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鲜华,何 鹏,杨 蓝
(兰州财经大学 会计学院,甘肃 兰州 730101)
自H.R.Bowen于20世纪50年代在《商人的社会责任》一书中提出“企业决策除了要关注经济结果之外,还应考虑到相关的社会后果”以来,企业社会责任理念的影响已在全球范围内扩散开来。由于企业与社会间的互动关系一直在持续变化,企业对社会责任的态度也随之从被动选择向自觉行动转变,企业的社会责任也从单纯的社会义务逐渐融入了自身的经营战略[1]。与此同时,由于财务绩效是企业产生、存在和发展的基本理由[2],因此企业履责能否带来丰厚的经济回报,一直以来都是学界从未停止探索的议题。不过,两者间的关系到底如何,至今悬而未决,其中的关键作用机理仍然混沌不清[3]。
即便如此,企业应当履行社会责任已成为共识,不同行业也因性质各异而被寄予了程度不同的期待。其中,制药行业因产品关乎公众的健康甚至福祉,而被期待能够将社会责任感融入商业模式中,尽最大可能满足患者、员工、社区和政府等多方利益相关者的要求[4]。然而,包括我国在内的全球制药行业不断爆发的黑天鹅事件,引发了全社会的剧烈反应,致使行业声誉面临着严峻的考验。为重获利益相关方的信任,制药企业做出了努力(例如,披露更多的社会责任信息),但效果并不尽如人意,还时常被解读为“为缓解合法性压力而做出的假动作”[5]。那么,具有行业特殊性的制药企业,该如何基于有限的资源,在“利润焦虑”和“社会关注”之间取得平衡?对于开始从制药基地逐步向战略研发中心转变的我国制药行业来说,欲巩固在全球医药市场的战略参与者地位,尚需基于既有研究成果,并针对行业特性展开更为精细化的研究与分析。
由此,本文选取61家A股制药业上市公司作为研究样本,采用界于定性案例取向与定量变量取向之间的模糊集定性比较分析(fsQCA)方法,将样本企业的履责表现分为环境、社会和治理(ESG)三维度,针对各维度及维度组合对财务绩效形成的影响展开分析。通过此种分析,探索样本企业不同履责行为维度及维度组合对财务绩效可能形成的影响,本文可能的创新之处在于:首先,强调了行业的异质性。依据“十四五”规划,我国制药行业的发展重心已从“跟随创新”转向了“成为创新引领者”,但药品研发创新与社会责任履行皆需投入巨量资金,因此,本文将制药行业特质的考量融入其ESG表现对财务绩效影响分析之中。其次,对企业的履责表现进行了维度区分。由于企业在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等各维度的履责表现并不必然对财务绩效形成同方向同强度的影响[6],因此,本文将围绕制药企业在不同维度的履责表现与财务绩效之间的复杂因果关系展开分析。最后,本文采用了定性比较分析方法(Qualitative Comparative Analysis,简称QCA)。该方法超越了传统的个案分析和线性因果分析,强调通过实证资料与相关理论的不断对话,从小样本数据中建构出研究议题的因果关系,对促成两者关联的关键因子、因子间的相互联系以及激发关联形成的复杂成因组合做出相对合理的解释。通过此种分析,探索样本企业不同履责行为维度及维度组合对财务绩效可能形成的影响,以期推进国家政策大力支持的制药企业在社会责任领域内的精细化研究,为找寻适合行业特性并有助于其挖掘自身良好发展潜力的履责实践模式提供崭新证据。
企业社会责任,从未像如今这样随处可见。相关学术研究不但热度不减,且规模和范围还在不断扩大,其动力绝不仅来源于学界的个人兴趣,而更关乎源自实务界的真实需求[7]。然而,令人遗憾的是,企业社会责任理念虽涵盖了几乎所有国际社会关注的核心热点问题,成为一个涉及立法、非政府组织、文化和商业等方面的全球运动,但至今还没有一个能被广泛接受和认可的定义[8]。
不过,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致力于该领域研究的中外学者不再纠结于该如何定义企业社会责任,已达成某种程度的共识:企业社会责任是企业对利益相关各方所持有的积极或“负责任”态度,主动向与自身经营相关的内外部利益相关方给予关切[9],并自愿采取超越纯经济利益的行为;同时,“负责任”的企业也会受益于与内外部各方建立起来的良性关系。以此共识为基础,学界已将研究焦点从宏观层面的社会影响转向微观层面的企业影响、从商业伦理转向与企业绩效间的关系,以及从单纯的规范思辨转向更多的大样本实证研究,还扩展到了与可持续发展以及与利益相关者理论相交叉的研究领域之中[10]。
