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_陈志强 金君俐
陈志强
浙江万里学院文化与传播学院教授
金君俐
宁波日报报业集团高级编辑
党的二十大明确提出“塑造主流舆论新格局”的部署要求。清醒地认识互联网背景下的传播环境变化,准确把握当下舆论运动的新规律,我们才能对所有各类媒体进行科学合理的规制,更好地发挥各类媒体对社会舆论的正向引导作用,在舆论场激荡起充沛的正能量。
推动当下传播环境变化的最重要力量,正是互联网的兴起。变化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传统的单向线性传播,正在快速地向网状传播演进。本文对网状传播的基本特征、传播规律进行了初步的探讨,并结合当前实践中面临的诸多挑战,就网状传播背景下对媒体的规制和善用提出操作性建议。
1980 年,美国记者出身的社会学家阿尔温·托夫勒出版了他的经典著作《第三次浪潮》,书中写道:“世界如网”。[1]之后,中国学者纷纷用“网状”来概括当今世界方方面面的演变趋势:国际政治、经济、社会、教育、科技,传播、舆情、媒体经营,等等。那么,全球经济、社会、政治、文化和人们生活方式等诸方面向网状的转变,到底是一种什么样的变化?这期间发生了什么,具有什么样的意义,给人类对未来的建构带来了什么?
笔者认为,网状的世界具有以下三个最基本的特征:
1.网状的世界,是一个开放的世界。处于网状结构中的万事万物,也即网状组织或结构中的各个节点,相互影响,相互依存,相互渗透。
2.网状的世界,是一个非线性的世界。在网状组织或结构中,无数节点纵横交错地连接在一起,每一个节点都同时受到许多节点的作用和影响。同一个节点有可能被嵌入许许多多不同的网中,这使得同一作用力能在许许多多不同的网之间迅速地得到传导。
3.网状的世界,是一个以“共享”作为发展基本逻辑的世界。在网状的世界中,存在着纵横交错相联的无数节点。所有的节点通过“分享”而不是“控制”或“垄断”来获取生存和发展所需要的资源。
2013年美国波士顿马拉松终点线发生两次爆炸,造成3人死亡、200余人受伤。案发后的一周内,传统新闻机构、政府部门、执法部门、警方对讲信号以及无数的社交网站用户交织成一种“网状结构”,几乎“零时差”地更新发布新闻进展。哈佛大学尼曼新闻研究中心用“网状新闻界”来描述这样的过程。[2]
如果我们进行更加深入的考察,就会发现,在当前的传播格局下,不仅仅是传播者形成一种网状结构,信息传播路径和受众结构等也都同样显著地呈现网状化的特点。准确把握这些特点和规律,对于我们在新的传播格局下做好新闻舆论工作至关重要。
在互联网崛起以前的大众传播时代,媒体在传播格局中处于绝对中心的地位。传播什么内容、怎么表现内容都完全是传播者即媒体机构决定的事,受众只能被动地接受传播者所发出的信息。
而今天在互联网的赋能下,每个人都有了发出声音的“麦克风”,无数的自媒体融入传播者的队伍。机构媒体(这里特指专业新闻机构所属的各种新老媒体)、政务新媒体、商业新媒体同无数的自媒体纵横交错地交织在传播链条中,形成一张巨大的网。在由无数节点交织成的“传播者网”中,话语权被极大地分散,机构媒体失去了当初所拥有的天然的、绝对的中心地位。它们的影响力和公信力,同样取决于无数其他传播节点对它们的认可程度。
网状的传播,信息循着无数传播者间纵横交错的连接通道扩散,使得其传播路径也必然是网状的。这种网状的传播路径,使得信息传播速度异常加快。一条能够引起公众关切的信息,能瞬间形成爆炸式的扩散。
网状传播的快速和“扩音”机制,可以给我们的新闻业带来空前的活力。只要引导得好,我们就能借力自媒体,激荡起强大的舆论正能量。但它同样隐藏着巨大的舆论失控风险。如果无视新生态下的客观传播规律,不对整体传播格局进行有效的舆论引导,网状传播中的“负能量”也会在瞬间集聚增强,形成强大的破坏力。
网状传播的路径特点,还带来情绪化、群体极化等明显的传播特点。这是我们必须面对的新的传播环境。对其带来的负面效应,我们必须努力地予以控制;对其造成的错误认知,我们必须努力地予以引导和纠正。
