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化中民间信仰文化的空间重建:治理智慧与价值反思

2023-09-19 02:45:58郑容坤
行政科学论坛 2023年7期
关键词:宫庙信仰城镇化

郑容坤

(闽南师范大学法学院,福建 漳州 363000)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要“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1]。这一重要论述成为当前我国推进宗教工作的根本遵循,也构成理解城镇化建设与民间信仰文化成长之间关联性的重要指导。城镇化是中国社会变迁的一个不可逆的事实,它构成了理解当前社会现象的重要视角。不断升级的城镇化率给民间信仰文化空间的生存造成相当的压力感,如何处理城镇化建设与民间信仰宫庙生存的张力关系,考验着基层政府的治理智慧与能力。作为福建沿海地区的漳州,拥有数量庞大的民间信仰宫庙,在推进城镇化进程中漳州首创三类迁建安置模式,保障了民众既有的信仰生活方式,妥善化解了民间信仰宫庙与城镇化之间的紧张关系,其中的经验值得关注。

一、城镇化之于民间信仰的空间紧张

城镇化是影响中国发展的最重要的因素之一。就宏观而言,城镇化既是世界各国实现现代化与提升国家实力的基本方式,又体现为微观面向人及其关系的城市化变迁[2]。其实,城镇化还隐匿着一个中观维度上的因土地而至的社会关系问题及其转换。土地要素的社会属性构成了城镇化的基本内容,而附丽于土地之上建筑物的存留也随之成为城镇化建设要考虑的基本议题。作为一种类社会文化现象和形态,民间信仰折射出特定地域的支配关系,其生长轨迹伴随着村落的兴衰,组成地域社会结构的基本要素[3]。因此,民间信仰文化空间的物化载体——宫庙建筑成为建构社区认同的象征符号与集体记忆,具有广泛且深刻的社会基础与社会意义。

在闽南地区,民间信仰宫庙的生发与村落成长基本上是同步的,由此形构了一道“村村皆有庙,无庙不成村”的闽南社会文化景观。这些民间信仰宫庙星罗棋布,有机嵌入城市与乡村空间的各个角落,成为城乡社会不可或缺的行动机制,占据着乡村社区生活的重要位置,引导着社区民众的生活方式与行动选择。然而,开始于21世纪初的城镇化,以不可逆的发展势态逐渐将乡土社会囊括入现代化中,乡村的基本要素亦逐渐城市化或现代化了。在城镇化对于乡村空间的众多要素解构与重构中,民间信仰宫庙也成为城镇化建设面对的课题之一。改革开放以来,福建省的民间信仰工作规范化管理和实践一直走在全国前列,而城镇化过程要解决民间信仰宫庙的重新安置问题无疑是政府、基层社区和民众共同面对的公共治理难题,如果处理不好就会成为基层社会治理的一处隐患[4]。为加速推进城镇化建设,2013年浙江省提出了民间信仰事务“三改一拆”,强势拆除、整改了许多的民间信仰庙宇,给当地宗教生态系统及社会治理实践带来了诸多的冲击与挑战,衍生出宗教和社会的“治理危机”,此事件引发了深远的社会讨论。此类现象并非特例,带有一定的普遍性,需要社会各界对城镇化建设与民间信仰文化保护如何相得益彰给予充分思考。

大量的社会调研显示,城镇化之于民间信仰宫庙的空间挤压与紧张,体现为二者在城市空间的用地纠葛及其衍生的社会冲突,主要涵盖以下三个面向的紧张关系。

其一,导致社区信众与房地产开发商、社区信众与地方政府等主体之间的社会性紧张。宫庙建筑是民间信仰文化得以传播的实体化载体,具有宗教性与社会性多重功能。在闽南地区,民间信仰宫庙不仅是社区民众崇神敬祖的信仰空间和祭祀中心,而且构成社区人际交流与事务治理的公共场所,隐含着社区记忆之场的象征功能与公共权力的再生产机制[5]。换言之,民间信仰宫庙是社区民众生活的重要构成,其存废问题并非小事。因此,当城镇化要求对城中村或农村社区进行的信仰宫庙进行拆迁重建时,如果拆迁政策宣导不力,势必会出现社区民众以反对、阻扰等方式抵制开发商对民间信仰宫庙的拆迁安置,甚至会出现群体性事件和上访事件。

其二,诱发宗教信仰自由政策方面的政治性紧张。宗教信仰自由政策是中国共产党对待宗教问题的一项基本政策,宗教信仰自由是宪法赋予全体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在我国,虽然尚未给予民间信仰文化以法律性界定,但是对于民间信仰事务治理是参照宗教事务条例执行的。社区民众倾向于将民间信仰宫庙及其事务视为宗教信仰范畴,于是城镇化建设要拆除民间信仰宫庙的举动则容易被错误地理解为“政府不让我们信仰了崇拜了”。这种误解不仅不利于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精神的彰显,而且经由信众的传导机制容易酿成集体性无知,更有甚者借助自媒体网络的扩散发酵,有时会使基层拆迁事件升格为政治上的宗教信仰自由问题。

