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增草护草用草绘就锡林郭勒草原壮美画卷

2023-09-19 00:49马秀梅王莉英史少峰
内蒙古林业 2023年9期
关键词:全盟锡林郭勒盟草原

马秀梅 王莉英 史少峰

1.内蒙古自治区林业科学研究院 2.内蒙古锡林郭勒盟林业和草原局

锡林郭勒草原 和平

锡林郭勒草原被誉为世界四大著名草原之一,东接大兴安岭森林带,西连乌兰察布高平原,草地类型多样,镶嵌分布着林地、湿地、沙地等生态系统,是锡林郭勒盟自然生态系统的根基,也是内蒙古生态安全屏障的重要组成部分。锡林郭勒草原总面积25633.16 万亩,占全区草原总面积的1/4。其中,典型草原15051.79 万亩、草甸草原5506.01 万亩、荒漠草原4547.32 万亩、草原化荒漠528.04 万亩,分别占草原总面积的 58.72%、21.48%、17.74%、2.06%。可利用草原面积27426 万亩。

“十四五”时期,锡林郭勒盟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全力推进草原生态建设保护和合理利用,在绘就锡林郭勒草原壮美画卷的同时,实现了草原增绿、产业增效、牧民增收。

以最有效的行动增草

锡林郭勒盟组织实施了京津风沙源治理、草原生态修复等一系列重大生态工程,科学修复退化沙化草原,整体提升草原生态功能和生产能力。

强化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全面推进国家草原修复治理试点建设,重点实施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程。一是内蒙古高原生态保护修复项目(京津风沙源治理二期工程)。采取草原围栏封育措施和建设暖棚、储草棚、青贮窖等基础设施,提升草原质量和畜牧业基础建设能力。二是草原生态修复治理项目。采取围封、补播、施肥、切根、设置沙障等措施,修复治理草原生态环境,巩固2019 年以来国家、自治区草原生态修复治理试点项目成果。三是野生草种抚育。在草甸草原、典型草原优良乡土草种分布区,采取围封、施肥、切根等抚育措施,促进草原改良,提高牧草长势和草群质量,在局部具备条件的地区建立种业基地。四是人工种草。完善现有人工草地节水灌溉等基础设施和田间管理措施,将多年生优良乡土牧草和高产饲料相结合,提高单位面积产量和牧草质量,推动避灾型畜牧业和舍饲、半舍饲畜牧业发展。五是额仑草原生态保护修复。严格落实草畜平衡和禁牧休牧制度,严厉打击非法开垦和破坏草原生态的违法行为,为草原旅游新业态提供生态支撑。

强化草原生态综合监测。印发了《锡林郭勒盟2023—2025 年草原监测工作方案》,全盟共设草原生态综合监测样地720 个,占全区监测点位的1/4。每年按时完成牧草返青期及6—7 月牧草长势监测工作,开展生产力监测外业调查,及时上报固定监测点位监测数据。2023 年,在锡林郭勒盟毛登牧场典型草原退化打草场和严重退化放牧场,安装了国内首套自主研发的草原碳汇自动测定系统,可科学监测分析草原碳汇年度内、年际间形成与积累效应及机制,实现对退化草原生态系统碳通量,包括净生态系统碳交换、生态系统呼吸和总初级生产力原位高频连续自动测定,为准确、快速评估草原碳汇功能提供了强有力的数据支撑。

全面启动实施“三北”六期工程。以开展浑善达克沙地歼灭战为契机,组织实施好“三北”六期工程,做好浑善达克沙地治理区域摸底调查及“三北”六期工程计划任务申报,在全面调查、动态监测、综合施策的基础上,细化实施方案,有序推进实施。继续推进草原沙地综合治理等重点生态工程,在中东部草甸草原和典型草原区,重点实施围栏封育、人工种草、补播、切根等人工措施,以种植和补播多年生禾本科、豆科植物为主;在西部荒漠化草原,以围封禁牧自然修复为主,辅助施肥、补播等措施,主要补播旱生禾本科、藜科、蓼科牧草;在重度沙化草原,设置机械或生物再生沙障,控制草原风蚀沙埋危害。

近五年来,锡林郭勒盟共修复治理沙化退化草原1075 万亩。打造完成东乌珠穆沁旗、锡林浩特市退化草原生态修复国家试点项目和毛登牧场63 万亩现代草业经营基地等精品工程。举全盟之力打造了锡林浩特市7.6 万亩退化草原生态修复工程,是全国唯一入选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公约》的草原生态修复项目,成为联合国向世界推荐的可复制、可借鉴、可推广的草原生态修复样板工程。

