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杰
2024年又将迎来美国总统大选年,前任总统唐纳德·特朗普厉兵秣马,蓄势待发。为了阻止特朗普卷土重来,民主党阵营不断对其发起诉讼,意欲将其置于“出师未捷身先死”的艰难境地。可以想见,2024年总统大选必然又将“好戏连场”。
这从刚刚过去的历史中可见一斑。2020年总统大选结束之际,拜登已然获得胜利,特朗普却在多个摇摆州提起诉讼,试图以法律为武器挽救败局。这在我们看来,似乎与常理不符。然而,在美国,即使是像总统选举这种决定国家最高元首和未来发展方向的政治性事务,依然逃脱不了司法的“长臂管辖”。2000年,共和党的乔治·布什和民主党的阿尔伯特·戈尔的对阵是美国总统选举历史上最富戏剧性的一次。布什诉戈尔案这一出全球瞩目的“司法大战”,令国际社会在“吃瓜”之余,也看到了美国法治的基本逻辑和党派政治的明争暗斗。
在切入本案之前,有必要介绍下美国总统选举的历史渊源和基本规则。美国虽然在全世界以“民主标兵”自居,但其选举却非全民直选,而是采用了十分独特的选举人团制度。
选举人团制度是如何运作的呢?以2020年加利福尼亚州的选举为例,由于加州是民主党大本营,也是最大的“深蓝州”,加州公民在大选日投票时,拜登无悬念获得最多票数,因选举人团制度奉行“赢者通吃”原则,加州的55个选举人名额全部被拜登收入囊中。这55个选举人代表选民意志,须宣誓在国会进行选举人团投票时,把票投给本州的获胜者。当然,历史上也曾发生过选举人未投票给获胜者的情形,各州规定不一,有的不处罚,有的规定投票无效,有的则会对失信选举人进行惩罚。
各州的选举人票数量不同,最多的加利福尼亚州有55票,最少者如阿拉斯加、蒙大拿、怀俄明等州只有3票。选举人票与该州的国会议员挂钩,包括参议院议员和众议院议员,前者每州2个席位,共有100个,后者则根据各州人口比例分配,大概75万人口对应1名众议员,共435张选举人票。另外,华盛顿哥伦比亚特区被分配3张选举人票。总数相加,一共538张,只要总统候选人获得超过半数票(多于269)即可入主白宫。
美国为何设计这样一个选举制度呢?这又要从历史中寻找答案了。1787年费城制宪会议期间,为了平衡大州和小州的利益,将国会分为参议院和众议院,前者每州都有两个名额,照顾了小州的诉求,也可以防止“多数人的暴政”,后者按照人口分配,则防止了“少数人的暴政”。有别于一人一票的民主制,这种代议制共和政体的制度设计可以有效发挥权力制衡作用,体现了制宪者的良苦用心。
当然,这一制度设计也会出现一种“矛盾”,那就是获得最多普选票的候选人未必获得最多的选举人票,远者如1876年的拉瑟福德·伯查德·海斯、1888年的本杰明·哈里森,近者如2000年的乔治·布什、2016年的唐纳德·特朗普。他们虽然竞选成功,但都不是得到最多普选票的总统。
2000年11月7日,小布什已握有246张选举人票,戈尔握有266张选举人票。虽然戈尔领先,但只要小布什在最后的佛罗里达州取得胜利,收下其25张选举人票,便能以刚刚超过半数的优势击败对手。因此,雙方在佛州不停奔走,卖力宣传。
经过紧张的等待,11月8日凌晨2点,媒体报道小布什获胜,按照惯例,戈尔向小布什祝贺,世界各国元首也纷纷向新晋总统发去贺电。然而,就在所有人以为尘埃落定时,戈尔收到了一则不啻“绝处逢生”的消息:两人票数十分接近,根据佛州法律,若总统候选人之间选票差距小于0.5%,则需要重新计票。于是就发生了十分滑稽的一幕,戈尔撤回认输说辞,新闻媒体更正报道,其他国家元首也尴尬地收回贺电。
佛州于11月10日完成重新计票,此时两人的票数差距仅有327票,相差极其微小,再次计票甚至有可能改变选举结果。戈尔不甘认输,很大一个原因在于选举中出现了大量的“问题选票”,主要分为两大类:第一类为“蝶形选票”,这是为了照顾老年选民而设计的蝴蝶形选票,但这种票样把戈尔的名字和另一位候选人帕特·布坎南的名字放在了一起,老年人稍有不慎就可能张冠李戴,事实也证明,在民主党票仓棕榈滩县,作为共和党保守派代表的布坎南竟然得到了几千张选票;第二类为废票,投票人须在自己中意的候选人名字旁边打孔,孔屑脱落,视为投其一票。但选票出现了“悬挂孔屑”“摇摆孔屑”“凹痕孔屑”等多种情况,还有打了两个孔的选票和机器识别不出的“漏选票”。虽然以前也出现过这种情况,但这次的“问题选票”有数万张,通过人工计票的话,极有可能改变大选结果。
