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举产生庸才说”在20世纪初期中国知识界的传播

2023-09-28 05:24:21胡晓进
贵州社会科学 2023年6期
关键词:克维尔平民民主

胡晓进

(中国政法大学,北京 102249)

托克维尔于19世纪30年代所写作完成的《论美国的民主》是一部脍炙人口、流传至今的政治学、法学与历史学名著。作者在书中所提出的一些论断,已为当今世界各国人文社会科学领域的学者所熟知。比如,平等是当时美国最大的民情,而民情又超越法制和自然环境,成为维护美国民主共和制度的最重要因素。作者对美国民主及其趋势寄予厚望,反复强调平等和民主是美国的未来趋势,而且将其上升到整个人类的高度,指出“人类正在迅速地走向民主”。①而且,托克维尔的一些预言,后来陆续得到应验,比如,由于种族冲突和各州之间的巨大差异,有些州可能会退出联邦,“联邦纽带的逐渐削弱,最后可能导致联邦解体”。②25年后的美国内战,果真如此。

托克维尔虽然赞颂民主及其趋势,但是对民主的弊端也同样了然于胸,他所提出的“多数的暴政”概念,几乎成为今日知识界之常识。他之所以看好美国民主的前途,是因为他觉得美国社会的“法学家精神”能遏制民主的弱点;“法学家精神”与民主精神结合,才使美国民主具有持续性和可预期性。也正是从这一点出发,他在《论美国的民主》一书中写下了广为引用的名言:“在美国,几乎所有的政治问题迟早都要变成司法问题”。③美国法学家精神之盛,大大超过了托克维尔的预料。

美国法学家精神的集中体现,就是规则意识,凡事按照事先约定的规矩来。而这种规则意识,在体育领域,是“比赛第一、友谊第二”的竞技意识;在政治领域,则是“人人参与、公开竞争”的常规化选举。今日政学两界均将选举视为民主之核心与惯常体现,但在托克维尔眼中,美国当时全民参与、频繁举行的各种选举,却不无弊端。其中,托克维尔诟病最多的是,选举容易导致庸才当选。④

一、托克维尔的“选举产生庸才说”

托克维尔访问美国的时代,美国正处于从精英共和体制向大众民主转变的历史时期,其代表性特征就是“弗吉尼亚王朝”的终结和平民政治家安德鲁·杰克逊的崛起,美国史学界一般将1829年至1837年杰克逊总统执政的这段时间称为“杰克逊民主时代”。⑤“杰克逊民主时代”的最大特征是选民资格要求降低,基本实现了成年白人男性的普选权,大众参与选举的热情和程度空前高涨。但是,这样“闹哄哄、乱糟糟的”选举,却给贵族出身的托克维尔留下了不太好的印象。在《论美国的民主》一书中,他从普选容易产生庸才、频繁选举带来社会动荡、连选连任容易腐化等几个方面,提出了自己对美国选举的思考。其中,他对于过度民主带来当选者的普遍平庸化,着墨最多。作为一名贵族,托克维尔毫不掩饰他对“杰克逊民主”的观感。“我到美国后,就吃惊地发现,被治者中间真正人才荟萃,而统治者当中却很少有名流。今天,在美国,最卓越的人士很少去当官,乃是一个常见的现象。而且必须承认,这也是随着民主超出其原来的一切界限而产生的结果。”⑥“那些认为普选权能够保证人们做出最佳选择的人,完全是在幻想。”⑦

对于这种过度民主所带来的统治者平庸化现象,托克维尔认为其中原因有数端:其一,普通民众忙于生计,缺乏必要的时间和手段对候选人进行长期观察和各种分析。“他们的判断总是匆匆忙忙做出的,并且是只看事情的表明特点。因此,各种骗子能够施用他们取悦于人民的花招,而人民的最忠实友人却不能取信于人民。”其二,“民主制度使人们心中的嫉妒感情发展到了最高点。……民主制度唤醒和怂恿了永远无法完全满足的要求平等的激情。”也就是说,美国人眼中的民主意味着,他们不相信有些人能够高人一等,对所谓的高等阶级和卓越人物,永远怀有怀疑和排斥的态度,设法不让他们当权。其三,很多优秀与卓越之人,尤其是洁身自好者,不愿意参与政界的竞技,不愿意放下身段,讨好地位和智识都不如自己的一般民众。⑧

而且,即便有些杰出人士,有志于仕途,为了讨好社会上的大多数,他们也会主动降低自己的外在言行,与民众保持一致。以至于“在挤进美国政界的那一大群人种,现已很少有人具有昔日美国人曾引以为荣的、何时何地都应当作为伟大人物的突出特点的那种好爽性格和刚直不阿精神了。乍看上去,仿佛所有美国人的头脑都是出于同一个模子,以致他们能够分毫不差地沿着同样道路前进”。⑨这就导致了美国社会的普遍平庸化和同质化。

因此,托克维尔觉得,普选权不一定能够保证选出最佳人选。在美国这样的普遍民主体制之下,只有在国家面临巨大内外威胁的危急时刻,一些伟大的人物才能够异军突起,得到陷入困境中的民众的支持。⑩后来亚伯拉罕·林肯和富兰克林·罗斯福两位总统的所作所为,也充分印证了托克维尔的深远预见性。此外,托克维尔还认为,频繁的选举使得社会动荡不安,导致立法和行政不稳,缺乏连续性;民选官员连选连任容易产生腐败,反对总统连选连任。

