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区域经济一体化是促进亚洲地区繁荣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它呈现出多元化主导、多轨道路径与多速度演进的特点。亚洲区域一体化通过促进贸易投资流动、塑造区域供应链网络、提供公共产品、应对外部冲击和创造包容性发展等为本区域的经济增长提供了新的动能。未来亚洲国家需进一步加强深度区域制度性合作与创新,为实现经济可持续、创新、包容、安全、韧性发展创造新的动能与活力。
【关键词】区域经济一体化 自由贸易协定 亚洲 亚太地区
【中图分类号】F114 【文献标识码】A
【DOI】10.16619/j.cnki.rmltxsqy.2023.15.001
亚洲是21世纪全球经济最活跃、最具发展潜力的地区。亚洲的繁荣首先得益于经济与社会的基本面因素,包括巨大的人口规模与较高的净出生率、迅速扩张的中产阶级、健全的基础设施、不断扩张与升级的私人消费、充实的储蓄与投资所支撑的生产能力以及参与全球价值链带来的贸易红利等。许多亚洲国家审时度势地实施了基于发展与市场导向的经济体制与政策改革,包括:提高透明度、实施贸易自由化和便利化、促进外资流入与对外投资、设立开放园区、放松国内管制、进行经常项目自由化与汇率改革等,为经济发展提供了稳定、可预见、具有竞争性的良好营商环境。同时,亚洲国家之间积极有效推进区域一体化进程,加强经济与技术合作、政策对话、经验交流、信息分享、能力建设等,为维护亚洲的繁荣与稳定提供了重要的基石和保障,也为构建习近平总书记所倡导的亚洲利益共同体、责任共同体和命运共同体塑造了美好愿景。
亚洲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演进
亚洲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历史由来已久,富有活力,同时也充满竞争性。二战后,日本率先提出东亚经济合作构想,并推动成立国际委员会。20世纪80年代,日本提出构建“环太平洋经济圈”的倡议,2003年又发表《东京宣言》提出共建“东亚共同体”。1967年,印尼、马来西亚、新加坡、菲律宾、泰国五国成立“东南亚国家联盟”(ASEAN,简称“东盟”),2002年扩大到十国成员的东盟自由贸易协定启动生效,成为亚洲最早实现经贸紧密合作的次区域地区。2002年中国与东盟签署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10+1”),2004年中国与东盟自由贸易协定达成,这是中国签署的首个自由贸易协定,展现了新兴力量在亚洲区域经济一体化中的重要作用。随后,日本、韩国也与东盟达成了贸易协议,由此,东亚地区形成了“10+3”合作框架(EAFTA,东亚自由贸易协定),成为亚洲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最重要基石。2005年,首届“东亚峰会”在马来西亚举行,除东盟十国、中、日、韩外,还有澳、新、印等国参加,在此基础上,2012年东盟正式提出建立《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包括以上16个国家。经过近十年的谈判,除印度以外的15个国家最终达成RCEP协定,并于2022年正式生效。
澳大利亚也是亚太地区经济一体化的重要倡导者之一。1989年,在澳大利亚总理霍克提议下成立了亚太经济合作组织(APEC),但直到1993年,在美国推动下于西雅圖召开的首次APEC领导人非正式会议,才使APEC上升成为重要的高级别地区合作舞台。APEC在1994年确立了“茂物目标”,即发达成员在2010年前和发展中成员在2020年前分别实现亚太地区自由与开放的贸易投资的高远目标。2006年,在APEC越南峰会上,美国首次提出建立“亚太自由贸易区”(FTAAP)倡议,但由于各方意见未能达成一致,FTAAP停滞不前。2014年,中国作为东道方在北京APEC峰会上力促达成“FTAAP北京路线图”,使FTAAP成为亚太经济一体化的一个重要选项。2021年,APEC新西兰峰会达成的《2040年亚太经合组织布特拉加亚愿景》中强调届时要最终实现FTAAP。
