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辈章德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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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见到章德益,是1981年秋天,在《新疆文学》编辑部于石河子召开的北疆文学创作会议上。我那时,刚在《石河子报》发表处女作《我绿色的祖国》。是诗人高炯浩老师通知我参会的。
章德益那时刚从南疆一个叫玉儿滚的团场调到自治区文联的《新疆文学》当编辑,年龄大概三十多岁,度数很高的眼镜片后面,眼睛小得有点失真。从农工到教师到编辑,又出版了诗集《大汗歌》,他的成长历程让我这个工厂青工羡慕得不得了。他半躺在沙发里,专注听每一个人发言。这期间,他不时闭上眼睛,头仰在沙发靠背上作思索状;或身体前倾,双肘支在大腿膝盖处,双手合掌十指交叉撑住下巴,两眼望向发言人。会议快结束时,他才发言。他的语句不很流畅,虽有节奏,但能看出他不是侃侃而谈的那种人。当时他有一段话,我印象深刻,他说:“我们这些人,写了这么多年,好诗坏诗还是可以看出来的。”他是在说作者投稿没中别总认为编辑在走后门,其实是你诗没写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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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见章德益是在杨牧家。那天,我去杨牧家玩,碰巧章德益也在。不知他什么时候从乌鲁木齐到了石河子。他一人在客厅翻书。我一眼就认出他是章德益,他不认识我。我说:“章老师您好。”他抬眼看着我。我说:“我是秦安江。”他就朝我笑笑,没有答话。我有些紧张,独自面对大诗人,有点不知所措。他不说话,只低头翻书,偶尔对我的话语答一句半句,也不看我,使我觉得他不待见我。短短几分钟基本上是冷场的,我站也不是坐也不是。于是,我像逃犯一样窜到杨牧书房,心情才松弛下来。后来,我才知道章德益是个不爱说话的人,并不是他不待见我。
他在《新疆文学》做编辑时,每年都发我一组诗歌,其中有一首《草原·树·马和男人》,《诗选刊》选发了,编辑还配有短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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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我们在哈密组织一个诗歌活动,想请章德益和杨牧、周涛三位当年叱咤風云的诗坛三剑客都来参加,以振边塞诗雄风。结果只有杨牧从四川来了。周涛在乌鲁木齐,听力下降,不想与人多接触;早已回上海的章德益,视力衰减,有一只眼几近失明。我打电话去他家,他爱人说:“他的眼睛已经快看不见了,不能出门。”我只好遗憾作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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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年前,一师文联出版了《章德益诗选》。