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屈志一
(赤峰学院法学与商务学院,内蒙 古赤峰 024000)
在法学育人过程中,协同育人策略是新文科法学建设的关键支持,整个策略教学过程需要优化现有的协同教育模式以增强与社会资源的高度协同,并优化教师的教学效果,为社会培养和输送高素质的创新型法治人才。若想从根本上实现协同育人教育机制的落实,就务必要在法学实习基地建设、课堂教学、实践教学等方面加强对新文科理念的渗透。在新文科理念教育的大背景之下,教师怎样将协同育人教育理念贯彻落实到课堂中,且教育学生学会“举一反三”“融会贯通”是值得思考的,现撰写如下。
法学新文科理念在应用过程中务必要对地方经济、社会方面最为迫切的民事问题做出反应,重视从实际出发,从实践中汲取教学理论并建立特色的学科体系。若想在实际中找出应用矛盾就必须了解社会发展、科研、政府决策等方面的问题,故而应当加强政校沟通学科交流与合作,以问题为导向凝聚各方力量,搭建更为广阔的法学案例交流平台,形成优势资源集聚。这样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就不会出现“纸上谈兵”等现象。依托新文科理念不但可以优化学生对法学知识的理解,还可使其对法学内容实现融会贯通[1]。
法学在诸多高校中是一门较为繁杂、涉及面较广的学科,知识结构的复合性是法学知识教授的基本需求和重要特点,亦是构建协同育人教学的必然要求。法学知识体系是对个人权利进行保护的重要法律体系。法律制度是治理和处理民生能力的基础,法学生在深度学习法学知识后可以对其自身权利进行保障。故而法学专业的高素质人才需要具备一定量的法律基础实践[2]。在培养法学知识的过程中,学生要注重加强对法学知识法律的学习、研究和应用,以提高其法律保护能力和水平。与此同时,伴随社会多元化、新媒体行业化等新技术的不断涌现,新媒体新闻、线上直播授课等产业迅速发展,对为法学人才的知识结构提出了更为繁杂的学习要求。与此同时,高素质的法学知识人才应该具备经济、管理技术等方面的知识和技能,以全面了解法学知识的运行机制和程序,实施法学专业协同育人策略可以有效地在新时期将法学知识融汇到学生的脑海中,加深了学习印象且应试成绩以及现实实践也得以体现[3]。
协同育人教学策略不单是指通过新媒体直播行业学习其他法学专业人士的学识,更是要实现跨部门、多学科协同协作,共同进行法学专业教学。在贯彻新文科理念的情况之下,高校要积极利用人脉资源与其他区域高校法学人士进行友好合作沟通,并且与当地公安部门进行协作,邀请专业人士进行授课,唯有这样方可培养高学科素质的法学应用型人才。协同育人机制不但可以使当地的法律资源与法律体系形成有机结合,而且还可使当地司法制度的实际运作得以融入传统的教育教学之中,从而培养出高学科素质的应用型人才,提高学校的教育竞争能力[4]。
协同育人机制需要高校积极与当地司法实践机构进行协作,通过搭建实习基地、互聘人员等双向交流机制发挥其教育职能,构建法制教育共同体,促进优秀法制人才的培养[5]。落实协同育人策略的关键点是将学生培养为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应用型人才,并与法律界建立双向的人才交换机制,充分发挥实务部门的职能,培养和发挥法学生的理论联系实际能力。故而实施协同育人策略机制,不单单是高校优秀法治人才培养计划的需要,更是一种全新的教育思路和方式。
在应用新文科理念实施法学协同育人策略教育的过程中,要完成法学知识教育的实践性教学难度明显高于理论教学。造成这种困境的主要原因是实务师资、实训手段、实习平台均存在微观程度的缺陷。部分高校法学教授由于年龄较高且未能及时地跟上社会发展潮流,故而授课内容较为单一,自身存储的法学学识量也随之流逝。部分教师依托传统、老旧的法学教育思想,认为对教材授课的基本内容进行讲解,学生就会实现学习目标,但是在现实社会遇到新型法律纠纷时并不能达成了解。究其原因是这些教师、教授并未了解社会新兴产业,例如新媒体平台直播等,在遭遇了新兴产业法务纠纷时不能第一时间利用法学进行解决。其自身都解决不了问题,那么学生更不能将法学知识与现实生活相融合,无法达到协同育人的教育目标[6]。