然而,从长达半个多世纪的学术探索来看,关于企业履行社会责任能否对自身绩效,特别是对财务绩效形成积极的影响,尚无定论。即便如此,大部分研究结论令人乐观,即无论履责表现与财务绩效之间存在着多少种调节变量,两者间存在正向关联。而且,并没有令人信服的证据表明良好的社会绩效必将成本过高,但的确有证据表明企业一旦发生对社会不负责任的行为,代价惨重[11]。例如,一项基于998家美国公司在2003—2015年数据的分析,结果表明无论是基于市场价值还是会计指标,企业履责会显著提升股东回报,降低财务风险[12]。与此相反,也有相当一部分研究表明,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行为并不利于财务绩效的提升。其中,以管理机会主义假说为理论基础的研究表明当财务绩效良好时,经理人往往会减少履责支出以求变现,从而增加自身的短期收益;而当财务绩效不佳时,反而会高调参与各种履责活动,以期将财务绩效的不理想归咎于履行社会责任的成本高昂[13]。对于为何相关研究的结论完全相反,有学者指出,当研究所覆盖的时间跨度足够大时,结论最终会趋于一致[14]。
除了以上两种完全相反的观点,还有部分学者认为,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对财务绩效的影响可能微不足道[15],因为履责所带来的好处会与履责成本相互抵消。其结果是,与不履责的企业相比,履责企业在财务绩效方面的表现不会更好,但也不会更糟。当然,持有此种观点的学者也认为,这并不意味着企业履责徒劳无益。依据利益相关者理论,企业至少不会因自身行为符合伦理道德而受到惩罚,只是需要选择能够将社会责任感融入其商业模式中的履责方式[16]。还有一类依托资源基础理论的研究表明,企业良好的社会责任表现确实能够有助于提升财务绩效,但因受限于拥有的有形或无形资源,一旦履责投入超过某个临界点,财务绩效无疑会受到负面影响[17]。
鉴于企业履责表现对其财务绩效的影响,相关研究结论各异,学界做出的解释是:既有研究在理论或方法上存在着这样或那样的不足[18]。首先,该如何对企业践行社会责任的结果进行量化与评价,一直争议不断。直至20世纪90年代初期,随着高质量ESG评级产品陆续出现,ESG数据作为企业履责表现的量化指标开始获得认可[19],且得到众多学术成果的验证[20],此类争议才得以平息。其次,在过往研究中,企业在实践中的履责行为往往被笼统地视为一个整体,未加以分类或维度区分,假定各类行为对财务绩效所形成的影响方向相同,且强度类似。现实表明,投资者在责任投资中对企业在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等不同维度的表现会采取完全不同的评估方式[21]。因此,有学者呼吁,需要分维度地考量企业履责对财务绩效所形成的影响[22]。此外,行业异质性是导致相关研究结论各异的主要因素之一。基于主营产品或服务可能对消费者造成的健康损害或消极社会影响程度,企业所处行业可分为社会责任公众关注度高、中和低三大类[23]。根据合法性理论,因所承受的公众关注程度不同,各行业所面临的合法性担忧也不尽相同,最终导致企业可能采取的履责模式和应对措施也大相径庭[24]。
基于以上分析,本文选取社会责任公众关注度高(其主营产品可能对消费者造成健康损害,并形成消极的社会影响)的制药业作为样本行业,同时,将其ESG整体表现、分维度以及维度组合表现作为样本企业的履责表现量化指标,采用超越传统个案分析和线性因果分析的模糊集定性比较分析方法,以期验证良好的履责表现对提升自身财务绩效的积极作用,激励我国制药行业上市公司努力实现社会责任与经营业绩双赢下的高质量发展。
本文选取A股制药业上市公司作为研究样本。在剔除ST和*ST公司以及相关数据缺失的初选样本后,最终得到61家样本公司。
