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思琪的初恋乐园》的话语阐释

2023-10-10 21:34俞文霞
美与时代·下 2023年8期
关键词:话语身体

摘  要:林奕含的小说《房思琪的初恋乐园》叙述了少女房思琪被老师李国华性侵长达五年的故事。房思琪周围存在着许多类型的话语,这些话语都以掩盖、欺骗和禁锢她的身体为目的,造成受害时间延长的结果。文章针对李国华的浪漫爱话语,社会的厌女规训话语,以及房思琪自身的身体话语,进行话语阐释,并且从中分析身体所处的位置,以解释这段压迫关系为何如此持久,在此基础上也尝试寻求一种从身体出发的自我救赎之道。在现实语境中,小说作为话语在控诉性暴力的同时也构建了受害者女性视点的新话语,具有女性自我赋权的建构性力量。

关键词:房思琪的初恋乐园;话语;身体;浪漫爱;厌女

性侵犯的首要目的是被害者的身体,而话语却以精妙的形式和程序使受害者对自身所受到的侵犯保持沉默,绝口不提身体所受到的伤害。性侵犯总是被提升到文化或道德的层面而刻意地忽视身体,这种话语策略使身体在侵犯事件中成为隐形的存在。当身体无法进入话语,对身体的解救也就成了一种奢谈。

一、浪漫爱话语

李国华和房思琪关系的中心是“性”。“从头到尾就一个男人在女孩身上进进出出,也根本无所谓情节”[1]150,而性的中心是身体。但是李国华的话语却完全绕过了身体。他欺骗房思琪的手段在于:“先让她粉碎在话语里,中学男生还不懂的词汇之海里,让她在话语里感到长大,再让她的灵魂欺骗她的身体。”[1]43当他在心里欣赏思琪的时候,他看到的是房思琪的一个个器官:“坦白的腰腹”[1]46、“红苹果皮的乳,苹果肉的乳,杏仁乳头,无花果的隐秘所在”[1]57-58。恋物癖一样的色情凝视,正表明他的核心目的在于房思琪的身体。但是这种凝视在话语中却被抽象成了艺术审美似的欣赏。李国华对房思琪说:“你那么美,但总也不可能属于全部的人,那只属于我了。”[1]58-59抽象的艺术审美话语隐藏了凝视中的性成分,隐藏了他的真实目的:房思琪的身体。没有比浪漫爱的话语更能够欺骗和禁锢一个女性的身体了,李国华显然深谙此道。他熟练地将自己与受害者之间的关系构建成一种浪漫的爱情关系。他对房思琪说:“你喜欢老师,老师喜欢你。”[1]58-59对郭晓奇说:“你是我这辈子最爱的人,有时候我想到我爱你比爱女儿还爱,竟然都不觉得对女儿抱歉。”[1]98当爱情实际上不存在的时候,语言就能够通过符号的运用构造出一种话语层面上的爱情现实。话语构建的爱情关系,以它特别的重量将房思琪和其他受害者的身体一起围困在一种以恋爱关系为名的性压迫关系中。

浪漫爱话语的有效性尤其体现在爱的神秘特质上。斯蒂韦·杰克逊(Stevi Jackson)综合第二波女性主义对浪漫爱意识形态的批判指出,浪漫主义的传统让人们相信爱在本质上是无法被定义的、神秘的、具有强迫性的,爱具有一种特殊的合法性,被放置在某种接近灵魂的更高的层次上,无法理解或解释[2]39-42,爱指向神秘的特质使它具有极灵活的合法化能力。当爱以一种强迫性的形象出现时,往往促使爱恋者做出自己本身不情愿的行为,这意味着主观能动性的丧失。反过来也就是说,只要拿爱情作为挡箭牌,爱恋者就可以逃避行为责任。李国华对房思琪说:“爱就是爱,不爱就是不爱,像今天有人拿枪指着我我还是喜欢你。”[1]94通过爱的强迫性,他将自己的性侵行为归咎于爱情神话本身,隐匿了自己在恋爱关系中的主观意愿,也就规避了自己的责任。他甚至还成了无法抗拒爱情的受害者,他说:“都是你的错,你太美了。”[1]146

