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皇帝家更容易骨肉相残?

2023-10-12 21:08李井奎
杂文选刊 2023年10期
关键词:胡亥兄弟姐妹秦始皇

李井奎

最近读史,读到秦始皇身后的家庭惨剧,毛骨悚然的同时,也陷入深思。根据历史记载,秦始皇共有三十三个子女。秦始皇死后,少子胡亥在赵高和李斯的辅佐下登基做了皇帝。由于是废长立幼,名不正言不顺,所以胡亥先是矫诏赐死秦始皇的长子扶苏,然后又将其余的三十一位兄弟姐妹一一处死。

他先是在杜这个地方,杀了自己的十个姐姐妹妹。《史记·李斯列传》记载:“十公主磔死于杜。”而“磔”是古代的一种酷刑。胡亥的哥哥公子高听到了这个消息,吓得向胡亥上书,要求给秦始皇殉葬。而胡亥马上准许了,赐给他十万钱,准他殉葬。这才只开了个头,其他的兄弟姐妹还不如公子高的下场好。胡亥不但把他的这些兄弟姐妹在咸阳五马分尸,而且还把自己兄弟们的母族、妻族全给灭了门。我一度认为,当了皇帝的胡亥,已经完全丧失了理智,心理已经完全变态。

有关皇帝家骨肉相残的事,真是代有其事,史不绝书,以至于南北朝时南朝宋孝武帝刘骏的第八个皇子新安王刘子鸾,在被长兄刘子业杀害前悲愤道:“愿后身不再生在帝王家!”二十多年后,南朝刘宋的最后一个皇帝宋顺帝刘准在被杀之前,更是说出了“愿生生世世再不生于帝王家”的话。

不要以为有了历史上的教训,后世的帝王就能学到更多,事实上,他们在这件事上似乎永远也不会汲取教训。就连那位喜欢“以史为鉴”的唐太宗李世民,在“玄武门之变”中也是心狠手辣,一箭就射死了他的长兄、太子李建成。

难道他们就不能想出一个好法子,来阻止这样的惨剧再发生吗?很遗憾,答案是不能,因为这是中国帝制时代皇权不受限制的特性所致。

在经济学中,有一门很有意思的分支,叫作契约理论。这门学问主要是研究如何设计更好的契约,来实现对缔约各方,尤其是对委托方最为有利的结果。但皇帝家的传位契约是没有第三方来实施的。而任何一个契约,都需要有第三方来帮助实施。我们每一个人所拥有的各种不同的权利之所以成其为权利,一般来说,也是因为我们有社会这个第三方来保护你免遭他人的伤害。如果人们看到有人打算偷你的车——侵犯了你对它的权利——他们通常会报警或者警示路人预先阻止这种企图。你对你的汽车的财产权利,依赖于其他人保护你对该资源——你的财产的控制之意愿和能力,而不仅仅依赖于你自己的能力。在狮群之中,雄狮纯凭牙尖爪利即可夺得对猎物的先食之权。但这不是人类社会的“权利”。因为狮子们无法“实施”其他狮子的权利,所以其实没有权利可言。相反,它们有的,只是对狮王威力的臣服。

那么,皇帝家就不能找些第三方来监督这种传位契约的实施吗?他们不是没有想过,但并没有什么用。

第一种办法,搞辅政大臣制度。但这个制度有危险,如果辅政大臣比较能干,像司马懿,那结果可能一样糟糕。如果辅政大臣不行,那结果还是老样子,像清朝咸丰帝的辅政大臣肃顺,就被恭亲王奕訢和慈禧太后合伙搞掉了。由此可见,辅政大臣制度不是一个稳定的第三方执行机制。

第二种办法,就是大封同姓诸王,让这些藩王来保证契约的实施。像刘邦分封刘姓诸王,朱元璋分封诸子为王,用的就是这种办法。但这同样不奏效,西汉有“七国之乱”,汉景帝差点儿丢了皇帝位;大明朝有“靖难之役”,明成祖朱棣夺了自己侄子建文帝的皇位,也是一场血雨腥风。

古代的帝王家,为什么走不出这骨肉相残、宫廷政变的循环?或许,这其中问题的根源,就在于权力只要不受限制,悲剧就始终难以避免吧。

【原載《南风窗》】

插图 / 权力争夺 / 佚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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