分析中所采用的ESG评级及分维度评分数据,来源于润灵ESG评级(RKS ESG Ratings)。它是在已运行了10年的“润灵CSR报告评级”基础上,参考国内外主流ESG评级标准,由独立第三方评级机构国际润灵自主研发的责任评级评估标准和工具。该评级所需数据和信息均来源于企业自主披露的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信息,以及互联网上可公开搜索到的数据,主要参考但不限于企业发布的社会责任报告(可持续发展报告)、ESG报告、环境报告、公司年报,以及公司章程等资料。此外,分析中所采用的财务数据,均来源于样本公司公开披露的年度报告。
本文采用定性比较分析方法(Qualitative Comparative Analysis,QCA)。定性比较分析方法由Charles C.Ragin在1987年提出,是一种以案例研究为导向的理论集合研究方法,强调从小样本数据中建构出研究议题的因果关系。
在企业社会责任研究领域,分析企业履责表现与财务绩效之间的关联时,最为常见的研究方法是适用于大样本的回归分析。然而,在样本规模不大且影响因素较为复杂的研究中,尤其是统计建模和推断难以提供有效分析结论时,定性比较分析方法较大样本回归分析更为适用:不但使分析较为复杂的因果关系成为可能,还能够提供不同因素组合对结果形成的影响。特别是定性比较分析方法中基于模糊集定性的比较分析操作方法(fuzzy-sets QCA,fsQCA),以组态思维的视角分析要素与结果之间的关系,能够析出变量间的充分必要条件关系以及非对称性的因果关系,弥补了传统定性与定量研究范式的不足。
1.结果变量
在本文的组态分析中,结果变量为财务绩效。选择净资产收益率(Return on Common Stockholders’ Equity,ROE)作为财务绩效的代理变量。计算公式为:
净资产收益率(ROE)=净利润÷平均净资产
净资产收益率是一个综合性财务指标,能够同时反映企业的偿债能力、营运能力和盈利能力,是在国内外财经领域研究中最常见的财务绩效代理变量。
2.条件变量
条件变量的选择,既要遵循相应的理论要求,也要考虑条件变量与结果变量之间的相关性。不过,在中小规模样本的研究设计中,采用定性比较分析方法还需要避免设置过多的条件变量,否则将不利于获得规律性和综合性的解释。基于此,本文选取样本公司在环境、社会和治理(ESG)三个维度的履责表现作为条件变量,即润灵ESG的分维度评分作为其代理变量。
具体的变量定义如表1所示。
表1 主要变量定义
根据结果变量与条件变量的数据类型,设定完全隶属、交叉点和完全不隶属等三个临界值,转变后的集合隶属介于0~1之间。参考既有研究的做法,本文将样本公司相应数据的上四分位数、中位数和下四分位数,设定为结果变量与三个条件变量之间的锚点。各变量的校准锚点如表2所示。
表2 变量的校准锚点
在进行组态分析前,需要对单个变量是否为结果变量的必要条件进行检测。在fsQCA的必要条件分析中,通常采用一致性来衡量变量是否为充分或必要条件:若一致性高于0.8,可认为该条件变量是结果变量的充分条件;若一致性高于0.9,可认为该条件变量或者其否定变量是结果变量的必要条件。
结果表明,所有条件变量的一致性均小于0.8(见表3),说明单一条件变量均不构成结果的唯一必要条件,且其对结果变量的解释力不强。这说明,环境(E)、社会(S)和治理(G)三个维度中的任何一个维度都不会独立成为提升净资产收益率的必要条件。换言之,样本公司的三个履责表现维度中的任何一个维度,均不是提升其财务绩效的必要条件。由此,有必要对各条件变量的组合效应进行进一步分析。
表3 必要性检验结果
在设定了相应变量和门槛值后,可得到组态分析的路径结果。借鉴学者Fiss P.C.的观点,将一致性门槛值设定为0.8[25],案例频数门槛值设定为1,分析后将得到三类解结果:复杂解、中间解和简约解。其中,复杂解因没有对结果进行简化,所呈现的因素组合最多;简约解因只包含核心条件,是经过处理后的结果,与事实不相符的可能性较高;而中间解既包括了核心条件又包括了边缘条件,会优于简约解和复杂解。
三个变量的组态分析表明,每个条件组态的一致性和总体一致性均高于最低标准0.8,表明条件组态结果可靠,同时,出现了2种可实现高净资产收益率的组态,一种是环境×社会(H1),另一种是社会×治理(H2),表明了社会(S)维度在其中发挥着核心作用(见表4)。
