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惠淇
(东北大学,辽宁 沈阳 110169)
城乡融合是经济社会发展到高级阶段的重要标志,也是推动乡村走向现代化的必经之路。为进一步弥合城乡差距,我国通过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以补齐农业农村发展短板。振兴乡村,不能就乡村论乡村,还要强化以工补农、以城带乡,加快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协调发展、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乡村振兴战略,标志着我国“三农”工作重心转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党的二十大报告进一步提出要“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城乡融合发展,畅通城乡要素流动”[1],并倡导将城乡融合理念落实于人才政策、社会保障、文化建设、基层治理等各个领域。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再次强调要“扎实推进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等重点工作”,[2]尤其对县域城乡融合发展作出了专门部署安排。通过梳理有关乡村振兴与城乡融合的相关研究,发现目前学界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理论研究:第一,从社会变迁的宏观视角进行理论探索。例如张尚武等将城乡关系视作理解中国社会变迁复杂机制的一条主线,进而将乡村振兴战略视作从调整城乡关系出发而实施的国家政策干预。[3]第二,从城乡融合与乡村振兴之间关系的中观视角进行研究。例如贺雪峰等认为:城乡融合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必由之路,并进一步根据城乡融合的程度将乡村振兴划分为两大阶段,即保护型城乡二元结构阶段的乡村振兴与城乡一体阶段的乡村振兴。[4]第三,从制约因素等微观视角进行对策探析。例如高帆等认为劳动年龄人口的持续下降、城市化的相对减速、数字和绿色经济的快速崛起等因素制约城乡融合发展进程。[5]综上,学界在乡村振兴与城乡融合的科学内涵、目标方向、对应性关系、历史演变、影响因素、治理路径等方面形成了较为完整的研究框架以及较为丰富的研究成果,为本研究的深化拓展奠定了相对充分的理论基础和现实资料。但现有研究较少关注乡村振兴与城乡融合协同效应发挥下的逻辑理路,较为忽视“五大振兴”制度框架在城乡融合困境成因分析中的指导性作用。为此,本研究将重点关注乡村振兴战略下的城乡融合议题,找准推进乡村振兴与实现城乡融合的出发点、落脚点与着力点,并在“五大振兴”的制度框架下分析城乡融合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应对措施。
乡村振兴与城乡融合是现阶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中至关重要的两大发展战略。系统推进这两大发展战略,发挥1+1>2的协同效应,要在明晰出发点和落脚点的基础上,处理好乡村振兴与城乡融合之间的辩证关系,据此找准着力点,进而增强城乡融合对乡村振兴的推动作用。
城乡高质量发展是以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为目标的城乡互补发展、协调发展。其一,就发展主体而言,城乡高质量发展的主体不仅包括城市主体,更包括乡村主体。长期以来,我国经济发展与社会建设的侧重点在城市,一定程度上对农村地区有所忽略,进而导致城乡发展不平衡、农村发展不充分。城乡高质量发展的提出是在明确城市化持续推进的基础上,将农村工作与乡村发展摆在更为重要和突出的位置上。其二,就发展样态而言,城乡高质量发展描绘出城市发展与农村发展之间更为协调的样态。协调是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与内生特点,要在推动城乡高质量发展上见实效,就应在调整城乡关系上主动作为。基于此,城乡高质量发展之路是以振兴乡村为侧重点的城乡融合之路。其三,就发展目标而言,要依托城乡关系的优化与城乡高质量发展实现中国式现代化目标。实现现代化作为人类文明进步的显著标志,是各个国家、民族和地区通往更高水平发展阶段的必经之路。城乡关系的结构与状态决定了现代化进程的广度与深度。一部城乡关系史也是一部现代化史。城乡高质量发展是实现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载体,并具体体现为城乡关系不断由对立走向融合。