现如今部分高校法学专业实施协同育人策略仍然处于起步时期,部分高校教务管理层认为仅仅邀请法学专家来进行授课或者与其他合作高校进行法学文化交流活动即可优化自家教师的法学育人模式,但这种方式并不能完全适用于当下社会,已然被社会逐步淘汰。部分已有协同育人法学教育策略的高校也仅仅是与当地少量部门进行合作,并未将协同育人策略内容深化。例如X 高校依托协同育人策略与当地公安部门展开合作,邀请公安部门纪检委工作人员来校举办讲座,但X 高校并未与当地规模较大的法律事务所进行合作,也并未与其他法学高校展开深入学术交流,故而这种片面的协同育人策略在实施评级方面笔者认为是存在缺陷且失败的。高校教务管理层应当重视法学专业教育内容,除了定期对法学课堂进行质量监督,还应当利用自身人脉关系进行跨部门多元化合作,以此来推进协同育人教学策略的实施。高校管理层要与司法实务部门建立定期的沟通机制,打通实践渠道,不断创新交流形式以及拓宽交流渠道。管理层要重视交流合作的实效,顾及协同育人双方的微观需求,力求帮助学生发展形成合作共赢现象,为培养法学人才提供有力支撑[7]。
传统法学知识教育模式强调知识的传授,缺乏理论与实践之间的联系与协调。实践教学长期以来是一种辅助性教学,凭借传统教学来对教学质量、教学评级进行评价在是不科学的。这样做教学内容很难适应法律实际操作,理论上法学学识的拓展空间也较小,这就造成了培养出来的人才与现实生活严重脱节。部分高校对此已有宏观程度的认知,采取了相应的补救教学措施,例如培养核心学科素养、以问题为导向等教学模式,但是现有已实行的教学模式可以完好地适用于其他专业,在本身具备多元化、繁杂化的法学专业中收效甚微。出现这种法学教学矛盾之时就需要高校教务管理层有效地为法学专业打造一套完整的实践教学策略。迄今为止协同育人是能够达成低成本、高质量法学教学的实践教学策略,故而亟须对协同育人教学策略应用开来。
高校要实现法学专业成绩优化就务必进一步深化认知协同育人教育策略思想,利用协同育人策略进一步明确法治人才培养的目标与定位。高校管理层在全面贯彻和认识协同育人的同时,必须始终保持法律、法务、民事刑事纠纷教学的精华,且在教学过程中秉承“新文科理念”进行生动化授课,摒弃死板、陈腐的法学课堂,在实践中不断深化和认知学识。在这一基本原理的基础上,立足于深入案例、深入实践的多维要求,高质量地选择兼顾学生和授课教师长期发展的教学建设需求。例如以笔者任职的X 高校法学专业为例,X 高校教务管理层深刻认识到法学专业的繁杂性和复杂性,故而深入落实协同育人教育理念,积极邀请某新媒体平台网红级别教授-- 张三进行网络授课。学生在教材之中感受到的案例与张三教授传授的案例形成鲜明对比,具体案例内容如下。张三教授提问:“同学们,有这么一个案例,某地区某人家生了两个孩子,其中A 未成年长期欺凌另一个年龄较小的C 未成年,导致其罹患严重的抑郁症,家长得知具体原因后选择与A 未成年脱离赡养关系,那么请问在法律范围内脱离亲属赡养关系是否构成犯罪?”众多学生融会贯通回答的答案也不尽相同。Y 学生认为,“此种情况并未与公证处进行公证故而不可形成脱离关系,在法律上属于违法行为,但并不构成犯罪。”U 同学认为,“父母之命天大地大,从民事纠纷的视角来看父母完全可以选择不进行抚养且可以由公安部门介入进行教育。”随后张三教授给出正常答案,“该种情况并不构成犯罪,但是父母方亦存在严重的教育失职问题,不可单方面解除赡养义务。A 未成年完全有人身权利去法院进行起诉,要求父母继续履行赡养义务,但A 未成年做法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有鉴于欺凌情节轻微可由民警进行代替口头教育。”众学生豁然开朗。该案例在高校法学教材中并未存在,且教育形式新颖,通过社会上比较重视的未能年人欺凌问题进行法学传授,不仅在新文科理念下进行教学且教学方式生动,学生的自主学习兴趣也提升了。这即为高校跨部门多学科与其他行业、其他高校的教师合作进行的协同育人策略,不同地区的高校应当加深贯彻协同育人法学教学策略,为法学生的学习内容增加实践性[8]。
