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 健 陈 伟
浙江省诸暨市公安局,浙江 诸暨 311800
当下青少年犯罪已成为一个严重的社会现象,尤其是青少年网络犯罪[1]。加强对青少年网络犯罪的实证研究,不仅是学术理论界、法学实务界降低青少年犯罪率绕不开的一个重大课题[2],更是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的重要课题之一[3]。谭天瑶[4]提出了青少年网络犯罪定义,青少年利用编程、工具、软件命令及法律规定上的漏洞,以计算机为工具危害网络中的信息系统、信息内容安全的犯罪行为及利用网络技术实施的其他各种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曹华[5]提出了相似的定义,指出早期研究中描述犯罪行为与预防决策,更多偏向青少年作为“黑客”实施网络犯罪行为。当前青少年利用网络工具、网上环境实施诈骗犯罪已成为常态[6]。使用手机软件的网民数量不断上涨(如图1 所示),老百姓对电信网络诈骗手段普遍了解不足,受骗率较高[7]。2021 年1 至9 月全国检察机关起诉涉及青少年的电信网络犯罪4822人[8],其中大批青少年参与制作涉诈软件,沦为电信网络诈骗背后的“制刀者”。
图1 CNNIC《中国互联网发展统计报告》(2016-2022)
基于上述研究工作,本文试图分析青少年提供技术支持参与网络犯罪原因,通过以涉诈APP软件为工具的电信网络诈骗作为研究点,切入青少年在软件制作、提供技术支撑等电信网络诈骗环节,重点分析青少年群体在网络犯罪领域扮演角色的问题,提出对应决策以期保护青少年健康成长。
青少年人生观、价值观尚未完全成熟,往往出于贪图利益或虚荣心的驱使,走上犯罪道路。制作涉诈APP 软件犯罪,作案得益率高,更能体现技术水平。一方面,青少年参与涉诈APP 软件制作,多是抱有赚钱快、期盼一夜暴富的心理。现实社会,图高利赚快钱始终是违法犯罪的内生力。青少年在利己贪财欲望的支配下,为满足自身物质需求,实施涉诈APP 软件开发,以求赚大钱赚快钱。另一方面,涉诈APP 软件制作需要一定的计算机网络相关专业知识,有的青少年注重技能提升或纯粹为了炫技,加入涉诈APP 软件开发制作团队,以此满足自己的虚荣心。
互联网时空自由、环境虚拟,青少年参与涉诈APP 软件制作过程具有目标隐蔽、空间隐蔽、身份隐蔽等显著特点。从目标上看,可根据不特定客户的需求定制涉诈APP 软件,实现对不特定受害群体的诈骗,且从头至尾不接触受害人;从空间上看,可以在家中、学校、网吧等任何有互联网计算机的地方实施犯罪活动,甚至部分青少年在境外势力的帮衬教唆下,远赴境外或在境内租用境外服务器实施犯罪;从身份上看,青少年善于利用虚拟身份进行伪装,制作APP 软件实施诈骗,直接决定了电信网络诈骗行为查处难。此外,法律的灰色地带也为青少年“制刀者”提供了隐蔽的“庇护所”。
青少年一代是跟随网络成长的一代,网络知识学习渠道多,学习操作能力强,而作为涉诈APP软件制作主体的青少年,智力水平较高,多为计算机专业学生或兴趣爱好者,具备计算机专业知识,熟知网络的缺陷与漏洞,对电脑编程、软件开发熟练。同时,青少年具有多元的社交平台、广阔的涉事领域、猎奇的心理状态,为其实施涉诈APP 软件制作奠定了基础。在相关案件办理中发现,部分青少年涉诈APP 软件制作群体懂得借助黑灰产交流平台,学习分享互联网技术和网络犯罪手段,进行各类资源买卖,其制作的涉诈APP 软件名称、设计场景、图标、功能体验与正规APP 软件十分相近,容易让人信以为真。
据研究数据表明,网络诈骗犯罪主要集中在30 周岁以下的年龄段,其中18 ~30 周岁年龄段的犯罪人数占主要比例,约71%,18 周岁以下的青少年犯罪人员在犯罪总人数上呈现出逐年上升的趋势[9]。2021 年11 月,浙江省某地人民检察院公开披露一起电信网络诈骗案件,案中核心犯罪嫌疑人孙某某为“00 后”,主要负责提供平台搭建和后台运维服务等技术支撑。随着腾讯“编程进村”、百胜中国和中国乡村发展基金会“‘互联网+’人工智能教育普及”数字化课堂等项目建立,以及各类少年编程培训机构的发展,使得青少年早期就能接触编程教育的机会,据网络统计数据显示,我国青少年接触网络基本在10 岁以前。
青少年参与制作涉诈APP 软件犯罪,根本原因是自身法治观念淡薄、法律意识不强。青少年法治教育体系未统一、青少年法治教育评价制度失范[10],缺乏良好的网络普法教育,使得青少年对网络犯罪没有清晰的认知,对犯罪行为可能造成的严重后果也缺乏预见性。编程技术是制作涉诈APP 软件的必备条件,有的青少年只关注程序开发和代码编写,不管自己所写的代码最终会拿去做什么,他们大多抱有“以为只是开发APP 软件,没有直接参与诈骗,问题不大”的想法,这暴露出其思想观念背后法律之弦的缺失。
