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贵州省水土保持工作思考

2023-09-24 04:44罗松平郑志宇李勇杨胜权
中国水土保持 2023年9期
关键词: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贵州省

罗松平 郑志宇 李勇 杨胜权

[关键词] 新时代;水土保持;高质量发展;长江经济带;贵州省

[摘 要] 作为首批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和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创建省份,同时也是长江和珠江上游的重要生态屏障和西部陆海新通道上的重要省份,贵州省生态状况的好坏关系着长江中下游和华南地区的生态安全,水土保持工作成效影响着长江经济带的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通过总结贵州省水土保持工作取得的成效,分析新时代贵州省水土保持工作面临的新要求,提出强化顶层设计、完善体制机制、加强监督管理、推进综合治理、深化监测评价和信息化建设、加强资金和人才保障等促进水土保持高质量发展的相关建议,以期推动贵州水土保持工作再上新台阶。

[中图分类号] S157[文献标识码] C[文章编号] 1000-0941(2023)09-0053-04

水土保持是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重要举措,也是贵州省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十八大以来,贵州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围绕“大生态、大扶贫、大数据”三大战略,坚持把水土保持工作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统筹推进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人为水土流失监管等水土保持工作,多管齐下推动水土保持高质量发展,并取得了显著成效[1]。贵州省地处长江和珠江上游,生态使命极其重大。随着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重大战略的加快实施,长江上游地区的生态环境建设不仅关系到本区域的绿色经济发展,还关系到长江中下游地区乃至全国的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其战略地位越发重要。通过总结贵州省水土保持工作取得的成效和实践经验,分析新时代贵州省水土保持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提出促进水土保持高质量发展的相关建议,以期推动贵州省水土保持工作再上新台阶。

1 贵州省水土保持工作成效

1.1 水土保持体制机制更加健全

一是建立完善协调联动机制。贵州省水利厅报请省政府召开了贵州省水土保持委员会会议,印发了《贵州省水土保持委员会工作规则》《贵州省水土保持委员会办公室工作职责》,明确了各委员单位水土流失防治职责和目标,进一步构建了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水土保持工作格局,为统筹各部门科学推进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奠定了基础。二是积极推广以奖代补试点经验。基于认真总结以奖代补试点成效,2021年底贵州省率先出台了《贵州省水土保持工程建设以奖代补工作实施办法》,发挥财政资金撬动作用,调动社会资本参与水土流失综合治理。2021年以来,榕江、贵定、黎平、麻江、三穗、湄潭等6个水土保持重点工程项目县实施“以奖代补”建设模式,共撬动社会资本2 259万元参与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三是推行“竞争立项”机制。贵州省将水土保持重点工程与特色产业、乡村振兴的结合程度,水土保持专项资金的支付和设施验收等方面作为评分指标,择优选定项目县,确保项目建设质量,提高治理成效。

1.2 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成效显著

一是实现水土流失面积和强度“双下降”。2022年贵州省水土流失面积较2021年减少651 km2,其中中度及以下侵蚀面积减少486 km2,强烈及以上侵蚀面积减少165 km2。2022年贵州省水土保持率达到74.03%,较2021年提高了0.36个百分点,高于《贵州省水土保持“十四五”规划》中制定的“十四五”期间水土保持率增幅平均值。二是积极推进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建设。2022年实施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141个,预计新增治理面积1 580 km2。三是科学分解水土保持率目标值。将水土保持率远期目标值和阶段目标值分解至各市县及贵州省8大流域和34条(座)重要河湖,进一步夯实市县的水土保持目标任务,助推贵州省河湖长制工作“走深走实”。四是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试点建设有序推进。贵州省作为试点省份,以山青、水净、村美、民富为目标,投入9 827万元开展水土保持示范小流域建设试点和小流域水土保持提质增效试点建设,为下一步高质量实施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项目探索出了可复制、可推广的实践经验。

1.3 人为水土流失监管日益规范

一是强化不同行业分类监管。针对光伏、风电、露天矿山等不同行业的水土保持监管差异化要求,贵州省进一步加强了新能源项目建设和露天开采矿山项目水土保持工作,并实施分类精准监管。二是强化水土保持联合监管。贵州省水利厅联合省交通运输厅、省能源局对高速公路、光伏、风电等105个项目开展专项联合监管,督促生产建设单位严格落实“三同时”制度,防治和控制人为水土流失。“十四五”以来,贵州省累计开展监督检查1.4万余次、验收核查2 900余次。三是强化水土保持监测和验收管理。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率、设施验收率纳入目标责任考核,督促项目业主规范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和设施验收报备工作。“十四五”以来,贵州省水利厅累计接收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备5 739个,2022年首次实现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备数大于方案许可数;水土保持监测率达到59%,较2021年提高了近20%。四是严肃查处违法违规项目。大力实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遥感监管全覆盖,率先在全国开展水土保持“天地一体化”卫星遥感监管。“十四五”以来,贵州省累计解译疑似违法违规图斑4 300余个,认定违法违规项目1 168个,立案查处违法违规行为347起,罚款7 887万元,督促1 154个违法违规项目整改。