网状的传播者结构、网状的传播路径,决定了受众也是网状地存在的。不仅如此,在网状传播中,传者与受者边界早已被突破,同一个节点,在传播活动中角色不断转化。一会儿是信息的接受者,一会儿又变成信息的传播者,再过会儿又成为信息崭新意义的赋予者。所以,在每一个传播节点,信息意义都可能被重新制造,传播效果会发生意想不到的急剧变化。
在网状传播中,无数自媒体成为整个媒体格局中无法分离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机构媒体、政务新媒体、商业新媒体一起组成了完整的传播新生态,构成了一个有机统一的系统。面对这样一个有机的大系统,无论是“管得住”,还是“用得好”,关键是树立系统思维、整体思维,进行一体化统筹和全局把握。
系统思维、整体思维要求,所有媒体的规制必须贯彻同样的法治原则和法治精神。尤其是在政治要求和法律规范上,必须坚持“一个标准、一把尺子、一条底线”的原则。因为任何一个环节触犯政治和法律底线,都会破坏整个传播生态,甚至危害舆论安全。
完善对自媒体的法律体系建设,是摆在我们面前急迫而又异常重要的工作。当前,我们对自媒体依法管理的能力不足,尤其体现在立法的严重滞后。正如有学者所指出的,目前“针对新媒体时代新闻传播的法律法规的供给严重缺位,对新闻传播主体的言行、传播的具体信息与内容、传播的手段、方式与渠道等没有一套专门的法律法规体系,彰显了新媒体时代新闻传播立法的滞后”。[3]
在新的传播格局下做到善用媒体,同样离不开对整个媒体大生态的系统把握,密切关注各类媒体在网状结构中的相互作用和相互影响,在此基础上进行全局谋划。
考察我国各类媒体的现状,当前尤其要着力做好以下几件事:释放机构媒体的活力和奋发有为的积极性,提升政务新媒体传播的质量和影响力,支持合法自媒体的健康发展,推动政务新媒体、机构媒体和自媒体之间的良性互动,建构起一个积极向上的媒体全生态。
1.释放机构媒体的活力和奋发有为的积极性。在网状传播中,机构媒体的传统中心地位受到极大的冲击。在这种状况下,若不能主动作为,勇敢发声,履行社会责任,影响力必然不断衰减,无异于自弃阵地。尤其是面对热点事件、突发事件,要让机构媒体第一时间采访、报道。这样做,才真正有利于稳定大局、推动问题的有效解决。
2.加强政务新媒体的能力建设、提升其传播质量和影响力,是摆在我们面前刻不容缓的任务。政务新媒体传播能力不足、对公众的“说服”效果不理想,是当前普遍存在的现象,在重大突发事件发生时,一些政务新媒体应对失据,造成次生舆情的状况时有发生。
政务新媒体是代表党政机关做群众工作的,既包括直接做公众的思想工作,也包括做自媒体的引导工作。在多向互动的网状传播中,引导靠的只能是沟通、交流,以理服人、以情感人,一定要有人文关怀和人性温度。要熟悉新媒体环境和网状传播的特征和规律,学会用通俗的语言、活泼的形式、真挚的情感,与公众和自媒体“促膝谈心”、平等交流。要认真研究受众心理,诚恳回应群众呼声。只有这样,政务新媒体才能在群众中获得威望,在舆论场中获得影响力。
3.支持合法自媒体的健康发展。对自媒体的依法管理,并不是只讲管制、不讲发展。对自媒体的治理,不能停留于它们“不惹祸”,更是要让它们成为“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有生力量。党委、政府在对自媒体的支持服务中,要对它们进行主动引导;机构媒体在与自媒体用户的信息合作、意见交流中,要对它们进行有效引导;机构媒体和政务新媒体主动设置议程,共同对自媒体的“舆论场”进行舆论引导。
4.要加强对机构媒体、政务新媒体、商业新媒体和自媒体的联动管理,努力化解“两个舆论场”割裂所造成的自媒体对主流舆论的冲突与隔阂,推动构建机构媒体、政务新媒体、自媒体、受众之间的良性互动关系。
机构媒体与政务新媒体合作发力,大有可为。机构媒体与政务新媒体都是党和政府直接领导的传播组织,现在却在很大程度上各自为战,没有形成应有的合力,削减了在网状传播结构中的影响力。
一度存在的“两个舆论场”严重背离的局面,破坏了健康的传播生态。经过前几年对网络空间的整治,这种状况已大有好转,但类似现象还是存在的。彻底改变这种状况,需要政府和机构媒体一起共同付出艰苦的努力,团结、教育、引导自媒体运营者,提升他们的媒介素养和社会责任感,逐步构建和谐、健康的传播新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