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芮 蔡彤娟
【摘要】从实践来看,东北亚各国经济互补,无论是制度合作还是功能合作,都具备一定基础,但总体而言,东北亚地区共同的整体性合作平台缺失。面对全球变局,东北亚亟待在人类命运共同体视域下增进构建“经济共同体”的区域共识,整合并完善既有合作机制,形成区域合力,共同应对外部不利环境的冲击,同时还应依托数字经济等积极因素,激发地区经济发展活力,共同谋求经济复苏与增长。未来基于人类命运共同体视域构建东北亚经济共同体,应该以凝聚“区域共生”理念为基础,通过制度合作、功能合作、地方合作、应急合作的“四重叠加”,打造面向未来的东北亚经济区,具体包括:基于经济链接,凝聚形成东北亚“区域共生”理念;加强“区域意识”,推动东北亚各国的集体认同;深化多层次合作,夯实东北亚经济区建设根基;强化国家发展战略对接,逐步推进东北亚经济区建设。
【关键词】东北亚经济共同体 区域共生 东北亚经济区 人类命运共同体 经济合作
【中图分类号】F114.46 【文献标识码】A
【DOI】10.16619/j.cnki.rmltxsqy.2023.15.006
人类命运共同体视域下东北亚经济共同体的内涵,就是在东北亚地区形成一种区域各国(中、日、韩、朝、俄、蒙)之间经济链条紧密关联、经济发展共生共荣、经济利益共创共享的“经济命运共同体”意识,并基于“区域共识”推动区内各经济体互帮互助,协力加强东北亚地区经济合作,共同实现东北亚地区经济繁荣。必须指出,人类命运共同体视域下的“东北亚经济共同体”与严格经济意义上的“东北亚经济共同体”存在本质区别,前者更多地是倡导一种区域经济共生发展的理念,而后者则是一类高于自由贸易区(Free Trade Area, FTA)的国际区域经济一体化制度设计(Economic Community, EC)。相比之下,人类命运共同体视域下构建的“东北亚经济共同体”概念更为包容,其内涵也更为丰富。
东北亚经济共同体发展面临的全球变局
在人类命运共同体视域下推动构建东北亚经济共同体,必须重视当前面临的全球变局。
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以来,经济全球化进程遭遇阻力。在生产领域,欧美发达国家纷纷调整发展战略,引导其跨国公司改变以往在全球配置资源、进行分散生产的发展模式,推动制造业向本土回流。2009年12月,美国总统行政办公室发布《重振美国制造业框架》(A Framework
for Revitalizing American Manufacturing),明确指出制造业是美国经济的核心。奥巴马政府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从技术创新、税收优惠、人才培养、鼓励投资、配套建设等多个层面保障制造业在美国本土的发展,力求让美国抓住未来的制造业机会。[1]特朗普当选美国总统后,更为突出地强调“美国优先”,在2017年12月签署实施《减税和就业法案》(Tax Cuts and Jobs Act),将美国企业所得税税率从35%大幅降至21%,同时,通过降低企业海外利润的一次性征税税率(由原来的35%降至15.5%),鼓励美国跨国公司海外利润汇回。特朗普政府大规模实行减税措施,目的在于通过降税刺激投资,力争将流向海外的制造业就业机会重新带回美国。[2]2022年10月,拜登政府发布新版《先进制造业国家战略》(National Strategy for Advanced Manufacturing),重申制造业是美国确保经济强大和国家安全的重要引擎,为了有效应对全球竞争,美国将大力发展先进制造业技术、扩大先进制造业领域就业、增强制造业供应链韧性。[3]因此,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外國企业在美国的投资将会增加,某些本来计划进行海外投资的美国企业可能也会改变主意。[4]
特朗普在任时期,美国尤其凸显出“反全球化”和“贸易保护主义”特点。例如,彼时,美国持续阻挠世界贸易组织(World Trade Organization, WTO)上诉机构成员遴选,使其面临前所未有的危机。在区域层面,2017年1月23日,特朗普在“总统备忘录”(Presidential Memoranda)中明确表示,美国将永远退出TPP谈判(permanently withdraw the United States from TPP negotiations)。[5]在双边层面,美国针对诸多国家(包括中国和美国的传统盟友,如欧盟、加拿大、墨西哥等)大举实施加征关税等贸易保护主义措施,频频引发贸易摩擦甚至不惜挑起贸易战。