听水清说,这是师领导建议的。我有些感动。作为新边塞诗代表诗人之一,章德益在诗坛是有广泛影响的。他超人的想象力,他诗中的奇幻、峭拔、诡谲、高冷、怪诞是当代几乎所有写诗人的作品里没有的。他诗歌达到的高度,当今中国十之八九所谓名诗人都没有达到。他太低调了,低调得当今好多年轻人不知道他。许多诗歌活动没他身影,许多成绩榜单没他名字,许多人谈论诗歌,不谈他的作品,许多人回忆往事忘记了他。这不是他个人的悲哀,当今的社会风尚应感到惭愧。
捧读《章德益诗选》,《西部太阳》《我应该是大西北的一角土地》《我自豪,我是开荒者的子孙》《人生,需要这么一个空间》……这些曾经激荡过我心灵的名篇,今天依然滚烫,使我热血沸腾。
记老虞
我和老虞共事二十余年。说共事不确切,我在机关,他在杂志社,平时工作无多交集。他长我十好几岁,从年龄段讲,不是一个辈分,不大可能成为无话不谈的朋友。但我与他确实长期在一个部门工作。
老虞是浙江人,不知是学生分配还是盲流进疆,一直在五师工作。兵团一九五四年成立时,五师驻扎哈密,上世纪六十年代初,根据防修反修战略部署,搬迁到博乐。他也就从哈密到了博乐。老虞做过教师、新闻记者、宣传干事,调到兵团机关后,先在宣传部,由于喜写小说又到了杂志社。
老虞是我见过的作家里文字最好的一个。他的小说语言我不去评价,那是他的本分。可是,一个作家把公文写得很好,他是头一个,我没见有人比他强。上世纪九十年代初,我刚接任文联副秘书长,单位开全委会,按分工,工作报告由我起草。我用了三天搞出一个提纲,在会上还没念完,领导就打断,说:“还是老虞来写吧。”我感到别扭,一个写小说的居然抢我饭碗,我等着看他笑话。可是,没等着,人家写得就是好,既规范又有文采。以后,又看过几个他写的展览前言、丛书后记之类,都非常漂亮。
老虞当刊物主编那几年,内部一度矛盾不少。有告他状的,有当面与他拍桌子的,那样子有点不好驾驭了。领导就征求我意见,与老虞换岗。我在机关做秘书长,与老虞级别相当,可我不愿去,理由是:那里的编辑都比我资历老,而且个个性格突出,我担心屁股还没坐热,就会被轰出去的。谁知多年后,老虞对我说,当年领导也做他工作,让他与我对调,他也没答应。因为,他不想天天伺候人。幸好我俩都没同意,才保持了原样,才有了如今各自的人生走向。否则,我一定会头破血流。因为我做事冲,又死认真,易得罪人;他也不会有宽松的工作环境和潇洒的后半生。因为,他不属于委曲求全之人。
老虞外表看起来绵绵的,说话语速慢,音量不大。因身体多病,一入秋他就把棉衣穿上,第二年开春也不脱。所以,在我印象中,老虞总是一身灰棉袄,双手插进棉袄口袋,低头躬身,踽踽独行的样子。
但老虞是个有脾气的人,谁惹了他,他是要怼的。他不骂,也不吼,更不拍桌子,他用他那柔软的江南语调,一字一句地说些往你心窝子里去的狠话,而且句句实锤,不夸张,不缩小。你想发火,却找不到茬。熟悉老虞的人,都知道他这个特点,不去真正惹他。有一次,在一个范围比较大的会上,他把主持会议的一个领导怼得脸红。他开始是夸赞人家,随后话锋一转,说人家上蹿下跳,本事大得很。让人听了,不知是褒还是贬。我想,这就是老虞的个性吧,心里有想法一定要表达出来,哪怕拐弯抹角。
老虞喜欢收藏钱币。他跟我说,他的新疆钱币,种类之全,数量之多,在新疆没人超过他。我不懂这行,但他家里满柜子、满抽屉钱币,我是见到过的。
人终究要走,可惜,他走早了,才七十有五。俩月前,我们还在一个桌上吃过饭。我俩坐一起,他说他的钱币已与出版社谈妥,要成套出版。他还当场送我一幅字,说曾经答应过的一定要兑现,这次特意从家带来。
