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要提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推进城乡人居环境整治”,并把“城乡人居环境明显改善,美丽中国建设成效显著”作为未来五年的主要任务目标之一。
近年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有了一定的提升,为了持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推动环境从“一时美”向“持久美”转变,笔者采取了“实地访谈”和“问卷调查”两种方式进行调研,实地走访了市农业农村局和村镇,与当地的百姓、基层工作人员开展了座谈交流,访谈交流30人,访谈对象涉及机关干部、村镇干部、普通村民等;并且在走访的基础上,制作了一份调查问卷,发放网络调查问卷3000份,回收问卷2675份,回收率89.17%,有效问卷2621份,问卷有效率97.98%。问卷反馈基本情况如下:
一、启东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提升点
从调查结果来看,参与问卷调查者对当前启东市农村人居环境满意度为82.61%,但是他们依然希望城市人居环境得到进一步的改善和提升。他们最希望得到提升改善的是:农村道路建设,占比62%;其次希望得到改善的依次为垃圾分类处理(60%)、村容村貌(55%)、乡村整体规划(54%)、污水治理(50%)、公共空间环境整治(48%)、农村公厕户厕的改造(47%)、四废整治(40%)。
从调查结果来看,启东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还存在以下问题:
(一)村民主体责任意识还需加强
在调研过程中,调研组发现启东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仍需提升的最大问题是部分村民生活陋习依然存在,环保意识薄弱,其占比达到64.46%。目前,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主要依靠政府推动,大部分村民主体责任意识还不强,认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就是政府和“公家集体”的事,与自己无关。此外,人居环境维护方面,多数村民都是“各人自扫门前雪”,只要自家庭院干净即可,院外街道干净与否则与自己无关,参与人居环境整治的积极性、主动性不够。
(二)财政资金投入力度还需加大
调查问卷显示资金投入不足,基础设施建设薄弱、运维困难在问题占比中居于第二位,达48.41%。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包括九类内容,面广量大,需要投入大量资金保障设施的正常运转和后期维护。但镇一级政府没有设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项资金,仅依靠上级财政支持,无法满足工作需要。
(三)专业人才队伍建设还需加强
43.57%的调查对象认为缺乏专门的农村人居环境管理人才,一定程度上导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规划不够全面,不能做到因地制宜。大多数村干部缺乏系统专业人居环境整治相关知识,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上未能根据本村地理环境、人文特点,制定出符合本村的人居环境整治实施细则,仅能完成上级部门规定动作,导致整治规划不全面。此外,一些村干部对上级政策、相关标准理解不到位,导致政策未能及时宣传、有效落实,整治效果大打折扣。
(四)上下联动合力作用未能有效发挥
36.54%的调查对象认为政府、企业、村民合力不够,未能充分发挥三者的协同作用。首先,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面广量大,涉及部门达13个局(办),市级层面成立了专职的人居办负责协调各部门的人居环境工作,但在镇村层面,人居办没有实体化运作,导致镇一级部门之间缺乏联动和沟通,协同治理不够。其次,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中,政府站在“C”位,企业和村民仅仅充当“看客”的角色,发力不足,配合不够,未能使各主体充分参与人居环境整治工作。
(五)长效管理体制机制未能落实到位
调查问卷显示,在人居环境整治效果不佳的原因中,34.28%的调查对象认为是基层组织力不强,环境整治长效机制落实不到位。部分区镇没有把人居环境整治规划作为重点工作,未能确定长远目标、近期目标和年度目标,故未能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不同类型村庄环境综合整治,导致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缺乏长效性,反弹率较高;部分村镇人居环境整治呈现形式化、运动化、碎片化等问题。
(六)市场化运营效果未能充分显现
政府引入专业保洁企业,确实降低了运营成本和维护风险,提高了服务效率,然而市场的趋利性使外包服务企业只有在满足了利润需求的情况下才会对顾客负责,如果达不到预期利润需求,很容易出现服务质量下降、雇员人数和待遇降低等现象。此外,外包服务企业的硬件和软件投入不到位,包括垃圾桶、车辆设备、人员配备等方面的投入有待加强;管理不到位,保洁人员普遍年龄大素质不高,人员结构复杂,工作效率低,责任心不足。
