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 蔓 陈信宏
(1.贵州地矿基础工程有限公司,贵阳 550001;2.贵州大学资源与环境学院,贵阳 550001)
建设生态文明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在新形势下推动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科学推进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工作,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构筑生态文明新格局、建设美丽中国,对构建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具有重大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1]。
以城市化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为代表的人类活动正在快速而深刻地改变着生态系统格局[2],并导致不同尺度上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变化。
全省生态系统类型复杂多样,空间差异大。生态系统分为森林、灌丛、草地、湿地、农田、城镇等六大类生态系统。森林、农田、灌丛是我省主要生态系统类型。全省六大类生态系统中,森林、农田、灌丛面积之和占全省陆地总面积的91.8%。其中,森林是我省面积最大的生态系统类型,达79852.4 km2,占全省陆地总面积的45.3%;其次为农田、灌丛和城镇,分别占全省陆地总面积的27.9%、18.6%和5.5%。
为了在统一尺度、统一标准下得到相对一致的结论,此次生态系统格局与变化研究统一使用土地基础数据(2015 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成果、2020 年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数据)。2015至2020年间,从变化量来看(表1),在各生态系统中(其他除外),森林、灌丛、湿地和城镇生态系统面积增加,草地、农田生态系统面积减少。草地生态系统面积下降幅度最大,减少了87.2 %;城镇生态系统面积增幅最大,增长了57.0 %;其次,湿地和灌丛变化幅度也较大,变化率分别为30.2 %、29.5 %。全省共有72199.3平方千米的生态系统面积发生了变化。
表1 贵州省各类生态系统类型转移矩阵(2015-2020年)
从贵州省生态系统转移矩阵来看(表1),五年间,转移面积占主导趋势的主要是灌丛和农田转换为森林,转移面积分别为12989.8 km2、9700.5 km2,分别占全省总变化面积的18.0 %、13.4%;其次主要是森林转变为灌丛、农田转变灌丛的面积,占贵州省总变化面积的11.4 %和10.4%。另外,五年间草地生态系统转换为森林、灌丛的面积也较多,分别占贵州省总变化面积的8.2%和7.5%。
生态系统格局变化影响有正向的,也有负向的。2015—2020年间,粮食安全保障任务重、城镇化进程加快、资源开发力度大及自然环境变化是影响生态系统格局变化的主要因素。这五年也是我省生态保护与建设投入较大的时期,对生态环境改善发挥积极的作用。森林恢复、退耕还林(草、湖)、农田开垦、生态退化及城市扩张导致的生态系统变化占全省生态系统变化面积的97.7%(表2)。
表2 贵州省各类生态系统流向表(2015—2020年)
通过各类生态系统流向表,各生态系统之间发生了不同程度的相互转化。总体看来,全省生态系统往好的方向变化,森林恢复、退耕还林(草、湖)是全省生态系统构成与格局变化的主要因素。森林恢复、退耕还林(草、湖)面积占全省生态系统变化总面积62.3%(表3)。
表3 全省生态系统构成与格局变化主要驱动因素(2015—2020年)
2.1.1 气候因素
贵州省年均温呈上升趋势且有显著的区域差异,毕节市、六盘水市、黔西南州为气温显著上升区;贵阳、黔南州北部气温上升缓慢;年均降水量呈下降趋势,呈现自东向西逐步减少趋势;年均降水量与年均温的变化趋势相反。年均降水量的变化速率表现为东快西缓,而年均温表现为西快东缓;毕节市、六盘水市、安顺市、黔西南州等地区年均气温增长较大,年均降水量变化较小,尤其是毕节市的西部年均气温变化最大,而年均降水变化最小。在贵州省境内,气温的升高和降雨量的减少都是对生态系统变化有较大影响[3-4]。
2.1.2 自然灾害
贵州省特殊的地形地貌特征,极端天气导致自然灾害频发,对生态环境造成巨大损失[5-6]。极端天气和自然灾害也是导致局部生态系统破坏和质量降低的主要因素,致使全省局部地区自然生态系统受到影响。全省每年都有不同程度的自然灾害发生。如2020年上半年贵州全省自然灾害以洪涝、风雹灾害为主,低温冷冻、地质灾害等也有不同程度发生,遵义、铜仁、黔南、黔东南等市(州)灾情相对较重。