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进程中的城乡高质量发展是推进乡村振兴与实现城乡融合的出发点。城乡关系中动态调整的高质量发展是中国共产党在未来一段时期内治国理政的方向与重点。依据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确立党和国家在不同社会发展阶段的中心任务,由此确立各项工作的出发点,这是我们党始终引领中国社会发展进步的优势与保障。中心任务的确立是明确工作出发点的前提与基础。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围绕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这一中心任务,推动高质量发展是我们党执政兴国的重中之重与鲜明主题。而城乡关系是观察和认识中国现代化进程的一条主线。城乡关系是人类社会诸种关系中最基本、最重要的关系之一,也是“讲述人类社会与文明的一种叙事方式”。[6]从历史上看,有差别、有重点的发展策略是提高经济社会发展效率的关键。新中国成立后正是借助城乡二元体制下农业对工业、乡村对城市的支持,中国才能在短期内完成工业化。城市是彼时中国社会的政策重心与战略重点。当特定阶段的特定任务完成后,城乡发展侧重点的调整构成了推动中国社会继续向前发展的强劲动力。城乡高质量发展作为实现城乡融合的出发点,就是要打破“重城轻乡”的发展惯性,在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居民收入、教育医疗等方面更多地向乡村发展倾斜。
相较于“经济文化迅速发展的需要”以及“物质文化需要”,新时代“美好生活需要”分别在需要的内容、需要的主体以及需要的层次上展现出更为丰富的维度。[7]其一,在需要的内容上不断丰富。人民群众的需要在内容维度上呈现出多样化的特征,对教育、医疗、养老、公共服务、社会保障、居住条件等各方面提出新要求、新期待。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树立战略眼光,顺应人民对高品质生活的期待,适应人的全面发展和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进程,不断推动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取得新进展。”[8]其二,在需要的主体上不断拓展。相比于“经济文化迅速发展的需要”侧重强调社会主体,“美好生活需要”的主体指向则更为微观和具体,且不断向弱势群体倾斜,不断由社会主体拓展至个人主体,由以城市居民主体为主到兼顾乡村居民主体。其三,在需要的层次上不断提升。相比于“物质文化需要”侧重强调温饱层面的较低层次需求,越来越多的人们更为关注精神层面的较高层次需要。“美好生活需要”是物质需要与精神需要的有机统一。
乡村振兴与城乡融合作为战略安排与制度设计归根结底是为了实现人民群众的美好生活需要。前者是手段,后者是目的与归宿。纵观世界各国现代化进程,农村的发展与城乡关系的处理均被视作推进国家现代化的重要任务。但不同国家乡村发展的目的指向差异巨大。资本主义国家的乡村发展始终无法突破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内在局限性,就实质而言,它的落脚点仍是资本增殖。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是一条旨在提升生活水平、改善生活质量的城乡融合发展之路。城乡高质量发展作为一种“供给侧”的结构性改革,必须基于顺应和满足城乡人民对高品质生活的期待这一“需求侧”才能有效实施。由此可见,不同于资本主义国家,我国的乡村发展之路被赋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向度下的独特内涵,即通过政策倾斜确保城乡居民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尤其让农村居民不断提高生活品质,进而在城乡共富中不断满足人民的美好生活需要,这是推进乡村振兴与实现城乡融合的落脚点。