托克维尔对“杰克逊民主”弊端的上述批评,确实切中了当时美国的政治弊病。实际上,在托克维尔访美期间,时任总统的安德鲁·杰克逊还曾白宫接见过他,两人有过短暂的交谈,但这翻谈话似乎没有给托克维尔留下深刻印象。而且,当时的美国知识分子中,就有人直接告诉托克维尔,杰克逊的才能不堪总统重任;但是他们预计,杰克逊肯定会连任,因为民众喜欢。托克维尔离开美国几个月后,杰克逊果然在1832年的大选中连任,这使得准备写作《论美国的民主》的托克维尔大为不解,也促使他对美国的大众民主(他所谓的过度民主)提出了自己的不同看法。

托克维尔对杰克逊式大众民主的反思,一个最基本的出发点就是他的贵族身份。在《论美国的民主》一书中,托克维尔丝毫也不掩饰自己对于贵族制度的好感。他甚至说:“从罗马人开始到今天的英国人,凡是对世界起过重大影响,拟出过、遵循过和执行过伟大计划的民族,几乎都是用贵族制度治理的。”“在这些国家看来,世界上最牢固的制度就是贵族制度。”“一个贵族集体,就像一个永远不死的坚定而明智的个人。”他还说:“贵族制度精于立法科学,而民主制度则不善此道。贵族制度有自我控制的能力,不会被一时的冲动所驱使。它有长远的计划,并善于在有利的时机使其实现。贵族制度办事考究,懂得如何把法律的合力同时会聚于一点。”

不过,在照顾被统治者的利益方面,民主制却要优于贵族制度,因为民主制度之下的统治者来自人民,随时都会回到人民中间;统治者与被统治者之间并不存在天生而难以跨越的鸿沟。托克维尔也承认,“一般说来,民主制度用于统治者方面的费用很少,而用于被统治者方面的费用多。贵族制度与之相反,它把国家的收入主要用于主持国务的阶级身上了”。因此,在美国,负责领导国家事务的人,虽然“在才德两方面都不如贵族国家的执政者,但他们的利益却是与大多数同胞的利益相同和一致的”。贵族国家政府中,官员主要受他们的阶级利益支配,他们的阶级利益,只是有时候与多数人一致,而“在大多数情况下,则是与多数人的利益相反的”。因此,“民主的真正好处,并非像人们所说是促进所有阶级的兴盛,而只是对最大多数人的福利服务”。

托克维尔认为,美国其实也存在着具有保守精神的贵族,“美国的贵族是律师和法官”,他们构成了美国的法学家群体,而“在法学家的心灵深处,隐藏着贵族的部分兴趣和本性”。美国社会上弥漫的法学家精神,可以平抑民主的冲动,从而削弱多数的暴政,避免民选的庸才摧毁民主。

二、詹姆斯·布赖斯的发挥

在托克维尔访美之后40年(1870年),年轻的英国知识精英詹姆斯·布赖斯(James Bryce,后来成为英国驻美大使,获得贵族封号)也来到美国,沿着托克维尔的足迹收集写作材料,并于1888年在伦敦出版了三卷本的《美利坚共和国》(The American Commonwealth,后改为两卷本)。布赖斯直言不讳,他写作此书的目的就是要弥补托克维尔《论美国的民主》一书的缺陷与不足,因为托克维尔在写作《论美国的民主》时,头脑中充满了太多的先验理论与不真实的想象,而且书中的法国色彩过于浓厚。在他看来,托克维尔书中的“一些描绘是真实的美国,但关于普遍的民主则并非真实;另一些描绘是真实的普遍民主,却并非真实的美国”。托克维尔“始终未能领悟美国人民和英国人民的实质性同一”,“他并没有像一个英格兰人或者美国人那样领会到一项真理:美利坚民族和英格兰民族在本质上是一样的”。布赖斯认为,美国的民主与英国的民治传统一脉相承,只不过有所改造和发挥;美国的民主并非美国独有,而是英美民治传统的结晶。因此,《论美国的民主》一书,更适当的名字应该是《民主在美国》。也正是基于这种考虑,布赖斯选取了一个极具英国特色的词Commonwealth来概括美国的民主政体,而没有使用古典意义上的共和(Republic)或者美国人所更新的民主(Democracy)一词。

不过,尽管布赖斯在书中对托克维尔的《论美国的民主》多有批评,但他与托克维尔一样,对美国的大众民主也提出了保留意见,认为这种人人参与的选举,导致很多一流的政治家不愿意“屈尊”投身政界;很多人不乐意远离家乡,放弃个人的美好生活,为国家服务。他在该书第8章与第58章对此有详细论述。

布赖斯注意到,除了建国初期的几位英雄总统和内战期间拯救国家的林肯总统之外,19世纪美国的总统大多资质平平、乏善可陈,绝少伟人。他认为其原因有三:其一,美国人在经济社会领域建功立业、出人头地的机会很多,很多一流的天才人物不愿投身政界;其二,美国总统受到宪法与国会的诸多掣肘,权力有限,并无多大施展抱负的空间;其三,已经成名的杰出人物一般树敌众多,很难获得多数民众认可,成功当选总统。