2.1.3 自然生长和恢复
生态环境保护力度加大,植被自然生长、修复能力增强。据分析,五年间,全省有27200.6 km2灌丛、草地等植被自然生长为森林植被。除了人工植树造林使植被覆盖度增加外,也是生态系统的自然生长和恢复的结果。
2.2.1 植树造林和生态修复
全省植树造林和生态修复面积持续增加,森林生态系统质量和森林覆盖率不断提升[7]。围绕石漠化治理,全省重点以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重点防护林等林业重点工程为依托,累计完成营造林面积232万公顷,森林抚育200 万公顷,低效林改造40 万公顷。近年来,省自然资源部门先后开展实施了长江经济带乌江、赤水河两岸10公里范围内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乌蒙山区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试点工程矿山生态修复、矿山治秃行动等工程。截至2020年6月,已完成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面积64.9 km2。
2.2.2 农村产业结构调整
近几年,农业农村部门积极推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因地制宜发展经果林,大力发展林下经济。籽粒玉米种植面积大幅调减,经济作物种植面积大幅增加。
2.2.3 城市扩张和工程建设
2020年,全省城市建设、交通建设和矿业工程开发等使局部地区生态系统遭到破坏[8]。2020年全省新增建设用地3494.9 km2,森林、草地、农田被大面积占用,局部地区自然生态系统遭到破坏,生态质量降低,生态功能一定程度受损。
五年间,自然保护区建设、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还草等生态保护与重大工程建设的实施,对遏制全省生态系统退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2015年和2018年,贵州分别出台《绿色贵州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和《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森林扩面提质增效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明确以宜林荒山造林、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为抓手,将符合政策条件的25度以上坡耕地全部实施退耕还林还草。五年间,农田生态系统呈现明显递减趋势,共有17774.6 km2农田转变为森林、灌丛、草地和湿地。
县级职能部门对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的系统性、科学性认识不到位,还停留在以往较为单一的修复目标上,项目组织实施过程中,对工程修复目标、内容、措施等考虑不全面, 导致部分项目实施后未能达到整体修复、系统治理的目标。
部分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项目缺乏顶层设计和专职领导机构,生态保护修复工作主要以区(县)为单位进行实施,各区(县)之间统筹力度不够、协调沟通不足,各类工程项目缺乏系统性、整体性考虑,导致在项目设计和组织实施过程中存在各自为阵的状况,整体项目与各修复单元、子项目之间协调性不强、关联度不高,分散、分片、分类管理问题严重存在。
标准体系建设是统一行使生态保护修复的基础性工作。从国家层面,我国现行山水林田湖草沙生态保护修复有关标准多达350多项,存在标准体系不统一、内容交叉重复、协调性差、发布时间长、关键标准缺少等问题。从项目层面,部分山水林田湖草沙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在实施之前,没有系统梳理和制定本项目技术、管理、运营、验收、监测、督导、评估等系列规范和标准,致使项目实施随意性强,治理效果不佳。
项目虽有中央、省级资金支持,但多数资金仍需地方政府整合匹配,而地方财政面临着负担重、资金短缺、归集和专项管理难度大等问题,加之社会资本引入不够、参与不足,且存在部分项目套用国家专项资金等现象,致使生态保护修复效果不好,遗留问题多,修复任务重、资金压力大、财政资金绩效难以达标成为生态保护修复工程中的突出矛盾。
管理体制“条块分割”,产业发展缺乏协同机制。中央和地方需求、各部门利益的不同、目标导向和技术规范的差异,以及公众参与程度的不平衡、不充分等原因,生态保护修复的生态系统综合管理体系存在滞后和缺位的现象,尤其容易造成人为割裂生态要素之间有机联系的后果,不利于生态系统的整体保护修复。