爱的神秘还可以指向一种压倒一切的欲望。即使这种欲望指向的是强暴,它也能赢得某种合法性。如在《洛丽塔》中,“通过亨伯特的叙述,强奸和恋童癖被转化成了不可避免的对强烈的浪漫爱情的表现……爱构成了亨伯特对其恋童癖变态行为的辩护和对其罪行的合法化”[3],爱还为亨伯特赢得了陪审团的同情和谅解。小说中李国华的性侵犯行为同时打破法律和道德两个层面的规则,但他却可以用爱的话语在“房思琪”她们那里获得豁免权:“我们没有做不对的事情,这是两个互相喜欢的人能做的最极致的事情,你不可以生我的气。”[1]58-59虽然亨伯特和李国华身处两个不同的文化语境,但是爱这一概念却能在两个语境下同时为他们的恋童癖和强奸行为博得合法性。并且通过爱情这一接近靈魂的高级情感,李国华将性暴力升华到了超越身体的层次,并掩盖了他的真实目的——女性的身体。在他的话语中,爱情这一概念以压倒性的力量使身体这一关键在场隐形了。

爱情的神秘似乎掩盖着它另一种特征,即爱情关系中的权力等级关系。女性在其中是处于从属的地位。在波伏娃看来,爱情的从属关系对女性来说意味着一种彻底的奉献,是“选择心甘情愿受奴役,觉得这种奴役是她自由的表现……通过肉体、感情、行为,极端地赞美被爱的男人……”[4]497。通过爱上李国华,进入一种恋爱关系,房思琪可以获得一种叙事来解释发生在自己身上的悲剧。这种叙述就是爱情中的女人的奉献叙事:“你爱的人要对你做什么都可以”[1]24,那么自己遭受性暴力也就成了美美的“做爱”;“但老师说爱她,如果她也爱老师,那就是爱。做爱。美美地做一场永夜的爱。”[1]61如果把自己镶嵌进浪漫爱话语二元关系的女性位置里,那么自己重负的就不再是性暴力,而是爱了。但是这种叙事导向的是一种自我的虚无,她必须通过遗忘,通过脑中自动生产譬喻句子[1]57,才能够承受这种完全的奉献。由此,房思琪陷入了一种比性侵关系更牢固更长久的压迫关系之中,而房思琪的身体就在这个名为爱情的压迫关系的最中心。可以说,她是在用精神和话语去爱和做爱,并且用身体去承受性暴力。

二、厌女规训话语

如果说李国华的浪漫爱话语将房思琪锁在一种性压迫关系之中,那么围绕着她的厌女规训话语则堵住了她离开这一压迫关系的一切可能性。借用福柯的话语理论,可以说厌女规训话语整合了话语排斥程序中的两种手段,一是“区别和歧视”,二是“禁律(prohibition)”[5]3。二者严密配合构成了密不透风的“禁忌的循环”[6]55,在性领域将女性规训为一种沉默的身体。

区别和歧视的排斥原则,在女性身体方面的区分是通过“性的双重标准”[7]33来实现的。根据日本女性主义社会学家上野千鹤子的定义,“性的双重标准”是厌女症一种极为重要的症候,它面向男人的性道德与面向女人的性道德是不一样的。比如,男人的好色能被肯定,而女人则以对性的无知和纯洁为善[7]33-34。性的双重標准在女性身体规训程序中扮演了重要的角色。女性的身体根据男性的需要以两种形式分离支配:一种是“圣女”,她们对性是无知纯洁的,能够成为妻子(她的性只属于丈夫一人)而值得被男性“认真对待”,她们被异化为专为生殖服务;另一种是“娼妓”, 她们过早或过多地认识性、接触性,是专门用来玩弄的,她们被异化为远离生殖,仅为满足男人的性欲的存在。在男权社会的厌女语境下,“‘圣女和‘娼妓,是压抑女性的两种形态,无疑都是‘他者化”[7]37,共同指向女性的身体规训。这种对女性性行为的严苛管理,使得两种女性都失去了性自主的权利,她们被异化,且两者之间不允许产生连带感。然而男性则没有这种分裂的标准。不管在圣女还是娼妓面前,男人的性欲都是免责的,甚至是被肯定的。

