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业新
(上海交通大学 人文学院, 上海 200240)
乾隆《江南通志》云:明代“统兵之制,大略有三,一为都督府,一为镇戍将领,一为督抚兵备”。〔1〕所谓“兵备”,就是明朝地方国家权力结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的兵备道。〔2〕《明实录》、万历《明会典》、《明史》、地方志书等文献对明代兵备道有较多的记载,学界对此也有一定研究。〔3〕但诚如论者所言,受材料所限等因,学界迄今对明代兵备道个案研究不够,以致影响整体上认识明清兵备道的演变及其折射的社会变迁。〔4〕
颍州兵备道(以下简称“颍道”)设于弘治四年(1491),是明代南直隶地区较早设置的兵备道。〔5〕但文献关于其驻劄地的记载多有不同。如嘉靖《南畿志》、乾隆《江南通志》记其治于颍州的同时,又分别载称“弘治六年,徙于寿州,寻复于颍”,“初驻寿州。(弘治)十年,移驻颍州”。〔6〕同一文献对其驻劄地记载不一,其本身即反映了该问题的复杂性。相关研究成果对此未曾关注,或付诸阙如。〔7〕厘清这一问题,既是颍道研究不可或缺的内容,也是对明代兵备道进行专门性深入研究的必要基础。有鉴于此,本文对明代颍道驻劄地变动情状及其动因等相关问题加以探析。
自弘治时设置伊始,终讫崇祯时期,颍道先后曾以凤阳、寿州、颍州、宿州为其驻劄地(见图1)。
图1 明代凤阳府州县、卫所及寿颍地区巡检司分布示意图
兵备道为按察司分职机构,其官员通常由按察司副使或佥事充任(后来布政使司参政、参议也有担任此职者)。但明代南、北直隶即“两京不设布、按二司,……守、巡诸员无所属,则寄衔于邻近省布、按司官”。〔8〕颍州辖于凤阳府,隶属南直隶,其兵备道寄衔于邻近的河南按察司。〔9〕但河南按察司驻于开封,距其提督地区较远,不便专理。弘治三年,直隶巡按杜忠因此奏疏朝廷:“河南佥事史俊奉敕提督直隶安庆等二十八卫屯种,向因住劄该省,巡历不便,以致屯政废弛。乞令移居凤阳。”尚书李敏覆准。〔10〕提督安庆等28卫屯种,是颍道职官重要职守。〔11〕如果我们把史俊据此移居凤阳并整饬安庆等卫占垦作为颍道设置之始,〔12〕那么其最初的驻劄地即凤阳。只是此“凤阳”,究竟是凤阳府治所,还是凤阳府境内的其他地区?顺治《颍州志》:“初命河南按察司佥事提督庐凤淮扬四府、安庆二十八卫兼理刑,驻劄寿州”,〔13〕似乎其治所为寿州。然嘉靖《南畿志》则明确载颍道乃“弘治六年,徙于寿州”。〔14〕据此可知,巡按杜忠所奏、尚书李敏所准的“移居凤阳”,即驻劄于其府治凤阳。移治的动因,是其佥事驻地开封与提督地区相去较远,“以致屯政废弛”。为加强安庆等卫屯政管理,明廷令其佥事移治凤阳,整饬屯政,并在短期内取得效果。〔15〕