他得的是骨癌。也许人生滋味都体验过了,他便从医院六楼的窗口一跃而下。遗体告别那天,说好了我要参加,去送他最后一程。可头天晚上,我突然肠梗阻,连夜住进医院。第二天,我在病床上,向着老虞家住的方向,双手合十,默哀了三分钟。
一个朋友
朋友姓洪,是我鲁迅文学院同学。他来自黑龙江,我来自新疆。在班上,我俩并无交往,甚至连话也没说过。他写小说,我写诗,不是一个行当。他比我年长许多,也不在一个年龄层。
我俩接触,是第二年都到西北大学读作家班开始。因有鲁院同窗之缘,彼此开始走近。去课堂路上,去餐厅路上,回出租屋路上,都在一起。
我俩一盘花生米能把酒喝到半夜。他脚步重,每天早上天麻麻亮就咚咚咚地踏响楼梯,敲我门,然后很响亮地喊出我名字。我就从床上爬起,打开门让他进屋。然后,两人对坐于沙发,开始抽烟,一根接一根,没完没了。这中间,有时讲几句话,有时不讲。讲的话都是可讲可不讲的。比如,今天好冷呀;今天上午又没课了。不讲,是实在没话可讲。有时也抬头互望一下,互望一下也没话讲。好一阵子,窗外下雪了,或太阳升起来了,他就起身走了。我也不留他,等他把门咣啷一声带上,我就又躺床上,继续睡觉。天天如此。如果哪天没来,就是雨下大了,或雪下大了。可我的生物钟,每到那时会提醒我,让我在半梦半醒中期待那脚步声。因此,我求学两年没睡过一个懒觉。
他说他来西大前是火车上的列车长。我相信,因为他咋咋呼呼、大大咧咧,像个管人的。可班上人说,他是锅炉工,火车上烧锅炉的,有人看到他的工作证,然后把他贬一番。
他跟冯骥才熟。他说上世纪八十年代初,他们一起到大兴安岭采过风。他叫冯骥才大冯。一次,寒假结束返校,他路过天津,替我问冯骥才要了一本签名版的《三寸金莲》。冯骥才的小说我读过一些,很好读,有民国作家的味道。可惜毕业时由于箱子装不下,我把那本书落在出租屋了。
最后一個学期,他弄到一把钥匙,说是认识了一个老板。每星期三晚上,他就带我去老板办公室打电话。那时,长途电话很贵。他先打,然后递给我,我再打。他都是打给他媳妇。我也是打给我媳妇。一个学期下来,长话费不知打了多少。我不是替那个老板心疼,我是怕我俩晚上偷偷摸摸跑人办公室打电话被人抓住。
快毕业时,我和他吵了一架。他很伤心,一连几天不理我,每天早晨也听不到了他的脚步声。我也伤心,就去找他。当我推开他的门,穿过烟雾,看见他坐在小方桌前,拿支烟,瞟我一眼,又把头扭过去。我注意到,四面墙上写满了黑色毛笔字。仔细端详,竟是若干首四行诗。诗的内容大意都是人心难测、朋友不可信之类。我瞬时酸楚。
很快我们就毕业了,大家各奔东西。不知出于什么原因,我和他再无联系。
十年后的一天,我出差回来,妻说:“前几天一位姓洪的打电话,说是你同学。”我问:“哪里口音?”妻说:“好像东北口音。”
我知道是他。妻给了我他的电话号码。
于是,我们又联系上了。
那天,我们在电话里聊了很多,知道了彼此多年所经历的风雨。他那时境况已经很好,在北京开有一家文化公司,并办一本《当代中国》杂志。
后来,我每次去北京出差,都要去看他。我俩也总是要大喝一场。他有时,也会把在京同学叫来,像模像样摆一桌。他的公司规模不小,有一层楼,业务部、办公室、培训部、广告部……各种牌子从走廊这头挂到那头。他还从保险柜里拿出各种古董。我虽不懂,但觉得那些瓶瓶罐罐应该很贵重。
有一次,他递我一本诗集《诧异》。我一看作者是他的名字,也感到诧异。他不是写小说的吗?怎么写起诗来?随手一翻,竟不忍撒手。每首诗虽短,却极富哲理,语言也干净、力道。这本诗集至今放在我书柜最显眼处。
他现居哈尔滨。前两天,我还与他通了电话。
万里的文学
