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开凯,胡 红,胡 恺,钱 栋
(1.宁波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2.宁波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浙江 宁波 315000)
近年来,从省级、市级到区级,我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标准要求不断提高,相关文件陆续出台。2021 年,浙江省发布《浙江省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近期建设规划编制导则》(简称导则)和《浙江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强基增效双提标”行动方案(2021—2025 年)》。相关文件明确了农村污水治理设施的建设要求[1]。以县域为单位,可有效统筹和指导农村污水治理设施建设工作[2],因此宁波市以县域为单位全面启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近期建设规划编制工作。
导则从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行政村覆盖率、出水达标率、农户接户率等方面提出规划目标要求。行政村覆盖率指接户率不小于70%的行政村占设施治理行政村总数的比例。出水达标率指达标排放的集中处理终端和户用处理设备数占集中处理终端和户用处理设备总数的比例。农户接户率指生活污水已接入处理设施的户籍农户总数占应接入处理设施的户籍农户总数(不含管控治理的户籍农户数)的比例。导则针对上述指标提出至2025 年,行政村覆盖率不应低于95%,出水达标率不应低于95%,农户接户率不应低于70%的要求。
江北区隶属于浙江省宁波市,位于宁波市区西北侧。境域东西长约27 km,南北宽约20 km,总面积为208.4 km2。农村生活污水近期建设规划涉及江北区的6 个街道(乡镇),行政村共有63 个,涉及农户数2.57 万户。
江北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近期建设规划编制技术路线如图1 所示。
图1 江北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近期建设规划编制技术路线
2.1.1 现状评价
通过实地踏勘、座谈等方式,对已编的专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分析,彻底排查治理现状,对现状设施建设、运维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对现状农户三水(卫生间污水、厨房污水和洗涤污水)接出情况、农村管网运行情况和终端设施出水指标达标情况进行详细调研,梳理江北区农污系统的主要问题,全面掌握现有设施的行政村覆盖率、出水达标率和农户接户率等实际数据。
2.1.2 建设和改造提升规划
根据处理设施现状和规划目标,结合治理方式和管理分类,合理确定处理模式[3]。按照近期建设规划目标对处理设施建设和改造进行任务分解,按照双提标要求,提高行政村覆盖率、出水达标率和农户接户率。分析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城镇污水管网输送能力和农村地形分布等,复核纳入城镇污水管网条件。
2.1.3 年度计划与投资估算
对标建设和改造目标任务,统筹安排、逐年分解、匡算资金,制定2021—2025 年的年度计划。明确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年度目标,制定农户接户率、行政村覆盖率、出水达标率的年度提升计划,同时落实年度建设和改造项目运维管理规划,形成近期建设计划表。
调查发现,江北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存在部分问题。一是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覆盖面较低。江北区共有63 个行政村,接户率达到70%及以上的行政村仅有27 个,行政村覆盖率为57.1%。二是终端设施出水水质不稳定。江北区现状终端处理设施共计127 座,根据水质监测结果,其出水达标率较低。三是合流制溢流污染严重。现状管网存在破损、堵塞等现象,现状设施及管网运行情况不尽如人意。四是城镇排水格局发生较大调整。随着江北区下沉式再生水厂的建设,原部分汇入宁波北区污水处理厂的区域污水将转接至江北区下沉式再生水厂,江北区排污系统格局将发生较大变化,要进一步梳理复核农村生活污水纳入城镇污水管网的条件。
结合现状问题、规划目标,衔接相关上位规划,合理构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系统。
2.3.1 因地制宜,分区分类,科学界定农村污水治理模式
本次规划首先立足于村庄不同地形地貌特征,将江北区村庄分为平原及山区两大类。位于山区的村庄采用集中处理模式,位于平原的村庄根据城镇开发边界,分圈层分级管控。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内的村庄采用纳厂处理模式;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外的平原村庄距离市政污水主干管网小于5 km,且有条件对规划管网进行延伸,优先纳厂处理[4]。上述方案合理且经济地解决农村污水治理模式划分界定问题。最终确定江北区纳厂行政村58 个、集中生态处理5 个。
2.3.2 城乡统筹,构建城乡一体化污水治理系统格局
按照城乡一体化和区域统筹协调理念统筹谋划,对区内农村污水应纳尽纳,科学测算农污接入量,校核城镇污水管网体系,提出其扩建及改建要求,系统梳理江北区城乡污水系统格局。既满足远期江北区农村污水接入需求,又保障城镇污水管网安全稳定运行,为建立长远的韧性排水系统打下坚实基础。
2.3.3 按照双提标要求,提高行政村覆盖率、出水达标率和农户接户率
至2025 年,规划完成6 座终端提标改造、119 座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纳管、2 个污水零直排示范村建设。最终实现江北区行政村覆盖率100%,接户率由现状50.8%提升至78.7%。总投资为4.23 亿元,惠及农户2.47 万户。对上述建设项目及投资金额进行逐年分解,合理制定年度建设计划。
2.3.4 建立健全管理体系
以县级政府为责任主体、乡镇政府为管理主体、村级组织为落实主体、农户为受益主体、国有企业为运维主体、第三方运维服务机构为服务主体,建立健全管理体系[5]。作为责任主体,江北区人民政府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管理纳入乡镇(街道)的综合考核。作为管理主体,各乡镇(街道)要确定分管领导。作为落实主体,自建终端的各行政村要明确管理责任人和管理员。作为受益主体,自建终端的各行政村村民要遵守村规民约。作为运维主体,国有企业负责运营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作为服务主体,第三方运维服务机构履行运维服务职责。
2.3.5 实施保障
本次规划明确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责任主体,并对组织领导、政策落实、部门分工等方面提出相应的保障措施。资金层面,要结合新农村建设的实践经验,采取国家扶持、地方补助、农民支持、企业参与等方式,广泛筹集资金,形成多元化、多渠道动员的参与机制,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能够顺利付诸实施。技术层面,根据项目实施目的,深入调查研究,采取“政府组织、专家领衔、部门合作、公众参与”的工作方针,科学规划、统筹安排,编制符合实际,具有指导性和可操作性的规划实施方案,确保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有序实施。
江北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近期建设规划成果由规划文本及图纸组成。规划文本主要包括项目背景、现状概述、上位规划解读、明确村庄发展类型、厘清农污与城镇污水治理的管理范围、确定农污治理模式、校核城镇污水系统、明确近期建设和改造规划、确定运维管理模式、合理安排年度计划及投资估算。图纸主要包括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现状图、污水系统规划图、排污分区规划图、治理模式规划图、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划图(以镇为单位)、运维管理规划图。
在乡村振兴战略全面实施、国土空间全要素统筹优化的背景下,系统梳理现状农村污水治理设施基础本底,按照规划目标,以县域为单元编制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近期建设规划,合理确定目标任务、农污治理模式、城乡污水系统格局、管理体系等内容,实现处理设施覆盖率和达标率双提标,持续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质量和生活品质,为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省、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打下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