1.“弘治六年(1493),徙于寿州”。颍道何时由凤阳迁治寿州,相关文献记载不甚清晰。如嘉靖《颍州志》:弘治四年,颍州知州刘让“奏请添设兵备。初命宪臣史公俊、申公磐住劄寿州”;嘉靖《河南通志》:“颍州兵备道,弘治四年建,按察司佥事领之”。因刘让“请添设兵备”,“于是,命宪臣来守寿州”。〔16〕贻人以似乎弘治四年颍道移治寿州。然而,如前所述,弘治三年,杜忠奏请史俊由开封“移居凤阳”,史氏次年驻凤管屯。弘治四年因此被嘉靖《颍州志》《河南通志》等作为颍道设置的时间,并随后载称其道治寿州,极易造成该年颍道移驻寿州的误解。实际上,河南按察司佥事史俊履职颍道,是在弘治六年二月明廷命之“兼整饬凤阳兵备”后,亦即嘉靖《南畿志》所载的“弘治六年,徙于寿州”,〔17〕而非弘治四年。
移治起因,与颍州知州刘让奏请增设兵备等官有关。“初,颍州知州刘让奏:本州地广民豪,盗贼窃伏,乞增设兵备官或问刑官一员。兵部覆奏:不必增设,宜敕俊兼理之,故有是命。”〔18〕刘氏乞添兵备等官的理由,是颍州“地广民豪,盗贼窃伏”,但不惟如此。综合相关文献记载,概括而言,主要原因有:颍、寿地区地绾南北,地理位置重要,“防御宜严”;其“地广民豪”,民风“健讼而善谮”,盗贼多发;该地“州卫相错”,“犬牙相制”,“兵卫或暴横而罔知纪律”,田土“兼并”频繁,屯田“荒秽”,屯“政日弊而祸乱将作”。《明孝宗实录》所载仅从颍寿地方形势的角度而言,但从其他几则文献记载看,主要原因还是地方州县与屯田卫所之间的矛盾。〔19〕这一点,可从刘让严惩卫所军士的行动中得到印证。康熙《凤阳府志》:“初,州卫异属,军强民弱,军舍常侵凌百姓。让惩之以法,公正自持,不少假借,纪纲大振。奏请兵备道移镇颍、寿二州,颍至今赖焉。”〔20〕
明廷不愿在凤阳单独设立专职兵备道,其因有二:一则全国普遍如此。〔21〕彼时兵备道设置并不普遍,朝廷只在九边、西南少数民族地区,〔22〕以及那些形势紧张地区增设兵备官员;〔23〕二则明廷常常通过其他举措加强地方防控。这些措施包括“于额设官员内轮次委用”、增设地方职官、添设或调整巡检司、变动行政区划等。〔24〕且弘治初,即使是那些此前曾设兵备的地区,由于形势变化或节约支出等因,除必要者外,有些即遭裁革。〔25〕由于明廷不愿“增设”,遂有兵备迁治之举。此次驻劄寿州,前后经两位佥事。〔26〕弘治十年,治移于颍州。
2.正德中后期,“驻节寿州”。与此相关者,主要为正德时任职颍道的三晋人李钺。据《明实录》、嘉靖《河南通志》,李钺在正德九年(1514)由刑部员外郎升任河南按察司佥事。〔27〕对于李氏任职颍道之事,嘉靖《颍州志》载:“李钺,山西高平人。贡士。任佥事,正德十三年(1518)至,历三年。力请得允,进阶副使。致仕”。〔28〕但嘉靖《颍州志》所记有二误:一乃李氏非山西高平人,而为山西太平人。万历《山西通志》:“李钺,太平人。……成化间举人。授莱阳令,抑强暴,邑民便之。同知兖州时,平曹州宼赵实,擒之。又御流贼有功,累官河南佥事。平狱革奸,权豪敛迹。忤权贵,遂引疾归,进阶四品。”〔29〕明清《高平县志》并无李氏事迹记载,而雍正《太平县志》等则记其事迹颇为具体。二为李氏担任颍道职官的时间,嘉靖《颍州志》等作“正德十三年至”。但正德十一年刊刻的《治河总考》记有明武宗诏令臣僚协同治河的事例,其中一段文字即命“颖州兵备佥事李钺”督同凤阳府同知及其所属官夫治理黄河。〔30〕表明至少在此之前,李钺即为颍道职官,而非嘉靖《颍州志》等所谓的“正德十三年”。