万里姓田,名叫田万里。认识他是1988年的秋天。我们都在西北大学读作家班,他比我低一届,但住一起,他在楼上,我在楼下。他原是河南一家工厂的工人,因喜爱文学,想进大学读书深造,厂里不放,他就辞了职,身无分文地跑到西安。那年,他也就二十岁多一点。
万里长得高,瘦,身子有些前倾,走起路来像一只鸵鸟,两条长腿一迈一迈地往前跃动。他那时创作上刚起步,偶尔在小报上发点诗歌、散文之类。但人很勤奋,经常闷在房子里一天不出来,桌子上写过的稿纸堆得有一尺厚。他时常拿出草稿让我看,我写了满意的诗也会念给他听。他常去两个地方,一是学校食堂,二是学校图书馆。去食堂是吃饭,去图书馆就是读书了。图书馆阅览室东北角靠墙的那个座位,一段时间成了他的专座。我有时调侃他,说:“万里,你眼睛本不大,别看书看成瞎子了。”
万里没有工资收入,很快日子就陷入拮据。他告诉我,他家境不富裕,上学期间,父母只能供他一部分生活费。我是自己开伙,于是我就会在做好饭后喊他一声,让他下楼来一起吃。但很多饭点时候他不在,我想,他也许去食堂了,也许还泡在图书馆,也有可能刻意避开这个时间回来,他不想欠我太多。
有过几次,他向我借钱。我从上衣口袋掏出五块,说:“这是借你的,以后要还。”有时我也掏出十块,说:“这是送你的,不用还了。”其实都是艰难学子,我从来也没想过让他还。我那时工资也不高,助理编辑职称也就几十块吧。
记得他有一件铁灰色衬衣,穿了一个学期也不见换。他是个懒人,不怎么洗衣服,也不怎么洗澡,什么时候从他身边过,或跟他挨得稍近,都能闻到他身上隐隐散发的馊酸味。
第二学年,他搬出去住了,就很少见到他。偶尔在校园碰到,才知他是课余时间跟朋友去做生意了。快毕业的时候,有一天他突然找我,说要请我吃饭。我以为他要请我吃大餐,结果他把我领到一个小餐馆,一人半盘饺子,我还没吃饱。多年后说起这事,他说那时他还是没钱,只是想起我对他的好,心里过意不去,就想报答一下。
作家班毕业后,万里回了河南老家,我也返回新疆,各自为了事业奔忙,便断了联系。再次联系上是二十年后人到中年了。万里邀我去河南做客。此时的万里,今非昔比,已是远近闻名的收藏家了,不仅家里书房、床底、墙角、走廊,到处堆放着各类古董,而且开有一家名为九芝堂的博物馆。馆里各个朝代的盘子、碗、罐、佛像、玉器,让我眼花缭乱。我问他:“你哪来的这些东西?”他说作家班毕业后,他就正式做起生意,多年打拼才有了如今成绩。
他领我去他办公室——一家省级刊物驻当地记者站。他拿出他的一本本散文集、诗集,还有一摞摞的获奖证书,摆在我面前,让我着实吃惊不小。一个收藏成绩斐然的生意人,居然还揣有文学情怀。我翻阅他的作品,不时为里面闪出的火花所吸引。那些流畅的表达,干净的文字,精准的描述,高雅的意境,很快就让我意识到,面前这个田万里与多年前那个稚嫩小年轻已完全判若两人。
我不禁问:“你有时间写作吗?”
他說:“收藏已是过去时,这些年我一直埋头写作。”
我说:“收藏本身博大精深,足够填充你的精神世界,还需要文学来补充?”
他说:“收藏只为生计,文学才是精神追求。”
当他说完这句话,我内心某处被重重击打了一下,有了隐隐的颤栗。望着他满头白发和略显弯曲的身躯,我不禁在心里念叨:“万里还是那个万里,时隔几十年,他的人生梦想没有放弃,还是那个为了文学不惜辞去工作,甘愿在贫困中求索的年轻人,而且,并不为人生境遇的改变而改变。”
去年,他说要来新疆阿克苏采访,写一本关于那里的人文地理散文集。果然,不多久,我就在各种报刊和微信群里看到了他的一系列阿克苏题材散文。那些散文里有系统的历史沿革梳理、深刻的人文地理挖掘、全面的名胜古迹概述,还有当地各族人们的生存状态以及对美好生活追求的描述,让我这个老新疆大开眼界。我没想到,万里匆匆几次走访,能把阿克苏写得如此到位,如此鲜活。而且,对西域这块古老土地的历史文化思考,甚至触及到了骨髓里。我想,这与他多年的历史文化积累和人生思考有关。
