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美国近期贸易立法新动议及政策建议

2023-09-14 05:15李卫波
中国经贸导刊 2023年8期
关键词:美欧外贸法案

李卫波

未来一段时期,我国外贸出口将承受巨大压力。特别是美国最新的一系列贸易立法动议或将进一步对我国造成影响,但尚未在国内引起足够关注,须高度警惕、加强跟踪、系统应对。

一、五月外贸尤其是出口数据骤降,未来或将持续承压

5月,我国进出口总值3.45万亿元,同比增长0.5%(出口1.95万亿元,下降0.8%;进口1.5万亿元,增长2.3%);按美元计价,我国进出口总值5011.9亿美元,同比下降6.2%(出口2835亿美元,下降7.5%;进口2176.9亿美元,下降4.5%)。

整体看,按美元计价(下同),我国出口自去年10月以来连续负增长,到今年3月转正。今年3月、4月,我国出口同比分别增长14.8%、8.5%,而5月骤降7.5%的主要原因在于,3—4月疫情影响减弱后前期积压外贸订单集中出运,以及去年同期出口基数偏低,导致出口数据一定程度“失真”,到5月这些短期因素消退,出口再次回落。

分区域看,5月我国对美国、欧盟和东盟出口同比分别下降18.2%、7.0%和15.9%,较4月分别减少11.7个、10.9个和20.4个百分点。由于我国与东盟间贸易以中间品为主(占进出口总值的67%),大量出口产品经加工销往美欧最终消费市场,因此对东盟的出口形势相比对美国、欧洲出口形势有一定滞后性。前期对美欧出口降温叠加当前对东盟出口增速大幅下挫,印证了高利率时代全球总需求的疲软和下行压力的持续。

下半年,由于去年同期我国出口基数较高,机构普遍预测,出口将维持负增长至四季度。同时,更加需要注意,当前美国居民积累的超额储蓄仍在对总需求形成支撑,而超额储蓄预计将在今年底或明年初耗尽,增加美国步入衰退的概率,连锁反应下我国出口或将在明年承受更大压力。

二、应高度警惕美国近期具有协同、递进特征的一系列贸易立法新动议,加强持续跟踪、前瞻研判,极力避免我国外贸受到“组合拳”式的系统冲击

(一)《公平竞争环境2.0法案》被重新包装提出,针对跨境补贴、通过产业转移规避关税和制裁等问题发起系统攻击,我国与东盟、“一带一路”国家间的跨区域产业链及出口贸易面临受冲击风险

2017年起,美欧一直尝试拿跨境补贴做文章,推进跨境补贴反补贴立法进程。2020年,欧盟在“中埃—玻璃纤维编织物案”的“双反”调查中首次对我国提供的跨境补贴作出裁决。同时,近年来我国有大量产品为规避美欧关税和制裁,转移到东南亚经加工后“转出口”。6月,美国参议院提出《公平竞争环境2.0法案》,对2015年经正式立法的1.0版本进行全面升级,并在2021年提出的2.0版本草案基础上进行了重新包装,首次提出建立针对产业转移到他国以规避关税和制裁现象的“连续调查”机制,以及授予商务部对跨境补贴制裁的法律权限。

需要注意的是,两年后这项提案重新登台且获得更多议员支持,具有更充分的背景支撑。一是去年《2022年美国竞争法》签署实施,其中便提出拟构建较为全面的跨境补贴反补贴制度体系;二是今年5月,美国商务部发布《通过管理反倾销和反补贴税法以改进和加强贸易救济执法的规定》,致力于获得对跨境补贴的制裁权限。两项政策均与该提案紧密联动、相互呼应。本次提案一旦在“两院”通过并形成法律(短则数月时间),我国与东盟、“一带一路”国家间的跨区域产业链投资合作,以及由大量中间产品支撑的出口贸易将面临受冲击风险。此外,美国的立法更易引起其他国家效仿,尤其是欧盟或将进一步调整升级其法律,与美国保持协同。