其三,衍生社区族群记忆的文化性断裂。民间信仰宫庙不是孤立存在的建筑物,它们总是与特定社会结构共处成长,往往构成特定地域的社会认同与族群记忆的象征符号[6]。民间信仰宫庙作为一种文化象征符号,具有现实性、草根性、意义性。现实性表明,民间信仰宫庙发挥着议事、休闲、交流的场所功能,是基层治理机制的发轫之源与社会资本;草根性着眼于民间信仰宫庙的开放包容格局,不具有信仰圈的排斥性,无论是社区民众还是社区外居民都可以自由进入村落庙宇空间,共享民间信仰文化空间的道德价值润泽;意义性侧重于民间信仰宫庙文化再生产的能力,强调民间信仰文化不仅拥有文化代际传递的诉求,而且还显示着国内外庙际网络与族群认同的社会纽带意义[7]。在这个层面上,城镇化建设与民间信仰宫庙的空间紧张,并非仅是城市发展的一般性事务,而是涵摄了社会、政治、文化多重面向的治理议题,需要地方社会多元主体协同治理才能得以妥善化解。

二、集约式治理:民间信仰宫庙迁建安置的漳州经验

漳州地处闽南,民间信仰文化源远流长,信仰体系复杂多元,囊括了儒释道三教和福建本土信仰。据不完全统计,漳州全市共有民间信仰活动场所4700多处(不含建筑面积10m2以下的场所),其中有人管理的3700多处,较具规模的约有3000处(一般建筑面积在50m2以上)①。这些民间信仰活动场所多数位于城乡接合部与广大农村地区,由于其逐渐被纳入城镇化建设范围,民间信仰宫庙的存废议题随之而生。在漳州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漳州市民族宗教事务部门主动介入民间信仰宫庙的迁建安置,协同道教协会、社区自治组织做好社区信众与房地产开发商的思想工作,创建了“多庙合一”“集中安置”“立体共处”三种迁建安置模式②,妥善化解了城镇化建设与民间信仰宫庙生存的空间紧张,维护了地方社会稳定,具有深刻的经验价值[8]。

迁建安置模式I:“多庙合一”模式。即在宫庙重建中,通过建构新的宫庙管理体制,以同一村落内大庙的场所为共享空间,将同一村落内若干小庙的神祇吸纳进来,形成大庙诸神与小庙神祇和谐共处,提供集体“办公”的“一站式”服务。例如,2002年,漳州市在丹霞北路片区改造中,涉及东岳社区德进庙和3间小庙的迁建。漳州市道教协会在实地调研基础上,提出“以德进庙为主,四庙合一迁建,众神祇分殿奉祀”的思路,而后协同开发商与规划部门,把迁建宫庙集为一体进行立项规划安置。新落成的岳口德进庙融合了原来的东岳庙、德进庙、广济祖师和凤美土地庙,成为儒、释、道、民间信仰的综合性信仰空间。

迁建安置模式II:“集中安置”模式。即在宫庙重建中,毗邻区域的若干宫庙集中迁建安置于特定的空间,新的宫庙按照原比例重建,形成由独立村落宫庙组成的片状分布。同时,这些宫庙之间只是在位置上相近,而关系上互不隶属,保持原有的宫庙内部管理机制。2013年漳州市在丹霞路悦华园小区建设中,前后左右共有7间寺庙宫观需要拆迁。由于地域不同,如果采取“多庙合一”的安置方式显然不现实。为保护文物,尊重地方习俗和信众的信仰习惯,漳州市民宗部门与道教协会经认真考察和多方征求意见,提出统一规划,集中安置,形成以市级文物保护单位浦头大庙和弘一法师纪念馆为中心的宗教朝圣和民间信仰观光区,得到了有关部门的认可。

迁建安置模式III:“立体共处”模式,也称为“宗教民俗文化村”模式。即在宫庙重建中,将若干行政区域内的不同类型宗教场所、民间信仰场所以及宗族祠堂等异地迁建安置,形成多元性、综合化的民俗文化园“聚落”模式。因漳州市古雷半岛石化项目建设需要,2016年以来,漳浦县古雷全镇13个行政村50多座庙宇统一搬迁至新建的宗教民俗文化园,这些宫庙主要信奉道教、佛教、基督教及民间神祇等。在地方政府、民宗部门、道教协会等多个主体的联合推动下,古雷全镇50多座庙宇集中迁建安置于宗教民俗文化园,形成了民俗文化园管理委员会统一集中管理的立体共处格局。

