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李云山 编辑/章蔓菁
党的十八大以来,加快实施自由贸易区战略成为我国新一轮对外开放的重要内容。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要赋予自由贸易试验区更大改革自主权。党的二十大报告进一步提出,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实施自由贸易试验区提升战略,扩大面向全球的高标准自由贸易区网络。近年来,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坚持服务国家战略,围绕滨海新区开发开放、京津冀协同发展、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等重大国家战略,主动谋划、积极作为,在中国人民银行(下称“总行”)、国家外汇管理局(下称“总局”)大力支持指导下,推出一系列金融改革创新政策,为天津自贸试验区发展建设提供了有力政策支撑。未来,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将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以服务实体为目标、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不断深化金融领域开放创新,促进天津自贸试验区高质量发展。
2014年12月,国务院决定在天津设立自贸试验区。2015年4月初,国务院印发天津自贸试验区总体方案;4月21日天津自贸试验区挂牌;同年12月,总行正式出台《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金融支持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指导意见》(下称“金改30条”),开启了天津自贸试验区金融改革新的进程。
外汇管理创新政策措施迭代升级。2015年12月18日,经总局批复,外汇局天津市分局(下称“天津市分局”)印发《推进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外汇管理改革试点实施细则》(下称“2015年版《实施细则》”),成为“金改30条”落地后出台的首个实施细则,推出外债资金意愿结汇等18项创新政策。经过两年发展实践后,2018年1月,天津市分局印发《进一步推进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外汇管理改革试点实施细则》(下称“2018年版《实施细则》”),对2015年版《实施细则》进行了增补、整合和调整,推出16条政策措施,进一步促进天津自贸试验区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2019年7月,按照总局统一部署,天津市分局进一步对2018年版《实施细则》作出修订,新出台资本项目外汇收入支付便利化、简化外汇登记管理等6项便利化创新政策,实现了自贸试验区外汇管理改革的再升级,市场主体跨境投融资渠道不断拓宽,跨境贸易和投资便利化水平持续提升。
扩大人民币跨境使用政策不断创新。2016年4月,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报经总行同意后,印发了《关于支持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扩大人民币跨境使用的通知》,推出个人经常项下和个人直接投资项下跨境人民币业务、跨国企业集团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业务等5项创新政策。2019年9月,总行发布通知,在天津等18个自贸试验区开展更高水平的贸易投资便利化试点业务,允许银行为优质企业办理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和资本项目人民币收入资金境内支付使用便利化业务。2020年12月,人民银行等六部委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跨境人民币政策 支持稳外贸稳外资的通知》,将便利化政策适用范围由自贸试验区扩大至天津市全辖。2019年9月至2022年10月末,天津辖内银行累计办理更高水平跨境人民币便利化业务1445亿元,其中2022年1—10月便利化业务量785亿元,同比增速为80%。创新政策有力推动了自贸试验区跨境人民币业务发展,对增强我国在国际经济金融改革中的话语权和影响力、维护经济金融稳定大局发挥了重要作用。
自由贸易账户体系获批复制并深化功能应用。2019年4月,总行正式批准天津自贸试验区复制上海自由贸易账户体系(下称“FT账户”)。2019年11月26日和12月31日,招商银行天津分行、中国银行天津市分行分别正式接入FT账户分账核算业务系统,天津成为全国第二家上线FT账户的城市。2021年,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充分发挥FT账户本外币合一、账户内资金可兑换、可使用离岸汇价的优势,推出“白名单”机制,让符合条件的企业享受更便利的金融服务;创新推出“FT账户分公司模式”,满足区外企业使用FT账户需求;推广FT项下“全功能型跨境人民币资金池”应用,引流境内外资金形成“蓄水池”效应;同时,推动首个可变利益实体(VIE)架构资金池、首笔境外机构自由贸易账户(FTN)代发薪酬、首笔FT融资性风险参与业务等10余项首笔创新业务成功落地。FT账户业务的蓬勃发展有力支持了天津自贸试验区高水平开放。