谁说走马观花不能由表及里,谁说初来乍到挖不到本地真金,谁说一个外地人不能成为文学意义上的本土作家?我为万里成为阿克苏这座文学富矿的掘金者表示祝贺,为万里锲而不舍的文学精神表示赞赏。
李新媳妇
李新媳妇,皮肤白净,长得高高大大,远看近看都是富态样子。李新却瘦小、黝黑,一副营养不良状态,不了解的人,以为他在家里是受气角色。其实不然,多年前在机关大院时候,我看见过李新训媳妇,媳妇一声不吭。
好多年,我和李新媳妇没说过话。有时面对面碰到,也跟不认识一样。其实我知道她是谁,我想她也应该知道我是谁。但就是那层纸没捅破,看起来两个人谁也不认识谁。最近几年,就是都搬到卡子湾后,我们两家楼挨楼,与李新媳妇见面次数就多起来了。每次见面,她还是没有要打招呼的意思,因为不认识嘛。我呢反倒不打个招呼,觉得哪里不对。因为几次在院里,我与李新站路边或坐椅子上聊天,李新媳妇都是在旁边看到的,所以我就以为李新媳妇知道了我是谁,也就算与我是认识了的。所以李新媳妇走过来,我就会应急喊一声:“李新下班没有?”或者:“李新在不在家?”她对我喊她作出惊奇样子,意思是这个人我不认识,怎么主动与我讲话?但稍作犹豫后,她又会矜持地回答一声:“还没有。”或者:“他在家喝酒呢。”大概在回答前,她觉得那层纸已经捅破了,不必再假装了,这样的场景有好几次。
有时我问李新:“你媳妇架子大得很嘛,不理睬人。”
李新却笑笑说:“哪里,她就是那样人,不爱说话。”
李新好喝酒,人人皆知。在我印象中,他应该天天都喝。有一天早上天刚蒙蒙亮,我送一亲戚打车去机场,一出楼门碰到李新和另一人摇摇晃晃相扶着从他家门楼走出。我诧异问道:“你这是咋了?”他说:“我这个朋友凌晨到我家,非要和我喝酒。”他大概一夜都在喝酒,没怎么睡觉。按说他是司机,不该天天晚上喝酒,如果单位有事用车,那是要误事的。可他就这样,也没见他的领导对他有什么差评。一次早晨上班路上,我看到李新的车停在体育馆旁的马路边,觉得奇怪,这么早他把车开到这里干什么?又一想,不对,肯定是昨晚他在附近喝多了,车没开回去。我问过李新,那次车停路边是怎么回事?他笑笑地支支吾吾,最终承认是喝多了没敢动车。李新经常喝酒误事,可又屡教不改。我问过他领导,领导说批评他吧,他一脸愧疚,表示坚决改正,可过后又总改不了。又一次,我和他领导要乘他的车去外地出差,说好的时间,他硬是晚来一小时。一问,果真是昨晚喝多了,早上没起来。上车前,他领导小声叮嘱我:“别批评他,影响情绪,防止出事故。”看我不做声,他领导又说:“你不了解李新,他是一个非常善良的人。”
“李新这样喝酒,他媳妇不管吗?”我问过其他司机,他们说:“管不住。”
近些天,李新媳妇爱上了打乒乓球。每天上午,她和院里另外两个妇女占着乒乓球桌,两个小时不下来。害得我和我媳妇频频扒在窗台往下望,等着她们腾位。因为那个时段一直是我和我媳妇打球时间。有一天,我和我媳妇硬凑过去,站她们旁边,表面是欣赏她们打球,实际是逼她们走。李新媳妇个子高,球也打得高,看起来身体和手臂活动幅度很大。她边打边和我媳妇聊天。她说,她心脏不好,房颤好多年,光散步走路活动量不够,锻炼效果不明显。自从打球后,胸不闷了,喘气也顺畅了。她说,刚开始她打二十分钟就气喘,现在她可以一次不间断打两个小时。听她说这些,我突然有了惭愧,心想我和我媳妇的锻炼时间打乱就打乱吧。我用眼示意媳妇:“咱们走,打球再另找时间。”
