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井奎
一个人或一个国家,如果在各个方面的生产能力都不如他人,那么他或它还能从交易中获益吗?经济学会告诉你答案:能!
我们举一个假想的例子:假定你和王二都会做馒头和酱菜。王二可以在10个小时之内蒸出10屉馒头,如果把这10个小时全部用来做酱菜,王二可以做出5罐酱菜。根据我们对机会成本的定义,王二做1屉馒头的成本就是0.5罐酱菜。而你呢,同样10个小时,你可以蒸出15屉馒头,或者做出10罐酱菜,无论是蒸馒头还是做酱菜,你都比王二强。但是,你做1屉馒头的机会成本却比王二高,是0.67罐酱菜。
虽然你在生产馒头和酱菜上,比王二更有能力,但你在这两个方面的成本却并不是都低于王二。事实上,没有人能在每种商品的生产上都拥有最低的成本。
由此可见,虽然你比王二各方面都更强,但你最好还是多生产一些酱菜,而王二呢,则可以多生产一些馒头。你们两个彼此进行交易,你用你生产出来的酱菜去换一些王二蒸出的馒头,你们两个人的处境都会变得更好。
同样的道理,当然也可以用在国与国之间。
在解释国与国之间的贸易上,经济学之父亚当·斯密提出了绝对优势理论。亚当·斯密把不同国家生产同一种产品的成本进行直接比较,认为在某种产品上所花的生产成本绝对地低,就称之为具有“绝对优势”。
在斯密之后,英国经济学家大卫·李嘉图提出了相对优势,基于一国生产的机会成本概念,改进了绝对优势理论的一些不足,这就是著名的比较优势理论。在李嘉图的著作里,他给我们讲了一个故事。假设在英国和葡萄牙这两个国家,它们只使用劳动来生产棉布和葡萄酒。李嘉图列举了三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下,英国生产1单位棉布需要100个劳动小时,生产1单位葡萄酒需要88個劳动小时;葡萄牙的这两个数字分别是90和80个劳动小时。你很快可以算出来,两个国家生产1单位棉布的机会成本都是0.88单位的葡萄酒。在这种情况下,即使亚当·斯密也承认,两个国家没有进行贸易的动力。
第二种情况下,英国生产1单位的棉布和葡萄酒分别是100和60个劳动小时,葡萄牙生产1单位的棉布和葡萄酒分别是90和80个劳动小时。这种情况就很符合亚当·斯密的绝对优势理论,英国在葡萄酒生产上更有优势,葡萄牙也一样,它在棉布生产上更有优势。但历史的经验告诉我们,并不是所有的产品都是由实际生产成本更低的国家生产的。于是,就有了李嘉图给出的第三种情况。
第三种情况下,英国生产1单位的棉布和葡萄酒分别是100和120个劳动小时,葡萄牙的仍然分别是90和80个劳动小时。此时,英国在棉布和葡萄酒生产上相对于葡萄牙都具有绝对优势。但李嘉图则告诉我们,各方面都不具有绝对优势的葡萄牙可以生产其中自己具有相对优势的产品,也可以从国际贸易中获益。
李嘉图告诉我们,在第三种情况下,葡萄牙向英国出口葡萄酒显然对它有利,因为在英国,1单位葡萄酒需要1.2单位的棉布,葡萄牙只要1单位葡萄酒就可以与英国交换0.88单位以上的布;只要1单位葡萄酒能换的棉布少于1.2单位,专门生产布料就对英国有利。因此,比较优势理论指出了国家之间为了相互利益而进行交换的上限和下限。这个上限与下限之间的区域,就是英国和葡萄牙两国之间进行贸易的条件。
显然,比较优势的情况比绝对优势的情况要微妙得多。在比较优势情况下,国家与国家间的分工导致总产出的增加是不言而喻的。也正是李嘉图的比较优势原理,奠定了经济学中自由贸易的理论基础,是经济学最重要的原理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