对于李钺驻劄寿州之事,雍正《太平县志》记云:李钺“由举人任蓬莱县知县,查岀登州卫侵占民田万余亩,粮乃得完。密缉一术僧,解省,党人数千立散。民便之。升登州府通判、兖州府同知,平曹州寇赵实,擒之。又督修黄河,从御流贼,有功,擢刑部员外郎。转河南兵备佥事,驻节寿州,革奸平狱,权豪缩息。民为之谣曰:颖水鱼虾尽被两缯挟去,荆山饿殍只因一李甦回。时颖州知府及兵备皆曾姓也。以忤刘瑾党,引疾归,进阶四品,祀乡贤。”〔31〕据此可知,在李钺担任颍州兵备道期间,颍道移治于寿州。《太平县志》所谓的“时颖州知府及兵备皆曾姓”,其中“知府”即颍州知州曾鼎;〔32〕曾姓兵备为李氏前任曾大显。曾氏于正德七年末由苏州府同知升任河南按察司佥事,〔33〕九年以佥事任颍州兵备。〔34〕
李钺移治寿州之因,从万历《山西通志》、雍正《太平县志》关于李氏“平狱革奸,权豪敛迹”、“革奸平狱,权豪缩息”等记载看,主要与其时的狱讼不公、权豪势力膨胀有关。正德十五年(1520),郭震接任颍道。嘉靖二年(1523),郭震因平“贼”不力而遭“住俸”,不久乃调任陕西苑马寺卿。〔35〕
3.万历十七年(1589),“奉命移寿州”。顺治《颍州志》:“万历十七年,副使王之猷又奉命移寿州”,“(王之猷)万历十七年以副使任。未几,移驻寿州”;顺治《寿州志》:王氏“万历年任兵备副使,……驻节寿州”。〔36〕
王氏之所以移治寿州,康熙《新城县志》所载其事迹或可喻之一二:王之猷,“丁丑(万历五年,1577)举进士,授平阳府推官。至即覆仇狱,辨枉狱,又释其以微訾煅炼成大狱者。守严洁,人不敢干以私。郡中吏廪廪奉法。三年奏最,擢礼曹郎。……天子念凤阳汤沐邑,江淮咽喉重地,值大祲,民群起啸聚为盗,擢之猷观察副使,备兵颍寿。议赈、议施粥、议平粜,皆有法,民相戒不为盗。又戮渠魁张戡等数十人。时值缮兵,命民讼者出铁若干,铁集而讼息。颍俗市病贾,之猷为减之,更额则命出石若干砌墩堠,市政以平。尝出行县,憩传舍,闻哭声,问之。其人曰:供具直如许,皆胥乾没去。顾不能役强者,而某弱独役。今将卖女子,故悲耳。之猷恻然偿之,惩胥。条行邮驿事数款,民便之。……之猷练乡兵,核营伍,修军实,为备御计,民以无恐。江以北为患,莫如河。筑堤疏壅,岁糜费度支水衡钱数十万。自河决范口,啮双沟,渰泗城,祖陵几成巨浸。河使者更举以属,之猷乃遍历水滨,望形势,从上游缓悬湍,使得潆洄而下,不至漰泻为堤患。”〔37〕从这段文字可以看出,移治寿州原因有三:寿州距凤阳相对较近,且为“江淮咽喉重地”,对保证“汤沐邑”安全至关重要;彼时的颍寿一带灾害频发,岁多“大祲”,〔38〕民人健讼,胥吏贪酷,社会动荡,群盗啸聚,“渠魁”辈出;而王氏才堪繁剧,执法明断,为政秉公,清廉严洁,可胜任兵备副使。总言之乃形势需要。莅任后的王之猷果敢有为,为民所爱。
