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投标及签订合同阶段如何控制工程造价

2023-09-25 23:52陈小峰
中国商界 2023年9期
关键词:承包方投标人报价

陈小峰

在投标及签订合同阶段,采用合理的手段能够有效控制工程造价,提高企业的效益。具体来说,投标人要通过对工程项目建设所需材料和设备等要素来控制投标报价,在投标报价时还应综合考虑工程项目所需人工、材料、机械等费用以及施工方案和管理措施等因素。要想真正在投标及签订合同阶段做好控制工程造价的工作,还需要企业及时了解相关政策,对项目层层把关,做好市场调查。

在投标及签订合同阶段,企业要充分考虑到工程的具体情况,以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为依据,对双方应承担的责任以及可能出现的风险进行明确的约定。要将工程中的一些容易引起争议的问题作为合同中的重点内容,在合同条款中体现出对工程造价控制的要求。要根据招标文件和业主要求,对合同的内容进行详细、具体的约定,并对其进行分析,以保证合同的严密和准确,这样才能达到控制工程造价的目的。

投标文件的编制 投标文件的编制在内容上要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编制中要认真审核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等相关资料,严格按照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的要求来进行编制,对招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地方和招标文件中没有规定的内容要做好记录,并在投标时进行补充。投标文件的编制要认真细致,尽量做到不遗漏任何一个项目,同时还要注意分析和研究招标文件中的要求,了解工程建设的相关信息。

工程量清单的编制 在编制工程量清单时应注意以下几点:第一,一般情况下,工程量清单中的每一个子目都应该是项目特征描述的项目,不得有遗漏或重复;第二,不允许出现某一个子目以低于成本的报价中标的情况,对于招标人提出的特殊要求应在招标文件中注明,并要求投标人做出书面说明;第三,必须按照现行规范规定计算工程量,不得随意增加或减少工程量;第四,分部分项工程项目和措施项目必须在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和施工图纸计算完成后编制相应的工程量清单。这两个部分的工程量清单是构成施工图预算和工程结算的依据。

投标 在投标过程中应注意以下几点:第一,对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不得低于成本”的内容,必须严格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内容填写,不得有任何遗漏,对招标人提出的要求要认真对待,并及时予以答复。第二,在工程量清单中,应详细填写分部分项工程项目和措施项目的名称及编号。如果发现不能填写的子目或填写不完整的项目,必须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第三,在工程量清单中应填写项目特征描述或设计图纸要求的内容,避免漏项或重复。第四,对招标人提出的“投标文件中有与工程量清单相矛盾的内容”的问题,投标人必须用文字形式做出解释。

第一,要熟悉招标文件,明确投标范围。第二,准确理解招标文件中的强制性规定和实质性要求,合理报价。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遵守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通过评标过程,对投标单位的报价进行综合评价,选出报价最低者,或在同样条件下选出有竞争能力的单位。因此,投标单位应抓住招标文件中对工程项目的描述,尤其是对项目特征的描述和要求的说明,结合自身情况进行认真分析。第三,提高报价准确度。投标单位在编制标书时一定要把报价的准确度放在第一位。投标人编制出的标书价格是经建设单位认可的价格,是不允许有任何变化的。投标人必须以招标文件规定为准。如果投标人在编制标书时没有搞清楚招标文件中的规定或要求,不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编制,在评标过程中发现后可提出质疑或否决其投标。

慎重确定合同类型 建筑工程项目的承包方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固定总价合同,即发包方不对建筑工程项目进行任何形式的变更,承包方按施工图和合同约定的工程量清单报价,在规定的范围内完成合同约定的工程量。另一种是单价合同,即承包方根据施工图纸和施工规范进行施工报价。合同类型的确定应充分考虑市场环境和建筑工程项目的特点,使之与工程造价管理的要求相适应,具体应考虑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建筑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为保证工程质量、进度、安全、投资等目标实现,通常会要求承包方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三检制”,即自检、互检、交接检。因此,建设单位与承包方所签订的合同类型应与“三检制”相适应。第二,建筑工程项目一般以单项工程进行发包,单项工程的设计一般为一套完整的方案。因此,在确定承包形式时,要尽量避免以总价合同方式承包,应尽可能采用单价合同形式。如有特殊要求而不得不采用总价合同时,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综合单价中包括所有不可预见费,且综合单价不能调整。第三,如果建设单位是以投资控制为主要目标,可以将工程量清单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第四,施工合同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总承包合同:包含《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等;二是专业分包合同:包括《钢结构制作安装工程承包合同》《装饰装修工程承包合同》《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承包合同》等;三是材料设备供应合同期内,材料设备价格调整办法及材料设备價格风险条款;四是专业分包人之间的劳务分包合同期内,劳务作业人员的工资支付办法及工资调整办法;五是临时设施和临时用地的承包合同期内,临时设施和临时用地费用及青苗补偿费用的支付办法;六是工程保险责任。

关于合同条款的约定 第一,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条款。这一条款主要是明确双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对一些具体事项进行明确的约定。如承包方应承担的风险范围、合同价款调整条款、工程变更程序等,都是对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具体规定。同时要注意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是对等的,如果一方没有尽到相应义务,另一方有权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双方应承担的责任也是对等的,如果一方没有尽到相应责任,另一方也有权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第二,合同价款支付条款。这一条款主要是确定施工方如何进行工程进度款的支付,如果进度款支付没有达到合同约定的比例,承包方应承担的责任和风险。在此要注意的是,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是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支付条件的,如果没有约定则视为不支持,不能按照工程进度款支付方式来确定。如在施工过程中发生变更或增加工程项目,且合同对此有明确约定的,则应按照合同中的规定执行。第三,质量和工期条款。这一条款主要是明确质量标准和工期的起止时间,以及质量标准和工期与价格调整的关系。质量标准和工期一般都是在施工过程中由业主根据工程具体情况进行确定的,如果有新的规定要按照新规定执行。对于工期,一般都是根据工程项目自身情况确定的,如果施工单位所报工期比合同规定时间长,则需要考虑其原因是什么。第四,违约责任条款。这一条款主要是明确承包方应承担何种违约责任,如果发生工程变更或增加工程项目或者工期拖延时,承包方应承担何种责任。

当出现合同约定以外的其他原因或因国家政策调整、不可抗力、物价变化、政策性调整等而引起合同价格发生变化时,承包方应在合同约定时间内通知发包方和相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承包方不办理手续或办理相关手续后又提出异议时,发包方不承担责任。合同条款中明确规定承包方违反上述条款所造成的损失由承包方负责赔偿的内容,可以避免承包方违约时可以获得的补偿金额减少。

作者单位:甘肃筑鼎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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