至于为何最优秀的人不愿进入政界,布赖斯则在《美利坚共和国》一书中归纳了七条原因:一,美国首都华盛顿为政治人物之临时居所,投身政治,就意味着要放弃家乡的产业与朋友;二,美国无特定之政治阶级,不能像欧洲那样培养政治世家;三,美国国会议员完全受制于本选区和本州,并无多大活动空间;四,美国政治远较欧洲政治单调乏味,并无太大吸引力;五,美国不存在欧洲式的阶级斗争,政府可以放任发展经济,无需杰出人士参与管理;六,联邦与各州分权,进一步降低了政治生活的重要性;七,广阔的西部、充分的致富和成名机会,也使美国人不愿意跻身政界。

布赖斯虽然见证了民治政体在促进美国经济飞速发展过程中的巨大作用,及其在全球范围内的迅速扩张,但终其一生,他都没有从根本上改变自己对于美国民选政体的看法。在其去世的前一年所出版的另一部巨著《现代民治政体》(Modern Democracies, 1921年初版,两卷本)中,他依然认为,美国“立法机关议员的才力和智力确是缺乏的”,“民选制度没有产生良好的立法机关是不能否认的”。他甚至提出,民治政体实际上是由极少数人统治的;自由政府只能是一种民主政治中的少数政治。

从根本上讲,布赖斯并不相信民众能够通过选举产生优秀的领袖,但是民治潮流不可阻挡,民众的选举权已经普及,要选举产生高品质的领导人,就必须提升民族品性。但是各民族的品性大不相同,近代政党和报刊的泛滥,又扰乱了民众的辨别能力。“在近代大国里,人民只根据他们在印刷品上看到的东西去形成他们自身的判断,这种工作当然是很困难的,因此误解和有意的诬枉实在太多了。就是那些有很好的判断能力、同时自己又没有偏私之见的党人,也很少能正确地判断他人。”所以,他对民主政治、尤其是通过直接民主选举领导人的民治政体,多有批评。时人在评价这本书,也非常理解布赖斯书中的幽微之处及其良苦用心。

三、梁启超与章士钊等人的间接传播

从1888年的《美利坚共和国》到1921年的《现代民治政体》,布赖斯最终接受了Democracy一词,并认为民主政体就是多数合格之公民通过投票表达主权意志、进行治理的政体。他对于民治政体优缺利弊之介绍,既于史有据,又鞭辟入里,有长有短,不激不随,在第一次世界大战后弥漫的悲观主义空气中,实属不易。所以,《现代民治政体》一书出版后,深受学界好评,也立即吸引了正在探索最优政体形式的中国学界之注意。时任北京大学政治学教授的张慰慈从1922年便开始组织翻译此书,于1923年出版第一编;又于1927—1931年出版第二编,后收入商务印书馆的“万有文库”分14册出版(1935年)。进入21世纪后,还有出版社多次修订再版该书,足见该书生命力之旺盛。

那么,中国学界为何在时隔90年之后仍然对此书持有如此浓厚的兴趣呢?借用张慰慈在中译本序中引述布赖斯归纳民治政体失败原因的原话,也许能说明一二:“大概说起来,普通人民所想望的并不是自治,却是好政府”。“从来人民要求,奋斗或估计人民政府的价值,都不是把他本身当作一种好制度,只把当作铲除具体痛苦的利器,增进具体利益的手段。到了这些目的达到之后,他们对于人民政府本身的兴味也就因之减少了。”

也就是说,在建立理想的政府之后,民众对于通过经常性选举,进行自我管理,并无建立新政府之初那样激情,所以往往选举庸才。这也是美国在经历了建国初期的“弗吉尼亚王朝”、进入全民政治时代之后,极少产生杰出领袖的重要原因(战争与特殊时期除外)。所以托克维尔才会看到,在“杰克逊民主”之下出现的奇怪现象:被治者中间真正人才荟萃,而统治者当中却很少有名流;《论美国的民主》之后半个世纪,布赖斯在其《美利坚共和国》中进一步提出,美国最伟大的人物并未当选总统,最优秀的人不愿进入政界。

布赖斯希望自己的《美利坚共和国》能够超越托克维尔的《论美国的民主》,但是事实证明,他的希望落空了。直至今日,《论美国的民主》依然是广为流传的经典,而《美利坚共和国》却鲜有人提及,基本上淡出了大众阅读的视线。

不过,布赖斯的《美利坚共和国》刚出版时,各方面的评价却非常高。几度出任英国首相的自由党领袖格拉斯顿(William Ewart Gladstone)称赞此书是一部巨著,“是美国历史和英美关系史上的大事,将成为经典,取代半个世纪前托克维尔的工作”。著名历史学家阿克顿勋爵和后来成为美国总统的伍德罗·威尔逊,以及后来出任美国最高法院大法官的霍尔姆斯,都曾撰文盛赞此书。

