MAKING:IS SCARCITY A MINDSET, A THREAT, A REFERENCE POINT, OR A JOURNEY?[J].Journal of the Association for Consumer Research,2020.
[5]王春晖,方兴东.构建数据产权制度的核心要义[EB/OL].https://doi.org/10.14132/j.cnki.nysk.20230224.001.
[6]喻国明,秦子禅.元宇宙发展的“奇点时刻”:电子游戏与现实世界的关系演进——发展的三进阶:延伸、交汇与融合[J].传媒经济与管理研究,2022(3):3-20.
[7]约翰·费斯克.理解大众文化[M].王晓钰,等译.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01:18.
作者简介:付麟雅,中山大学新闻传播学院硕士生(广州 511400);王炜,西南石油大学艺术学院副教授(成都 610500)。
编校:张红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