据统计,2011—2022 年,锡林郭勒草原平均植被盖度46.21%,平均产草量58.82 千克/亩,较2000—2010 年分别提高5.86%和19.25 千克/亩,多年生牧草增加,优质牧草比例上升,群落结构趋于优化。与2010 年相比,全盟沙化土地面积减少到131.6万亩,减少了486.4 万亩,减少比例达78.7%。

以最坚决的态度护草

锡林郭勒盟严格落实基本草原保护制度、禁牧休牧和草畜平衡制度,强化草原生态保护和资源监管,积极推进智慧草原监管平台建设,着力提升监管水平。

严格落实基本草原保护制度。高度重视草原生态保护,最大限度保留草原生态空间。将全盟总土地面积的64.18%划入生态保护红线,高出全区平均水平13.7%。从2022 年5 月开始,全力推进基本草原划定调整,争取自治区专项资金335 万元、盟级专项经费580 万元。多次赴各地开展督导工作,积极与自治区验收组协调对接,确保新能源、矿产资源、城镇规划、园区规划及各类规划储备项目科学合理调出,做到应划尽划、应调尽调。2023 年5 月,全盟12 个旗县(市、区)全部通过自治区验收,最终划定基本草原23905 万亩,占全部草原25633.16 万亩的93.26%。

严格落实禁牧休牧和草畜平衡制度。在全区率先实行草原“带薪休假”,持之以恒开展草原“休养生息”。从2018 年开始,盟、旗两级财政每年投入1.68 亿元,在全区率先推行春季牧草返青期休牧制度,休牧期为30 天。从2022 年开始,将休牧期延长至45 天,补贴资金增加到2.5 亿元。目前,全盟已累计投入资金11.72 亿元。2021 年底,锡林郭勒盟制定出台《锡林郭勒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实施方案(2021—2025 年)》,指导旗县(市、区)结合实际,制订第三轮草原补奖政策实施方案。全盟共落实草原补奖面积27362.61 万亩,其中,禁牧区3024.41 万亩,草畜平衡区24338.20 万亩。建立奖惩制度,以禁牧区禁止放牧、草畜平衡区不超载为标准,与草原承包经营者签订禁牧或草畜平衡责任书,对未落实禁牧或草畜平衡任务的农牧户,扣发草原生态补奖资金。旗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和苏木乡镇(场)负责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禁牧休牧和草畜平衡工作,将其作为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大力实施“减羊增牛”战略,聘请第三方机构对全盟13 个旗县(市、区)制度落实情况开展独立评估。2022 年牧业年度,全盟牲畜总头数1307 万头(只),较2016 年减少了323 万头(只);牛羊比例由1 ∶9.4 调整优化为1 ∶5左右,全盟牲畜养殖结构更趋优化,草原防护功能和生产能力全面提高。

持续加强草原资源监管。全面加强草原资源监督管理,严格国土空间用途管控。持续推进草原专项整治,对中央环保督察及“回头看”、草原生态环境专项督察以及专项审计调查、巡察整改等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全面开展自查自纠,确保整改到位。把推动问题整改与政策完善、制度建设结合起来,着力建立长效机制,做到“整改一个问题、避免一类问题、规范一个领域”。强化草原变化图斑核查和违法违规图斑处置,对存量较大的东乌珠穆沁旗、西乌珠穆沁旗、锡林浩特市、正蓝旗,加大指导和督促力度,确保高质量完成违法违规图斑处置。充分发挥各级自然资源执法部门及苏木乡镇综合执法局的行政监管作用,开展综合执法,增加巡查频度,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处罚力度。加强流转草原管理,严格控制天然草原放养牲畜总量。常态化推进春季牧草返青期休牧工作,针对流转草场超载较严重的问题,将流转草场列入监管重点。进一步完善草原网格化监管工作方案,充分利用“空天地”网络体系综合监测平台,组织开展草原变化图斑核查等工作。正蓝旗、锡林浩特市、阿巴嘎旗已建成草原生态数字化监管平台,网格员可利用平台核查卫星图片,开展草原巡查工作。加强部门间协作,积极开展草原生态环境损害追偿工作,进一步加大草原违法成本,形成草原资源监管工作合力。

强化草原生物灾害防控。强化草原鼠虫害防控,扎实有序推进绿色防控、社会化防控和联防联控,做好应急物资储备,有效应对突发疫情。对春季鼠虫害防控效果进行详细调查、总结,同时做好秋季鼠虫害调查预测预报工作,建立农牧民、嘎查、苏木镇、旗县(市、区)、盟逐级监测报告体系,强化常规跟踪监测防治及外来入侵物种防治。2023 年,全盟草原有害生物发生面积2520.6 万亩,比2022年下降19.32%,防治面积1818.37 万亩。其中,鼠害发生面积931.6 万亩,比2022 年下降14.1%,防治面积753.4 万亩,绿色防治比例为68%,累计用药量440.7 吨;虫害发生面积1589.0 万亩,比2022年下降22.1%,防治面积1064.97 万亩,绿色防治比例为100%,累计用药量301.75 吨。全盟鼠虫害防治率分别达到84.99%、84.42%。