事实上,不仅是美国,欧盟、日本、澳大利亚、印度等经济体,都在以各种理由增加对外来产品、技术和投资的限制,特别是随着政治与安全逐渐嵌入经济、科技等领域,以安全为借口的各种限制大幅增加,改变了开放市场中的国际经贸投资环境,破坏了多边框架下的无歧视原则。在逆全球化和贸易保护主义的影响下,世界经济增速放缓,国际贸易和国际投资活动日趋低迷,建立在世界贸易组织、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世界银行基础上的全球经济治理体系正面临巨大挑战。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在2023年7月的《世界经济展望》中预测,全球经济增速将从2022年的3.5%下降至2023年和2024年的3.0%;更多经济体可能会陷入主权债务困境。[6]
与此同时,世界经济结构正在发生重大转变。在新一轮科技革命推动下,世界主要经济体高度重视数字经济的发展,陆续出台了相应的“数字经济战略”。例如,欧盟的“Digital Agenda for Europe”(2010年);美国的“National Broadband Plan”(2010年);澳大利亚的“Government's 2011 National Digital Economy Strategy”(2011年);韩国的“Korea's National Informatization Master Plan”(2013年);英国的“Information Economy Strategy of the United Kingdom”(2013年)和“UK Digital Strategy”(2017年);加拿大的“Digital Canada 150”(2014年);日本的“Declaration to be the World's Most Advanced IT Nation”(2014年);德国的“Digital Agenda 2014-2017”(2014年)和“Digital Strategy 2025”(2016年),等等。统计显示,2021年,全球47个国家的数字经济增加值规模达到38.1万亿美元。在百年不遇的公共卫生危机中,数字经济逆势上扬,持续表现出良好发展势头和较好发展前景,成为疫情冲击下世界各国推动经济稳定复苏的关键动力。[7]
对东北亚地区而言,上述因素形成的全球性冲击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欧美部分发达国家采取的逆全球化和贸易保护主义措施,严重阻碍了全球各经济体的贸易、投资和经济发展,而疫情更是通过破坏全球价值链和全球贸易加剧了负面影响,使得东北亚地区面临的国际经济环境不断恶化;另一方面,数字经济的蓬勃发展为全球经济注入了新动力、新活力,中国、日本、韩国作为东北亚地区的主要经济体,数字经济增长迅速,这又为地区经济复苏和繁荣带来了积极影响,更为东北亚各国通过数字经济链接彼此创造了有利条件。
因此,面对全球变局,东北亚各国亟待在人类命运共同体视域下增进构建“经济共同体”的区域共识,协力推进本地区各国之间的团结互助、彼此联通,从而形成区域合力,共同应对外部不利环境的冲击,同时还应依托数字经济等积极因素,激发地区经济发展活力,共同谋求经济复苏与增长。
东北亚经济共同体的构建基础
以中日韩三国经济为中心的链接。作为世界经济的重要引擎和贸易重地,东北亚地区经济交流已建立起紧密联系。除朝鲜外,其他国家均实行开放发展政策,各国企业的国际化发展推动建立起了彼此之间相互连接的经营网络。中国、日本和韩国是东北亚地区的经济重心,2022年三国的国内生产总值(GDP)分别位居世界第二、第三和第十三位,[8]三国之间的紧密联系主要建立在投资-贸易链条基础上,面向东亚、亚太和世界市场。东北亚地区的价值链分工和经济往来,主要以中日韩三国在资源、资金、技术方面的互补合作为主。东北亚经济共同体的构建,与中日韩三国经济联系的产生和加强、“三个链条”(供应链、产业链、价值链)分工合作关系形成、变化的历史过程和现实状态紧密相关。