厌女话语构成了肯定圣女和歧视娼妓两种叙事模式,这两种叙事模式与房思琪向妈妈的两次求助相对应。房思琪在初次遭受性暴力后,曾向母亲发出过求救的信号,而妈妈反讽道:“什么性教育?性教育是给那些需要性的人。所谓教育不就是这样吗?”[1]63房思琪的母亲天然地以将女儿培养为圣女为目标,而圣女则必须遵守性话语的禁律。因此,不管是以教育的方式还是开玩笑的方式,圣女们都不允许接触性话语。第二次是思琪中学毕业时,她虚构了一个同学和老师在一起的故事,探听母亲的反应,后者却说:“这么小年纪就这么骚。”[1]82“骚”这个词是被创造来专门辱骂和歧视娼妓的。即便是被侵犯的女孩,她们也会陷入娼妓这一方,被类似“骚”这样的厌女词汇辱骂。当郭晓奇公开自己被侵犯的经历向他人求救时,父母骂她,网友也辱骂她,李国华说她是骚货,学校的同学说她很好上,她在社会的任何一个角落都被确认为娼妓身份,成了一个彻底的输家。

女性的娼妓歧视表现在自我身上,即为娼妓的“自我厌恶”[7]1。自我厌恶将导向一种自我剥夺:不仅剥夺自我求救的可能性,还剥夺了作为人的自我尊严,这种剥夺将造成自我的他者化。小说中,房思琪很害怕“成为妓女”,如李国华要给她十万元时,她拒绝并说:“我不是妓女,”[1]146但实际上钱和礼物对于她是否是“妓女”这件事来说是无关紧要的,她已经自认为是“娼妓”并彻底厌恶自己了。面对同龄男性的认真对待,她说:“其实是我配不上你们。”[1]86她把自己安放在一个男权文化视角下的性客体位置[7],自我物化、自我贬低、自我厌弃,自比为种种被污染之物:“我是馊掉的橙子汁和浓汤,我是爬满虫卵的玫瑰和百合。”[1]86这些物化话语又反过来加重她的自我嫌恶。同时,娼妓的自我厌恶也会导致就算自己被性侵犯也不愿告发李国华的结果。这种现象来自歧视叙事与性的话语禁令之间的严密配合,两者交叉作用构成了“禁忌的循环”,而后者的精髓就在于构建两个同样导向自我消失的选择:“对性进行压制和处罚。否定自己,否则会受到压抑,若是你不愿销声匿迹,那么就不要露面。你存在的代价是消灭你。权力就是通过玩弄这种在两种不存在之间作出抉择的禁忌来约束性的。”[6]55禁忌的循环以羞耻和否定自己为情感载体。因此,即使是被性侵也会沦为娼妓,如果不想在社会层面上彻底失去地位,那么她必须对自己被性侵的事实沉默。但这其实是一种虚假的选择,被压抑和自愿消失都导向的是女性身体的消失。隐藏自己也意味着隐藏自己身体上所受到的性伤害。这种缄默的客观结果就是,身体所受的伤害被压抑起来并且受害人将不对侵犯者造成任何层面(包括道德和法律层面)上的困扰。当房思琪自认为是娼妓时,她就只剩下两个选择,被流言蜚语吞没或自愿消失。但是不管怎样,她永远都得不到真正的救赎。