(二)《提供可靠、客观、可核查的排放强度和透明度法案》作为《清洁竞争法案》的补充深化内容被提出,预计将加速美国“碳关税”立法进程

今年4月,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CBAM)正式走完立法程序,“碳关税”将在2026年开征。虽然美国参议院去年提出、计划2024年开始征收“碳关税”的《清洁竞争法案》(CCA)尚未表决通过,但在6月同一批议员新提出一项作为补充的《提供可靠、客观、可核查的排放强度和透明度法案》(PROVE IT Act),计划研究公开美国和其他国家特定产品的碳排放强度信息,将能够在美国碳交易市场不如欧盟完善、碳价格机制支撑不足的情况下,为征收“碳关税”及对部分产品采取其他更加严厉的贸易限制措施提供依据,也进一步表明了美国自行建立碳边境调节机制的决心。此外,在CCA产品覆盖范围基础上,本次PROVE IT法案还增加了锂电池、太阳能电池等我国“新三样”出口商品的碳排放强度测算。

总的来看,欧盟征收“碳关税”的两年半缓冲调整期本就不长,美国的时间点则更加充满不确定性,无法排除为阻碍我国发展而加快立法及生效进程的可能性。一旦美国实施“碳关税”,考虑到我国经济的碳强度总体约是美国的三倍多,以及美国CCA的产品覆盖范围较欧盟CBAM初期纳入行业更加广泛,将对我国外贸出口造成显著影响,缓冲调整的余地也更为有限。

(三)针对中国的竞争性法案接连被提出,数量之多、力度之大近年未有,我国外贸面临的风险点显著增多

今年以来,美国新一届国会已提出以《结束中国发展中国家地位法案》《结束中国不公平优势法案》等为代表的数十条与中国有关的法案待表决或正处于表决进程,还包括预计将在下半年被正式提出的《中国竞争法案2.0》。除关注这些潜在立法对我国外贸的总体影响外,还需特别关注美国是否会进一步针对性打击我国新能源汽车等优势产业,进而引发重大外贸风险。尤其是在去年受到高度关注的《2022年芯片与科学法案》虽然未来对我国外贸出口中的自动处理设备、手机等产品造成的影响会逐步显现,但尚难对使用成熟制程芯片的汽车、家电等产品产生明显影响的情况下,不排除在后续一系列的立法进程中相关产品受到“重点照顾”。

三、相关建议

一是积极应对化解美欧贸易限制措施。坚决反对并针对可能对中国存在歧视性的规则展开斗争,针对贸易市场扭曲等问题争取形成基于多边规则、公平合理的解决方案。围绕贸易绿色化等国际共同关注的问题,加强政策和技术准备,统筹谋划包括发展国内碳市场、建立碳税机制、推动企业减排降碳等事项在内的系统性应对方案。根据新的形势持续建设完善外贸预警体系和法律服务机制。二是在其他領域全面加强国际贸易话语权的战略博弈。顺应新一轮全球经贸合作空间、形态演变趋势,主动参与和引导全球贸易规则制定,积极推动WTO、IMF等相关制度改革。瞄准数字贸易等新方向,系统构建数字贸易的中国规则、标准、合作框架,扩大国际共识,加强对美国等国家贸易限制措施的制衡。三是深化和拓展国际贸易和投资合作。用实、用好RCEP等自贸协定,切实加强产业链供应链互惠合作建设,提高跨境合作市场化水平,巩固拓展第三方市场合作。把握中东等地区地缘政治格局加速演变契机,扩大与新兴市场国家、发展中国家的贸易和投资,推动合作领域、模式多元化。四是巩固提升“新三样”等产品的外贸“稳定器”“推进器”作用。持续培育以新能源汽车、锂电池、太阳能电池等“新三样”为代表的高技术、高附加值、引领绿色低碳转型的产品出口优势,提高产品竞争力和质量,着力消除物流等环节的突出瓶颈,加强企业出海金融、营销服务等支持保障。五是加强对影响全球贸易重大风险因素的跟踪把控。密切跟踪外贸运行情况,提高我国稳外贸政策组合拳的灵活性、应变力,近期重点关注“OPEC+”减产协议延长及后续动态调整、巴拿马运河持续性严重干旱以及俄乌冲突烈度提升可能引发的各类产业链供应链风险。

(作者单位:国家发展改革委运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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