目前,“金改30条”中准予实施的政策已在天津自贸试验区全部落地,这些措施推动天津自贸试验区在金融领域实现了一系列开放创新,贸易投资便利化水平不断提高,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不断完善,改革红利、开放红利、制度红利不断显现,极大激发了市场活力。
市场主体加速聚集,跨境金融业务快速发展。天津自贸试验区挂牌以来,吸引了众多市场主体和金融机构进驻,区内主体开立本外币账户和跨境资金总量均实现逐年增长。截至2021年末,天津自贸试验区市场主体达7.9万户,是自贸试验区成立前的3倍,注册资本达3.9万亿元;引进各类外商投资企业近4000家,注册资本近万亿元;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全球首个总部外功能中心、空客A350宽体机完成和交付中心、抖音直播生态产业园、高济医疗互联网医疗总部等一批重大项目落地,航空航天、医疗健康、平台经济等产业集群不断壮大。从自贸试验区挂牌至2022年10月末,区内主体累计新开立本外币账户13.2万个;办理跨境收支3323.1亿美元,占全市的23.9%;跨境人民币结算6471.3亿元,占全市的36.9%。自贸试验区政策优势、区位优势和资源优势得到进一步凸显。
贸易投融资更加便利高效,资金使用效率显著提升。一是跨境投融资渠道有效拓宽。允许自贸试验区内银行发放境外人民币贷款业务,畅通境内外两个市场融资渠道。区内企业以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模式借用外债,至2022年11月末累计达118.79亿美元,其中中资企业借用外债82.17亿美元,拉平中外资企业跨境融资政策取得显著成效。二是资金使用效率不断提升。取消A类企业货物贸易收入待核查管理、推动直接投资外汇登记相关业务下放银行办理、放宽区内机构对外放款管理等一系列便利化政策的实施,显著简化了贸易投融资流程、加快了企业资金周转速度。据调查,取消A类企业货物贸易收入待核查管理,使企业资金周转效率最高提升近90%;资本项目收入支付便利化政策有效降低企业人工成本和时间成本,其中部分业务办理时长由2—3个工作日缩短至1日。三是优化服务外贸新业态,探索跨境电商收款新模式。特别是聚焦海外电商交易平台结算方式,指导银行开展跨境电商人民币集中收款业务,打破了以往只能通过境内第三方支付机构完成跨境收款清分的状况,为境内出口电商打通快捷、安全、低廉的线上收款通道,自2020年5月试点以来至2022年10月末,累计办理业务超120亿元。
部分创新政策复制推广,金融综合服务能力进一步增强。实现创新政策可复制可推广是自贸试验区金融改革创新的重要任务和基本要求。目前,“金改30条”中已复制推广至全国的政策共18项,其中跨境人民币政策6项、外汇管理政策12项。外汇管理政策包括货物贸易A类企业贸易收入不进入待核查账户,直接投资外汇登记下放银行办理,外汇资本金实行意愿结汇,提高区内机构对外放款比例,外债宏观审慎管理,外债资金意愿结汇,融资租赁收取外币租金,资本项目外汇收入支付便利化业务,在辖内任一银行办理境内直接投资基本信息登记、变更与注销手续,非投资性外商投资企业可按实际投资规模、将资本项目外汇收入或结汇所得人民币资金用于境内股权投资,外债注销登记业务由辖内任一银行直接办理,放宽企业跨境融资签约币种、提款币种、偿还币种必须一致要求等。同时,行政服务能力和水平不断提升。例如,在天津自贸试验区实现了外汇业务“一站式”综合服务,将企业设立、贸易服务、资质资格等审批事项全部纳入行政服务中心办理,审批效率提高75%;再如,设立区内企业开户“绿色通道”,简化开户申请,压缩审批时限,实行特殊需要当场审批,企业的开户银行可随时报件、取件,最大限度缩短办理时间。
国务院印发的天津自贸试验区总体方案中明确要求率先推进租赁业政策创新,加快建设国家租赁创新示范区。天津自贸试验区“金改30条”也对促进租赁业发展给予政策倾斜,推出19项创新政策。同时,在总行、总局大力支持指导下,一系列专项支持政策落地天津,为建设高水平国家租赁创新示范区提供了有力的金融政策支撑。2021年末,包括项目公司(SPV)在内,天津市共有各类租赁公司3921家,其中法人融资租赁公司(含金融租赁公司)1500家,注册资本金近6000亿元。注册在天津的央企融资租赁公司27家,占国内央企融资租赁公司总数的40%;金融租赁公司12家,占国内金融租赁公司总数的18%。一大批行业领先企业在天津设立金融租赁或融资租赁公司,形成了产业新优势。
在全国率先试点开展经营性租赁收取外币租金业务。2015年8月,天津东疆成为全国首个获批开展经营性租赁收取外币租金业务的试点区域,截至2022年11月末,天津东疆租赁企业境内经营性租赁累计收取外币租金2.2万笔,金额162.8亿美元,有效降低了企业汇兑成本。与此同时,针对新冠疫情暴发以来天津多家飞机租赁公司外币租金延收、资金压力加大问题,经总局批复同意,辖区租赁企业可将因受疫情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而延迟收取的外币租金结汇,用于归还因租金延收产生的人民币贷款本息,已执行完毕且外币负债已结清项目的剩余租金可结汇使用,这进一步扩大了经营性租赁外币租金收入的使用范围,有效缓解了租赁公司资金压力。