城乡二元结构体制是中国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存在的一个严重障碍。在思想观念上,城乡二元结构体制将城市与农村分割为“两个阵营”“两套系统”。“城乡有别”“城乡分治”的思想观念依然在深层次上制约着推进乡村振兴与实现城乡融合的广度与深度。在资源配置上,城乡二元结构体制主要表现为城乡之间的户籍壁垒以及两种不同的资源配置制度,进而导致城市的教育、医疗、公共服务、基础设施、社会福利等资源远远优于、多于农村地区。在政策效果方面,近年来,党和国家大力推动各项公共政策与社会政策向乡村倾斜。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脱贫攻坚成就举世瞩目,但也要看到,当前制约乡村振兴与城乡融合的体制机制障碍依然存在。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是,给钱给物的救济政策存在不可持续因素,容易导致脱贫户的帮扶依赖,甚至可能因病因灾出现返贫。
推进乡村振兴与实现城乡融合的着力点在于体制机制障碍的破除。所谓着力点,即解决问题的突破口和关键点,通过抓住事物发展过程中的主要矛盾进行问题分析,进而起到牵一发而动全身的作用和效果。“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是现阶段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主要方面。随着我国迈入新发展阶段,面对城乡发展不平衡这一最大的不平衡、农村发展不充分这一最大的不充分,必须拿出更大的勇气、更多的举措破除深层次的体制机制障碍,这是关键之关键、重点之重点。正如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指出,要“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畅通城乡要素流动。”[2]一方面,以破除体制机制障碍作为着力点能够促进从“输血”到“造血”的转变。我国乡村建设从“脱贫”走向“振兴”,乡村发展政策应从“输血”转向“造血”,培养乡村“造血”功能,提升乡村吸引力、竞争力,激发乡村发展活力。另一方面,以破除体制机制障碍作为着力点能够充分释放城市与乡村的协同发展效能,发挥1+1>2的效果,形成城市与乡村的“双赢”景象。打破城乡二元结构、不断健全体制机制,以城乡融合撬动乡村振兴,在城乡互促互进中大力推进乡村建设。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持乡村全面振兴,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实现乡村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9]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五大振兴”明确了乡村振兴战略的主攻方向。在“五大振兴”的制度框架下,能够更加清晰地审视乡村振兴进程中城乡融合的问题症结,进而为破解困境指明方向。
城乡二元结构是国家行政力量主导下城与乡分而治之的特殊制度设计。在城乡二元结构下,城市与乡村在户籍制度、资源配置、治理方式以及市场体系等方面被分割成有差别的两套政策系统。城乡二元结构是导致我国城乡在产业结构、教育医疗、人居环境等诸多方面存在差异的决定性因素。城乡二元结构的形成源于我国优先发展重工业的战略安排。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在城乡发展政策上形成了明确的方向和重心,即通过农业支持工业、农村支援城市推动我国工业化、城市化的快速发展。无重心则无战略。正是在城市偏向政策的支撑下,新中国的工业化道路取得巨大成就,成为中华民族摆脱贫穷落后面貌的主要推动力。但城乡二元结构体制下的城乡户籍制度、粮油供应制度、劳动用工制度、社会保障制度等制度设计与安排一方面放大了“城里人”的特权与福利,另一方面也凸显了“乡下人”的身份劣势,造成城乡不对等的趋势扩大。尤其是城乡二元结构阻碍要素自由流动,使劳动力、资金、技术、信息等生产要素大量聚集于城市,进一步导致城乡之间要素分布不均衡。