此次移治寿州,其持续时间究竟有多长?我们可从顺治《颍州志》的记载中寻找线索。该志称,对于万历十七年移驻寿州后的历任道员“治迹”,其志“以治不在颍”而皆“不书”。但该志又云:“朝廷千里之寄,总名曰颍道”。如欧阳东风、臧尔劝、朱锦、陆梦祖、赵彦、焦公溥、袁楷等“皆世所称名卿,考《寿志》又不载,然则此官何所系属,安可不志也?当考而补之。”〔39〕也就是说,从万历十七年的王之猷始,中经欧阳氏,再到袁楷任内,颍道均驻于寿州。如顺治《颍州志》载,李维祯在万历二十九年(1601)任兵备,驻寿州;〔40〕万历四十四年,贾之凤出任颍道,同样“节驻寿春”。〔41〕翻检顺治《颍州志》、乾隆《阜阳县志》等,袁楷在崇祯十年(1637)以河南布政司参政任职颍道。〔42〕颍道万历年间长驻寿州,可能与神宗怠政有关。据《明实录》记载,万历三十一年(1603),“工科右给事中宋一韩言:国家形势,首燕京,肩齐晋,胁秦楚,跨吴蜀,履闽广滇黔,而中州实为腹心,当亟简抚臣,以重弹压,且令道臣还驻颖州,以便控制。不报。”〔43〕可见,彼时以寿为治,已与当时的颍寿形势不甚适应,但宋氏建言终以“不报”而罢。不过,顺治《颍州志》所载似不准确,因为据文献记载,颍道在崇祯间曾先后移治于宿州、颍州。
4.崇祯十五年(1642),“驻寿州”。乾隆《寿州志》:张如蕙,“崇祯间任兵备副使,驻寿州。为政宽严并济,……除大奸蠹,作养学校。时大兵云集,如蕙多方调护,兵民帖然,寿人赖之。”〔44〕光绪年间刊刻的《寿州志》《凤台县志》均作如此记载。〔45〕关于张氏任职颍道,顺治《颍州志》、乾隆《阜阳县志》称其于崇祯十五年以佥事任。〔46〕然而,《崇祯长编》载崇祯十七年(1644)“加升张如蕙山东按察司佥事,管颍州道事”。〔47〕相较于《寿州志》等,该则记载有几点不同:张氏于崇祯十七年莅任,其职衔为佥事而非副使,其所任为山东而非河南按察司,颍道或为其代管。其具体情况如何?
为此,笔者翻阅了康熙《山东通志》、雍正《河南通志》,该二志所载崇祯按察副使或佥事职官中,均无张如蕙其人;而康熙《江南通志》颍州兵备道职官中则有张氏的记载。〔48〕表明《崇祯长编》“加升张如蕙山东按察司佥事”之载不确,张氏当不曾任职山东。此其一。其二,张氏司职颍道的时间,《崇祯长编》作崇祯十七年。然据明末清初《南渡录》,崇祯十七年十一月戊午,明廷“升凤阳副使张如蕙太仆寺少卿”;弘光元年(1645)四月己未,“没守制太仆少卿张如蕙赀充饷”。〔49〕可见,张氏于十七年由颍道副使升任太仆寺少卿,并在次年因“忧去”而以“赀充饷”。〔50〕故《崇祯长编》载其十七年以按察司职官身份“管颍州道事”的记载亦不确,当以顺治《颍州志》等所载崇祯十五年为是。其三,关于张氏颍道任上的身份问题。文献记载有佥事、副使不一之说,其秩各为正五品、正四品。具体可从其升迁后的职务折射之。《南渡录》作太仆寺少卿,正四品。若其职为副使,迁官太仆寺少卿,均四品,秩同,与称“升”不副。就此而言,似初为佥事;《南渡录》之太仆寺少卿,《国榷》、《甲乙事案》、乾隆《信阳州志》各作太常寺丞、太仆寺丞、太仆寺正卿,前二者官秩正六品,低于佥事、副使官秩,显然有误;太仆寺正卿即太仆寺卿,从三品,若考虑躐升可能性不大等因素,通常其升职前官秩略低一级,则其副使官职的记载当不虚。〔51〕就此而言,张氏司职颍道时究竟为佥事还是副使,尚难断言。正因为如此,近人钱海岳《南明史》笼统记之云:“张如蕙,……历凤阳副使、寿颍佥事,督兵禽剿有功,入为太仆少卿,忧归。”〔52〕