更为有趣的,是布赖斯此书出版之后,很快还在中国知识界找到了知音。1903年,流亡海外的中国维新领袖梁启超,在游历美国之后所写的《新大陆游记》中多次提及“英人占士布利斯所著《美国政治论》”(即詹姆斯·布赖斯的《美利坚共和国》),并大段节译抄录其中的段落。梁启超尤其感兴趣的,是布赖斯书中的如下论断:“美国第一流人物,多不肯投身于政治界也”,“美国大统领(即美国总统),不过一奉行成法之长吏而已”,“远虑博识、雄才大略,非所必需也”;“美国之大统领,非特不必要第一流人物而已,抑且不欲要第一流人物”;“不宁惟是,高才之士,亦多有不自愿为大统领者”。所以,“虽庸才反得以成名”。随后,梁启超还全文抄录了布赖斯在《美利坚共和国》一书中解释为何“美国第一流人物不肯投身政界”的七条理由。梁启超由此感叹,“案布氏所论,可谓穷形尽相矣”;“大统领者,殆不免为党派中一傀儡,其废置一在党中策士之手。既傀儡矣,则其好用庸才也亦宜”。因此,民选的美国总统“多庸才,而非常之人物居此位者甚稀焉”。

梁启超之所以大段引述布赖斯的这番论述,并详述美国选举政治(尤其是总统选举)之弊端,是要为自己放弃共和、回归君主立宪的思想转变张目。“吾游美国,而深叹共和政体,实不如君主立宪者之流弊少而运用灵也。”梁启超自己和后来的研究者均认为,1903年是其思想转变的关键一年,从鼓吹革命、醉心共和,转向反对革命、排斥共和。研究者多以梁启超当年发表的自供性文章(“政治学大家伯伦知理之学说”)来说明其政治思想巨变所受的外来学说冲击,但却不甚重视梁启超游美以及布赖斯《美利坚共和国》一书的巨大影响。

实际上,布赖斯此书的东方回响远不止于此,就在梁启超游美的同一年,他在美国伯克利见过的留美学生章宗元,已经将该书的第一卷(主体部分)翻译成中文,以《美国民政考》为名,交由上海文明书局出版发行。该中译本第七章论述的就是布赖斯关于美国选举总统多为庸才的观点。章宗元在伯克利见梁启超时,是否谈及此事或者向梁展示自己的译本,目前不得而知。但是从梁启超在《新大陆游记》中所引的相关文字观察,他似乎并未读过章宗元的译本。梁启超所读的《美利坚共和国》一书极有可能是日文译本。众所周知,戊戌变法失败后,梁启超在日本流亡多年,广泛阅读了翻译成日文的大量西学新著。

这部日文译本的《美利坚共和国》(日本译名为《平民政治》)自然也很快进入了留日学生的阅读和翻译视野。就在留美学生章宗元从英文直接翻译该书第一卷(主体部分)的同一时间,一批留日学生也开始从日文转译此书(两卷整本)。1912年,该书中文版分上下两册,由上海民友社出版发行(书名《平民政治》)。上册第八章和下册第五十八章讲述的就是美国选举产生庸才现象。

1912—1913年,在上海主持创办《独立周报》的民初著名政论家章士钊,对布赖斯的这一论断深表赞同,他曾在与人辩论负责起草宪法的宪法会议成员产生方式时,就主张由各省推选,而不是民选。因为“国人昧于抉择之力,由多数人推举之士,每不如少数人论荐者之良”。章士钊此文虽未明确提及布赖斯及其相关论述,但是从他在民初这场关于制宪问题的论战中所发表的其他文章来看,足以证明他熟读布赖斯的原著,也仔细读过上海民友社通过日文转译的《平民政治》一书。比如,他曾在1912年底1913年初发表于《独立周报》的系列文章中,十多次提到英儒勃拉斯(即布赖斯)及其关于美国1787年费城(费拉德费亚)制宪会议的论述,并数次引用民友社翻译的《平民政治》,还善意提醒,“惟该译本有误译处,合观自明”。

1912年10月13日的《独立周报》还专门刊登“新书批评”,用三页纸的篇幅讨论“勃拉斯《平民政治》”的翻译问题。文章对比英文,指出民友社从日文转译所带来的诸多误解。该文没有作者署名,但是依据以下三种理由,可以推定作者就是章士钊。其一,章留学英国(苏格兰)多年,辛亥革命前曾大量介绍西方政治学说,熟悉布赖斯的书和相关理论,而《独立周报》系其一手操办;其二,他在其他文章提醒过读者留意民友社《平民政治》译本的问题;其三,这篇未署名的书评文章作者在行文中自称“记者”,而这正是章士钊在当时政论文章中的自称。因此可以推断,这篇书评的作者就是章士钊本人。

为了应对平民政治之下出现的选举产生庸才弊端,布赖斯曾在晚年写作的《现代民治政体》一书中提出过几条补救办法,包括采用严厉的文官考试、削减中央政府的财权。当然,这些都是“机械的补救方法”,治标不治本,要从根本上遏制选举产生庸才的弊病,必须在民选的议会之外设立非民选的第二院,由少数具有真才实干、不党不群的经验丰富之人组织,专门负责纠正充满党争与目光短浅的民选议会。[40]

