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碧玉 陈仲伟 张晓刚
近年来,我国加快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针对绿色电力的政策体系越来越精准,政策支持力度不断增大,以风电、光伏发电为代表的绿色电力蓬勃发展。可再生能源迅速发展的同时,针对绿色电力利用社会上出现一些认识上的误区,有人认为绿色电力越来越多可以敞开用,也有人认为当前地方绿色电力短期内不能完全消纳,可以发展高耗能产业带动地方经济发展。这些误区亟待加以澄清,绿色电力不是免费午餐,其发展的资源禀赋有限,生产过程中也需要付出经济和生态环境代价,盲目发展高耗能产业可能加剧投资搁浅等风险。建议加强宣传引导,加快调储消纳,加强综合评估,引导全社会正确认识并高效合理利用绿色电力,推动可再生能源高质量发展。
一、关于绿色电力利用存在的一些误区
当前社会上关于绿色电力利用存在的误区集中在两个方面,一是有的地方认为当前我国新能源发展迅猛,尤其是太阳能和风能等资源丰富的西部和西北部地区,近年来风电、光伏装机规模快速增加,生产的绿色电力超出当地消纳能力,短期又缺乏输出条件,因此可以上马高耗能产业就地消纳,抓住机遇发展当地的产业和经济,并由此带动地区经济发展。二是社会上有些人认为我国可再生能源发展迅速,未来还会越来越多,绿色电力清洁、零碳,因此完全可以敞开消费。我们认为,当前正值新能源高速发展阶段,社会上对绿色电力利用产生的认识上的误区,必须加以澄清,如果不加以澄清和纠正,未来可能影响到国家产业政策和能源消费结构调整。要加强宣传引导,在社会上形成这样一种共识:绿色电力不是免费午餐,也需要付出成本和代价,其使用也要符合高质量发展要求,遵循效率优先原则,高效合理利用。
二、为什么要坚持高效合理利用绿色电力
绿色电力清洁、无污染、零排放,是绿色低碳能源,减污降碳成效显著,但我国可供发展绿色电力的资源是有限的,绿色电力的生产也有经济成本和生态成本,盲目发展高耗能产业,可能加剧投资搁浅风险,因此对绿色电力利用要坚持高效合理,不能敞开使用。
(一)绿色电力的供应资源有限,有其发展的天花板
受我国资源禀赋条件限制,绿色电力发展基础有限,其发展也有天花板,因此绿色电力的供应也不是无限的。一方面,我国具备开发条件的水电和风电资源有限,布局也受气候和地域条件制约,风能、太阳能资源富集区与高价值生态保护区多有重叠,现阶段资源丰富、开发便利、发电效率高、传送消纳便利,適合布局可再生能源的资源已经基本开发,新上项目投入产出比有所下降,有很多资源非常好的区域,目前还不具备开发条件,或者缺乏输出条件和消纳条件。另一方面,我国矿产资源禀赋有限,光伏和风力发电发展所需要的20多种关键金属或材料中,一些关键金属或材料储量不足,仍需依赖进口。因此,生产绿色电力的资源有限,其发展也有天花板,对绿色电力就不能敞开用,应当高效合理利用。
(二)绿色电力的生产有经济成本和生态成本,不能敞开用
尽管绿色电力在运行过程中零能耗、零排放,但也有经济和生态成本,也不能随便用,更不能盲目上马高耗能高排放产业。
从经济成本看,要算好绿色电力发展的全生命周期账,必须考虑到以下四方面因素:一是太阳能、风能发电 “从摇篮到坟墓”全过程也大量消耗资源能源,排放二氧化碳,对生态环境会造成不良影响,而传统的电力成本核算没有考虑生产过程中资源的消耗以及生态修复、环境保护产生的费用。二是从可再生能源的发展规律看,成本逐步下降是总趋势,但如果将原料、设备、建设、运营、维修、运输、折旧、回收处理以及信贷等各个环节成本分摊到度电成本,生产每一度绿色电力也是要付出代价的。三是绿色电力生产所需硅料和钢铁等原料,以及其上游的工业硅、纯碱、氯碱、光伏玻璃、不锈钢支架和铝合金等行业,虽然不计入绿色电力成本,但其本身是传统的高耗能高污染行业,在使用时要考虑绿色电力来之不易;此外,对地方而言,由于新能源发电出力不稳定等技术特点,电力系统为加快消纳建设的储能、调峰机组、特高压、运行及调峰等成本也不低。
从生态环境成本看,也有以下三方面因素不容忽视。一是太阳能、风能发电如果布局不合理也会不同程度地对生态环境造成不良影响,例如挤占土地资源、破坏植被,造成水土流失,影响原有自然景观等,对遭到破坏的生态环境进行修复,不仅周期长,产生的费用也难以评估,这部分成本应当作为总成本加以考虑。二是可再生能源在运行过程中还会造成一些难以修复的危害。例如,风力发电过程中高速运转的叶片对飞鸟造成的伤害,运行时产生大量电磁辐射和噪音会影响人体健康,长期运行还会改变局地气象条件。三是大量淘汰下来的光伏板、风叶等回收处理也有污染隐患。
(三)盲目发展高耗能产业,可能加剧投资搁浅风险
