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奕轩
(江苏大学,镇江 212000)
在18 世纪,人们享受着工业革命带来的物质资源的福利,在探讨未来社会经济问题与可持续发展的进程中,产生了一种新型理论——绿色金融。2005 年,兴业银行和国际金融公司合资,将绿色金融的概念引入商业银行的日常经营。从那时起,国内绿色金融开始发展。2015 年,各方代表共同批准了《巴黎协定》。从此,全球经济开始正式向低碳排放和适应气候变化转型。在2016 年的二十国集团领导人杭州峰会上,我国率先把发展绿色金融列入G20议事日程,并组建了国家绿色金融研究工作组,就绿色金融发展问题提出了意见,以支持世界经济向绿色低碳转变。它标志着绿色金融从“全球认知”向“全球行动”的发展。绿色金融是专注于节能环保等绿色项目的信贷供给,以及抑制污染、能耗等项目的公共信贷。所以,政府为了支持绿色金融,必须控制对污染项目的贷款供给,并积极扩大对绿色项目的融资供给,促进实体经济的绿色发展。
关于绿色金融的内涵,主要有三种观点。第一种观点是将其定义为专门针对环境保护而开发的创新型金融工具,如绿色债券、绿色信贷和碳金融等。第二种观点是将绿色金融视为政府出台的特殊政策,以优先向环保清洁型企业提供金融服务为目标,从信贷投放量、贷款利率和期限等方面给予绿色产业明显的优势倾斜。第三种观点是将绿色金融视为一种营运战略,通过发挥金融中介作用来破解生态资源保护与经济持续增长的困局,从而实现绿色发展的战略目标。
金融业如何实现与绿色产业和谐发展还有待商榷。绿色金融的创新发展为金融业的发展提供了充足的金融支持,具有环保效益的项目,有效解决了投融资问题中小企业发展绿色产业的问题。与此同时,绿色经济的发展趋势也得到了有效的刺激,进一步拓展了金融应用领域,促进金融机构不断创新产品设计,为顾客创造多元化的金融服务产品,并促进建立健全的绿色金融机构。并且企业财务内部的协同发展和环境保护可以有效遏制环境污染,有利于积极应对气候变化,提高全社会资源配置效率。
2008 年金融危机后,美国政府开始推行“绿色新政”,加大了联邦政府对低碳领域的财政投入力度和加强减税努力,同时也在保护环境和资源利用方面投入了大批资本。长期以来,英国一直在加强绿色金融立法。为了鼓励民间资本投资绿色环境项目,英国政府于2012 年全资控股运营了第一家政策性绿色投资银行。绿色投资银行根据英国的资源禀赋选择目标行业,选择了海上风电、能效融资和生物质能作为三大优先的投资行业,以保证经济发展的可持续性。与此同时,英国也关注着金融领域环境风险的监管。Campelo 反映的是商业银行的数量及其在发展原则上所占的比重,它通常是反映一个国家的信贷开发程度的重要指数。相比之下,国内外专家则比较偏向于通过建立绿色金融指标体系以评价国家绿色金融指标体系的开发程度,通常有绿色信用、绿色证券、绿色保险、绿色融资、低碳银行等较为重要的指数。萨拉查(Salazar)认为,绿色金融将金融和环境产业联系起来,而绿色金融可以被认为是寻求环境保护方法的金融创新。
今天,中国经济已不再单纯追求高速发展,而是进入了高质量发展阶段。绿色发展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新理念中开始占据重要地位。不同学者对绿色金融与经济增长的关系有不同的结论。一些学者认为,投资绿色金融产品可以在很大程度上促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在长期内有效促进经济增长。另一些学者认为,绿色金融机构的发展规模与绿色金融机构资源利用率将明显抑制中国宏观经济发展。雷云等研究发现,绿色金融可以用来改善环境,实现提高经济增长质量的可持续发展目标。尹子博测算了近10年中国各省绿色金融发展水平,得出中国绿色金融发展存在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呈现出“东高”“中平”“西低”的格局。
绿色金融产业能够引导公众投资的环境行业,但是因为有些公司环保数据信息不对称,易造成环境污染事故,限制绿色金融的发展。张艳梅以国家绿色金融改革综合创新实验区所在地区贵州省为例选择了五个指数,分别是金融发展水平、教育水平、居民收入水平、城市环境投资、单位GDP 能耗,并与绿色金融发展指数构建了多元回归模式,经实验调研后,表明金融发展水平、教育水平、居民收入水平、城市环境投资、单位GDP 能耗都是贵州省内绿色金融发展的主要影响因素。财政应当加大对高等教育事业的资金支持力度,健全地方金融机构,提高贵州省内城乡居民客户的自营收入,商业银行还应当扩大绿色金融服务规模。王晶认为政府、金融机构和企业都可以从不同角度不同程度地引导和推动绿色金融的发展。余凤建等人的调查,证实了广东省GDP 与教育程度、绿色金融程度呈正相关关系,与金融发达程度呈现负相关关系。乔琴等人的分析指出,企业建设管理水平、技术创新水平、金融业的发展状况对绿色银行产生了正向作用,环境对绿色金融的发展也产生了重要的影响。另外,居民金融文化素质、政府金融服务水平、财政干预(财政环保支出占GDP 的比重)等其余几个指标对区域绿色金融的影响不显著。