这三种迁建安置模式是地方政府、宗教主管部门、道教协会等多元主体协同治理的创新方案,它们的共性是出于对加速推进的城镇化与民间信仰宫庙生存空间紧张感的探索性回应。经由多元治理主体的协调、沟通,消解城镇化与民间信仰宫庙在城市空间的用地纠葛,达成了多方利益的和融共处图景,即宫庙重新安置既能保持聚落空间的建筑形态,满足社区信众的信仰需求,又能促进城市规划的统一性布局。

同时,这三种模式的区别也是明显的,有各自的适应条件。如表1所示,“多庙合一”“集中安置”“立体共处”等迁建安置模式具有以下不同之处:其一,从原宫庙分布区域看,“多庙合一”模式适合于同一个行政村范围内的不同宫庙组合,而“集中安置”和“立体共处”模式则分别适用范围较大的毗邻社区与一定规模的行政区划等范围内的宫庙整合。其二,从信仰形态看,这三种迁建安置模式所信奉的神祇结构实现从单一教派神祇信仰到儒释道乃至宗族祠堂等多种类信仰形态和谐相处的转变。其三,从管理体制看,“多庙合一”模式下的宫庙管理体制为重置新的内部治理机制,采取民间性的集中管理,成立一个新的宫庙管理委员会,管理宫庙日常事务与代表宫庙对外交流。而“集中安置”模式虽然也采取民间性的自我管理的思路,但是它保留了各自独立的管理机制,即存在多个宫庙管理委员会,各自负责、独立管理宫庙事务。“立体共处”模式由于涉及的迁建安置宫庙的数量与类别较为复杂,并着眼于民俗文化综合开发,其管理体制选择了成立带有官方性质的管理委员会。民俗文化园管理委员会与范围内的各个宫庙之间是一种分离式的关系,其只在宏观层面为辖区内的各个宫庙提供政策指导与发展规划,不涉及各个宫庙的具体业务管理。总体而言,漳州民间信仰宫庙迁建的集约式治理模式呈现出点、线、面的空间布局结构,是漳州市地方政府、民宗部门、道教协会等不同主体因地制宜、协同化解城镇化与民间信仰宫庙生存空间紧张的主动创新,体现了地方政府在城市建设中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尊重与关怀,具有丰富的经验性价值。

表1 漳州民间信仰宫庙迁建安置模式比较

三、让城市“留住乡愁”:民间信仰宫庙赓续的价值彰显

福建省漳州市妥善化解城镇化与民间信仰宫庙空间紧张的实践经验,是当地政府民宗部门主动作为、勇于担当,协同道教协会、房地产开发商、村居自治组织以及信众居民等多元主体合作治理的多赢结果。其实,从“多庙合一”到“集中安置”再到“立体共处”,这些安置模式所保留的或主张的意义不仅是着意于物化的庙宇建筑而且是着意于传统文化的根脉,不仅是着意于地方性的族群记忆而且是着意于中华民族的认同象征,不仅是着意于世俗性的场所功能而且是着意于精神性的“我们从哪里来到哪里去”的心灵渡口。简言之,在主张以城镇化为标识的现代理性“社会围场”中,我们不能忽视民间信仰文化的空间意义,更不应该逐利忘本,迷失了自我,以至于使城市社会成为无根的浮萍。

党的十八以来,党和国家给予民间信仰文化等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以深切关注。2019年初,习近平总书记在北京老城前门东区看望慰问基层干部群众时,意味深长地说:“让城市留住记忆,让人们记住乡愁。”2021年3月22日,习总书记在福建省武夷山市考察朱熹生平及理学研究等情况时强调,要重视挖掘、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使之助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在城市建设与发展中,在推进中国式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宏伟征途中,应当给予包括民间信仰在内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以生存与发展空间,这是政治、社会、文化、经济等多元要素叠合的必然要求,对城市社会基层治理、城市公共精神培育、城市国际形象营销具有重要社会意义。

从微观面向看,民间信仰宫庙维系着心性向善、睦邻和谐、乐善好施等社区精神。人不能没有精神与信仰,置身于转型社会的“过渡人”更需要内在精神性支撑,而民间信仰宫庙所承载的传统文化为特定区域的族群提供了精神慰藉与秩序规范资源。民间信仰宫庙并非超然脱俗,而是与村落同步生长的,它们深深嵌入寻常百姓家,成为社会民众日常生活、邻里关系调适等方面的公共空间。金耀基先生认为,中国优秀传统文化具有规范性与塑造功能[9],民间信仰文化亦是如此,它通过教导个体向善,并将之推及邻里、社会,进而形构向善的公共精神。于是我们就不难理解民间信仰宫庙内为何有那么多的诸如赈灾济困、扶老救弱、捐资公益、禳灾解厄等事项的答谢锦旗与政府有关部门的表彰牌匾了。换言之,在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封闭静态社会向开放流动社会的转型中,民间信仰文化空间为社会平稳转型提供了一种选择,为转型社会中的“过渡人”安放心灵。