20世纪五六十年代,日本通过实施进口替代战略发展外向型经济,实现经济快速发展,伴随其产业升级,东亚地区形成了延续至20世纪90年代的“雁行模式”。在这种模式中,日本处于“领头雁”的位置,带动东亚地区的产业升级和经济发展;韩国处于“雁身”的位置,一方面承接日本的产业转移,另一方面向中国转移劳动密集型产业;中国则处于“雁尾”的位置,承接日本和韩国转移的产业。20世纪90年代以来,东北亚各国以提升产业功能为动力,以产业升级、技术转移为主要手段,推动本国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日韩以其技术和产品优势获得新的发展空间;中国在承接产业转移的同时,加速以国产化为目标的全面创新过程,逐渐成为区域加工制造业基地乃至“世界工厂”;俄罗斯则以其“能源大国”的天然优势,与中日韩三国开展合作,加强能源基础设施建设,融入东北亚经济圈。东北亚各国的核心竞争优势日益凸显。[9]
21世纪以来,东北亚产业分工体系发展进入调整阶段,开始形成一种垂直型分工与水平型分工交织、产业间分工与产业内分工并存、企业内分工与产品内分工交融的新型网络化价值链分工体系,取代了过去以垂直型分工为主导的国际分工,并在动态发展中不断促进东北亚地区国际分工的重组,推动各经济体特别是中国和韩国的产业结构在互补和相互依存中不断升级。而这种新型国际分工体系的转变,打破了“雁行模式”对国家间阶梯型产业结构和技术水平分布的要求,并对该模式形成了冲击。
随着中国产业结构升级并不断向价值链高端攀升,东北亚地区产业分工体系和区域价值链也在不断发生变化和调整。中日韩三国经济发展联系紧密,很大程度上是经济相互依賴的共同体。从未来发展来看,尽管三国间经济链接的结构会发生变化,但是相互依赖与共赢发展的基础不会发生根本性改变。以中日韩合作为基础推动构建东北亚经济区的建设,是构建东北亚经济共同体的重要内容。如何在更高层次上重构地区价值链,寻求各方共赢的价值合作方式,是未来东北亚各国尤其是中日韩三国需要深入探讨和解决的课题。[10]
地区经济合作机制形式多样。从实践来看,东北亚基于双边和诸边层面的多层次合作特色显著。在双边层面,中韩两国迄今已签署了多项双边经济技术合作协定,涉及海运、民用航空、邮电、水资源、环境、渔业、林业、海关、铁路、高技术、金融、卫生、能源、广播电视等多个行业。中日两国虽然没有建立自由贸易协定(Free Trade Agreement, FTA),但多年以来,双边贸易、投资关系密切,产业合作不断加强,双方在制造业、金融、零售、航空、物流、餐饮、医药卫生、教育等行业的合作渐趋紧密。“十四五”时期,随着中国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中日两国在产业链完善、科技创新、节能环保、医疗康养、数字经济及第三方市场合作等方面还存在广阔合作空间。中俄两国合作日益密切,远东合作势头良好,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俄罗斯联邦睦邻友好合作条约》确立的原则,中俄各领域合作将持续稳步发展,包括贸易、投资、基础设施建设、能源、高科技、农业、人文等多个领域。中蒙签署了多项重要合作文件,两国在基础设施建设、农业、牧业、林业、矿产、金融等领域的合作逐渐增多。
在诸边层面,2003年,《中日韩推进三方合作联合宣言》初步明确了三国合作的原则和领域,经过多年发展,中日韩之间已建立起以领导人会议为核心,以部长级会议、高官会和70多个工作层机制为支撑的合作体系。其中,领导人会议是最高层级机制,对中日韩合作发展作出战略规划和指导,迄今已举行八次领导人会议;三国在外交、科技、信息通信、财政、人力资源、环保、运输及物流、经贸、文化等领域建立了21个部长级会议机制,负责相关政策规划和协调;高官会负责政策沟通。2011年9月,三国在韩国首尔建立中日韩合作秘书处,为促进三国务实合作和友好交流提供支持。[11]此外,在东盟的推动下,中日韩之间还形成了“10+3”“10+6”等区域合作机制。2015年7月,中俄蒙三国元首将中方的“丝绸之路经济带”倡议、俄方的“跨欧亚大铁路”和蒙方的“草原之路”倡议进行对接,批准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俄罗斯联邦、蒙古国发展三方合作中期路线图》,后续又签署了《建设中蒙俄经济走廊规划纲要》《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蒙古国海关与税务总局和俄罗斯联邦海关署关于特定商品海关监管结果互认的协定》等合作文件。