二、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效能的路径选择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任务,因此必须持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让优美的乡村环境成为乡村振兴的支撑点,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充分发挥各类主体作用,建立“1234”整治模式,坚持一个引领,建设两个载体,加强三方协同,打造四项机制,持续推进启东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实现由“一时美”向“持久美”转变。
(一)堅持“一个引领”,加强基层组织力
强化党建引领,发挥“红色引擎”作用,着力构建“党建+人居环境整治”新模式,形成“党总支抓总、村干部带头、党员示范”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一是党总支抓总。依托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工作专班,制定全年整治计划,完善村规民约,充分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强化组织保障,统筹推进各项整治任务落实、落细,不断强化党总支抓总作用。二是村干部带头。村干部分别挂钩各村民组,每周一次下沉到村,在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中走在前、做表率,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引领作用和党员干部的“头雁”效应。三是党员示范。建立党员联系农户、卫生包片责任制,引导群众主动参与整治工作,切实消除普通群众等待观望心态,主动看齐追随,形成全民参与、全员行动的人居环境治理新格局。
(二)建设“两个载体”,构筑乡村新风貌
以“网络协同”和“農旅融合”为载体,加大资金投入,完善基础设施,提升新时期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再优化。搭建信息共享平台:在互联网时代,利用各镇指挥系统的大数据,充分整合辖区企业、团体组织、人民群众等各方力量,参与到基础设施建设与维护、村容村貌规范与治理以及生活垃圾处置、生活污水治理等方方面面,让各方力量通过这个平台实现效率最大化,最终构建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局面。聚焦农旅发展:匠心打造长江入海口、锦绣江岸等五大特色风貌区,提档升级滨江生态绿廊,规划建设长江文化公园启东段,因点施策,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突出地方特色、将农村环境治理与特色产业、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等创收能力较强的项目有机结合,科学确定建设内容、建设任务、建设方案、投资规模,有计划、有步骤、分阶段、分层次推进,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三)加强“三方协同”,提高各方参与度
在党的领导下,政府、企业、村民三位一体,多方合作,各司其职,实现共建共治共享。一是转变政府职能,发挥主导作用。从“包办包做”,转变为主导力量,变掌舵为服务,统筹规划,统筹支配公共财政资源,统筹上下贯通、部门协作,修订完善环境整治政策、验收考评办法等。向群众广泛宣传开展人居环境综合整治行动的重要意义、目标任务和带来的成果,动员广大村民群众积极参与到人居环境整治中。二是明确村民职责,发挥主体作用。尊重村民主体地位,激励村民参与治理的深度和宽度,实现共谋、共建、共治。定期举办关于本村人居环境的共谋会,实现共谋;将农村环境卫生要求纳入村规民约,使村民真正成为农村人居环境管理和服务的主体,实现共建;村民摒弃各自为政的做法,共同监督各类违法行为,对违反环境卫生治理的行为进行制止和投诉,实现共治。三是企业积极参与,履行社会责任。辖区企业主动参与环境治理,把环境考评制度纳入企业决策系统,严格遵守污水、垃圾排放处理标准。企业主动挖掘可参与的治理项目,如新型建材加工行业,加强与政府的合作,参与农村农房改造、公共基础设施的建设。
(四)打造“四项机制”,实现长效化整治
以“四项机制”为抓手,推进启东市农村环境整治长效化管理,推进人居环境的“持久美”。一是建立常态化清理机制。采取“户分拣、组收集、村运输、镇处理”模式,建立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队伍,村两委中分管环境保护的班子成员任队长,每天开展常态化巡查和清理,每月组织一次村级集中清理,形成整治新常态。二是建立重点事项督办机制。制定督办单,由镇人居办具体负责,每月实现一次督查全覆盖,针对督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确定整改单位、整改责任人、整改时限,制定整改措施。定期查看整改情况,对整改不到位的立即上报进行现场督办,确保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三是建立考评奖惩机制。建立健全可操作性强的激励机制,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对各参与者进行合理奖补,适当给予物质激励和精神激励,使各类主体主动参与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中。四是建立长效化管理机制。健全督导检查长效机制,细化分工、压实责任,实行“周督查、月通报、季评比、半年观摩”工作机制和包村(社区)、包队、包户的长效管理机制,真督实考、推进整治。
作者简介:
高姝,任职于中共启东市委党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