乡村要振兴,产业必先行。产业是解决农业农村发展问题的根基和关键。产业的核心逻辑是投入与产出之间的关系。“任何乡村产业,不论它的具体产业形态是什么,都是一个投入产出系统,也都是一个投入产出关系。这个投入产出关系和系统说明,发展乡村产业,首先要投入生产要素,不能做‘无米之炊’。”[10]从要素投入视角来看,城市的生产要素集聚优势必然对乡村的经济活动起到示范与带动作用。激活乡村经济离不开城乡产业之间的协同与联动。当前我国乡村产业发展正逐步融合于现代市场经济,以城带乡、以工补农的城乡融合发展效应逐步得到展现。然而,与城市产业相比,我国乡村产业的发展仍面临对产业发展规律的认识不足、城乡产业有效联动缺失等短板与问题。一方面,当前我国乡村产业建设正处于对产业发展规律的不断探索过程中,没有充分立足当地特色对乡村产业发展方向进行精准定位以及没有完全顺应乡村产业发展规律是我国乡村产业发展进程中的最薄弱环节。另一方面,城乡产业之间的联动协同仍然面临很多问题,如在乡村产业发展过程中简单套用城市产业模式、城乡产业发展缺少差异化指导、城乡产业链断裂,等等。城乡产业之间有效联动的缺失是导致乡村富民产业不断投入却成效甚微的主要原因。因此,城乡产业大数据共享平台、城乡产业协同联动机制亟待建立并完善。
人才资源是推进乡村振兴与实现城乡融合发展的第一资源。推进乡村振兴、促进城乡融合需要各类资源提供支撑。这其中,人才是推进乡村发展的具体实施主体,脱离人才谈乡村振兴与城乡融合是空泛的。人才培养的投入是收益最大的投入,人才资源的浪费是最大的浪费。加快推进乡村振兴,人才振兴是关键。但长期以来,农村地区中青年、优质人才向城市地区单向流动,导致乡村人才结构失衡。人才类型单一、素质偏低、人才老化等问题导致“乡村人才总体发展水平与乡村振兴的要求之间还存在较大差距”。[11]
乡村人才供需不平衡与乡村人才使用效益发挥不充分是影响乡村人才队伍建设水平的两大制约因素。其一,在数量层面上,目前我国乡村振兴进程中存在人才供给不足的难题。人才短缺是乡村发展的最大制约因素。拥有一支人才队伍成为乡村转型与发展的必然选择。但在城市虹吸效应的影响下以及我国“刘易斯拐点”的出现,高质量人才更倾向于向具备教育和医疗优势的城市地区流动,这导致乡村发展内生动力不足,严重制约了乡村发展的进度。人才济济的城市与人才空心的农村形成鲜明对比。其二,人才配置不合理导致乡村人才资源使用效益发挥不充分。人才的使用是乡村人才振兴的关键。人才资源的使用效益能否充分发挥事关乡村发展能否取得实质性进展。在部分乡村人才工作中,人才配置错位导致人才资源使用效益低下。一方面,人与事的脱节造成乡村治理效率低下的局面。无人做事与人无事做等问题的存在加剧了乡村治理过程中人与事之间的矛盾,造成乡村治理失序、成本增加、效益低下,也就无法实现乡村人才资源使用效益的最大化。由此可见,提升乡村治理效率的关键是不断提升乡村治理主体(人)与乡村治理对象(事)之间的协同度与匹配度。另一方面,才与位的错位限制乡村人才能量的释放与发挥。把乡村发展所需人才配备到合适位置既能满足乡村建设的需要,同时也是人才能量充分释放与发挥的过程。人岗不匹配等问题一定程度上挫伤了乡村振兴人才的积极性,进而造成人才资源的巨大浪费。
城市中心主义是指以城市的经济增长模式、社会结构、生活方式、消费观念等对农村进行评判、改造与替代,力图把城市发展模式移植到农村社会中,使之成为城市复制品的思维方式与实践路向。在城市中心主义的影响下,中国传统的乡土社会不断被瓦解与规训,并在此过程中逐渐形成了城市主导型的城乡关系。城市中心主义不断向国家、社会、个人等各层面渗透,表现为:“国家意志上的城乡分治与一国两策的制度安排、社会形态上的城市崛起与农村消逝的同步并行、个人选择上的城市化取向及其对农村的疏离”。[12]现代化进程中的城市中国与传统的乡土中国在经济与文化等层面形成巨大差距。英籍匈牙利学者卡尔·波兰尼在对经济现象与文化现象的对比与观察中曾指出:一场社会变迁“首先是一种文化现象而不是经济现象,是不能通过收入数据和人口统计来衡量的……导致退化和沦落的原因并非像通常假定的那样是由于经济上的剥削,而是被牺牲者文化环境的解体。”[13]这从一个侧面说明了正是乡村文化的衰落使中国农村陷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危机中。对乡村发展成效的考核不应仅停留在经济数据的单向度增长上,还应回归到对乡村文化的深度思考上。
乡村振兴战略的提出具有超越城市中心主义、经济增长主义以及精英至上主义的特征。乡村振兴绝不仅仅是乡村经济振兴,更是乡村文化的振兴。农村经济社会被嵌入工业化、城市化、市场化轨道后,其内在文化属性也随之被遮蔽与消解。相较于城市文化的高势能发展,乡村文化正面临着消逝的风险与困境。传统性是乡村文化最为显著的特征。但当传统遭遇现代,现代化进程中乡村文化的保存传承与转型发展却出现了融合困境,主要表现为以抛弃传统性的方式改造乡土文化。实际上,这种改造仍是城市中心主义思维方式的延续,主张以“去农化”的思路倒逼乡村文化的“退场”,以城市文化取代乡村文化。植根于农耕文明的乡土文化是中华文化的根脉,蕴含了中国人无法舍弃的精神特质与道德风貌,更是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自信的根本依托。在文化层面上,城乡融合发展不仅要看到城市文化的优势,更要看到乡村文化的独特价值。