由此可见,东北亚各国经济互补,无论在制度合作还是功能合作方面都具备一定基础。但总体而言,东北亚地区共同的整体性合作平台缺失,地区内部只有中韩两国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与大韩民国政府自由贸易协定》,中日韩三国虽然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日本国政府及大韩民国政府关于促进、便利和保护投资的协定》,但中日韩自由贸易协定(Free Trade Agreement, FTA)谈判多年,进展极为有限。东北亚各国亟待形塑“共生理念”,整合完善既有合作机制。
综上所述,脱胎于亚太和东亚区域合作机制的东北亚地区经济合作机制迄今已建立起一定的组织基础和合作渠道。尽管合作政治基础薄弱,合作成果有待巩固,但在中国经济不断助力世界经济增长和亚太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趋势下,东北亚区域经济合作机制将会不断发展完善,东北亚地区经济发展将呈现出百花齐放的景象。
东北亚经济共同体的构建路径
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是中国基于对世界大势的准确把握而贡献的“中国方案”,是新时代中国特色大国外交的生动实践。在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下,中国一直积极推动东北亚地区的经济合作。张蕴岭教授认为,推动构建东北亚命运共同体是近代东北亚关系和秩序发展的歷史性转变,并提出了构建东北亚命运共同体的具体内容,即构建东北亚安全共同体、经济共同体和文化共同体。[12]
日韩两国曾提出构建东北亚共同体的不同构想,这些构想有两个根本特性:一是以欧盟一体化为参考系,从经济合作入手;二是立足美国权力的优势地位。然而,目前这两个特性都在发生深刻转变,虽然美国在地缘政治和军事上仍然拥有绝对影响力,但随着中国的不断发展,中国在东北亚地区的经济影响力正日益提升。
20世纪70年代末,有关东北亚的整体性概念和范围开始形成,东北亚地区在地理、政治和经济上始终处于不平衡状态。伴随全球化和区域化浪潮,东北亚地缘意义上的区域环境发生巨变。日本对于东北亚共同体的认识也在发生转变,突出表现为日本学界呈现出一股“超国家”倾向,不论是出于现实政策需要,还是基于政治思想推导,皆不满足于单一国家的政治体制,而经常提倡多国与跨域合作。[13]但日本在面临有关自身利益的抉择时,在认识上仍然存在偏差,比如,中日两国共同应对新冠疫情的过程使日本加深了对国家之间守望互助的理解,然而将福岛核污水排入太平洋的行为又与“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相违背。
韩国学者朴炳奭提出,东北亚各国应把对外关系的战略重点放在东北亚,东北亚共同体应成为可实行相互制约和平衡的、较松散的合作交流关系共同体。换言之,可建构包括环境安全、经济安全、政治安全、社会安全、生态安全、文化安全以及科技安全等在内的“东北亚人类安全共同体”(Northeast Asian Human Security Community),来增强东北亚国家之间的相互理解和合作交流。[14]
俄罗斯对中国倡议的东北亚经济共同体整体持支持态度。莫斯科国立大学经济系副教授T.H.尤金娜指出,俄中两国作为东北亚地区的大国,需要在该地区共同营造和平稳定的发展环境。国家间的安全合作能够为经济合作营造稳定的外部环境,东北亚经济共同体应该追求平等、互利共赢和共同发展,东北亚地区的和平稳定必将会给东北亚各国创造更加安全的合作环境。
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至少包含两层意思:其一,人类面对诸多重大挑战与威胁,从生态危机、气候变化到经济发展、总体安全,都需要各国协力应对,通过合作来解决难题,合作就是各国共同参与、共谋方案、共同出力。其二,以新的理念和方式应对与处理大变局带来的新挑战、新问题,推动构建新型大国关系与新型伙伴关系,实现和平相处、合作发展、共创未来的愿景。[15]
显然,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有两个关键点:一是共同协作,二是共创未来。在人类命运共同体视域下构建东北亚经济共同体,应该以凝聚形成“区域共生”理念为基础,通过制度合作、功能合作、地方合作、应急合作的“四重叠加”,打造面向未来的东北亚经济区(见图1)。