至于张氏驻守寿州的原因,与其时明末“大兵云集”背景下民不聊生、奸蠹横行的区域社会形势有关。到任后的张如蕙在铲除奸蠹的同时,兴学养民,取得“兵民帖然”一时之效。
1.弘治十年(1497),“自寿春移治颍州”。据嘉靖《颍州志》《河南通志》等,颍道于弘治十年阎玺出任其佥事始,正式驻劄颍州。〔53〕嘉靖邢一凤亦曰:“自寿春移治颍州者,阎公定玺也”。〔54〕因此,嘉靖《颍州志》在记录颍道职官时,一方面声称该道设置始于弘治四年,另一方面却秉持“前代非治在颍者不书”的原则而以弘治十年移治颍州的阎玺为其道员之始。〔55〕据《明孝宗实录》,阎氏在弘治十年十一月由户部员外郎任河南按察司佥事;十七年,升按察副使,仍镇颍,前后12年,直至正德三年(1508)。〔56〕此后,王纯、席书、李天衢、孙磐、曾大显等陆续出任道员,始终以颍为治,〔57〕直至正德后期。然而,邢一凤《兵备道题名记》载称,颍道治所“自寿春移治颍州者,阎公定玺也。中废而复事者,席公同文也”。〔58〕其“中废而复事者”一语暗示,其治所似乎存在弘治十年移治颍州后、席书出任道员前有所变动,并在席书司职颍道后再度迁颍的情况。
关于席书,嘉靖《颍州志》载:“进士。升佥事。复奉敕提督如前。正德六年,未至,丁忧。仕至礼部尚书”。即席书先后两次任职河南按察司,前一次为佥事,但未必司职颍道;后一次则因丁忧未至。嘉靖《河南通志》称席氏于正德二年任河南佥事;顺治《颍州志》云其正德“六年以佥事。未任,丁内艰”,后官至礼部尚书。〔59〕但据《明实录》,席书的前任王纯在正德三年二月由江西按察司佥事升任河南按察司副使,十二月改任广东按察副使。席书则于弘治十八年(1505)由户部员外郎任河南按察司佥事,正德四年(1509)升任贵州按察司副使,2年后迁任河南按察司副使。〔60〕可见,王纯改任广东按察副使后的第二年(1509),席书升职贵州,正德六年(1511)专任河南副使,司职颍道,只是因丁忧未曾到任,嗣后李天衢“以佥事任”。〔61〕问题随之而来,即正德三年王纯离任后到正德六年席书到任前的这段时间,何人司职颍道?嘉靖《颍州志》专记颍州道员的《命使传》中关于王纯、席书的一段语焉不详的文字透漏一二信息:“王纯,浙江慈溪人。进士。任副使。正德三年至。未久,奉例裁革取回。席书,……四川遂宁县人。进士。升佥事。复奉敕提督如前。正德六年,未至,丁忧。”〔62〕也就是说,颍道在正德三年王纯“取回”后到正德六年间,曾一度被裁撤。有学者曾指出,兵备道与法定府县等权力机关相比,具有“权宜”性。兵备道常因地方动荡而增设,一旦动荡平息即予撤除。〔63〕颍道的“奉例裁革”,与弘治后期、正德初年的国家裁汰冗员有关。查阅《明实录》发现,从弘治后期开始,朝廷上下对职官过多、国家财政负担沉重等弊政多有深刻认知,臣僚屡屡疏奏裁减冗员。明廷一时掀起裁汰冗员的高潮。〔64〕弘治十四年,兵部应廷臣所奏而云:“国朝设官分职,旧有成法。历岁额外添设,倍于原额,俸给之费皆出于民”。决定“自景泰以后添注内外镇守、守备、协守、分守、兵备等官,一体裁革”。正德三年七月,明武宗“诏裁革山东、福建管海并南直隶管屯兵备副使”。〔65〕也就是说,王纯于正德三年二月升任河南按察司副使,七月即遭裁革,十二月改任广东按察副使。可见,王纯的调任,与颍道裁革有关。而正德六年席书“复奉敕提督如前”,当指颍道的复置。复置后的颍道,仍以颍州为治。如顺治《颍州志》:席书“仍奉命镇颍州”;正德六年嗣司颍道者李天衢,亦以颍为治,〔66〕直至正德后期。