高校要以协同育人为核心,将优质的法治社会资源与法学教育相结合,以实现法律人才培养的预期目的。深入的协同育人机制能够有效地满足法学生毕业后社会和行业的需求,解决高校法学教学专业学科素养、普法能力、法学应用等方面的具体需求,有助于教师及时、全面地认识学生学习状况,为其他地区高校法律专业制定并适时地调整人才培养目标提供依据。协作教育也能够使法学专业学生的综合学科素质得到提高,其不仅通过专业能力培训来提升,还通过对法律职业知识的理解以及法律职业道德的教育进行培育。校方管理层积极构建“仲裁+课堂”“纪检+课堂”“刑事+课堂”等协同育人模式,实现高融合程度的法学教育内容。
上述协同育人策略主要体现在高校与公安、纪检等公务部门合作开展法学生实训参观,与此同时还要在校园内设立小型“仲裁法院”来处理校园内学生之间的法律纠纷,为学校学生提供法律援助。利用各种手段激发学生的法学知识应用兴趣,学生的自主学习热情自然而然地也就高涨了起来。例如以X 高校为例,X 高校在笔者与其他法学专业教师、教授的建议下积极与区域内公安局进行合作,以班级为例进行实训参观,公安部门也提供了法学专家,进行当年度的公安刑事、民事案例讲解。这样开展协同育人策略让学生开阔了眼界且学习热情高涨,立志认真学习为祖国分忧。而且校方还积极地与当地律师事务所进行合作,由事务所负责人提供疑难法务纠纷案例供学生分析参考。除此之外,X 高校还在校园内设立了“学生法院”来处理学生纠纷。例如M同学在校园内骑行自有的电动车将N 同学撞伤,学生法院认定M同学承担民事责任应当积极履行医药费用且取得N 同学方的谅解。又比如B 同学在食堂打饭时饭卡丢失了,随后P 同学捡到了饭卡,但是并未第一时间予以归还且进行了盗刷操作。学生法院主审“法官”和陪审团一致认为该行为已然构成了盗窃,但基于校方要求采用更为柔和的人性化处理方式,遂由P 同学向B 同学进行道歉和赔偿处理,并由学生法院对P 同学进行口头批评教育,匿名进行全校通报,净化校园风气。学生法院虽说由法学生组成仲裁团体,但是X 高校依然委派法学教授进行监督,以免出现不公正仲裁、判决的情况,故而在新文科理念下要实现法学教育目的,高校和社会部门务必进行共同努力。
多方面良性配合教育体系是指法学教师、高校管理层多者之间的协作教育,这亦是高校法学工作中的关键环节。法学教师、教授是"秉公执法"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而高校管理层则是对学生法务思想动态最直接接触的观察者。协同育人对策显示,协同合作是由多人合作来实现的,而法学高质量教育则是以合作为基础的。法学教师、高校管理层是教师队伍中的主力,同时也是教师队伍的骨干。构建法学教师、高校管理层与学生的多方面良性配合形成优质法学教育,使“新文科理念”工作得以顺利落实,同时也提升了应试成绩。具体的协同育人多方面配合教育体系如下:一方面,让专业教师对法学教材的内容有更深刻的认知,使学生“教材”与“学习”同步发展。由于部分高校管理层并未参与协同育人工作,法学主要授课内容是由法学教师来完成,而学生自身只需要把自己的专业课学好,这直接影响到协同育人工作的推进。为此当代高校法学教师、教授应当深刻理解教材内容和教学含义,增强自身法律教学意识,剖析更深层次的教材寓意,将法学教材、授课内容开发到极致。另一方面,要健全法学专业和法学高校的合作关系。通过加强与专业法学师资的交流、定期委派双方高校法学教师进行互换学习,邀请985、211 法学高校教授来校进行教师培训等方法,构建多院校教育沟通平台,让高校自身法学专业授课者能接触到行业精英,自然而然地在法学课堂上学生也就接触到了更高层次的法学知识[9]。构建多方面良性配合教育体系,最终受益者还是学生,依托新文科理念运用协同育人教学策略,让法学生的专业技能得以优化,也方便高校更好地转变教学思路,开展协同教学,确保教学质量稳步提升。
法学专业是一门涉及生活方方面面的课程,高校要秉承新文科理念建设协同育人法学教育策略,通过实践教学实践,进一步深化法学生与实务部门的深度了解和配合,构建多方面良性配合教育体系,以达到培养实践型法学人才的目的。高校要不断完善多层次法学人才培养机制与平台,深入挖掘优质法学教师进行授课,为法学专业提供高质量的育人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