基于经济链接,凝聚形成东北亚“区域共生”理念。在东北亚地区中,中日韩三国间的贸易投资关系最为紧密。这源于中国在改革开放初期,以劳动力成本优势和对外开放政策积极吸引外资、发展加工贸易,恰逢全球化正经历第二次“拆分”(unbundling),包括日本、韩国等在内的诸多国家,借助其跨国公司在全球的生产布局,渐次将一些低端生产环节转移到中国大陆以及部分东南亚国家。换言之,中国是通过承接加工组装任务逐步嵌入全球生产网络,并日益成长为“亚洲工厂”不可或缺的“轴心”。而在此过程中,中日韩三国也自然形成了围绕加工贸易的供应链关系,正是这种紧密的贸易投资关系,使得中日韩三国在面对中美经贸摩擦时,表现出相对一致的立场和诉求。
值得关注的是,21世纪特别是2011年以来,随着中国比较优势的转换和经济转型升级的不断推进,中日韩之间既往形成的以加工贸易为纽带的贸易投资关系,正在悄然发生变化。随着加工贸易在中国外贸中的占比不断下降,中日韩三国基于传统制造业的价值链合作正面临调整,三国能否在先进农业、现代服务业乃至数字经济领域开辟新型合作模式,成为新的时代课题。因此,东北亚亟需打造新型经济链接,构建面向未来的新型地区利益共同体。
在新形势下,中国通过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引领东北亚地区打造新型经济链接。《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指出,中国要“形成强大国内市场,构建新发展格局”,即“坚持扩大内需这个战略基点,加快培育完整内需体系”,“立足国内大循环,发挥比较优势,协同推进强大国内市场和贸易强国建设,以国内大循环吸引全球资源要素,充分利用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积极促进内需和外需、进口和出口、引进外资和对外投资协调发展”。[16]东北亚各国经济互补性强,日本、韩国的先进制造水平较高,俄罗斯的石油、天然气、木材资源丰富,蒙古国农畜产品供应充足,中国可以充分发挥广阔的国内市场优势,吸引东北亚各国的资源要素,与各国携手,共同将东北亚地区打造成为以中国作为消费中心的“东北亚市场”,进而推动各国凝聚共识,形成“共生共荣”的东北亚利益共同体理念。
加强“区域意识”,推动东北亚各国的集体认同。在国际关系领域,所谓“区域意识”,主要表现为一种基于地理范围的区域国家集体身份认同,即“地理区域内国家对区域多层面共同体的认同,这是一种区域连带观念”[17],这种区域连带观念,主要体现为把本国与区域内的其他国家看作是一个群体,甚至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区域意识的主体是国家,比区域意识更进一步的概念是“地区主义”,其是指世界地区内国家之间的跨国交往和合作现象,尤指“在地缘意义上接近、彼此间有着复杂关系的民族国家之间的一种交往,自愿的联合与合作进而一体化的过程,是国家之间通过合作实现调节国际关系的一种组织控制形式”。[18]
区域意识的形成和发展主要包括以下三个层次:第一个层次是最低的层次,是基于地理基础的归属意识,主要是指意识到本国所属的地理范围;第二个层次是在第一个层次的基础上产生的一种区域内国家加强合作的意识,即区域国家的优先合作意识;第三个层次则是超民族国家的共同体意识,即国家能够在具有合作意识的基础上超越对民族国家的认同,建立起超民族国家或跨民族国家的共同体认同,建立“从区域整体(包括关系、作用、利益)进行思维的自觉性”。[19]从以上三个层次来看,当前东北亚的区域意识最多到达第二个层次,即“共同的区域意识”。由于地理位置和地缘因素的影响,各国不得不认同自己是东北亚国家,因此已到达第一个层次,而能够到达第二个层次则是建立在各国的经济利益诉求基础之上,第三个层次是建立经济共同体的最终纲领,虽然到达这一层次在未来仍然存在很多困难,但也并不是全无希望。可见,东北亚地区主义的发展程度相对来说比较低,有学者将其称之为“非正式地区主义”或“软性地区主义”。
自20世纪90年代初期以来,东北亚地区经济合作活力日益显现,政府间、民间的贸易及其合作项目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增长。因此,笔者认为东北亚合作特别是中日韩合作应该从争议最小且最能产生共同利益的功能合作开始,逐步扩展到其他领域合作,从建立功能性区域合作机制向政治、安全等高级领域合作机制前进。