弘治十年阎玺移治颍州,或与其时灾荒频仍及其引发的社会不宁有关。如弘治九年,凤阳等府及滁州、凤阳等17卫所发生水旱之灾。次年春,明廷豁其九年税粮子粒有差。十一年五月,盗贼寇劫河南夏邑官库,典史被杀,驿马遭掠。明廷虽对庐凤灾民有所赈济,〔67〕但寇贼仍以灾伤多发而时生。正德三年,庐凤频灾,其毗邻地区如曹州(今山东菏泽)、归德(今河南商丘)等地寇贼屡发,两直隶形势吃紧。〔68〕然而,就是在这种形势下,颍道于正德三年遭遇“裁革”。正德六年的颍道复置,则与河北刘六、刘七起事有关。刘氏义军长驱淮北,对中都凤阳形成威胁。为加强军事防御,席书被委副使,董理颍道。因未到任,李天衢继之。彼时河北“流寇残破齐、鲁、晋、豫,遁而至颍,谋掠南畿”,并先后破太和、略颍州、围颍上,颍川卫指挥战死,“势甚急”。莅任后的李氏“应机力办”,率民严加防御,斩敌首数百,寇溃去,民得“更生”。〔69〕
2.隆庆四年(1570),“驻节颍”。颍人王谟《马公生祠碑记》:“隆庆庚午(四年),云中马公以户部郎授河南佥宪,奉敕整饬庐凤,驻节颍。持廉秉公,锄强翼善,崇文修武,弭盗安民,错无不美善。先是,武弁者鱼肉诸士,而晋兵宪刘公左袒武弁,捶栲之惨,几于阮焚。公置武弁于法。金张许史之请旁午于道,终不贷。”〔70〕马公即马豸,大同人,隆庆四年以佥事任。〔71〕万历《颍州志》的“驻节颍”记载,说明马氏任上以颍为治。
马豸驻节颍州的原因,殆与颍州盗贼多发、卫所武官横行但地方官长无所作为有关。其时的颍州,“多盗难治”,〔72〕驻屯卫所武官“骫法,大肆虐焰”,构害地方诸生,鱼肉百姓。时任颍道佥事刘得宽〔73〕袒护武弁,“捽诸生数人,榜之百,几死,一时士民闭门丧气”。刘得宽罹劾而夺职,履职后的马氏“按治奸盗”,“访缉惯赌恶少,核确无遗奸。强盗情真,即杖毙于通衢”,并“抵武弁法”。但“权贵书札盈案”,“复远赂其兄转请”,可见其时颍州社会污浊之一般。马豸不为所动,“光明严毅,举动不苟”,“按治奸盗”,武弁伏法,“鬼蜮潜行”,“无敢窃发”,治理颇见成效。〔74〕
3.崇祯八年(1635),“奉旨永镇颍州”。顺治《颍州志·郡纪》:“崇祯八年,因寇陷颍,(颍道)奉旨永镇颍州”;其《宦业传》又载:“崇祯八年,贼破颍,御史田用坤以颍人悉本土利害缓急请于朝,奉旨仍移本州”、“八年,颍被贼破,谢参政肇玄又奉命专驻颍,今皆因之”。〔75〕表明:其一,颍道治所于崇祯八年迁至颍州。其二,移治原因为明末农民战争对颍地的袭扰。顺治《颍州志》载:八年正月初十日,李自成部“突至围城。时承平久,无备,……通判赵士宽、知州尹梦鳌、乡官张鹤鸣初率众守之,及众伤不能支,十二日午,贼穴城入,编(遍)焚房舍,缚执人索金。或类官刑拷之,或加异刑苦之,或剖孕妇而视其胎,或开人腹为槽,纳粮于中以饲马,惨极百状,盘踞三昼夜去。……九月,流贼复侵颍,兵备道谢肇玄命贡士李栩击走之。”〔76〕而驻地迁回颍州,则与此境下颍人田用坤御史的奏请有关。其三,移治发生于谢肇玄司职兵备道任上。受兵燹影响,颍州城郭毁坏,孑遗远窜,盗贼时现。谢氏临乱受事,悉力补辑,“其防御之艰,抚字之勤,不遗余算”。且往返“驰驱颍、寿”间,“百计绸缪,栉沐不暇”,终“因劳至疾,遂卒于寿”。〔77〕