城市文化与乡村文化应在各美其美、美美与共中实现传统性与现代性的深度融合。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生态是基础。乡村生态振兴作为我国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既具有生态意蕴,更关涉经济可持续发展、社会和谐稳定与城乡居民生活品质的提升。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指导下,我国经济增长模式与社会发展方式逐步向“绿色”转向。“生态兴则文明兴”的深邃历史观与“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科学自然观对不断提升我国乡村生态振兴水平与生态建设质量以及牢固树立生态价值观念起到重要的观念导向作用。尤其是随着乡村振兴战略与共同富裕目标的提出对城乡二元关系的矫正,乡村环境保护作为农村贫困治理的重要举措有效推进了生态与经济的协同发展。但同时也应该意识到,我国农村生态文明建设尚处于起步阶段,与发达国家的乡村生态治理水平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尤其在相关制度与政策的设计、运行与矫正等方面还有较大改善空间。正视并积极解决乡村生态问题是深入推进农业绿色发展、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关键。
乡村生态振兴任重而道远。在城乡二元结构的社会条件下,各种现实利益与社会资源的分配更倾向于城市居民,而由城市高速发展所带来的风险与后果往往由底层民众、农村居民承担。这一非正义分配方式在农村生态环境方面尤为明显,导致乡村生态环境危机的产生。其一,城市污染产业、污染物质向农村地区转移与扩散导致农村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加速消耗与恶化。农村承接高污染、高能耗产业是由城乡二元制度安排的结构性约束、优先支持城市发展的经济理性决策与农村环境保护意识薄弱共同导致的。城市向农村的产业转移与污染转嫁,虽然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城市环境基础设施薄弱难题,却忽视了农村自然环境的保护与可持续发展。其二,产业转移不仅导致了农村地区严重生态后果,同时还引发城市与农村之间的社会矛盾。乡村生态环境危机在本质上可以归纳为一种环境权责冲突,一方面是由工业化、城市化对自然资源的掠夺与毁损的非正义行为所导致,另一方面是由城市与农村之间的环境权益与环境负担的非正义分配所导致。[14]随着人们对高质量生活需求的日益增加,城市污染向农村地区转移和扩散所带来的生态问题与社会问题越发受到关注与反思。乡村生态治理中的环境正义维度以及城乡居民对环境权责公平配置的诉求不断凸显。
组织振兴是乡村振兴的根本政治保障。为扭转城乡发展不平衡的局面,国家在工作部署、资源配置、政策制定等方面给予农业农村更多的支持与保障。党的一切路线、方针、政策都需要党组织来贯彻执行。乡村振兴是一项涉及城市与农村协同推进,经济与生态协同发展,政府、企业、社会组织、乡贤、农户协作共进的系统工程。这项系统工程难度大、任务重、挑战多、周期长。只有依靠强有力的组织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乡村振兴这项系统工程才能有序有力推进、高质高效完成。“乡村组织振兴主体主要包括四个部分:农村基层党组织、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和村民自治组织。”[15]其中,农村基层党组织在乡村组织振兴主体中居于核心地位。农村基层党组织是推动城乡融合与乡村振兴工作重心下沉的重要突破口,在激发广大干部群众投身乡村事业中扮演关键角色,也是打通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最后一公里”的领导者、组织者与实施者。农村基层党组织强不强,直接关系到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效果好不好。