一些地方发展新能源资源条件较好,但当地消纳不了又缺乏远途输送能力,有的为发展经济和加快新能源消纳,不考虑当前和长远、整体和局部的关系,打着绿色电力的名义盲目上马高耗能产业,长远看可能面临诸多风险。从绿色电力产业发展规律看,当前消纳不了不意味着未来也消纳不了,过去十年,我国光伏发电成本下降了90%以上,“光伏平价”时代全面到来,随着技术装备水平大幅提高,可再生能源的发电成本还会持续大幅下降,未来绿色电力交易和碳交易市场形成,绿色电力以更高价格销售到东部地区,可再生能源富集地区高耗能项目用能不再具有价格优势,投资的高耗能产业可能用不到生命周期,或者出现产能过剩,加剧投资搁浅风险,届时弃风弃光乱象或许会重现。
三、引导高效合理利用绿色电力的几点建议
(一)科学认识可再生能源的发展规律,优化布局正确引导高效合理利用绿色电力
一是要做好统筹规划,优化布局,不触碰生态红线、不占用耕地,把沙漠、戈壁、荒漠地区作为布局重点,加快建设大型风电光伏基地,追求资源和能源的最优化配置,实现能源、生态双赢。二是要充分认识到强化节能提高能效对落实新发展理念、推进能源革命、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意义,在可再生能源生产和消费过程中,始终将节能提高能效作为重要指标,坚持节能优先原则不动摇。三是要加强宣传,引导社会科学认识绿色电力的发展阶段和发展规律,遵循新能源产业技术不断进步、成本持续下降、发展不断加速的趋势,正视当前的发展阶段,着眼长远,正确引导高效合理利用绿色电力。
(二)加快解决调储消纳等问题,为绿色电力利用提供更好的软硬件发展环境
风电、光电迅猛发展的同时,也面临着消纳难题,容易引发弃风、弃光问题。要发挥政府引导和市场能动双重作用,从远期规划、运行优化、技术驱动、政策引导和市场机制多方入手,实现新能源高效消纳,为绿色电力利用提供更好的软硬件发展环境。一是要加强新能源开发与灵活调节性电源的协调规划,借助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新技术,优化调度运行机制,统筹做好本地消纳和跨省区输送,完善高比例新能源消纳的市场机制。二是要加快储能关键技术研发,加快成果转化。推动新型储能全产业链发展和规模化、产业化、市场化应用。三是要发挥考核的指挥棒作用,建立完善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考评指标体系和奖惩机制,将消纳责任上升为法定义务、纳入考核体系,科学合理设定地方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明确光伏发电、风电等新能源项目中配储比例,强化政策落实,提升新能源消纳权重考核责任制度执行力,促进绿色电力消纳。
(三)加强综合评估,统筹好当前与长远、局部与全局的关系
可再生能源在发展过程中要加强综合评估,采用全生命周期方法对风电和光伏生產运行全过程进行评估,全面考虑绿色电力生命周期各个环节经济和生态总成本,不但要考虑经济效益,还要考虑环境成本,不但要考虑当前经济效益还要考虑远期经济回报。一方面,地方在发展高耗能产业时要算大账,着眼长远,科学、全面、严格分析各产业的特点,合理评估投资和预期收益,考虑远期利用绿色电力的经济和环境成本,投入能否收回,能否产生预期效益。另一方面,随着技术的不断进步,绿色电力市场和碳市场日趋成熟,绿色电力证书交易逐步完善,风电、光伏发电全面实现平价上网,新能源电力将越来越多通过市场来消纳,届时将会面临高耗能产业能否运行整个生命周期、后续产业发展前景如何、地方是否会面临产业过剩或投资浪费等诸多问题。因此要加强综合评估,统筹好当前与长远、局部与全局的关系,推动绿色电力高效合理利用。
(四)推动新能源高质量发展,高效合理利用绿色电力
推动新能源高质量发展是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的重要前提,是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生力军,绿色电力本身也要考虑影响各方面的因素,在全生命周期中把高质量发展放在首位。一是要做好风电、光伏建设中的生态保护工作,同步实施水土保持、生物多样性、植被保护等措施,着手解决风电噪声治理问题,实现与自然和谐发展,促进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双赢。二是风电、光伏在运行过程中要高效运行,满负荷运转,尽可能实现完全消纳不浪费。要考虑可再生能源发电与化石能源发电协同发展优势互补,推动源网荷储一体化建设,电网、储能等配套设备协同配合,风力发电站、光伏发电站、储能设施、电网等相关基础设施配套发展。三是对绿色电力的利用要注重质效提升,地方在发展主要使用绿色电力的产业时也要符合高质量发展要求,体现效率优先可持续原则,即使是高耗能产业也要具有核心竞争力和世界先进水平,并能充分发挥产能,推动和引领地方经济可持续发展。
(作者单位:国家节能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