与女性的性严苛管理形成鲜明对比的是社会对于男性性欲望的宽容。李国华和他的补习班同僚们互相炫耀自己的猎艳成果,那些身心受伤的女孩子是他们结成“男人纽带”的性客体工具。他们的性欲和强暴行为也被这个社会的厌女文化所肯定。最重要的是,他们被免责。即使李国华被夫人发现与学生有染,也立刻被原谅。厌女文化几乎是滋养性侵犯的土壤,男性在性侵犯中不需要付出任何代价。而女性的命运却截然不同,性的双重标准和话语禁律像两堵密不透风的墙,规定了她们身体唯一的道路,那就是沉默地接受成为妻子或娼妓。

三、话语创造:话语作为女性自我救赎的方式

(一)身体的话语

性侵的中心是身体,但是弥散在它周围的所有话语,关于爱的,辱骂的,捧杀的,都意欲欺骗它,掩盖它,隐藏它。连房思琪自己的灵魂也在离开它,欺骗它,掩埋它,这和她理解事物的特殊方式有关。房思琪是以文学的、语言的方式去理解世界,她所思所言中隐喻和譬喻的含量极高,她经常用另外一个事物来理解这一个事物。这种思维方式使她很难进入暴力关系的最核心:身体。这或许是她承受性暴力的一种方式,也是她身心分裂的开始。思琪在日记中描述第一次被性侵的身体反应:“他就塞进来。那感觉像溺水”[1]24,结果正如她在同一篇日记中写到的:书写稀释了感觉[1]23。用譬喻是很危险的。尽管溺水在无法呼吸感受到一种无力感以及对死亡的恐惧这些生命体验的层面上与被性侵有着一定的相似性,但是将被迫口交比喻成溺水,“性”和“被强迫”这些构成性暴力的基本成分就被祛除了,或者说被摆放到了很边缘的位置。她的身体在性方面的感受被“墨水稀释了”,更精确地说,这种感受只是在书写中、话语中、精神感受中被稀释了,实际上身体的感受并未被稀释。长大后的思琪也证明了,这种书写身体的方式并不能使她跨越过身体的真实苦难:“我在这张床上没办法睡。恨不得自己的皮肤、黏膜没有记忆。脑子的记忆可以埋葬,身体的记忆却不能。”[1]197事实上,李国华首先强暴了她的身体,随后又强暴了她的精神,而思琪自我救赎的方式却颠倒了李国华的强暴顺序。但这并不没有构成有效的自我拯救,因为她仍然没有逃脱李国华。

身体的感受是最切身的,无法被埋葬。它尽管被压抑,但仍然以曲折的方式进入房思琪的视野。思琪自述在无数的性侵场景中,灵魂都离开了肉体,拒绝感受身体,任由它被侵犯,这是她保护自己的方式,但是性侵的事实在她的皮肤和黏膜上留下深刻的记忆,这些记忆不停地以梦的形式诉说自身:“每一个晚上她都梦到一只阳具在她眼前,插進她的下体。”[1]83这种感受符合房思琪真实的身体困境,但却是通过超越人类个体的灵性媒介——梦——为中介显现出来的。这不完全是房思琪自我诉说的真相,更像是潜意识在睡梦中、灵魂中固执地浮现出来。她仍然选择在日记和思想中,用话语逃避这些痛苦,用类似于“像溺水”这样中性的话语来稀释性的成分。而在经历过被绑成螃蟹的性虐待之后,思琪的灵魂再也回不到自己的身体里了。她被抬进了疯人院,身体和灵魂永远地分离了。