布赖斯所提出的这种补救办法,对于当时陷入政体论争与政体选择的中国而言,无疑具有极大的吸引力。1924—1925年,留美归来的鲍明钤在自己所著的中英文版《中国民治论》(Modern Democracy in China)中,引述布赖斯的论述:“品学超卓的人士,多不愿投身于公共选举”,“取得国会地位或进入立法机关的才识平庸之辈日见增多,受党魁指挥和控制的平庸之人也充斥于下院之中。为了补救立法机关的逐渐衰退,因此有创设第二院的建议,通过间接选举或由政府任命,使品学兼优和更具代表性的人士有机会进入第二院”。鲍明钤结合当时中国的条件,认为中国“采取权力不平等的两院制肯定会比一院制的立法机关为优”。与此同时,王世杰也在流传至今的名著《比较宪法》中引用布赖斯的两院制主张,认为两院制与一院制,“大都各有一面的真理”,“采用第二院权力极小的两院制,或者较为相宜”。

实际上,对于民主体制之下议会选举容易产生庸才的问题,不仅学界有研究与建议,从政之人也有类似的体会与演说。比如,被誉为中国民主革命先行者的孙中山先生,1921年4月间“在广东省教育会的演说”中也提出,“民选是狠繁难底一件事,民选底流弊亦狠多”,需要利用中国的考试办法来筛选被选举人。所以,他在美国式三权分立的基础之上,增加弹劾和考试两权,创造了“五权宪法”。他还借用了美国选举中的一个“笑话”——博士与拉车子的苦力一起竞选,因为拉车子苦力的演说贴近普通民众,竟然战胜博士,最终当选,说明“只有选举而没有考试的缘故,所以美国的选举常常就闹出笑话”。

四、 “人民程度”与国民心理问题

“选举产生庸才说”背后蕴含着对普通民众及其参政能力的深刻不信任,认为一般民众政治程度和水平有限,不足以参与政府管理,缺乏选举杰出人才的能力。在20世纪初期中国知识分子的政制建构和辩论中,所谓的“人民程度”(或者“国民程度”)问题,一直是一个重要话题;而且,梁启超也是参与辩论的核心人物,对此,学界已有一定研究。有学者甚至提出:“国民程度不足亟待提高,这是近代中国几代知识分子的共识。”1903年,梁启超在游美笔记中提及布赖斯笔下的“选举产生庸才”现象时,已经深感“人民程度”不足,致使共和政体至难推行。所以,他才会在1902年初的《新民丛报》章程中说,“欲维新吾国,当先维新吾民”,力倡“新民说”。

不过,除了学界熟知的“人民程度”问题外,梁启超接受“选举产生庸才说”背后,还隐藏着更深刻的、极少人发掘的国民心理因素。同样是在1903年的《新大陆游记》中,梁启超两次提到了“法儒李般”的“国民心理”学说,并联系在美华人各秘密社团之间“轧铄无已时,互相仇雠”的传统与现状,设问“夫以若此之国民,而欲与之行合议制度,能耶否耶?”“以若此之国民,而欲与之行选举制度,能耶否耶?”梁启超的答案不言自明,当然是不能。身处共和传统之中的美国华人尚且如此,中国内地人之“文明程度,尚远出旧金山人下也”,更是不足以实行合议与选举制度。

梁启超所提到的“法儒李般”,即19世纪末20世纪初法国著名社会学家、心理学家古斯塔夫·勒庞(Gustave Le Bon)。勒庞1895年初版的名著《群众心理》(今译《乌合之众》)早在1903年前后便有中文译介。此后,20世纪初期的一些杂志也多次介绍勒庞的相关书籍与理论。20世纪20年代,上海的商务印书馆和泰东图书局还翻译出版了《群众心理》的两个中译本。关于勒庞的《群众心理学》及其相关革命与政治心理学说在中国的翻译与传播问题,学界已有综述,可供参考。但是中国学界关注和研究过勒庞思想的学者,几乎都没有留意到,勒庞十分推崇他的法国前辈托克维尔,在《群众心理学》中称其为“睿智的托克维尔”(judicious Tocqueville)。勒庞在论述作为选民群体的大众时认为,“普选的弱点十分突出”,“文明是少数智力超常的人的产物”,“如果依靠仅仅以人多势众自夸的低劣成员的选票,是无法让人放心的”,“群众投下的选票往往十分危险”。因为“托克维尔正确地指出:‘在平等的时代,人们互不信任,……真理并不会与人数上的优势携手而行’”。勒庞根本不相信数量上占多数的民众能够选出杰出的代表,实现自我管理。他主张,“对选举权加以限制,如果必要的话,把这种权利限制在聪明人中间”。

由此可见,对于选举问题,勒庞与托克维尔一样,深信多数民众所参与的选举,往往产生庸才。实际上,他比托克维尔更进一步,认为“群体在智力上总是低于孤立的个人”,由于群体在情感上的冲动性、心理上的从众性和信念上的动摇性,任何人数众多的团体或者群众都无法做出明智的决策。

