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赛红
醇基液体燃料俗称“环保油”、“生物油”,因燃烧更加完全彻底,与柴油、煤油等液体燃料相比热效率相差不大,但排放的主要是水和二氧化碳,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开始作为一种新型环保洁净能源燃料予以推广。经过近四十年的发展,由于醇基液体燃料具有成本低、火力大等优势,目前在一些餐饮场所使用广泛,部分餐馆甚至将其作为主要燃料,同时在一些宾馆、酒店、学校、医院等场所也存在使用醇基液体燃料的现象[1]。近年来,由于使用不当和管理漏洞,醇基液体燃料造成的安全事故屡见不鲜,引起了相关部门的高度警觉,要求切实加强醇基液体燃料的安全监管和应急准备工作,坚决防范安全生产事故。
本文所称醇基液体燃料,是指以醇类(如甲醇、乙醇等)为配置主体,掺入一定比例汽油、组分油等其他液体燃料勾兑而成的一种新型环保洁净能源燃料。醇基液体燃料具有环保性(主要燃烧产物为H2O、CO2)、热效性(热效能高,能完全燃烧)、经济性(价格优势明显,性价比高)、实用性(储运方便、具有较高的抗爆性能)等优势。
一是极易燃烧爆炸。醇基液体燃料闪点低(约为28℃),易挥发,蒸气爆炸极限范围较大(为5.5% — 44%),遇明火、高温可引发燃烧、爆炸。二是易形成流淌火。火灾情况下醇基液体燃料泄漏后极易形成流淌火。由于醇基燃料蒸气比空气重,易在排水沟、下水道等处聚集,遇火源则可能发生爆炸,造成火势蔓延。三是泄漏或燃烧时不易发现,安全隐患较大。醇基液体燃料在常温下为无色或者淡黄色的液体,散发酒精气味,特别是在餐饮场所发生泄漏难以被人察觉;燃烧时火焰颜色较浅,燃烧范围肉眼难以准确判断。四是具有低毒性。醇基液体燃料的甲醇等物质对神经中枢、呼吸道、视网膜有损害,过量的接触和吸入会危及人员健康。
一是餐厨用醇基液体燃料,适用于餐饮行业食品加工加热,主要危险特性是加注燃料和使用时易造成储罐、灶具和输送管路的火灾或爆炸。二是燃烧机用醇基液体燃料,适用于多种锅炉[2],主要危险特性是操作不当或器具本身质量问题等导致燃料泄漏,造成火灾或爆炸。三是汽车用醇基液体燃料,适用于汽车动力燃料,主要危险特性是加注时易造成燃料泄漏或可燃气体挥发,或者油箱、管路泄漏,导致火灾或爆炸。
目前,针对醇基液体燃料,国家和地方相继出台了相关标准和监管措施,如《醇基液体燃料》(GB16663-1996)、《车用燃料甲醇》(GB/T 23510-2009)等国家标准[3],《醇基民用燃料灶具》(NY 312-1997)等行业标准,湖南省《餐饮用醇基液体燃料使用安全规程》(DB43/T1781-2020)、吉林省《餐饮用醇基液体燃料安全使用技术规范》(DB 22T 3409-2022)等地方标准,广东省《醇基液体燃料使用安全技术规范》(T/GDPAWS 10-2022)等团体标准,此外,湖南省发布了《关于加强醇基燃料安全监管的通知》、新疆自治区发布了《餐饮业用醇基液体燃料安全管理办法(试行)》等规范性文件,大多将其作为一种较为特殊的危险化学品予以监管。
醇基液体燃料作为一种特殊燃料,其生产、运输、储存、销售、使用等环节都应该有严格的消防安全设计要求,但从大量事故案例来看,绝大多数都存在本质安全设计方面的先天缺陷,一旦发生火灾或爆炸将直接造成人员伤亡,或者迅速造成火势蔓延,导致重大人员伤亡。如一些醇基液体燃料储罐设置在地下室或者有限空间内,一些场所直接将醇基液体燃料储罐与燃烧器具布置在同一房间或同一防火分区,一些露天设置的醇基液体燃料储罐采用塑料等易燃易脆材料,极易导致燃料泄漏和可燃气体挥发聚集,引发爆炸和火灾[4]。
醇基液体燃料在使用过程中,普遍存在非法运输,私自分装配送,违规加注操作,“油”(醇基液体燃料)“气”(液化石油气)混用,未使用专用灶具或专用灶具质量低劣等安全隐患。同时,一些使用场所还存在私拉乱接电线、电气线路未经专业敷管保护、锂电设备违规充电、超负荷用电等不规范用电现象,甚至还存在醇基液体燃料储罐区使用明火灶具、燃烧蜡烛和蚊香、无证或擅自焊接动火等行为。