1.4 水土保持监测及信息化能力大幅提升

一是水土流失图斑落地技术路线已基本建立。目前贵州省在全省范围内全面开展水土流失图斑精准落地工作,通过分层分割,按照水土流失主导因子确定水土流失治理策略,完成了晴隆县、七星关区、榕江县3个试點县(区)水土流失图斑精准落地试点工作,为实施全域水土流失图斑落地、找准水土流失地块、明确水土流失原因、提出水土流失治理策略和措施等探索出了可复制、可推广的技术路线。二是持续推进智慧水保建设。制定了《贵州省智慧水土保持建设实施方案》,已完成松桃苗族自治县木寨河和龙里县羊鸡冲小流域数据底板建设工作,实现水土保持大数据平台与政务服务的互联互通。三是将生产建设项目和重点治理工程各阶段信息数据整合入库,实现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和验收核查工作的信息化,全面提升政府服务能力和综合管理效能。目前,贵州省共有8 000余名用户采用信息化平台进行水土保持相关工作,平均每年监管生产建设项目6.24万次。四是持续开展水土流失动态监测。目前贵州省已实现水土流失动态监测全覆盖,全面系统掌握全省各级行政区、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省级水土流失重点监测区、主要江河及其主要支流流域等的水土流失面积、强度及其动态变化情况,每年度按时发布贵州省水土保持公报(公告)。

1.5 科技示范引领初见成效

一是水土保持示范创建全面深化。2022年底贵州省水利厅率先出台了《贵州省水土保持示范创建管理办法》,规范省级水土保持示范创建。同时积极推动水土保持示范创建工作,目前已成功创建了金沙县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县、赤水市凤凰沟小流域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工程,命名了5个省级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和13个省级水土保持示范工程,发挥了很好的示范引领作用。二是建立水土保持科研项目清单,积极开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水土保持碳汇能力、赤水河流域(毕节段)小水电退出河段的泥沙变化及面源污染动态监测等相关研究,强化了科技示范引领作用。

2 新时代贵州水土保持工作面临的新要求

2.1 服务国家和地方战略的要求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深入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区域重大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等,对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重大战略要求增强长江经济带的水源涵养、水土保持等生态功能,把长江流域建设成为我国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主战场;推动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要求发挥水土保持在优化生产生活生态空间、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改善人居环境、推进城乡融合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此外,《国务院关于支持贵州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的意见》(国发〔2022〕2号)赋予贵州“生态文明建设先行区”的全新定位,要求深入践行“两山”理念,提高水土流失治理效率和水平,助推贵州绿色经济发展。这些国家和地方战略都对新时代贵州水土保持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

2.2 助推乡村振兴战略的要求

贵州省作为全国脱贫人口最多的省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在乡村振兴上打开新局面具有特殊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乡村振兴战略为新时代贵州省水土保持工作明确了具体任务。围绕产业兴旺、生态宜居、生活富裕等乡村振兴战略目标要求,应将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与水环境改善、水生态修复、生态系统功能提升等相结合,与农业生产能力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农民增产增收、农村产业发展等相结合,与流域水系通畅洁净建设、宜居宜业美丽乡村建设相结合,科学配置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充分发挥水土保持综合效益,让“绿水青山”产生巨大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探索“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转换的有效路径,进一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推乡村振兴战略落地开花。

2.3 深入推进水利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

《水土保持“十四五”实施方案》提出要加快推进水利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破除制约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的体制机制障碍,持续增强发展动力和活力。必须以科技创新为引领,强化科技攻关和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加快数字孪生小流域、智慧水保建设,提升监管效能和治理水平;要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政务服务运行标准化、便利化,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助力优化营商环境;要推进依法行政,构建系统完备、运行有效的水土保持制度体系,实现监督管理制度化、规范化、便利化、常态化;要健全以信息化监管、信用监管为特点的新型监管方式,以公正监管推动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要加强政策机制创新,更好地发挥各级政府和市场、社会和企业等各方面作用,形成工作合力,增强发展动能。这也对新时代贵州省水利治理体系建设、水土保持制度体系建设、水土保持信息化监管水平等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3 新时代贵州水土保持工作高质量发展相关建议

3.1 强化顶层设计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贵州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的意见》(国发〔2022〕2号)和《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的要求,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治水重要论述精神、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和对贵州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对标对表贵州建设全国生态文明建设先行区的规划要求,按照“补短板、建示范、促发展”的思路,围绕水土保持预防保护与治理空间布局,以水土流失减量、降级、增效为主线,统筹布局全省治理任务,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以水土保持工作中出现的共性问题为导向,精准谋划体制机制与政策制度改革创新突破点,以围绕国家战略和贵州省“四新”(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在乡村振兴上开新局、在实施数字经济战略上抢新机、在生态文明建设上出新绩)主攻“四化”(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农业现代化、旅游产业化)的主战略和“四区一高地”(西部大开发综合改革示范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样板区、数字经济发展创新区、生态文明建设先行区、内陆开放型经济新高地)主定位的关键需求为导向,加快推进治理模式和规律机理探索,为实现贵州省水土保持高质量发展提供顶层设计,树立“贵州模式”,提供贵州经验与智慧。