勒庞的这种群众心理解释,对20世纪初期的中国知识分子影响极大,除了梁启超外,李大钊、陈独秀、鲁迅、张东荪、高一涵等一大批知识分子都曾引述过其相关论述。其中,张东荪的介绍和引述最多。1918年,勒庞的《革命心理》中译本出版时,张东荪在序言中写道:“法儒黎朋(即勒庞),国人当已习闻其名矣。吾自归国以还,即以其著之《群众心理》为枕中秘本”。此前不久(1917年11月),张东荪还在《东方杂志》上发表长文《贤人政治》,大段引用黎本(即勒庞)的群众心理:“多数之心理,乃系一种特别心理,……殊为劣钝,常激易薮,对于事理之追求,转不如少数之为冷静公平与周密也。是则非但不能以数之多寡而判理之是非,抑且常呈反比例之现象矣”。为此,张东荪力主贤人政治和贤能主义,由通过“卓异竞争之法”而产生的“人民之秀者”来组织政府;而将人人平等、人人参与、多数决定的平民政治斥为“庸众主义”。

同年早些时候(1917年5月),《东方杂志》上刊载的另外一篇文章《英雄与群众之调和》,也提到了平民政治中“大多数之庸流”在数量上压倒少数“优秀分子”的现象。这篇文章还多次提及“国民程度”,并寄希望于由“才士”引导“庸众”,将“英雄政见”折衷于民意,由此提升“国民程度”,培养“公民资格”。

五、作为间接传播桥梁的布赖斯

《英雄与群众之调和》一文开篇便引述了当时西方几位思想家和学者论著,提出“人谓美利坚第一流人物不入政界”的现象。这里的“人谓”显然指的是前文提到的詹姆斯·布赖斯的言说,因为作者在文中两次援引布赖斯(勃拉斯)的《平民政治》(The American Commonwealth),而且,“美利坚第一流人物不入政界”之说,正是出自布赖斯此书。

布赖斯的《平民政治》出版之时,正值亚洲第一个共和国初建之际,当时世界上的共和国,只有美国、法国、瑞士等少数几个,其中,美国与中国面积相当,是为大共和国,对于中国如何构建共和体制,最具借鉴意义。因此,辛亥革命前后,关于美国建立共和体制的中文书籍大量出现,比如,《美国共和政鉴》《美国政要》《美国共和法制大意》《美国宪法释义》《法美宪法正文》,等等。而布赖斯专论美国共和体制的《平民政治》,正是在这一背景之下由日文转译中文,在当时中国知识界广为传播。比如前文提到的章士钊,在1912—1913年间发表于《民立报》和《独立周报》的大量政论文章中反复引用布赖斯及其《平民政治》。

除了章士钊外,张东荪也非常熟悉布赖斯其人及其著作。他在《贤人政治》中称,“勃兰斯之论政力也,谓有向心力与离心力”。“向心力者,由贤能主义而促成;离心力者,以庸众主义为导线”。“离心力高于向心力,即为庸众主义压倒贤能主义”。张东荪希望求得两者之平衡。

此前(1915年),张东荪在自己所创办的《新中华》杂志上发表系列政论时,已经引述过布拉斯的政力说(政治离心力与向心力),主张中国建立联邦体制。当然,张东荪有关布赖斯政力说的论述,深受章士钊影响,“连章士钊创造的术语也一并借用”。再往前追溯,1913年张东荪在回应和商榷王宠惠的长文《中华民国宪法刍议》时,就引用过布赖斯及其《平民政治》一书中的相关言论。翌年,张东荪在进步党主办的《中华杂志》上译介美国1787年制宪会议记录时,开篇便说,“不佞尝读勃兰斯(即布赖斯)之美国平民政治,辄病其叙述斐拉德尔斐亚(即费城)会议事略而不详……”。由此可见,张东荪极为熟悉布赖斯的相关论述。所以,到了1917年发表《贤人政治》时,他对布赖斯的相关论述和观点可谓信手拈来。

张东荪虽然完全了解平民政治之缺点,但并不主张寡头、贵族政治,当然更不愿恢复君主政治。[66]所以,他在《贤人政治》中又提出,有人主张“平民政治之弊唯有更广泛之平民政治以救济之”,并指出,这句话出自托克维尔的《论美国的民主》。由此可见,张东荪直接读过托克维尔,也理解该书的基本思想。实际上章士钊也读过,还曾在1912年初的政论文章中几度引用托克维尔的《论美国的民主》。但是,他们二人都没有注意到,布赖斯关于平民政治弊端的论述实际上是源自托克维尔。章士钊和张东荪对平民政治弊端的认识,尤其是所有平民平等参加选举所带来的庸才当选风险,主要来自布赖斯的相关论著。

而布赖斯的相关论述,又是从托克维尔的“选举产生庸才说”生发而来。布赖斯与托克维尔一样,热心支持平民政治,将其视为人类未来的前途。但他们两人也都是贵族(布赖斯是后封的贵族),反感君主专制,同时也警惕大众民主所带来的庸才当选和多数暴政,希望推行有节制的民主。这一点,对于20世纪初期尤其是民国初年探索适合中国国情之优良政制的中国知识分子而言,具有极大的吸引力。所以,无论是转向君主立宪的梁启超,还是主张议会政治的章士钊,以及倡导联邦体制的张东荪,都极为推崇。

与布赖斯一样,民国初年的章士钊和张东荪也深受英国贵族政治影响。张东荪对民主政治中的贵族成分(包括英国的上议院与文官制度,美国的参议院与联邦法官),抱有特别的兴趣。而这其实也是托克维尔最感兴趣的地方,他在《论美国的民主》中写到,美国律师和法官相当于英法的贵族;能够稳定社会、遏制民主的暴乱与无序。