深化多层次合作,夯实东北亚经济区建设根基。以中日韩合作为基础推动东北亚经济区建设,是构建东北亚经济共同体的重要内容。东北亚经济共同体不同于安全共同体或社会文化共同体,前者可以包含制度合作,而后两者很难建立约束性较强的制度合作平台。诚如张蕴岭教授所言,东北亚经济命运共同体构建的认知基础是共同受益,通过开放与合作,实现共同发展,从而使各方获得好处。东北亚作为一个经济区,相互间的联系与合作是建立在多结构、多层次基础上的,开放合作可以使各自的优势得到释放:中国的巨大生产能力、创新活力和市场潜力,日本、韩国的精工技术,俄罗斯、蒙古国的丰富资源储藏量以及朝鲜待开发的潜能等,构成世界上少有的优势互补经济区特征。[20]
东北亚各国之间的制度合作、功能合作、地方合作与应急合作,交叠呼应,共同构建起东北亚经济共同体不可或缺的“多层结构”基础。
在制度合作方面,东北亚范围内的贸易与投资便利化安排包括中日韩三国与东盟之间的东亚自由贸易区(EAFTA)、亚太自由贸易区(FTAAP)、中日韩自由贸易协定(FTA)、《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等等,这些自由贸易协定有的已经签订生效,有的还处于谈判阶段。其中,《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的生效通过关税减免以及削减非关税壁垒等措施安排,提高了中日韩三国之间的贸易自由化水平。而有东北亚国家(日本)参与的《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则是目前开放度、自由度最高、覆盖领域最广泛的自贸安排,在政府采购、国有企业等诸多方面提出了更高要求。2021年9月16日,中国正式提交加入《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的申请,未来无论是否能够顺利加入,中国都可以积极推动中日韩进一步谈判并尽快达成高于《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开放水平的中日韩自由贸易协定。就中日韩FTA建设来说,中日韩三国可在现有基础上,积极培育和提升跨境贸易本币结算、商业银行跨境经营、海关检验标准统一等方面的制度化合作,使之发挥引领带动作用,助推东北亚地区经济合作制度化建设。与此同时,中国-蒙古国FTA若完成可行性研究,则可以进一步考虑更为长远的东北亚经济一体化机制设计。截至目前,中日韩三国均为其成员的区域贸易协定仅有《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未来东北亚国家在制度合作方面有巨大潜力尚待挖掘。
在功能合作方面,主要包括内部机制建设和部门务实合作两个维度。机制建设层面上,目前中日韩三国之间已有中日韩三国合作秘书处,旨在为三国磋商机制运行和管理提供支持,为探讨和实施合作项目提供便利。现阶段将俄罗斯纳入包括日韩在内的东北亚合作机制存在障碍,可探索建立包括中、日、韩、俄、蒙五国的非正式协调工作网络,启动五国之间机制化的对话渠道。部门务实合作层面上,除了传统的农业、金融、电信、物流、海关等合作领域之外,中日韩三国还可以结合本国创新发展方向,着力推动东北亚各国在人工智能、数字经济、电子商务、量子信息、集成电路、生命健康、生物育种、空天科技、深地深海等前沿领域的广泛合作。尤其是数字经济领域,东北亚各国特别是中日韩三国在数据市场建设、产业数字化转型、数字贸易规则等方面有很多共同的利益诉求,可围绕这些共同关切点开展深度合作,探索东北亚数字经济发展模式,进而打造数字贸易国际规则谈判的“东北亚模板”。针对资源丰富的俄罗斯、蒙古国,可以与两国开展绿色农业、能源资源开发、低碳环保等领域合作。