不仅是在思琪的故事中,身体所遭受的痛苦被刻意回避和稀释,这在许伊纹与钱一维的家暴婚姻关系中也有所体现。小说前半段始终不直接描写许伊纹被家暴的场面,只以邻居的八卦和许伊纹夏天也不换掉的高领衣服来间接指涉或象征。即使在少数的提及“打”等类似暴力行为的段落中,伊纹对自己身上伤痕的思考同样是抽象的,身体的感受始终处于非在场状态。然而在最后一个家暴场景中,一种身体的话语以坚定的形式初次浮现,这也是书中唯一一个对家暴的“正面”描写。场景在钱一维的回忆里呈现:“一维突然想起昨天半夜回家,他用皮鞋尖猛踢伊纹。窄头皮鞋如一窝尖头毒舌疯蹿出去。伊纹抱紧双腿,他只能踢她的背”[1]180,在这里,伊纹的视点虽然被回避了,但身体痛苦以濒死的极限性进入了伊纹思考的范畴,她对钱一维说:“那一天,如果你半夜没有醒来,我就会那样失血过多而死吧。……我什么都可以忍耐,但是一想到你曾经可能把我杀掉,我就真的没办法忍耐下去了。什么事都有点余地,但生死是很决绝的。”[1]209决绝的生死问题突破了严厉的女性规训和丈夫构建的爱情世界,也突破伊纹对这些规范的内化,进入了她的视野。一种身体的话语涌现了,它成为一种势不可挡的潮流推动着伊纹作出一种直面生命的全新选择。她认识到,家暴的核心在于身体上的摧残,这种摧残的顶点就是死亡。身体和生命才是自我精神、爱、文学等这些所谓更高层次的体验的基本承载。身体受到伤害,对自我而言是毁灭性的。伊纹为了保存自己的生命,离开钱一维,解放了自己的身体。只有如此自己精神的解放才能成为可能,也才能构成一种彻底的自我救赎。

伊纹的解放故事其实与思琪的故事可以相对照。毁灭性的伤害会不受个人控制地降临,但直面身体的真实感受或许才可能是思琪逃脱困境的希望。小房思琪在日记中写下自己精神上的痛苦,大房思琪才能在心智成熟的时候对这些描述进行反省,进而发现李国华的性侵根本不是自己的错,她根本不必道歉。同样,如果身体这一维度在自我结构中的重要价值进入了思琪思考的范畴,以及房思琪尽可能地祛除加诸在身体之上的各种情绪和话语禁锢,还原自己真实的身体状态,并将其转换成物质性的话语,或许能在心智更为成熟之后,把自己的身体从泥淖中解救出来。

(二)真实作者的话语

小说是以作者林奕含的真实遭遇为基础改编而成的。在这个语境下,真实作者的话语其实是需要被特别重视的,甚至可以看作是小说的一部分,因为两者构成了极紧密的文本间性。

林奕含在访谈里指出,李国华所说的话,那些话单拎出来,是美的,是有艺术感的。但她同时也在访谈中说,自己是在借这部小说发出一个诘问:艺术是否只是巧言令色。林奕含对文学的两种认识,在小说中具化为文学的两个设置。首先文学是房思琪、许伊纹等人聊以自慰的灵魂栖息地,同时也被设置为李国华进行话语诱奸的材料来源。房思琪和林奕含都相信文学内在的尊严和真诚,可是李国华这种虚伪的文人,利用自己的话语权,“根据自己的意愿和需要,对文学符号进行拣选和阐释”[9],以达到吸引热爱文学的女生和诱奸她们的目的。Lisa Chu Shen指出:“中国古代流传下来的文学传统——作者和主人公都非常重视的传统——恰恰是伤害女性的父权文化的载体。同样,他们所崇拜的男性文学大亨恰恰是藐视和忽视女性的厌女文化的代言人。”[8]李国华在性侵时所用的典故,那些才子佳人的故事,如他说:“汉成帝称赵飞燕的胸乳是温柔乡”[1]77,或将他与房思琪的关系比喻为胡兰成和张爱玲的关系。这些话语其实都是建立在一个庞大的潜藏着厌女症候的历史和文学传统中,他调用“文学中的男性气质,这是中国文化漫长历史中男性社会权力和支配地位的象征”[8],强化他相对于房思琪的权力等级,进一步将他的行为合法化。文学的话语显得如此美而无害,但在这个强暴的语境里文学的话语被人解构,还原成捕捉女性身体的圈套。