表4 形成不同净资产收益率的条件组态
采用定性比较分析方法所进行的研究,样本量通常较小,部分组态甚至只有1-2个样本案例做支撑,会存在个案敏感的问题[26];同时,参数设定的选择差异也会对结果产生较大的影响。因此,常见于回归分析中的稳健性检验方法,并不适用于定性比较分析方法,但也会招致少数学者对使用该方法分析结果存在随机性的质疑[27]。针对此种质疑,为增加定性比较分析结果的可信度,学者们提出了“集合论特定”和“统计论特定”两类稳健性检验方法[28,29]。
鉴于本文的定性比较分析以集合论为基础,选择集合论特定的稳健性检验方法较为恰当。通过改变校准阈值、提高一致性阈值及案例频数来实施集合论特定稳健性检验[30],即将案例频数由1提高至2,对样本数据再次实施组态分析,得到的组态与表4所列示的结果相同,且解的一致性和覆盖度不存在明显的差别。由此表明,必要条件分析和条件组态分析的结果皆具有稳健性。
首先,将组态分析所得到的三个条件组态(H1、H2和NH1)进行整体比较,可以发现:在达成较高净资产收益率的两个条件组态H1和H2中,社会(S)维度得分均较高;同时,在低净资产收益率的达成路径NH1中,社会(S)维度得分较低。此结果充分表明,制药业上市公司欲通过良好的社会责任表现提升财务绩效,关键在于提升社会(S)维度的表现。与其他行业相比,制药行业的特性决定了其负有保障公众生命安全和健康的社会责任。公众,作为制药企业的终端消费者,其感受与评价对消费者忠诚度与品牌影响力的影响举足轻重。
其次,将两个条件组态(H1和NH1)进行对比可以发现,公司治理(G)维度呈现出了可有可无的状况。通过对原始数据进一步分析可以发现,制药企业在公司治理(G)维度的平均得分为2.776,高于中位数的2.590,方差仅为0.389。这表明,由于A股资本市场针对上市公司的治理监管制度已较为完备,加之内部审计质量的提升,使得制药业上市公司的治理水平整体保持在较高水准,且公司间的差距不大。
最后,通过对比两个可达成较高净资产收益率的条件组态H1和H2,可以发现:两者的共同点在于较高的社会(S)维度评分,差异点在于H1的环境(E)维度评分较高,而H2的公司治理(G)维度评分较高。两个组态的一致性差别不大,但H1的覆盖度显著高于H2。如前文所述,制药企业在公司治理(G)维度的表现普遍较为优秀,且差异较小,而在环境(E)维度方面差异较大。换言之,制药业的上市公司,如果能够在环境(E)维度做得足够好,就能在一定程度上避免行业内的同质化竞争。
基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对于制药业上市公司来说,欲使自身的履责表现有利于财务绩效的提升,首先需要做好的是提升社会(S)维度的表现,有效提升社会口碑与企业形象,改善与患者、医药机构及政府等多方利益相关者的关系,增强患者对药品与企业的信赖程度。其次,在公司治理(G)维度,需要一如既往地遵从相关监管要求,维持既有的良好表现。相较于其他两个维度,对公司治理维度的额外投入所能带来的竞争力提升和边际收益空间已十分有限,且额外投入还有可能将企业拖入公司治理的过度内卷之中。此外,已被环保部列为高污染行业的制药企业,在国内环保标准不断提高与行业监管持续强化的背景下,还需要提升在环境(E)维度的表现,满足环保准入标准,有效降低财务风险,从而提升财务绩效。
随着我国食药监总局、国务院等政府机构不断地出台创新药研发、审评、注册和生产等方面的新政策,制药行业已处在持续加速发展的利好阶段。然而,关乎公众健康但资源有限的制药企业,该如何在“利润焦虑”和“社会关注”之间取得平衡,已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本文选择61家A股制药业上市公司作为研究样本,将其履行社会责任的表现分为环境、社会和治理(ESG)三个维度,并针对各维度及其维度间的组合对财务绩效产生的影响展开模糊集定性比较分析。得到的主要研究结论有:首先,环境、社会和治理三个维度中的任何一个维度均不是提升财务绩效的唯一必要条件,但不同的维度组合对财务绩效有着程度不同的正向影响;其次,“环境×社会”和“社会×治理”是强有力提升制药企业财务绩效的维度组合,由此,社会维度成为影响力最大的核心维度。最后,制药企业需要维持公司治理维度的现有高水准,同时,还需将资源配置向环境维度倾斜,满足环保准入标准,降低财务风险,进而提升财务绩效。