在地方合作方面,基于东北亚地方合作取得的成果和面临的挑战,未来可从地方战略对接、地方政策先行先试及跨境经济合作区建设等领域加以推进。一是各级政府应在推進国家战略的基础上,将各地发展规划、跨区域合作计划同东北亚各国的发展战略进行有效对接。例如,俄罗斯正在规划中的远东经济特区,可考虑与中国的“一带一路”倡议对接,特别是与中国(黑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贸易投资便利化规则对接。二是充分利用东北亚各国中央政府的引导作用,加强地方与中央的沟通与协调,形成“地方先行”与“中央支持”的发展模式。在地方战略对接过程中,应合理确定地方政府定位,将地方政府打造为“上连国家战略、外接国际市场”的桥梁。同时,地方政府的对外合作应注重细化合作内容与协调合作方式,实现区域间的互联互通。三是鼓励有条件的地区进行“境内+境外”的跨境经济园区合作。中国可以在大连、青岛、威海等城市开展跨境合作的历史基础上,鼓励目前已经设立的21个自由贸易试验区,特别是中国(上海)、中国(天津)、中国(山东)、中国(黑龙江)、中国(江苏)等自贸试验片区依据各自的建设总体方案,与日本、韩国、俄罗斯等东北亚国家,建立城市对城市、园区对园区的“点对点”地方合作,形成东北亚经济区的规模效应。
在应急合作方面,面对疫情冲击、环境污染等共同遭遇的风险,东北亚各国尤其是中日韩三国之间,已然表现出守望相助、同舟共济的合作精神。以此为契机,应进一步加强东北亚各国共同抗击地区外部冲击的“区域共识”,通过地区联防联控,构建“东北亚公共卫生共同防疫体系”,同时适应当前的生产消费需求变化,大力推动以数字经济为核心的信息产业、医疗健康、无人配送、节能环保等新兴产业合作。还可以设立“东北亚联合抗疫基金”,分配必要预算,以助推重大疫情所需的医疗卫生新型项目建设,共同抵御地区或全球范围的公共卫生风险。此外,东北亚各国政府应积极开展高层对话协商,制定自然灾害应对战略规划,构建自然灾害应对合作机制。中国正积极推动建立东盟—中日韩灾害管理合作机制,以此为基础,可进一步与韩、日等东北亚国家加强灾害管理交流,在灾害监测预警等方面展开务实合作,例如,携手应对日本核污水排放等挑战,以切实保障国际公共健康安全和周边国家人民的切身利益。
强化国家发展战略对接,逐步推进东北亚经济区建设。近十年来,共建“一带一路”在“五通”(政策沟通、设施联通、贸易畅通、资金融通、民心相通)领域已经取得了一定成效。中国的“一带一路”倡议与俄罗斯的“跨欧亚大铁路”、蒙古国的“草原之路”倡议和韩国的“新北方政策”“新南方政策”等彼此契合,推动着东北亚地区的互联互通、共生发展。服务于共建“一带一路”倡议,中国分别与日本、韩国签署了关于开展第三方市场合作的谅解备忘录。未来,东北亚地区经济发展大有可为。
将东北亚整体纳入“一带一路”重点合作区域,并在现有基础上加快推进各领域合作深入发展,东北亚很有可能成为“一带一路”倡议下早期收获最显著、最丰硕的地区。中国正推动有关各国共建“一带一路”,将“一带一路”倡议与其他国家的相关战略进行有效对接,使其成为双方或者有关各国的共同战略。在东北亚地区,战略对接和共建“一带一路”既要明确方向,也要按照先易后难、先局部后整体的思路加以灵活推进。例如,从长远来看,中韩双方应该共同推动东北亚地区基础设施互联互通,特别是建设贯通朝鲜半岛并经过中国通向俄罗斯的交通设施、能源设施、通信设施,等等。然而,受各种复杂矛盾和问题的影响,短期内实现朝鲜与中国的设施联通面临一定困难,为此,中韩的相关战略就不能以设施联通为优先领域,而应进一步加强政策沟通和协调,落实好中韩双边FTA,加强货币金融合作和人文交流,为两国的战略对接和共建“一带一路”创造出更多的早期收获。[21]
本质上讲,“一带一路”倡议就是在为区域乃至全球提供更多公共产品。“十四五”时期,中国将与东北亚各国共同推动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进而推动实现东北亚区域内的战略、规划、机制对接,加强东北亚各国间的政策、规则、标准联通,分阶段建设形成共同发展、共创未来的东北亚经济区,最终构建起人类命运共同体视域下经济发展共生共荣、经济利益共创共享的“东北亚经济共同体”。
(本文系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东北亚命运共同体构建:中国的思想引领与行动”子课题的阶段性成果,项目编号:18ZDA129;中国社会科学院张蕴岭教授对本文亦有贡献)
注释
[1]Executive Office of the President, "A Framework for Revitalizing American Manufacturing," 16 December 2009, http://www.whitehouse.gov/sites/default/files/microsites/20091216-maunfacturingframework.pdf.