率先开展融资租赁项下合同登记试点和外债便利化试点。2011年,人民银行天津分行与天津市金融办、商务委及天津银监局联合发布文件,在全国率先启动融资租赁登记和查询工作,将租赁物通过征信中心登记公示系统办理登记,使相关物权登记具有了司法效力;2014年,该做法在全国推广,成为租赁企业保障其租赁物权的重要途径。目前,天津辖内融资租赁企业服务的承租人遍布全国各地,登记租赁物涵盖飞机、船舶、海工平台、轨道交通、节能环保、医疗服务等多个领域。2017年12月,总局批复中飞租开展外债便利化试点,并允许天津辖内融资租赁公司下设注册在天津的特殊目的公司(SPV)共享母公司外债额度;截至2022年11月末,天津5家融资租赁公司下设的48家SPV共享外债额度20.24亿美元,在拓宽租赁项目子公司融资渠道的同时,有效降低了融资成本。
离岸租赁业务加快创新发展。随着租赁行业不断发展壮大,大型金融租赁公司开始进军国际飞机、船舶租赁市场,开启租赁业务国际化进程。2015年,天津自贸试验区外汇管理改革试点实施细则明确自贸区租赁企业开展飞机、船舶和大型设备离岸租赁,可凭合同、商业单证办理付汇手续。截至2022年11月末,天津辖内累计办理飞机、船舶离岸融资租赁对外债权登记107笔,涉及资金18.75亿美元。
新型租赁业务模式不断涌现。在积极推动创新政策落地见效的同时,人民银行天津分行主动作为,针对银行按照展业原则服务租赁新业务过程中不敢、不愿、不会办的问题,坚持指导但不干预,会同政银企各方理清业务流程、把控风险点,促成了新型租赁模式的落地,形成了以航空、航运、海洋工程为特色,轨道交通、高端装备、能源设施、节能环保、医疗服务等领域全面发展的格局。2019年,积极解决出口融资租赁对外债权登记问题,支持天津完成全国首单“融资租赁+汽车出口”业务。2022年,指导辖内银行建立离岸经营性租赁资金收付全流程管理模式、健全内控制度和展业规范,推动离岸经营性租赁业务规范有序健康发展,支持建信租赁、民生租赁、浦银租赁等租赁公司开展业务,截至2022年11月末,辖内租赁企业累计完成108艘船舶和9架飞机的离岸经营性租赁业务。
积极服务国家战略。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将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持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自贸试验区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紧把握天津自贸试验区“以制度创新为核心任务,以可复制可推广为基本要求,努力成为京津冀协同发展高水平对外开放平台、全国改革开放先行区和制度创新试验田、面向世界的高水平自由贸易园区”战略定位,凝心聚力、求真务实,不断深化金融领域开放创新,充分发挥金融在支持天津自贸试验区发展建设中的重要作用,积极服务国家战略实施。同时,对标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立足天津区位特征和经济特色,研究探索与国际贸易投资规则相衔接的相关制度体系,进一步优化贸易投融资的资金收付和资金汇兑,支持有真实业务背景的跨境贸易投融资业务发展,全力支持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
主动挖掘市场需求。一方面,深化现有创新政策的应用,推动政策不断扩面提质增效。例如,依托FT账户平台,指导上线银行探索更具突破性和首创性的跨境金融产品,吸引更多企业、资源和人才进驻天津自贸试验区。依托政府平台将FT政策逐步辐射京津冀,吸引更多京冀跨国公司来天津开立FT账户,不断扩大天津自贸创新政策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充分发挥天津是我国北方唯一拥有FT账户体系的区域这一优势,更好地服务京津冀高质量开放型经济发展。另一方面,进行差异化制度创新,紧扣天津“一基地三区”功能定位,突出区位、港口、交通等基础优势,聚焦融资租赁、商业保理等特色优势产业,切实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结合实需以个案突破的模式,找准金融支持着力点,拿出务实、管用、可操作的试点方案和建议,在确保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力争通过操作模式创新、业务模式创新,推进差异化改革试点,实现改革创新、资源禀赋与市场实需的有机结合。
牢牢守住风险底线。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是金融工作的永恒主题,必须统筹发展与安全,守住底线。一是推进部门间信息沟通、数据共享、协同监管,建立自贸试验区金融风险防控预警体系,完善金融风险应对处置机制,不断提高金融风险防控的前瞻性和科学性,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的底线。二是创新自身核查方式方法,将传统监测手段与现代核查技术有机结合,灵活运用多种监管手段,督促指导市场主体切实把握好创新政策的内涵、边界和尺度。三是充分发挥自律机制的自我监督和约束作用,及时传导本外币跨境业务政策,促进银行增强服务实体经济、合规审慎经营意识,形成监管部门外部监管与银行同业自律管理的合力。四是加强自贸试验区金融消费权益保护,普及自贸试验区金融创新产品知识,采取多种方式深化风险教育,提高消费者风险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