张东荪在《贤人政治》中也说,“英与美之立国,与其谓基于庸众主义,毋宁谓基于贤能主义”。“美之独立经营,纯属少数贤者。故曰:恒古今遍大地,未有纯粹建国于庸众主义者。凡历史之所示成功者,皆属贤能主义;失败者,必为庸众主义”。关键在于,如何发挥贤能主义之长,阻止庸众主义之弊。为了避免从庸众中选举产生庸才,张东荪恢复了选举一词在中国历史上的本义,即挑选推举贤能。“选举者,贤能主义之精神寄托者也。即推举我所认为贤者,委以为政之重职。”相应地,这些所谓的“贤者”,也就并非与庸众平等的“代表”,而是优于他们的委托代理人。为了实现这种贤能主义,民众必须要有两种民德:“辨别贤不肖之识力”与“让贤避能之谦德”。这就涉及民性与国情的大问题了。

民国初年,张东荪与民初政论家在讨论中国应该建立何种之政治体制时,都非常重视中国之固有民性与国情。张东荪曾言:“各国宪法之成立,无不以其本国之历史国情为转移,以本国之地位民性为单位。”他在《贤人政治》长文中,有专门一节来讨论“主义与国情”,认为国性民俗不同,政治向心力与离心力自然不同;而一国宜采用贤能主义亦或庸众主义,则取决于此种向心力与离心力之比例。而张东荪的这种政力比例论,正是来自于布赖斯的论述——以及章士钊根据布赖斯的论述所阐发的政力向背论。

六、西方思想在中国间接传播过程中的借用与转借问题

张东荪发表《贤人政治》的1917年,正值张勋复辟闹剧结束之后段祺瑞“三造共和”之际,经过民国初年的几次反复挫折,民主政治最终没能在中国落地生根。这令清末民初以来一直密切关注中国政制走向的张东荪倍感失望,他在《贤人政治》一文中列举了多位现代思想家,他们“无一不详揭平民政治之弊”;“故学者名十九世纪之末叶与二十世纪之初期,为平民政治之反动时代”。

这种感觉在1917年之后几年的中国知识界非常有代表性。1921年章士钊重返英国,寻找取代代议制的方案;他与几位英国学者讨论之后发现,“怀疑民主政治,乃当今政家之通态”。随后转向中国传统文化,希望以谏议制改造代议制。迟至1930年,面对世界范围内的独裁浪潮,在谈及平民政治运用不良时,曾留学美国的著名政治与宪法学者钱端升依然认为,“平民政治的结果使庸者跻于能者的地位,有群众的妄同,而无贤者的自由”。“平民政治免不了选举,选举应推贤者能者,不满意于平民政治者颇以当选者之庸碌为非议”。

钱端升著文多次引用布赖斯的著作,并表示,布赖斯虽然坚定地捍卫平民政治,“亦不敢侈陈平民政治的美德,而隐讳它的短处”。在平民政治之下,选举之所以容易产生庸才,主要是因为“人民所选举的代表必和人民一样无识无知,卓越的人不容易当选”。对此,钱端升辩解说:“平民政治以平民为基础,平民的程度高则所当选的代表也高,人民程度低,代表也低。平民政治目标之一即在提高人民的程度。”这又回到了清末民初以来梁启超、章士钊、张东荪等人所讨论的人民程度和国情民性议题,是为中国建设平民政制的顽疾。

正如前文所言,“选举产生庸才”和“人民程度不足”是互为表里、相依而存的两个议题。正是因为人民程度不足,缺乏必要的政治经验和识别能力,所以才会选出庸才。为了避免庸才当选的民主政治弊病,梁启超在1903年退回到了君主立宪的老路,放弃全民选举。而张东荪在历经民主政治的挫折之后,力主贤人政治,改选举为推举。处于两者之间的章士钊,则主张走精英政治之路;“萃集社会中坚人物之才智,出而主持,无所谓程度不足也。”

在论述平民政体之下选举容易产生庸才时,他们三人都借用了布赖斯的相关论著。不过,他们的借用却大有可玩味之处。布赖斯固然对平民政治的弊端有所批评,但这是在充分论证了平民政治的特点和优长之后的冷静反思。经过19世纪的三次议会改革,民主政治在英国已经根深蒂固。布赖斯所看到的美国,也正值内战结束后民主政治(尤其是政党政治)蓬勃发展时期。正如钱端升所言,布赖斯至始至终未曾怀疑由平民主导的民主政治,他始终是民主政治的信徒,也是以研究平民政治权威学者的身份进入20世纪的中国知识界。但是,20世纪初年的中国知识界尤其是十分了解西方政体的政论家们,却从他的论述中看到了平民政治的另一面,并加以发挥和放大,为各自的政治立场和政论文章张目。而这并非布赖斯思想的核心与主体甚至本意。但是由于布赖斯的民主政治权威学者身份,他关于民主政治之下庸才当选的论述,在20世纪初年的中国知识界具有极大的影响力。梁启超、章士钊和张东荪等引领清末民初时代风潮的政论家,纷纷借用民主巨擘布赖斯的这一论述,指陈民主政治之弊端,无疑对20世纪初期中国的民主政治之路增添了更多的悲观与不确定因素。