[2]聂平香:《特朗普减税对全球FDI的影响及我国的应对》,《国际贸易》,2018年第2期。
[3]The National Science and Technology Council (NSTC), "National Strategy for Advanced Manufacturing," 7 October 2022, https://www.whitehouse.gov/wp-content/uploads/2022/10/National-Strategy-for-Advanced-Manufacturing-10072022.pdf.
[4]余永定:《特朗普税改:两减一改、三大新税种和对美国经济的影响》,《国际经济评论》,2018年第3期。
[5]"Presidential Memorandum Regarding Withdrawal of the United States from the Trans-Pacific Partnership Negotiations and Agreement," 23 January 2017, https://www.whitehouse.gov/presidential-actions/presidential-memorandum-regarding-withdrawal-united-states-trans-pacific-partnership-negotiations-agreement/.
[6]IMF, "World Economic Outlook," 10 July 2023, https://www.imf.org/en/Publications/WEO/Issues/2023/07/10/world-economic-outlook-update-july-2023?CID=sm-com-bl-WEOET2023004.
[7]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全球数字经济白皮书》,2022年12月,http://dsj.guizhou.gov.cn/xwzx/gnyw/202212/t20221212_77436753.html。
[8]《2022年世界各国GDP数据》,https://www.kylc.com/stats/global/yearly/g_gdp/2022.html。
[9]祝滨滨:《东北亚区域产业分工体系转变的趋势》,《东北亚论坛》,2009年第5期。
[10]王洪章:《价值链视角下东北亚区域经济合作》,《中国金融》,2018年第12期。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中日韩合作》,2023年2月,http://newyork.fmprc.gov.cn/web/wjb_673085/zzjg_673183/yzs_673193/dqzz_673197/zrhhz_673255/zrhhzgk_673257/。
[12][15][20]張蕴岭:《处在历史转变的新起点——基于东北亚命运共同体的思考》,《世界经济与政治》,2020年第6期。
[13]苏翊豪、石之瑜:《日本东亚共同体思想的当代沿革:文献观点评述》,《国外理论动态》,2014年第3期。
[14]朴炳奭:《构建东北亚共同体的方向:超越文化共同体而走向人类安全共同体》,《当代韩国》,2012年第2期。
[16]《〈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的建议〉辅导读本》,北京:人民出版社,2020年,第30~31页。
[17]宋成有、汤重南:《东亚区域意识与和平发展》,成都:四川大学出版社,2001年。
[18]肖欢容:《地区主义:理论的历史演进》,北京:北京广播学院出版社,2003年,第10页。
[19]张度:《比较视角下的东北亚区域意识:共同命运对集体认同的关键影响》,《当代亚太》,2011年第4期。
[21]吴昊、李征:《东北亚地区在“一带一路”战略中的地位——应否从边缘区提升为重点合作区?》,《东北亚论坛》,2016年第2期。
责 编∕杨 柳(见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