绿色金融是目前市场经济发展的大趋势,也是社会发展的趋势,但它的发展绝不是孤立的,需要社会各党派的共同努力。其中,法律的作用是至关重要的,绿色金融要在其中占据更大的份额市场,必须依靠法律法规的支持,但现在绿色金融法律体系还不健全,尚未形成系统、全面的体系。在市场上,金融法律仍然存在漏洞,以及扰乱金融市场的机会主义行为。环境建设法律法规滞后,缺乏具有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和统一标准,不利于绿色金融的顺利发展。
随着中央关于绿色金融的一系列相关政策和法律的出台,地方政府也开始积极响应政策。但由于没有高质量的绿色金融产品,所以绿色金融功能也比较单一,保持固定绿色信贷、保险基金绿等,创新能力低,投融资解决能力有限,主要在清洁方面优先发展绿色节能减排等能源项目,形成以碳为核心的金融市场,其他形式的绿色金融产品发育滞后,种类比较单一。因此应大力推动绿色金融产品多元化,促进绿色金融健康发展融资。
现在虽然是争夺人才的时代,国家正在努力通过各种积极的措施来引进新人才,要在合适的位置得到大量的人才并给予充分发挥自身的能力,待遇不同于当地社会等,但引进人才仍然面临住房、租金、交通等困难,地方政府应充分挖掘专业的综合型金融人才作为促进其发展的重要力量。这类人才具有较强的金融业务处理能力和较强的金融风险防范能力,可以尽可能减少损失,保障投资者的利益,为金融市场的持续健康发展注入活力,推动金融不断加强与各领域合作,在矛盾中寻求共性,寻求和谐有效发展。
公众意识是政府政策实施的重要依据。当公众形成统一的环境发展意识形态,这将有利于环境的发展,落实绿色金融政策,提高政策有效性。目前,从整体来看,公众的社会环保意识相对薄弱,绿色消费盛行模式还没有形成,对协调发展的认识还没有形成,环境保护和金融水平低下。原因如下:第一,宣传社会环境保护的力度不够,以及公众了解绿色金融产品的渠道有限,将直接减少公众对绿色金融的投资的用心,导致前期推广力度不够的问题。第二,绿色消费并没有得到真正的推广,还没有真正地进入大众生活,绿色环保消费意识薄弱,环境保护与绿色问题在正常的消费过程中没有被考虑进去。
建立和完善绿色金融法律制度是必然选择的法规体系。首先,政府要组建绿色金融发展团队进行深度的市场调查,了解当前的金融市场状况,找出经济发展的关键和动力不足的原因。其次,应针对不同的金融市场参与者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鼓励他们积极参与绿色金融市场建设,从资金、物质、人才三个方面降低金融市场的门槛,让更多投资者了解绿色金融产品。最后,法律制度是企业有效运行的标准,也是污染企业有效运行的标准,要严格环境责任,坚持主体责任落实,使环保政策得以有效落实,环境保护执法应规范化、制度化。
在发展绿色金融的过程中,政府应结合不同的经济实力,与不同的金融机构和金融部门来共同打造差异化绿色投资平台,专业发展绿色金融。第一,应积极推动地方企业加强环保建设,结合金融发展,推出多种绿色金融产品,完善绿色金融产品创新;第二,落实绿色专项资金,绿色保险、绿色信贷服务,加大优惠政策支持力度;第三,降低绿色金融服务的准入门槛,促进有效协调发展实体经济和绿色金融,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切实享受绿色金融带来的发展红利。
人才素质是区域发展的重要资源,它对促进绿色金融发展起到重要的作用,能够进一步加强培养绿色金融专业人才,提供综合型人才以质量促进绿色金融发展。发展绿色金融,全省需要一大批经验丰富、综合素质高的精通绿色环保知识和金融专业人才素质知识的专业人才。因此,金融机构不仅要大力培养综合素质高的绿色金融专业人才,也要对现有的员工进行教育培养,理论联系实际,提高员工绿色金融专业水平工作的修养和能力,让他们不仅了解绿色金融发展现状和趋势,还要掌握绿色金融专业的理论知识,熟悉绿色金融法律法规。
绿色金融的发展离不开政府的支持,政府应切实推动企业加快绿色技术创新,为企业提供技术支持发展绿色金融。一是推进绿色金融平台建设,打造为绿色金融市场的发展提供交流共享的平台,促进技术创新;二是为绿色金融的发展提供人才和资金支持,形成良好的社会发展氛围,并起到促进绿色技术与相关项目对接合作的作用;三是充分利用高校人才和知识分子的优势,加强产学研合作,加强合作配合地方高校项目调研,开展各类绿色金融创新创意大赛,增加大学生对绿色金融的认知,同时企业要与高校合作开展培训,允许员工到高校学习、交流、合作。
综上所述,中国绿色金融体系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随着绿色的不断实践及金融政策在中国的颁布,学者们开始以定性和定量的方法研究绿色金融政策的效果。在经济低碳转型和绿色金融市场体量不断增长的前提下,构建统一完备的绿色金融标准体系刻不容缓。统一的绿色金融标准一方面有利于明确绿色政策扶持对象,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政府监管效率,使政府资金精准地投向绿色环保项目;另一方面也有利于推动全球绿色金融合作和管理,减少绿色投资的不确定性。在“双碳”目标的大背景下,要建立配套的碳信息披露监督机制,包括公司内部的监管部门和以政府、行业及公众为代表的外部监管部门,有利于强化企业碳排放和碳足迹等负面信息的披露,进而提高碳排放信息的披露质量,为后续的碳交易市场化打下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