况且,布赖斯所谓的选举产生庸才,具有特定的时空背景和历史语境。他是看到美国进入大众民主和政党竞争之后,选举频仍,民选政治家手中权力有限,而且处处受到选民牵制,致使雄才大略之人不愿投身政界,所以出现所谓的庸才当选局面。为此,他极力主张以非民选的议会第二院制约民选的议会第一院,为民主政治保留一定的贵族与精英成分。这是他作为英国贵族的矜持,也是他对于新兴的美国式民主的傲慢。而20世纪初期的中国政论家们在借用其论述时,完全忽略了这种时空背景与历史语境。

更值得注意的是,布赖斯对美国民主政体之下选举产生庸才问题的批评和反思基本来于托克维尔。在《论美国的民主》一书中,托克维尔对以平等、法制为基础的美国式民主赞赏有加,但同时也指出美国全民参与、频繁选举的大众民主,导致卓越之人远离政界、庸才当道。这一点深得布赖斯之心,他在《美利坚共和国》一书中用两章的篇幅,详细分析了其中的缘由。20世纪初年流亡海外的梁启超看到日文的译本后,也对布赖斯的分析击节叹赏,在《新大陆游记》中几乎全文抄录了布赖斯的分析。此后,留学归来的章士钊和张东荪在民国初年的中国政论界大量引述布赖斯的相关论述。但他们完全忽视了布赖斯身后的托克维尔。梁启超、章士钊、张东荪等人从布赖斯的著述中所引用的民主政治之下“选举产生庸才说”,其实是转借自托克维尔,是其学说在中国的间接传播。

近代以来各种西方思想纷纷涌入中国,其中不乏像“选举产生庸才说”这样转借而习焉不察的间接传播例证。比如,研究胡适用力极深的江勇振就发现,胡适对民主的著名定义——“民主的真义只是一种生活方式”,其实来自杜威,胡适只是借用而已。由于胡适“引而不注的坏习惯”,学界多以为这是胡适的创造,以“胡适说过就算主义”,将“民主是一种生活方式”作为胡适的名言,广为传播。这是外来思想在近代中国传播过程中的典型转借现象。类似地,布赖斯笔下的“选举产生庸才说”其实是出自托克维尔的《论美国的民主》,20世纪初期中国知识分子一再借用而不知其原始出处。在民主问题上,托克维尔对布赖斯的影响,与杜威对胡适的影响如出一辙。20世纪初期中国知识分子所引述的“选举产生庸才说”,源头在托克维尔,但是通过布赖斯这个桥梁,在中国知识界大量间接传播。

七、结 语

外来思想在近代中国的间接传播过程中,由于转借桥梁的单一性与时空背景的特殊性,难免会出现走样的问题。在托克维尔和布赖斯笔下,民主政体中的选举之所以会产生庸才,主要是因为杰出的一流人才能够找到其他的展现与成功机会,不愿投身政界、接受多种限制。而到了梁启超、章士钊和张东荪笔下,民主政制之下选举产生庸才,完全是因为人民程度太低、国情民性不适合建立大众民主政制,普通庸众不能识别和选举贤才。前者是不愿,后者是不能。简而言之,在托克维尔和布赖斯看来,英美民主政制下的“选举产生庸才说”是愿不愿意的问题——只要有识之士愿意投身政界,就一定能当选。而经过梁启超、章士钊和张东荪等人的转借和二次传播之后,“选举产生庸才说”到了20世纪初期的中国,则悄悄地变形成为一个能与不能的问题:近代中国的普通庸众根本无法选出贤良人才,所以不能推行普选式的民主政制,需要暂时放弃一人一票的大众选举。

从不愿到不能,从主观到客观,“选举产生庸才说”在20世纪初期中国间接传播过程中所产生的这种微妙的变形,对于20世纪中国的政治思潮和政体构建影响巨大。

注 释:

① (法)托克维尔:《论美国的民主》(上卷),董果良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7年版,第362页。

②(法)托克维尔:《论美国的民主》(上卷),第447页。

③(法)托克维尔:《论美国的民主》(上卷),第310页。

④关于托克维尔的民主选举容易产生庸才说,当今的政治学家也有提及,比如美国研究托克维尔思想的专家、哈佛大学曼斯菲尔德教授,以及加拿大政治哲学家弗兰克·坎宁安教授。参见复旦大学思想史研究中心主编:《托克维尔与现代政治》,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16年版,第118—119页;弗兰克·坎宁安:《民主理论导论》,谈火生等译,长春:吉林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0年版,第22页,第201页。

⑤在1829年安德鲁·杰克逊总统执政之前,美国历史上的前六位总统,有四位来自弗吉尼亚,而且几乎都是种植园主,他们执政期间史称“弗吉尼亚王朝”。

⑥(法)托克维尔:《论美国的民主》(上卷),第223页。

⑦(法)托克维尔:《论美国的民主》(上卷),第225页。

⑧(法)托克维尔:《论美国的民主》(上卷),第224—225页。

⑨(法)托克维尔:《论美国的民主》(上卷),第297页。

⑩(法)托克维尔:《论美国的民主》(上卷),第225—22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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