当下乡村组织振兴工作仍存在较大进步空间。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从脱贫攻坚转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我国农村发展面临新问题、新挑战,尤其对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党中央高度重视农村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问题的整顿工作。一些农村基层党员对国家出台的农村政策理解不到位,在农村工作面前存在应付心态,尤为缺乏带领村民增收致富的胆识与魄力。个别农村基层党组织负责人组织观念淡泊、党性意识缺失,只图利益不谈奉献,甚至利用职务之便与下乡企业形成利益合谋关系,消耗村民信任。党群关系面临信任困境、不良乡风盛行、农村矛盾纠纷频发等导致农村基层党组织“末梢失灵”,无法有效发挥引领乡村事业发展的领导核心作用。此外,乡村组织振兴还存在主体联动协同合力不足的问题。农村基层党组织、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和村民自治组织等多元主体系统联动之于乡村有效治理具有建设性功用,对改善乡村治理主体一元化、健全乡村治理体系发挥重要作用。囿于传统治理的制度惯性,一些政府部门依旧延续大包大揽的观念和做法,主导了乡村社会管理工作,而行业协会、基金会、志愿组织等非官方组织沦为旁观者,社会自治力量未得到有效发挥。那种认为乡村振兴仅是政府的事的错误观点助长了等、靠、要思想的滋生与蔓延,不利于村民主动精神的发挥。乡村振兴与城乡融合中的社会共治体系亟待建设与优化。
乡村振兴与城乡融合是实现共同富裕的必经之路。随着“五大振兴”的有序推进,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持续向好,城乡帮扶制度不断完善。但是要做好城乡融合这篇大文章依然任重道远。对标乡村振兴五大目标、结合乡村振兴五大方向,城乡融合进一步发展应该凸显以下五个方面。
第一,构建城乡产业共同体,实现城乡产业优势互补与协同发展。产业振兴是促进农民持续增收的基础。“缩小城乡发展差距,关键是加快农业农村发展,筑牢符合高质量发展和共同富裕要求的现代乡村产业体系。只有乡村产业兴旺了,才能为乡村振兴奠定坚实的基础。”[16]城乡产业共同体旨在推动城乡产业之间的协作与联合,在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利益共沾与责任共担中实现利益最大化。随着扎实推进共同富裕新征程的开启,城乡产业合作也随之不断深入推进,由城乡产业转移、模仿城市产业发展模式等浅层合作不断向发展乡村特色产业等深层融合方向发展。城乡产业共同体的构建可从以下三个方面展开:一是要形成城乡产业合作的自主性意愿,这是构建城乡产业共同体的前提。城乡产业合作不能只依靠国家政策的倾斜与推动,也要在市场机制的调节作用下进行城乡资源平等公平的自由交换。从可持续发展视角看,城市产业与乡村产业不应是主导与附属的关系,双方应在价值共识的基础上形成城乡资源要素的有效互补与良性互动。二是要创新城乡产业协同发展机制。城乡产业协同发展机制创新围绕产业集群、产业平台与产业政策等方面的创新展开,包括资源整合机制、风险共担机制、长效管理机制、反馈调节机制等,进而激发乡村产业活力、提升经济发展质量以及促进城乡生产生活方式的转型。三是要立足县域资源,推动县域城乡产业融合发展。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专门就推进县域城乡融合发展作出部署安排,明确指出要“梯度配置县乡村公共资源,发展城乡学校共同体、紧密型医疗卫生共同体、养老服务联合体,推动县域供电、供气、电信、邮政等普遍服务类设施城乡统筹建设和管护”[2],强调要率先在县域内破除城乡二元结构壁垒,以县域城乡融合辐射带动小城镇与乡村发展。
第二,加强农村人力资源开发力度,打造多元化、多类型的高素质乡村人才队伍。农村人力资源开发与乡村人才队伍建设是推动乡村人才振兴的重要着力点。农村人力资源开发脱离社会发展大局则盲,乡村人才队伍打造脱离乡村人才需求特征则空。其一,要始终围绕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开展农村人力资源的开发工作。20世纪90年代至2010年前后,围绕农业现代化的建设任务,实用型与专业技术型人才为中国农业转型所需;2016年前后,为应对农村老龄化与适应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要求,新型职业农民与返乡下乡创业型人员成为彼时农村人力资源开发的主要方向。实践证明,在农业农村人才发展过程中,脱离社会发展大局则盲。农村人力资源开发既要找对方向,更要找准方向。其二,根据乡村人才需求特征打造乡村人才队伍。打造一支什么样的乡村人才队伍要根据乡村人才需求进行判定,而乡村人才需求的特征则取决于乡村的特征。“乡村具有多样性、差异性,资源禀赋不一样,发展阶段不一样,经济实力、产业背景、乡村文化都不一样。所以,对乡村人才的需求也各不一样。”[17]对乡村发展现状与问题进行深入调查,对乡村人才需求特征进行深入研判,这是打造多元化、多类型、高素质乡村人才队伍的前提与基础。脱离乡村差异性特征与乡村人才需求特征的乡村人才队伍建设是无效的。