以最科学的方式用草

锡林郭勒盟充分发挥生态优势,不断构建更具特色和竞争力的绿色发展格局,科学推进草原利用,强化草产业链建设,加快草原旅游业发展,实现牧民增收、产业增效。

落实草原保护发展综合改革试验区试点项目。按照自治区草原保护发展综合改革试验区试点建设相关要求,在锡林浩特市、西乌珠穆沁旗、镶黄旗、正蓝旗、乌拉盖管理区,全面落实各项草原保护发展综合改革试验区试点建设任务,包括探索建立草原科学修复治理体系、多元化草原修复治理投入机制、草原“三权分置”实现途径、向草原要食物实现途径、建立草原网格化监督新机制、建设国有草场国家试点、挖掘红色草原红色文化、探索草原保护发展新模式等。先后两次组织相关旗县(市、区)参加全区草原保护发展综合改革试验区试点项目方案评审会,并按照自治区会议精神,组织相关旗县(市、区)召开电视电话会议,专项修改完善试点项目实施方案,积极开展相关试点建设资金申报入库工作。

积极推进重大项目征占用草原手续办理。综合施策,有效落实基本草原保护制度,坚持提前介入、主动服务,依法依规审核征占用草原项目。2023 年,严格执行国家、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有关征占用草原审核审批要求,认真落实项目选址、补偿等规定,把好项目复审、现场查验关,积极推动各级各类重点项目征占用草原手续办理工作。截至2023 年7 月底,共受理新建项目上报草原征占用审核手续182个,其中,已办结172 个,正在办理10 个。自治区2023 年重大项目实施计划中,全盟受理草原征占用审核手续74 个,已全部办结,全区排名第一;自治区2023 年重大能源项目实施计划中,全盟受理草原征占用审核手续33 个,其中27 个项目已完成林草手续申报工作,已办结27 个,全区排名第一。

全面做好草产业链建设。全盟草产业“两图、两表、两库”已正式印发实施。编制了《锡林郭勒盟草产业发展工作方案》,盟行署已研究通过,待自治区相关政策出台后印发实施。2023 年5 月,组成工作组赴内蒙古赤峰市、黑龙江省、北京市、天津市开展为期8 天的招商引资考察,与饲草料生产加工、种子繁育销售、草产业链延伸等领域的7 家企业对接,在做好产业链前端草原生态保护建设的同时,进一步加强“走出去、引进来”招商引资力度,强化对草种、柠条等种植业及“链主”企业的扶持。同时,强化草产业链科技支撑,实施草地多功能兼用型乡土草高效繁育与加工利用技术集成项目,建立蒙古冰草、驼绒藜等标准化示范基地,加强与相关科研院所和企业的合作。

强化草原旅游产业发展。在保护好草原资源的前提下,充分发挥草原景观效应,大力发展草原旅游产业。原生态草原文化旅游是乌拉盖管理区草产业的主打品牌。2021 年,乌拉盖管理区成功创建成为自治区级全域旅游示范区,旅游产业规模不断扩大。2022 年,乌拉盖管理区以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为目标,大力实施全域旅游战略,加快景区提档升级,丰富旅游业态,推进文旅融合发展,全面提升“天边大草原 纯美乌拉盖”品牌的影响力和竞争力。2022 年,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国家文物局联合开展“红色草原”推介活动,弘扬草原地区革命文化,以绿色发展促进红色资源保护传承、以红色资源赋能草原地区高质量发展,锡林郭勒盟乌拉盖草原被列入第一批“红色草原”名单。锡林郭勒盟将在乌拉盖管理区重点开展国有草场试点建设,发展草原生态观光、草原文化体验,把乌拉盖九曲湾打造成为国家5A 级草原类旅游景区,提升乌拉盖红色草原的文化内涵,使其成为重要的草原红色文化展示区。

通过强化草原生态建设保护和合理利用,美丽的锡林郭勒草原展现出了“天堂草原”的独特魅力,向世人贡献了可复制、可借鉴、可推广的草原生态建设保护样板。未来,锡林郭勒盟将全力以赴,久久为功,把祖国北疆的“天堂草原”建设得更加耀眼夺目。

内蒙古毛登牧场国家草原自然公园 马秀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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