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刘少奇的机要秘书刘振德回忆,1963年,王光美要去参加“四清”,临走时她把一个装钱的盒子交给了刘少奇。第二天,刘少奇把刘振德找去,一边笑着一边把盒子递到他手里说:“这是我们家的钱柜,光美在的时候由她来管,她走的时候交代给我,我现在交代给你,以后你来管管这个事情。”
刘振德接过盒子,听说是“钱柜”,便说:“哎呀,是钱柜呀,那我得数数,别回头成了四不清干部。”“不用数了,没多少钱,你全权处理,里面有光美留下的一个条子,发工资后按条子分配。”刘少奇说完就忙自己的工作去了。
刘少奇走后,刘振德把钱数了数,一共是29块多。另外,还有个王光美写的条子,字条上写明:给炊事员郝苗120元,这是他们全家的伙食费;给外婆150元,那是9个孩子的学费、衣物费和杂费;卫士组100元,这是给少奇买烟和营养品的费用;赵阿姨40元,这是保姆的工资;房租、水电60元;党费25元。经过这样一分配,俩人500块的工资也就所剩无几了。由此可知,王光美要操持這个大家庭有多不容易。(摘自《炎黄春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