第三,提升对乡村文化重要性的认识,积极推动乡村文化的现代转型。乡村是中华文化的重要载体,乡村文化是乡村建设的灵魂。乡村文化的传承、保护与发展可具体从以下两个向度着手推进:一是要提升对乡村文化重要性的认识。法国著名社会学家孟德拉斯对19世纪社会科学研究倾向的分析同样适用于当今中国社会,“它们对乡村事物的不了解令人惊讶,它们所有的分析和解释的努力都是针对工业经济和都市社会的”。[18]部分民众对乡村文化的认识浮于表面、知之甚少,片面地认为乡村振兴就是致富增收,没有意识到乡村文化对于乡村建设的价值与意义。乡村文化价值的理论研究还须进一步夯实,要扎根乡土、结合乡村区域差异开展有针对性的调查研究与深度分析。二是要积极推动乡村文化的现代转型。文化维度下城乡融合发展议题的核心问题不在于城市文化,而在于乡村文化何去何从。乡村文化进一步发展的方向不在于“转换”,而应落脚于“转型”。乡村文化之振兴内蕴了乡村文化的现代转型维度,一方面要警惕城市文化吞噬乡村文化,另外一方面也要在发展乡村经济的同时充分展现乡土文化的价值与特色,将现代元素有机融入民俗文化,乡村文化的现代转型实质上是由一方取代另一方的二元对立走向有机融合。乡村文化从传统走向现代,既要有所坚守,更要有所创新。
第四,以绿色发展理念引领城乡高质量发展,完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化建设。绿色发展理念是生产、生活、生态相协调的高质量发展理念。绿色发展理念的落地落实离不开制度的支撑与保障。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化是城乡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抓手,也是我国生态治理现代化发展的重要特征。其一,完善城乡生态文明建设的制度运行机制。要保障绿色发展理念在城乡经济发展实践中的有效运行,一方面要提供充足的资金保障,投入专项资金整治农村人居环境、保护乡村生态环境,对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物质奖励和精神激励;另一方面要健全城乡生态环境保护的管理规范制度,压实企业作为环境保护主体的社会责任,在生态治理中提升政府、企业、公众进行跨界合作的空间,调和多元主体互动中可能产生的矛盾与冲突。其二,构建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化建设的反馈调节机制。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化建设是一个“制定-实施-反馈-调整”的动态推进过程,需要根据生态治理技术的发展趋势、中国本土经济的发展需求以及利益相关者的权益保护情况作出反馈调整,在不断优化中充分发挥制度机制的引领与导向作用。此外,还要让数据说话,充分利用大数据信息技术测评城乡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化建设成效,提升科学性与实效性。
第五,促进组织振兴与治理有效的深度融合,不断提升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治理水平。组织振兴之于乡村发展的关键在于以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牵引力有效推动乡村治理。[19]乡村组织振兴的实质在于组织队伍中的“人”与乡村发展的客观“环境”之间的有效互动与共同发展,以实现有效的乡村治理,进而切实推动城乡融合发展与城乡居民生活水平的提升。一是要在个体层面上强化农村基层组织带头人的自我发展意识。农村基层组织带头人至少要从自我学习能力、沟通协调能力、行动规划能力三个方面提升个人能力,以不断强化对乡村振兴战略的深入认识,打造和谐干群关系等。二是要重点推进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多措并举不断提升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不断创新治理模式,高度重视大数据技术在农村公共服务中的应用,不断提升村民对农村基层党组织的信任度,切实发挥好农村基层党组织在乡村振兴与城乡融合发展中的坚强战斗堡垒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