2022年,国务院印发《“十四五”国民健康规划》(简称《规划》),对“十四五”期间的健康中国建设进行了系统谋划和总体布局,对我国医疗卫生的相关支撑能力和健康产业的发展水平提出了更高要求,也引发了社会广泛关注。在此背景下,本文的研究结论表明,制药企业需合理优化自身在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三个维度上的资源配置,在继续严格遵从公司治理相关监管规定的同时,将有限的资源向环境与社会维度倾斜,促进三个维度的均衡发展,进而有效提升企业的财务绩效。当短期内难以实现某单一维度的提升时,制药企业也可结合实际状况,利用ESG不同维度组合对提升财务绩效的替代效应,选择最高效和最适合的财务绩效提升路径。具体来说:
首先,社会维度是制药企业需格外关注的实质性维度。由于制药行业所处市场环境的特殊性,既有市场经济下的市场主体自由,又有行政权力干预的约束,同时还会深受医学学术自然垄断、专利所有和独家经营等合法利益因素的影响[31],欲回应投资者和公众的期望,需加强社会维度的管理、实践及信息披露。在合法经营的同时,积极参与乡村振兴、慈善捐助、行业标准建设和公益项目合作等社会活动,将社会责任纳入企业文化中。与此同时,为了帮助利益相关者了解企业履责举措,需量化社会维度的信息披露指标,可将利益相关方的诉求纳入披露范畴,并充分利用媒体可发挥的正向影响,减少企业实际表现与外界感知之间的差距,以利于财务绩效的提升。
其次,对于被列入国家重点污染行业的制药业来说,环境维度既是风险也是机遇。制药业上市公司在环境维度的表现参差不齐,与表现良好的企业相比,表现欠佳的企业因缺乏长期、具体和清晰的量化目标、支撑制度和执行手段,尚不能将环境议题融入自身的战略布局之中。同时,以气候相关财务披露工作小组(TCFD)框架向投资者、贷款人、保险公司和其他股东提供相关信息的做法还十分罕见。随着“双碳”目标的提出,制药行业除了保障药品安全质量以外,还需要持续加强水污染、噪声污染、空气污染以及医疗废弃物等方面的治理。这可倒逼制药企业通过技术创新降低成本和污染物排放,改善企业社会形象,缓解融资约束[32],进而提升自身的竞争力。
再次,制药业的公司治理维度保持着较高水准,但也面临着多重风险。这些风险可能来源于日趋严苛的监管环境、技术创新结果的不确定性、高端人才的流失,以及废弃物处理的合规性等方面,使维持良好治理水准的难度逐渐升高。为了降低风险,需将公司治理融入企业战略制定与组织管理中,把握每个阶段治理工作的优化方向和重点,积极与利益相关方沟通和协调,了解各方的诉求和反馈。同时,随着国家医保局有关医药价格与招采信用评级和裁量等文件的出台,商业贿赂与腐败问题将成为评价公司治理的重要考量[33],制药企业需通过建立相关制度规章不断地约束自身与相关人员的行为,培养反商业贿赂意识,使之不会对企业声誉、产品品牌和合规经营带来负面影响。
最后,由于ESG评级及分维度评分均基于企业自主披露的环境、社会和治理等方面的信息,而我国制药业目前仍然缺乏ESG行业标准,致使制药企业较难把握ESG信息披露的核心要点,所披露的信息价值性偏低或产生“择优披露”现象[34]。因此,需要政府、监管机构及行业协会结合制药业的特殊性,尽快出台ESG指标评价体系,降低信息不对称,帮助利益相关者对企业履责表现做出客观评价。同时,还需出台相应的激励机制,在税收、招标采购和融资等方面对履责表现优秀的企业给予优惠和倾斜。此外,对于制药企业来说,不能仅满足于披露诸如社区融入等方面的信息,还需重新定义自身战略,创新商业模式,在价值主张中强调自身在经济、社会和环境等维度可能做出的贡献[35],并积极践行。只有发挥资源利用管理与环境、社会和治理议题之间存在的联动影响,才可能从治理、战略、风险管理、目标及指标管理等方面对风险与机遇,提升财务绩效的同时,实现高水平发展,进而助力中国式现代化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