目前,原农业部行业标准《醇基民用燃料》(NY/T 311-1997)已经废止,醇基液体燃料作为民用燃料还缺少有关技术标准,各方面监管也存在一定漏洞。一些从业人员未掌握醇基液体燃料的基本常识和初期事故的应急方法,燃料泄漏或引发火灾后当作普通事故处置,有的盲目施救导致灾情蔓延扩大,有的没有组织人员及时疏散逃生,造成群死群伤。一些单位的所有者和经营者忽视本质安全,违规将本身不符合有关安全条件的建筑擅自用作经营,使用不符合安全条件的燃料储罐和燃烧器具,未按规定配备消防设施器材,不按照要求整改消防安全隐患,导致爆炸或火灾发生时无法处置。
醇基液体燃料作为易燃液体,燃烧爆炸的危险性特别大,从一些典型案例来看,伤亡人员大多数都是在近距离操作使用过程中突遇爆炸或燃烧,人员逃生极为困难。此外,由于安全监管和安全培训缺失,大多数从业人员缺乏应有的安全常识和基本技能,加之一些场所没有配备对应的消防灭火器材和逃生自救设施,往往导致初期事故应对不力,初期火灾扑救困难。同时,由于部分场所的醇基液体燃料储存量较大,一旦发生爆炸和火灾,既造成被困人员无法及时疏散逃生,又造成消防救援人员无法快速灭火救人。
2015年以来,全国发生多起醇基液体燃料引起的火灾事故,本文梳理了其中17 个典型案例。如表1 所示。
图1 部分餐饮场所“油”“气”混用隐患严重
4.1.1 抓好源头治理
要充分发挥行业部门“服务”和“监管”的合力,加快修订和出台有关技术标准和行政法规,特别是要加强醇基液体燃料的本质安全设计。同时,要结合各地实际,严格落实相关法规标准,进一步加强醇基液体燃料生产企业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力度,切实做好对醇基液体燃料销售、配送、使用等领域相关企业的安全监管,全面督促企业落实危险化学品运输、装卸、使用等相关环节安全检查等措施。
4.1.2 坚持科学治理
严格落实醇基液体燃料“打非治违”统筹协调和组织实施,依法查处“黑醇基燃料”,充分发挥乡镇、社区、网格等基层单位的攻坚作用,组织力量开展上门排查、登记造册、互查自改和集中整治。各级各部门要把治理目标和具体问题的现实情况深度结合,对发现各类隐患问题,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从最急迫、最见效、最关键的问题着手解决,切实提升治理成效。
4.1.3 落实技术治理
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设计要求,坚决杜绝将醇基液体燃料储罐设置在地下室或者有限空间内,对于将醇基液体燃料储罐与燃烧器具布置在同一房间或同一防火分区内要采取物理防火分隔措施,对于露天设置的醇基液体燃料储罐要进行技术改造,真正补齐醇基液体燃料相关场所在本质安全设计方面的先天短板,严防泄漏爆炸和火灾蔓延造成人员伤亡。
4.1.4 实施分类治理
要根据醇基液体燃料的不同类型,对相关场所进行分类整治,关键抓好违法分装配送、违规加注操作、“油”“气”混用、未使用专用灶具或专用灶具质量低劣等方面的隐患整改。要进一步加强对餐饮场所使用醇基液体燃料的隐患整治,严厉打击违法分装储存、不符合相关安全要求加注(装卸)、不具备资质运输醇基液体燃料等违法行为,引导其使用安全合规的燃料和相应的燃烧器具。
4.1.5 广泛宣传教育
充分发挥各级基层组织的领导作用,利用各种形式加强对辖区醇基液体燃料从业人员宣传教育,促使从业人员主动学习隐患排查知识和逃生自救技能。充分发挥当地各类媒体的宣传教育和警示引导作用,广泛深入传播醇基液体燃料使用安全常识,全方位多渠道放送醇基液体燃料事故警示案例,特别是要曝光一批醇基液体燃料相关领域的典型隐患和违法行为,并及时公布依法查处的结果,加强警示教育宣传,形成强大舆论声势。
4.2.1 自救自防,打早灭小