除了日本、东盟、中国、澳大利亚、美国等在亚洲或亚太经济一体化中扮演引领角色外,本地区的一些新兴经济体在倡导推进该进程中也十分活跃。2005年,智利、新西兰、新加坡和文莱四国签订《跨太平洋经济伙伴协定》(TPP),简称“P4”。此外,新加坡、智利、新西兰三国还于2020年签署旨在加强数字经济与贸易合作的《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DEPA)。2008年美国加入TPP谈判,并推动扩大谈判成员与议题,使TPP迅速成为亚太地区重要的区域经济一体化路径,并于2016年达成包括12个经济体在内的自由贸易协定。特朗普上台后,美国宣布退出TPP,余下11国达成的《全面进步的跨太平洋经济伙伴协定》(CPTPP)于2018年底正式生效。2022年,美国拜登政府发布和实施“印太战略”(IPS),其中内容之一是“印太经济框架”,目前包括覆盖亚洲、太平洋、印度洋地区的13个参与方。
目前,在亚太地区形成了以RCEP、CPTPP为主的区域经济一体化路径,中、日、韩、澳、东盟积极参与其中(如图1)。基于APEC合作框架的亚太自由贸易区(FTAPP)作为一个未来愿景方案也在推进中。在东北亚三个国家中,中韩已经签署和实施自由贸易协定,中日韩三国之间的协定谈判近年来有所停滞。
亚洲区域经济一体化的特点
与欧洲、北美地区的经济一体化相比,亚洲的区域经济合作体现出多元化主导、多轨道路径与多速度演进的特点。
亚洲区域经济一体化具有错综复杂、相互交织的结构体系,具有明显的“亚洲面碗”特征。该地区的自由贸易协定关系可分为嵌套型、辐条型和交叠型。嵌套型是指成员国同时面临双边和区域性协定的多重贸易规则,例如中国在与东盟签订“10+1”自贸协定的同时还与成员国之一的新加坡达成双边协定;辐条型指某一“中心”国家与不同国家签订具有不同内容的协定,如中国分别与韩国、东盟、澳大利亚、新西兰等签订双边协定;交叠型同时具有嵌套型和辐条型贸易协定的特点,如东盟国家与中、日、韩三国分别签订协定。
亚洲区域经济一体化形成了以RCEP为载体的“东亚轨道”与以CPTPP为载体的“亚太轨道”的巨型自由贸易协定之间的竞合关系。RCEP以东亚国家为主,协定条款内容起点较低,强调保持灵活性、异质性与渐进性,关注浅层次一体化与自由化带来的传统经济收益;而CPTPP覆盖环太平洋国家,协定条款内容起点高,强调趋同性、约束性与更高的准入条件,关注深层次一体化与自由化带来的非传统经济收益。但另一方面,RCEP与CPTPP在成员构成上又有较高的重合度——目前共有7个国家同时作为两个协定的成员方。
亚洲区域经济一体化包含不同质量与标准的贸易协定。全球经贸合作正在经历从以边境措施为主的“第一代”模式向以边境内措施为主的“第二代”模式转变。前者通过互惠方式提高国家之间的市场准入水平,重点在于消除或降低关税、配额、许可证等贸易壁垒;后者通过不同国家之间的国内政策的规制协调与融合达成共同认可和不断提高的标准或规则,例如投资、知识产权、竞争政策、政府采购、环境保护等,重点在于实现公平竞争与消除经济扭曲。亚洲自由贸易协定对传统规则条款的覆盖率与承诺率很高,但对新规则条款的差异性则较大。总的来说,发达经济体间签订的协定对新规则条款的覆盖率与承诺率普遍高于发展中經济体,但韩国、新加坡等国除外。如图2所示,CPTPP协定的质量与标准要明显高于RCEP协定,特别是在电子商务、劳工、国有企业、监管协同等领域发挥了开创性作用;而RCEP协定则在经济技术合作、中小企业等领域体现出促进发展的特色。
亚洲区域经济一体化在领导力与方案路径上存在多元竞争,反映了亚太地区大国和国家集团之间在地缘政治关系和经济一体化路径选择与偏好上的博弈。日本是最早倡导亚洲经济一体化的国家,试图通过依靠与巩固“美日同盟”获取对东南亚地区的广泛影响。近年来,随着中国的崛起,日本又寻求利用亚太地区的多边制衡关系来追求本国利益,例如在RCEP谈判中拉入澳、新、印三国来压制中国。美国是亚洲地区特殊的“域外国家”,奥巴马推动TPP以及拜登抛出“印太经济框架”都是美国对亚洲一体化打入楔子的工具,试图将经贸合作与地区安全机制捆绑在一起,达到美国在亚洲的战略意图。东盟是亚洲区域一体化中一支举足轻重的力量,其通过加强内部整合与编织外部合作网络使自身成为“功能性中心”,基于大国间的力量平衡来拓展其政治、经济和安全空间。实际上,RCEP就是以东盟与其他成员达成的四个双边协定整合与升级而来的。进入21世纪以来,中国成为引领推动亚洲区域一体化的新生力量,发挥着愈加显著的作用。中国支持以“10+3”为载体,以务实、渐进、灵活的方式开展亚洲地区的经贸与经济技术合作,同时以积极开放的态度推进APEC合作与FTAAP,并申请加入CPTPP与DEPA。在亚洲区域一体化的合作与博弈中,中美关系、中日关系与东盟的立场是关键的要素。
亚洲区域经济一体化与区域经济增长新动能