面对此种情况,戈尔方要求再次在棕榈滩、迈阿密-戴德、沃卢西亚、布劳沃德4县重新计票。布什方则竭力阻挠,原因很容易理解:只在这4个有利于戈尔的县重新计票,违反了美国宪法第14修正案中的平等保护条款;若是在全州重新计票,不仅时间紧迫、工作量巨大,还有可能引发全国重新计票。何况,人工计票也未必比机器计票可靠。
11月12日,布什方以此为由向佛州联邦地区法院提出停止人工计票的紧急申请,被法院驳回,继而又向联邦巡回上诉法院提出上诉,同样被驳回。
司法渠道受挫后,共和党人控制的行政分支开始发力,共和党出身的州务卿凯瑟琳·哈里斯宣布各县不得晚于14日上报选举结果,否则将不予认可。仅仅几天时间显然无法完成人工计票,戈尔方向下级法院请求给予宽限,被拒绝后向佛州最高法院上诉,意在阻止哈里斯在法院判决之前签署投票结果。11月21日,由民主党派法官占据主导地位的佛州最高法院作出裁决,宣布县选举委员会有权决定重新计票,并对哈里斯拒绝逾期投票结果的行为做出限制。该法院认为,公民的选举权是宪法基本权利,不应因上报日期这一“技术性规定”而受到减损,因此将时间宽限至11月26日下午5时。然而,到了26日,只有一个县完成了重新计票,迈阿密-戴德县只上报部分计票结果,棕榈滩县超过了时效要求,两县的上报均被哈里斯拒绝。戈尔方遂向佛州巡回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命令哈里斯接受两县的计票结果,并要求迈阿密-戴德县继续完成人工计票。
面对戈尔的反扑,布什没有坐以待毙,他直接将该案上诉至联邦最高法院,这是釜底抽薪的一招。事关总统大选,最高法院12月1日即开庭审理此案。在法庭辩论中,布什一方的律师以美国宪法和1887年制定的《选举计票法》为依据,主张州议会有权决定本州选举总统的方式,出现纠纷也应按照既定的法律解决,佛州最高法院擅自改变了原有的程序,是对宪法和《选举计票法》的悖反。戈尔一方的律师则主张佛州最高法院是对不够明晰的州选举法做出司法解释,也是为了维护公民选举权的“实质内容”,让选民的意志得到正确且充分的表达。
12月4日,最高法院以9∶0的投票结果做出一致裁决,搁置了重新计票,将案件发回重审,理由是佛州最高法院没有说明其裁判的法律依据,也没有阐述清楚州法和联邦法的关系。在同一天,佛州巡回法院也对前案做出了不利于戈尔的判决,戈尔只好再次上诉至佛州最高法院。
2000年10月17日,在美国密苏里州圣路易斯市举行的第三场也是最后一场总统候选人辩论中,民主党总统候选人、副总统戈尔在向观众演讲,共和党候选人、得克萨斯州州长乔治·布什则坐在其后。
尽管联邦最高法院发回重审,佛州最高法院仍置之不理、“一意孤行”。12月8日,民主党势力占优的7位法官以4∶3的投票比例支持了戈尔,宣布迈阿密-戴德县和棕榈滩县的计票结果应计入最终投票,并下令在全州范围内重新计票。
布什方马不停蹄地再次向联邦最高法院上诉,最高法院发出紧急命令,暂停了佛州再次启动的人工计票。选举人团投票日近在眼前,最高法院不敢怠慢。12月12日晚,最高法院9位大法官以5∶4的微弱多数作出最终裁定,推翻佛州最高法院的判决。但5∶4的投票结果也说明了大法官阵营的分裂。
多数意见认为,佛州缺乏统一标准的人工计票违反了平等保护和正当程序条款。这种做法违反了佛州选举法,也与“安全港”条款不符。“安全港”条款规定各州选举争议须在选举人团正式投票6天前解决,不能把矛盾上交联邦国会,以保障经过认证的选举结果免遭进一步的法律纠纷。
另外4位大法官则表达了各自的反对意见,其中以史蒂文斯和布雷耶的观点最为犀利独到、发人深省。史蒂文斯认为,按照美国的司法传统,对于选举法等州法的解释,州最高法院的意见应为最终意见。他还将本案判决上升到民众对美国法官和法治的信心的层面,“对本院多数意见的认可只会把对全国法官工作的评价由充满信心转变为愤世嫉俗。对掌管司法体制的人们的信赖是法治的真正脊梁。时间总有一天会弥合由于今天的判决所造成的对信赖的创伤。然而,有一件事情是确定无疑的。尽管我们可能从来没有把握今年总统选举的胜利者是谁,但谁输了很清楚——是国民对于法官具有的不偏不倚捍卫法治之地位的信赖。”