强化醇基液体燃料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全面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应急疏散演练和灭火救援实战训练,确保做好初期事故处置和自防自救工作。同时,消防救援部门要加强社区、单位微型消防站以及相关专职消防队的联训、联勤、联动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其信息准、到场快、情况熟等优势,接报火警后要就近调派相关力量赶赴现场进行初期有效处置和人员疏散撤离等工作。
4.2.2 分级出动,首战充足
消防救援队伍要根据火警分级相关规定,调派泡沫消防车、干粉消防车、抢险消防车、水罐消防车等,视情增调供液消防车、举高喷射消防车、供气消防车、防化洗消车等,必要时还应调派挖掘机、铲车等工程机械装备前往协助处置[5]。同时,要加强对辖区醇基液体燃料的针对性研究,进一步修订和完善灭火救援预案,结合醇基液体燃料火势蔓延快、爆炸破坏强、人员伤亡多、救援难度大等情况,配备相应灭火搜救等相应装备,组织开展实战训练,确保专业高效施救。
4.2.3 研判重点,科学施救
醇基液体燃料事故一般分为泄漏、着火、爆燃(炸)等,应针对不同的灾情、不同的场所采取不同的处置措施[6]。针对泄漏事故,要禁绝火源、关闭电源,视情采取关阀堵漏、引流转移、围堵截流等措施,对泄漏燃料采取泡沫覆盖、吸附收集转移等措施,对泄漏蒸气采取喷雾水稀释、防爆通风等措施,严防爆炸和流淌火;针对泄漏着火事故,应坚持“救人第一”的原则,合理选择“先救人后灭火”、“边救人边灭火”、“为救人先灭火”等战术,采取多手段、多途径开辟救人通道,全力营救和转移被困人员,并优先使用干粉、抗溶泡沫覆盖灭火,控制燃烧范围;针对爆燃(炸)事故,要及时组织专家开展爆炸危害安全评估,不得盲目内攻,严防建筑倒塌、流淌火等造成二次事故。
4.2.4 严守规程,确保安全
醇基液体燃料事故处置应按照危险化学品事故处置的要求全面做好个人防护,必要时应着隔热服、避火服,特别是要加强呼吸保护,全程佩戴好空气呼吸器,防止醇基液体燃料蒸气对呼吸道、眼睛等造成伤害。现场必须设置安全员和观察哨,加强对作战环境的安全评估,有效发现相关危险征兆,并进行准确研判,及时发出撤离信号,确保现场行动安全。燃料发生泄漏未发生火灾时,警戒区内禁绝一切火源和非防爆电源,利用泡沫覆盖泄漏醇基液体燃料,利用防爆风机等驱散可燃气体,防止形成爆炸性混合气体。尽量减少一线作战和指挥人员,阵地设置和人员部署要避开门窗等泄压位置。
4.2.5 高效协同,科学保障
醇基液体燃料事故处置涉及燃料转移(倒流输转、覆盖隔离、冷却保护、转运处理等)、火场清理(置换冲洗、侦察检测、实时监护等)以及现场洗消(液体冲洗、固体吸附、固液联用等)等工作,需要多方联动力量协同配合。因此,还需要提前预判,及时调派应急、医疗、电力、环保、化工等力量,做好现场协调、医疗急救、紧急断电断气、环境监测等工作,做到准备充分、应对科学、处置高效。
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开资料显示,目前全国至少有400 余家企业在生产醇基燃料。由于醇基燃料在发展中对国家标准执行情况缺乏有效监督,导致燃料相关组分含量调配随意、燃料质量参差不齐等问题较为突出,同时由于标准制定年代较早,标准本身也存在检测方法落后、性能指标不能满足环保要求、包装运输及贮存要求不明确等问题,国家将加快推进《醇基液体燃料》标准的修订工作,并视醇基燃料未来发展定位推进《醇基民用燃料灶具》等标准化工作[7]。因此,当前在醇基液体燃料未来发展定位还未明确、全流程安全监督还待落实的情况下,建议由省级以上安全生产委员会明确相关行业部门的具体安全监管责任,层层落实灭火救援等应急准备工作,切实防范醇基液体燃料安全生产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