亚洲区域经济一体化一直保持着稳步推进的态势,即使面临新冠疫情大流行造成的全球贸易中断和经济低迷,也没有抑制亚洲地区新建与深化经贸伙伴关系的增长势头。同时,亚洲区域一体化通过促进贸易投资流动、塑造区域供应链网络、提供公共产品、应对外部冲击和创造包容性发展,为区域的经济增长提供了新动能。
亚洲区域经济一体化有力地增进了区域内贸易、投资与金融合作。亚洲开发银行发布的《2023年亚洲经济一体化报告》显示,亚洲区域内货物贸易占货物贸易总额的比重尽管受疫情影响从2020年的58.5%略减至2021年的58.2%,但仍然比20世纪90年代初的约50%有了较大增长;同时,亚洲区域内服务贸易占服务贸易总额的比重基本保持在45%左右。这其中的一个重要因素是中国在该地区的主要贸易伙伴地位,中国占亚洲区域内贸易的比重约为20%。在投资领域,亚洲区域内的外国直接投资(FDI)主要来自东亚,主要流向为东亚和东南亚。2021年,东亚地区内的绿地投资总计为486亿美元,主要流入东亚(228亿美元)和东南亚(225亿美元)。东亚地区也是区域内跨国并购的最大来源地(456亿美元),并购资金仍然主要流向东亚和东南亚。此外,亚洲地区金融一体化也稳步发展,区域内跨境银行存贷款流入比例从2017年的37%上升至2021年的38%,同期外国直接投资比例由48%上升到51%,投资组合债务比例从28%上升29%,投资股权比例从18%上升至21%,总负债比例从33%上升到36%。
亚洲区域经济一体化深化了地区供应链体系与生产网络。亚洲区域一体化的一个显著特征是建立在由市场驱动的区域性生产网络基础上,即本地区在历史上和业已形成的包括大量制程分割、中间品贸易、跨国资本流动、服务外包、产业关联与转移在内的垂直专业化分工体系。《2023年亚洲经济一体化报告》数据表明,2021年亚洲地区内部中间品出口与进口分别占总额的57%与70%。亚洲地区的全球价值链(GVC)参与率从2020年的66.2%增加到2021年的67.7%,区域价值链(RVC)同期从67.6%增长到69%。RCEP、CPTPP以及其他双边和区域贸易协定将进一步通过提供贸易投资自由化与便利化动力,加深亚洲经济体之间产业链、供应链和价值链的相互联系与依存。
亚洲区域经济一体化将增强共同抵御风险与应对危机的能力。确保重要基本物资与商品(如药品、能源、粮食等)的贸易渠道在经济危机与外部冲击中不受阻碍,对于减少由此带来的负面影响至关重要。应对新冠疫情等全球性重大危机,需要更加协调一致、更有针对性的区域合作政策与措施。亚洲经济体之间的区域贸易协定有助于减轻全球性危机对贸易流的不利影响,尤其是在帮助成员国获得基本医疗产品(如疫苗、检测包),以及加强对这些产品跨境生产的供应链与物流合作等方面。
亚洲区域经济一体化促进了区域性公共产品的供给与保障。与世界其他国家一样,亚洲国家同样面临着日益严峻的全球性问题与跨国发展挑战,例如基础设施联通、环境退化、资源短缺、气候变化、传染病等。因此,建设与维护区域性公共产品成为区域经济一体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包括跨境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共享自然资源的可持续管理、跨境疾病监测、减灾防灾等。区域内所有国家的集体行动可以在整个区域产生正向溢出效应,从而超过国家各自行动的效果总和。亚洲国家开展的农业、减贫、教育、疾病防控、海啸预警等经济技术合作为构建区域性公共产品树立了全球范例。
亚洲区域经济一体化关注并致力于实现包容性发展。亚洲国家中多数为发展中国家,甚至还包含少量最不发达国家。因此,缩小国家之间的发展差距、增进包容性增长、加强技术援助与能力建设对亚洲区域经济一体化具有特殊而重要的意义。在开展区域合作的过程中,亚洲国家对此给予了许多关注,并取得了良好的成果。例如,亚洲开发银行最先提出“包容性增长”的概念;APEC是最早重视与实施包容性发展的区域性组织之一,于2017年发布了《APEC促进经济、金融和社会包容行动议程》,提出了经济包容性、金融包容性和社会包容性三个发展目标,在贫困与偏远地区、教育与就业、妇女、中小企业等问题上持续开展合作与经验共享,2019年APEC智利峰会宣言中又将数字化社会、一体化4.0、女性、中小企业、可持续增长作为未来开展工作的重点领域;RCEP协定中包含“经济技术合作”章节,旨在缩小缔约方之间的发展差距,强调通过信息共享、技术援助、协同合作等方式帮助最不发达国家履行协定义务并从中获益,强调各国应建立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合作机制,鼓励各缔约方促进中小企业的信息共享。