今早下楼做核酸,路过树荫下的乒乓球桌,我看到李新媳妇正在打球。我本想绕着走,可已来不及,就直接走过去。我看到李新媳妇朝我笑了笑。我知道,她这是向我打招呼。我也及时回应,朝她笑了笑。这是李新媳妇这么多年,第一次主动向我打招呼。我想,李新说得对,他媳妇不是架子大,是本身就是一个不爱说话的人。
我的《现代汉语词典》
我的这本《现代汉语词典》扉页上没写购买时间,不过我想,它应该是1980年买的。因为那年我开始学习写作。怎奈我读书少,许多字不认识,认识的字许多不知其意。于是我便买了这本词典。书肯定在石河子买的,因为我生活在石河子。二商店、新城、老街的新华书店都有卖。我不会舍近求远搭车到乌鲁木齐或玛纳斯去买本市就有的词典。
词典的封面,是我妈用一块花绸布包起来的。那块花绸布原是我家被面子,后又做了墙围子。我媽从未见过这样一本比砖块还厚的书,好奇之外不忍让它磨损,就把墙围子撕下一块给我包了书皮。那个场景,我至今记得:我妈把绸布比划着裁剪好,贴着精装封面,翻过来倒过去把书包起来,然后再用浆糊粘住。她边做边对我说:“你看,这一包能用好多年呢。”可不是,四十年了,我再没拆开过。词典的封面原本什么样子,我一点不记得。那花绸布和书一直融洽地相伴着,它们虽没经历自然界的风霜雨雪,可我内心的激越、豁然、失落、成长却是全部见证了的。
我拿起词典前后反复看。封底还能看出花色来:浅底深花,撒有几片绿点,那绿依然那么地鲜嫩。封面已成一片灰黑,还有点油腻,原来图样已然全无。书脊的绸布,不知何时被岁月蚀落,“现代汉语词典”几个银白楷书字在咖啡色精装布面上依然结实地烫着,显得骨感又倔强,给人遥远的亲切感。纸真是好纸,绵细白净,天天被翻天天动态着也没损烂,连与手指皮肤随时接触的书下角(有时还会有唾沫粘上去,以便翻页)也是完好的,没一点残破,只是略软和由浅变深了颜色而已。尽管前几页纸张的边缘有一些锯齿和水渍痕迹,但书页完整,从第1页到第1567页未丢失一张,包括扉页、编码外的前言以及元素周期表。更了不起的是装订太好了!粘胶裂缝、装订线外露、书脊与内瓤断裂等等……一点都没有瑕疵。不像现在有些书,说起就一肚子气。我曾买过一本《希尼诗文集》,精装本,没翻几天,第2页和第3页之间就断裂了,时间一长,后边页码继续裂开。膈应得我再不翻此书,任它晾在书架顶端,落满灰尘。还有一套《当代外国诗歌佳作导读》,上下两册,我是从出版社邮购的。多好的书呀,当年我对西方现代诗的深入理解即从此书开始。可是那本上册,先是第8页和第9页之间断了,接着附近一些页码又相继断裂开,像一个折了胳膊的残疾人,我不忍再触碰它。我试图用胶水粘贴。不行,这里粘住那里又断开,气得我把上册撂进书柜,只翻下册。我曾打电话给出版社,要求退换。可人家说,库房已无存货。书,他说是货,乍一听觉得刺耳,略微一想也就释然。可不是货嘛,再圣洁的精神产品,到了市场都是金钱交易的商品。读书人清高的背后,实质是不识人间烟火的酸腐。我还买过一套《静静的顿河》,上下两册,我想认真精读这部巨著。可没读多少,前半部分就出现断裂,书拿在手上,像断了龙骨的风筝,恼得我无兴趣再读下去。
我的《现代汉语词典》跟随我大半辈子,走哪带哪,它永远坐落在我的书桌上,伴随于我的臂膀旁。我用钢笔在书腰部位标注上拼音字母,查什么词就按词的第一个字母去翻。不一定准确到具体页码,但保证就在所查附近。这一便捷检字法,节省了我许多查找字词的时间,加深了我和它之间的默契。虽然,现在智能手机的百度无所不能,但我还是习惯于把它置于身边,依然与它合作。因为,它早已融入我的记忆系统,那哗哗的纸张声已成为从键盘里唤醒文字的唯一暗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