从中观面向看,民间信仰宫庙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的重要载体。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是一个全方位、多领域的系统工程[10]。其中,作为承载文化的物理载体之一,民间信仰文化空间的转型构成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宫庙是民间信仰文化体系中敬天法祖的天命观、乐善好施的公益观、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天人合一”观等抽象意义的具现化与实现依托。民间信仰宫庙通过建筑美学、文化营造、组织运作等方式,实现了优秀传统文化的迭代升级。置身于民间信仰宫庙空间中,我们发现自己进入了一个传统与现代叠合的文化场域,在这里,我们既可以了解、把握传统文化赓续的伦理道德基因,又可以明晰、建构面向未来生活的意义所在。民间信仰宫庙管理委员会是民间信仰文化及其空间建筑更新的推动者,也是彰显民间信仰文化功能的践行者。在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组织化的管理委员会以民间信仰宫庙为运作载体,对内健全制度以规范民间信仰事务治理机制,对外通过建构境内外庙际网络以传播中华优秀文化,助力民族认同与国家统一。

从宏观面向看,民间信仰宫庙牵动着横跨中外的庙际网络,构成我国“一带一路”合作倡议的重要文化资源。“一带一路”是我国对世界和平发展的责任担当,是一项旨在促进国际区域合作、推动世界经济发展的重大举措,其内容丰富广泛,涵盖了经济、政治、文化、科技等诸多领域的合作。其中,文化交流与文化合作无疑为“一带一路”沿线各国提供了一个加深彼此认识、凝聚价值共识的契机。在福建,民间信仰宫庙往往是开放性与流动性并存的,信众通过“分香”“分灵”等特定信仰迁移方式走出福建,融入境外社会而形成复杂的人际网络与互动关系。妈祖、保生大帝、开漳圣王、清水祖师、广泽尊王、土地公等福建主要民间信仰均有在东南亚、欧美等区域传播的历史,并与之“血缘”关系宫庙组织保持联络。民间信仰宫庙作为中国传统文化的组成部分所具有的向心力、凝聚力,在联络乡侨共同奋斗、密切华侨华人与祖国联系方面发挥过重大作用。同时,海外友好宫庙与祖庙之间保持密切沟通,海外信众定期前来祖庙拜谒交流,在相当意义上可以说,民间信仰宫庙已成为海外华侨华人寻根问祖的精神线索与关切祖国建设的牵引枢纽,亦是海外社会了解中国发展的重要支撑与传声器。因此,通过挖掘、运用、保护民间信仰文化空间及其庙际网络,可以增强海外华侨华人助力国家民族认同,可以依托海外华侨华人传播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亦可以成为国际社会客观认识中国社会的一大窗口,进而为我国“一带一路”倡议的贯彻实施提供社会资本与文化资源。

四、结语

着力于对城镇化建设与民间信仰文化空间张力关系的探讨,并非反对城镇化进程,而是要强调对转型期中国社会治理复杂性给予充分重视。因为当前“我们的社会正处于转型期,我们在思考如何在民间信仰治理模式上创新时,要考虑到我们整个社会的转型正在带来社会管理模式的转型,民间信仰的场所存在于民间,存在于基层,对它的社会治理不仅仅是政府相关部门如何做的事,也不仅仅是民间信仰场所如何管理好自己的事”,它更重要的意义在于“首先应当将其纳入我国的社会建设和基层民主建设的总体框架中”[12]。在城镇化建设中,福建省漳州市首创的民间信仰宫庙“多庙合一”“集中安置”“立体共处”等集约式治理模式,妥善解决了城镇化建设与民间信仰文化空间的张力关系问题,不但推进了城镇化建设进程,而且促进了民间信仰文化的空间更新。给予城镇化中民间信仰文化空间重建以充分关注,有助于彰显民间信仰文化空间在城市社会治理、社区公共精神培育、城市形象建构等方面的功能,进而让城市“留住乡愁”,让社会有了“记忆之所”,让中华民族文化有了“传衍之源”。

①参见吴火进:《开展“优美民间信仰活动场所”创建活动,为建设“富美漳州市”做贡献》,http://www.zhangzhou.gov.cn/cms/html/zzsrmzf/2018-11-14/2121635541.html。

②有研究指出,由漳州市民宗局所创设的三种宫庙迁建安置模式,可以称为政府集约式模式,其妥善解决了民俗性信仰空间与城镇化之间的紧张关系。参见漳州市民族和宗教事务局:《探索旧城改造宫庙拆迁安置工作的模式》(工作报告,内部资料),2011年10月28日。甘满堂:《自主灰色重建与政府集约安置:城镇化背景下传统信俗文化空间续存路径》,载《湖南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22年第3期第94-10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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