“B 站”、慕课、网易云课堂等在线课堂,CSDN、Gitee、GitHub 等国内外开源社区为青少年提供了全方位的计算机技术在线教育。网上存在的不良信息与风气,对青少年产生着潜移默化的影响。从技术角度看,APP 软件制作借助集成化打包工具,研发简单成本低,搭建服务器的网络黑灰产成熟。青少年可能利用自身网络技术优势,参与到网络违法犯罪活动中去。此外,利用监管空白死角,APP 软件分发通过分发平台生成二维码或下载链接,在社交软件、论坛或垂直类APP 软件进行传播,很难实现对违法犯罪APP 的早发现、早打击,加之APP 软件关联网站多租用境外服务器,致使违法犯罪APP 软件“近乎处于脱管状态”。
在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中,一款涉诈APP 软件制作简单、周期短,具备类似功能的同类APP 软件,通过改变界面图片还可“批量开发”,产出效率高。2022 年,有媒体报道了湖北某公司为电信网络诈骗团伙制作涉诈APP 软件并提供技术支撑,公司技术总监余某是个“90 后”,负责技术的人员最小只有22 岁。该公司3 年内制作开发了150余款涉诈APP 软件,获利达1500 万元,单款涉诈APP 开发不超过1 个月。
青少年往往会因为相似的社会背景、共同的乡源情结、相同的兴趣爱好而聚集,结成犯罪团伙。青少年参与涉诈APP 软件制作大多是通过在背后操作开发程序、代码等无形的方式来实现,具有较高的隐蔽性,这就使得参与APP 软件制作的青少年明知道自己的行为构成违法犯罪,但自以为技术高超,不会被发现也不会留下任何痕迹,公安机关也无法找到其违法犯罪的证据,即使发现了也无法侦查落地,以至于其敢于无视法律的权威,存有逃避处罚的侥幸心理[11]。
从家庭、学校、社会、政府四个方面推进落实法制教育,以普法讲座等形式,针对现阶段APP 软件诈骗等网络违法犯罪行为,结合具体案例提高青少年对网络犯罪活动的认知,通过生动案例教学,宣传法治思想,坚持教惩相结合的原则,着力培养青少年良好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做到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用法律规范自己的言行,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开展活动。加强青少年网络违法信息预判,利用网络大数据挖掘青少年技术犯罪苗头,及时切断网络犯罪源头。
目前青少年网络犯罪主要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2022 年12 月1 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规定政府和主管部门宣教职责,新闻媒体反诈宣教义务,有针对性加强对青少年的宣传教育,从源头上防范网络犯罪。然而,上述法律均未对青少年网络犯罪做出专门规定,根据当前青少年网络犯罪高发态势,尚需通过青少年网络犯罪专项立法来进一步规范青少年网络行为,惩处青少年网络犯罪。
完善APP 软件市场准入制度,加强APP 软件应用商城上架监管,落实上架主体实名登记备案制度,定期开展核查,封堵监管漏洞。同时,利用互联网开源数据,最大程度扩展APP 软件监测范围,对APP 软件分发源头进行全面检测,填补监管空白,实现移动互联网绿色生态。公安机关要紧盯违法犯罪APP 软件开发的各个环节,进行全生态治理,实现对违法犯罪APP 软件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打击处置,挤压违法犯罪APP 软件生存土壤,缩减网络犯罪黑灰产业生存空间。
网上“枫桥经验”以信息化技术为媒介。以浙江省诸暨市公安局为例,作为“枫桥经验”发源地公安机关,积极探索网上“枫桥经验”模式,自主研发的“预防青少年新型违法犯罪”项目被浙江省委改革办评为2022 年“最佳应用项目”,通过实现政府、社会、学校、家庭多元治理主体联动,构建前预警、中干预、后预防全链条闭环预防机制。该项目自运行以来,诸暨市青少年网络违法犯罪人数、再犯率分别实现同比下降18%、59%。
青少年是国家的未来和民族的希望,是现代化建设的主力军,建立正确的价值观尤其重要。青少年因法律意识淡薄,且存有盲从和侥幸心理,受不良网络环境影响,在高额利益诱惑下为满足自身物质需求,参与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沦为“制刀者”。为此,要注重网络普法、专项立法,从源头上进行防控;要强化APP 软件市场监管、网络行为规范和网络犯罪生态治理,不断优化网络环境;要联动线上多元化资源,创新网上“枫桥经验”,实现共建共治共享,共同防治青少年涉网涉诈犯罪,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