2020年10月22日,共和党总统候选人唐纳德·特朗普和民主党总统候选人乔·拜登在田纳西州的纳什维尔的贝尔蒙特大学举行最后一场总统辩论。
2000年,民众聚集在美国最高法院前,对由法院来决定谁做总统的做法表示抗议。
布雷耶则更进一步探究,态度更加激进。在他看来,本案所涉及的问题是个政治问题,不具有可司法性,最高法院也没有管辖权,“总统大选是重大的国家基本事项,但这一重要性是政治性的,而不是法律性的。而且最高法院应当抑制其不必要地介入与法律无关的纠纷的想法,因为这样做会危及选举的最终结果。”他还引用了两句话,强调最高法院应注重司法克制,第一句是著名大法官路易斯·布兰代斯的名言:“我们要做的最重要的事情是什么都不要去做”。第二句是最高法院在1868年麦卡德尔案中的判决意见:“拒绝行使未被授予的管辖权,与不折不扣地行使宪法与法律赋予的权限一样,是正确行使司法职能的表现。”
可难道多数派大法官没有意识到这个问题吗?他们显然是明白的,只不过为了维护宪政秩序的稳定,不得不对司法管辖和法律逻辑有所侵蚀,正如多数意见最后那段深情却无奈的修辞:“没有人比本院的几位大法官更加注意对司法权的必要限制,没有人比本院的几位大法官更加赞美由人民通过其立法机关在政治领域选择总统的这一宪法设计。然而,当争议双方启动法院程序时,我们不得不勉为其难地解决司法体制被迫面对的联邦和宪法问题。”
尽管该案距今已经20多年了,隐藏其下的价值仍可被重新发现,并彰显着没有过时的意义。
著名美国法学家哈罗德·伯尔曼在其经典著作《法律与宗教》中说道:“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本案确实让我们看到了美国民众对法律发自内心的尊重和信仰,这不仅表现在布什和戈尔两位政界“大佬”在争夺总统宝座时都选择将争议提交至法院,由法律作出裁决的做法,还表现在戈尔最终败选后,即使万般不甘,依然愿赌服输的结局。最高法院判决后,戈尔在12月13日晚的电视讲话中向支持者说道:“虽然我强烈不同意法院的判决,但我接受它……我也负起责任,无条件支持新的总统候选人,尽我所能帮助他团结美国人民,实现《独立宣言》中所呈现的宏大愿景,实现宪法所承诺和保障的一切。”
犹太裔美国著名记者、《世界是平的》作者托马斯·弗里德曼曾在《时代周刊》上发表评论称,美国之所以能够成功,“秘密不在于华尔街,也不在于硅谷,不在于空军,也不在于海军,不在于言论自由,也不在于自由市场——秘密在于长盛不衰的法治及其背后的制度,正是这些使得不论是谁在掌权,每一个人都可以充分发展”,进一步讲,“我们所继承的良好的法律与制度体系——有人说,这是一种由天才们设计,并可由蠢才们运作的体系”。
但是,在法律之外,我们还可以看到党派政治越发渗透进司法的领地。最高法院的这场判决遭受了猛烈抨击,毕竟,最高法院并非民选机构,“越俎代庖”地决定谁来做民选总统,无疑会被质疑其权力的合法性来源。尤其是近年来,美国社会左右对立、红蓝分殊,党派政治愈演愈烈,在很多社会议题上,不同阵营抱持“屁股决定脑袋”的态度,甚至为了“屁股”不要“脑袋”。而且,最高法院也有沦为“政治法院”的迹象,大法官的任命越来越强调政治忠诚度,2022年推翻罗伊案,2023年推翻巴基案便是典型案例。
2024年总统大选即将来临,候選人特朗普已是官司缠身,麻烦不断,这自然离不开民主党的“推波助澜”。可以预见,届时必然会有不少选举案件涌向法院,但法律能抵御得了政治的裹挟吗?这让我想起了另一场总统大选:在1992年的总统选举中,克林顿提出了著名的竞选口号:“傻瓜,是经济问题”,这个口号为其击败经验丰富的老布什并竞选成功出力不少。当我们对2024年总统大选中的很多现象感到困惑不解时,或许可以戏仿克林顿的那句话作为解释——“傻瓜,是政治问题”。
(责编:刘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