在贵州省取得的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经验基础上,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贵州生态修复主要策略建议如下。
实践表明,人工生态系统的服务功能与生态效益远低于自然生态系统。在生态保护与建设中,应坚持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保护理念。生态保护与管理以增强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提高生态系统提供产品和服务的能力为目标,坚持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对人工造林种草等生态建设工程要进行科学论证和限制[9],宜林则林、宜草则草、宜荒则荒,促进自然恢复。
依据《国家生态功能区划》、《贵州省生态功能区划》、《国家主体功能规划》和《贵州省主体功能规划》,明确生态保护目标和任务,科学划定生态保护区域范围,优化生态保护区域布局,做好主要生态功能保护规划,保护野生动植物生物多样性生境,提高“两江”流域水源涵养功能,有效治理水土流失[10]和石漠化生态环境问题[11],切实提高生态系统服务能力。针对贵州地区差异大的特点,根据生态格局、生态环境质量、生态服务功能、生态系统问题等特点进行生态环境分区保护,因地制宜地实施生态环境保护战略。
贵州省正在划定生态保护红线,但保护措施还未落地,为了将生态红线保护落实工作精准落地[12],需要完善土地利用分类标准,增加生态用地类型,将生态保护具体落实到国土空间规划中,并建立统一的生态补偿机制。贵州省耕地资源十分紧缺,可开发耕地后备资源不足,特别是在人口稠密、人均拥有土地面积少的坝区,优质农业用地保护面临的形势十分严峻,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
逐步建立试点和推广生态系统生产总值核算机制,把生态资产、生态损害、生态效益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评价体系,形成体现生态保护要求的目标体系、考核办法和奖惩机制。建立体现生态价值有代际的资源有偿使用制度,以及国家统一的生态补偿机制,统筹补偿资金,明确补偿范围、补偿标准和受补偿主体的责任。健全生态保护责任追究制度和生态系统损害赔偿制度。
加快转变资源开发利用方式、提高资源利用程度,同步开展矿山修复、推动矿业绿色低碳循环发展。
落实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总体规划布局,按照从高到低、从源到汇、从修山治水提绿到保障人居环境的一体化治理思路构建贵州“一源一城、两带两区”的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格局。“一源”即黔西高原水源涵养区,是全省平均海拔最高区,是乌江、南北盘江源头区,水源涵养功能重要、但矿产资源丰富且开发历史久[13]。“一城”是黔中城市生态功能区,位于二级台阶的高原台面,人口集中经济发达,拥有贵阳—安顺—贵安、遵义两大都市圈。“两带”分别是赤水河生态廊道保护区和南部石漠化集中连片区,赤水河生态廊道保护区位于贵州北部斜坡区,是重要的水域生态廊道,是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贵州美酒河保护带;南部石漠化集中连片区位于贵州南部斜坡区,是重要的水域生态廊道,是我国西部岩溶地区石漠化集中连片带。“两区”分别是武陵山生物多样性保护区和苗岭生物多样性保护区,是全省森林覆盖率最高、生物多样性最丰富、生态质量最好的区域,是贵州生态保护重点区。
(1)全省生态系统类型复杂多样,空间差异大。生态系统分为森林、灌丛、草地、湿地、农田、城镇等六大类生态系统。森林、农田、灌丛是我省主要生态系统类型。
(2)生态系统格局变化影响有正向的,也有负向的。2015—2020年间,粮食安全保障任务重、城镇化进程加快、资源开发力度大及自然环境变化是影响生态系统格局变化的主要因素。
(3)十三五期间,自然保护区建设、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还草等生态保护与重大工程建设的实施,对遏制全省生态系统退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4)贵州生态修复工作存在认识不足、重视不够,管理松散、统筹不够,规范缺失、标准不一 ,投入不足、引力不够,机制不活、效果不显等短板。
(5)贵州生态修复主要策略建议有:转变生态保护观念、优化生态保护区域布局,严守农业空间底线、保护优质农业用地资源,构建生态保护制度体系、规范生态保护行为,优化资源开发保护格局、加快矿业绿色转型升级,构建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系统修复重大工程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