3.2 完善体制机制

以体制机制改革创新为抓手,加快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水土保持工作格局[2]。一是加快健全各级水土保持委员会工作规则,完善水土保持体制机制,分解落实各委员单位水土流失防治目标和任务,压紧压实行业主管部门水土保持监管职责。二是创新水土保持社会参与治理新途径,坚持村民自建、以奖代补、以工代赈等建设管理方式,积极探索绿色发展的生态致富之路。三是建立健全协同联动机制,加强部门间协调和联动,构建齐抓共管、合力推進水土保持工作的联动机制。四是创新水土保持投融资制度,创新水土保持投入机制,建立财政支持投入保障机制,探索多元化投资渠道,将水土流失治理与用地等政策挂钩,激发各类市场主体主动参与落实水土保持责任的活力。五是建立健全水土保持工程建管机制,创新水土保持工程运行管护制度,确保水土保持工程长期稳定发挥效益,探索水土保持公益性项目管护制度。

3.3 加强监督管理

坚持用最严格的制度和最严密的法治保护水土资源、预防人为水土流失。加快构建协同监管格局及“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环节闭合”的监管制度体系,健全部门协同、上下联动、全社会参与的水土保持监管体系,落实监管责任。完善、创新监管手段,依法依规严格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提升监管效能。以更高水平、更高效能的监管促进水土保持高质量发展,为推动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和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提供有力支撑。

3.4 推进综合治理

持续推进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与生态系统修复“两手发力”,持续提升治理成效。一是结合长江经济带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战略定位,根据贵州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战略需要,深入贯彻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理念,以小流域为单元,提升坡耕地治理和小流域综合治理的科学性、系统性,推动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以乌江、南北盘江、赤水河、清水江等重要江河流域和石漠化严重区域为重点,科学推进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强化林下和坡耕地水土流失治理,大力推进矿山生态修复。二是加强省内“路—池—果”“生态蓄水池”等成熟技术的应用推广,收集和引进水土保持科研成果转化,以科技创新推进综合治理。三是以山青、水净、村美、民富为目标,因地制宜,统一规划,统筹配置沟道治理、生物过滤带、水源涵养、封育保护、生態修复等各项措施,以河流两岸及湖库周边,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传统村落、历史文化名村名镇周边为重点,整沟、整村、整乡、整县统筹推进,大力实施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四是因地制宜发展民营水保,大力扶持水保治理大户和水保民间组织参与生态修复项目及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缓解治理任务重与治理投入不足之间的矛盾。

3.5 深化监测评价和信息化建设

深化监测评价,充分利用贵州省水土保持大数据平台,拓宽水土流失监测成果分析的深度和广度,探索开展水土保持碳汇与水土保持功能监测评估,推动监测评价向全面精准转变,精准定量掌握全省县域水土流失状况和变化情况,为决策和考核提供支撑和依据。同时,按照“增智慧、强应用、提效能”思路,加快推进智慧水保建设,建立水土保持行业上下级之间、相关行业部门之间的常态数据共享机制,有效发挥水土保持监测对推动贵州水土保持高质量发展的基础支撑作用,提升水土保持管理现代化水平。

3.6 加强资金和人才保障

一是建立完善与新时代水土保持发展相适应的资金保障机制,地方各级政府建立多渠道多元化的投入机制,形成水土保持资金投入合力。二是规范用于水土保持的中央预算内投资和水利发展资金的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三是强化政策支持,调动农民、专业合作社、大户等投入主体的积极性,运用市场机制鼓励和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水土流失治理。四是加强水土保持队伍与能力建设,强化行业协会技术服务能力,提升水土保持人才队伍综合素质。

4 结束语

加快推动水土保持高质量发展,责任重大、使命光荣。作为首批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和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创建省份,同时也是“两江”上游的重要生态屏障和西部陆海新通道上的重要省份,贵州省生态状况的好坏关系着长江中下游和华南地区的生态安全。习近平总书记要求贵州“守好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在生态文明建设上出新绩”,这就要求我们要以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为抓手,科学防治水土流失和石漠化,促进水土保持提质增效,加强水生态环境保护,提升水土保持功能和生态系统质量,保障生态安全、粮食安全和防洪安全,以“大水保”格局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参考文献]

[1] 贵州省水利厅.贵州省水土保持“十四五”规划[R].贵阳:贵州省水利厅,2021:1.

[2]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R/OL].(2023-01-03)[2023-08-01].https://www.gov.cn/zhengce/2023-01/03/content_5734869.htm.

收稿日期: 2023-08-03

基金项目: 贵州省水利科技项目(KT202331,KT202224,KT202104)

第一作者: 罗松平(1983—),女,贵州铜仁人,高级工程师,博士,主要从事水土保持与生态修复等工作。

E-mail: 10574053@qq.com

(责任编辑 李佳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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