林奕含对话语的建构性力量是极敏感的。她常常以思琪的视角展现她看破话语的建构性的睿智,如思琪明白“爱”是被李国华的话语建构起来的:“一切只由他的话语建构起来,这鲨鱼齿一般前仆后继的承诺之大厦啊!”[1]90她也非常清楚,自己创作的小说所呈现出的痛苦,展现出的令人发指的性暴力,也都是由文字和修辞构建起来的:“我常常对读者说,当你在阅读的时候,感受到痛苦,那都是真实的,但我现在更要说的是,当你在阅读的时候,感受到了美,那也都是真实的。我更要说,当你感受到那些所谓真实的痛苦,它全部都是由文字和修辞建构而来的。”[9]比建构一种真实的痛苦更深刻的是,她用自己的小说构建了女性叙述自身的话语,一种女性叙事。以《洛丽塔》为参照,《房思琪的初恋乐园》是极稀少的以女性受害者的视角去讲述一个性暴力故事的作品。她以女性视角揭示了《洛丽塔》中男性视角的叙述话语所欲掩埋的性侵本质,创造出了一个女性受害者看待性暴力的新视点。于是,文学界不仅有了亨伯特的浪漫爱这一男性话语,还有表达房思琪(伊纹)痛苦的女性话语。她用话语创造了一个全新的女性受害者形象——房思琪——替代那个无言的,只是看起来冷漠但非常顺从的洛丽塔形象。美化了性侵的《洛丽塔》话语被《房思琪》所解构,其中肮脏虚伪的爱情话语和真实痛苦的人生浮至话语表面。

更值得提及的是,房思琪的形象也创造了一种新的现实。话语不再是束缚女性身体的监狱,而成为了女性自我赋权自我解放的方式之一。女性获得房思琪或林奕含的勇气进行自我赋权,创造来自于女性受害者视角的话语,“海量女性匿名讲述和书写自己被性骚扰、诱奸或迷奸的经历及其中真实的挣扎,‘是为了你们不会变成我,是为了我们不会变成房思琪”[10]。这些创造性的女性话语将抵抗施暴者把受害者塑造为他者的话语,这种建构也将成为女性从性暴力关系及其后续伤害之中解脱出来的方式之一。这几乎可以说成一种“房思琪”效应。关于强暴叙事的话语不再只有男性主视角,女性受害者也参与了进来,并且是在现实层面上的参与。这是话语的重量,也是话语的建构性力量加诸于倾斜的话语权天平之上。

参考文献:

[1]林奕含.房思琪的初恋乐园[M].北京:北京联合出版公司,2018.

[2]Kennedy M,Lubelaska C,Walsh V. Making Connections:Womans Studies,Womens Movement,Womans Lives[M].London:Taylor& Francis,2005.

[3]Lisa Chu Shen.From Lolita to Fang Siqi:Sabotaging the Narrative of Rape across Cultures[J].Critique,2021(3):285-302.

[4]波伏瓦.第二性Ⅱ[M].鄭克鲁,译.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2011.

[5]徐宝强,袁伟.语言与翻译的政治[M].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 2000.

[6]福柯.性经验史[M].佘碧平,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5.

[7]上野千鹤子.厌女:日本的女性嫌恶[M].王兰,译.上海:上海三联书店,2015.

[8]蔡郁婉.文学修辞、规训与话语权的僭越——评林奕含《房思琪的初恋乐园》[J].华文文学评论,2021(00):231-241.

[9]林奕含.林奕含访谈[EB/OL].[2022-12-20].http://video.sina.com.cn/p/news/s/doc/2017-05-06/195466203537.html?opsubject_id=top3.

[10]何谦.非虚构暴力:《房思琪的初恋乐园》及其他[J].中国图书评论,2017(10):39-44.

作者简介:俞文霞,上海大学文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文艺理论与批评研究。

实习编辑:时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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