亚洲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未来
面对全球经济通货膨胀、增长乏力、地缘政治风险加剧的挑战以及数字技术革命的机遇,亚洲国家需要进一步加强区域制度性合作与创新,为实现经济可持续、创新、包容、安全、韧性发展创造新的动能与活力。重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加强亚洲区域供应链的重构与升级。全球供应链体系在金融危机、逆全球化、贸易冲突、新冠疫情冲击、乌克兰危机等影響下不断发生重构与调整,包括本土化(供应链回流)、多元化(供应链转移)、近岸化(供应链缩短)和友岸化(供应链安全),减少供应链风险与增强经济韧性逐步成为新的目标。美国联合部分西方国家采取的针对中国的“脱钩断链”政策也使亚洲区域供应链面临分裂的风险。此外,尽管亚洲的全球价值链和区域价值链的参与率均有所上升,但其区域价值链更多地是依赖于简单的生产网络,即只涉及中间品一次性跨界流动,而不是复杂网络(中间品两次及以上的跨界流动)。区域价值链在初级和低技术部门比在高科技和服务业部门显示出更强的联系,这表明亚洲经济体之间需要在高附加值与高科技部门培育更紧密的供应链联系。
避免亚洲区域经济一体化路径的分裂。亚洲区域经济一体化尽管发展迅速,但也存在明显的缺陷,即缺乏一致而明晰的经济一体化战略,一体化网络中缺乏大国之间的紧密合作。当前地缘政治紧张与冲突给区域经济合作蒙上了阴影,经贸问题泛政治化、价值观化以及与安全问题捆绑不利于亚洲区域经济一体化的长远发展,反而会加剧大国摩擦与对峙,并迫使一些国家不得不“选边站队”。在这方面,美国基于“价值观—安全—供应链”三位一体的区域一体化与中国基于人类命运共同体和包容性发展的区域一体化理念与实践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并在贸易标准与规则、数字标准与规则、技术标准与规则等领域形成竞争关系。
深化国际经贸新规则领域的合作。亚洲发展的需要对区域一体化提出了更高的期待,亟待建立以发展为导向、以规制融合为重点、以互联互通和能力建设为支撑的新型深层经济合作体系。首先,在经济自由化与市场化的原则基础上,亚洲区域一体化必须充分考虑广大发展中国家在发展民族经济、产业升级、经济安全、环境保护与减贫等方面的发展目标。其次,实现从以“边界措施”为主的市场准入规则向以“边界内措施”为主的规制协调规则转变,包括投资、政府采购、竞争政策、资本流动、环境、电子商务等领域,致力于高标准、高质量的区域经济一体化建设。此外,通过以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为核心的互联互通和提高战略与政策制定水平的能力建设化解亚洲的发展瓶颈问题,缩小各国之间的发展差距,为区域内贸易与投资紧密合作创造有利条件。中国的“一带一路”倡议与亚洲基础设施开发银行等为此提供了创造性的实现途径。最后,随着亚洲国家在应对气候变化方面发挥的作用越来越大,区域合作对于生产、贸易和投资脱碳至关重要。
开展数字经济与贸易领域的合作。近年来,亚洲各国日益重视利用人工智能等前沿数字技术发展数字产业、实现产业转型和构建数字治理体系。亚洲地区对建立跨境数据自由流动的数字贸易规则的实践日益深入,这有利于促进创新、有竞争力、高效的价值链和经济增长。许多亚洲经济体达成的贸易协定中包括了电子商务、数字贸易、数据治理等条款,部分国家还达成了专门的数字经济协议。未来亚洲区域经济一体化可在数字国内监管模式(包括隐私、安全、消费者保护、源代码、算法或加密保护)与跨境数据流动(包括数据本地化、跨境数字产品征税)等方面加强合作,为全球达成新的数字规则起到示范与引领作用。
促进“以人为本”的贸易与投资自由化。亚洲区域经济一体化应进一步贯彻“包容性发展”理念,实现倡导机会平等、注重参与共享、崇尚公平正义的经济增长模式,其中强调“过程参与”和“成果共享”是关键所在。亚洲国家应将包容性和经济赋权问题作为未来区域经贸合作的重点之一,实现区域一体化收益分配的公平性与普惠性。为此,应促进“以人为本”的贸易与投资自由化,推动中小企业参与国际化进程;实施经济与社会政策结构改革,消除影响弱势群体公平参与经济开放与发展的障碍;加强规制融合与监管协调,构建“以人为本”的贸易与投资新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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