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6月14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市民徐某在明知自己患有癫痫病的情况下,隐瞒病情申领了机动车驾驶证。2021年11月,徐某駕车在路上行驶时癫痫病发作,超速闯红灯碰撞排队等候车辆,造成10车受损、两人死亡、一人轻伤及本人受伤的重大交通事故。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徐某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其他当事人无责任。
2023年1月12日,检察机关对徐某提起公诉。
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人民法院认为,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有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帕金森病、精神病、痴呆以及影响肢体活动的神经系统疾病等妨碍安全驾驶的人,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本案中,被告人徐某明知自己患有癫痫疾病,在未进行规律性治疗,癫痫发作未完全控制的情况下驾驶车辆,致两人死亡、一人轻伤、10车受损的后果,其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结合被告人徐某的犯罪情节、认罪态度、悔罪表现和社会危害性,以被告人徐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一审宣判后,被告人徐某不服提出上诉。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摘自《法治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