康熙《凤阳府志》:胡沾恩,“任颍州兵备,慷慨有才略。旧驻颍州,因宿州东北有张山,界在徐萧,贼首李五倡乱,梗塞道路,乃移镇宿州。沾恩统兵进剿,手缚渠魁,各院疏荐其功。”康熙《宿州志》:“天启二年(1622),山东白莲教起,报且急。署州事李齐松守城,昼夜不懈。会颍州道移镇,贼却走”;“崇祯间,张山寇荒,诏移颍州兵备道驻劄宿州,建中军守备署,在城外东北隅。(崇祯)十三年(1640)毁于火”。〔78〕综而言之,主要有三点:其一,移镇宿州当为事实。移治缘由、过程、道员、衙署等记载明确,足以证之。其二,移镇宿州的时间。康熙《凤阳府志》称移治发生于颍州兵备胡沾恩任内;康熙《宿州志》称“天启二年,山东白莲教起,……会颍州道移镇,贼却走”,似于天启二年移镇。〔79〕但该志同时又载,“崇祯间,张山寇荒,诏移颍州兵备道驻劄宿州”,则颍道似崇祯时改治宿州。其三,此次移治的直接动因,乃宿州东北张山发生的李五动乱。兹据史料记载,对有关问题稍加勾陈。
明代宿州隶属正德六年(1511)设置的徐州兵备道管辖。〔80〕隆庆三年(1569),设徐州总兵府,驻节徐州,提调凤阳府境内宿州、颍州等卫及颍上等所。按是年河道总督翁大立之请,总兵“于所统地方分月驻劄”,一至四月、五至八月、九至十二月各移驻于徐州、归德(万历二年裁)、宿州。〔81〕天启二年,山东爆发白莲教起义。九月下旬,数万义军迫近徐州;十月初,南渡黄河,威胁凤阳。明廷诏令颍、徐兵备道相机屠剿。右佥都御史徐必达上疏,就当时“无一人不好乱,无一处无讹言”形势而指出,“往时虞在海寇,故淮扬间置兵星列,而凤宿在内,寂无一兵”。但“自来英雄每于芒砀凤泗崛起”,“况凤阳无城”,又为皇、祖陵所在,出于拱卫中都和二陵安全之虑,称“宿州必不可无兵”,建议“就使此贼旦夕就平,臣今所发之兵,宿州不可不留一千守也。”〔82〕由此可知,无论徐州总兵是否如前周期性移驻宿州,宿地都因其重要而为明廷重视。只是这一疏请,似无下文。据《明熹宗实录》记载,天启六年底,凤阳巡抚苏茂相故事重提:“自莲妖之后,议设大将统重兵以固保障,可谓长虑。却顾因军饷不敷,止设官兵三千,已非原题初意。后钱粮益难,遂以操军民壮补数,……近且饷日缩,而兵日销,并操军马壮仅足二千。城沉年荒,何所恃以弹压。合无于淮南北各营官兵裒多益寡,毎百量汰三名,计沿江沿海可汰四百余名,取其饷,召募精壮,以实徐之行伍。仍拨哨官分驻于长山、九鼎山诸盗贼出没之处,庶武备修而奸萌杜,地方可无意外之虞矣”。〔83〕建言朝廷在强化徐州兵备的同时,加强长山、九鼎山等处的控驭。
苏氏奏文之“长山”,又作“张山”,明清方志有时或作“章山”,位于徐州府萧县东南山峦地带。〔84〕乾隆《灵璧县志》也称“张山在萧县境”,云:“灵璧山脉发于萧、宿之境,……又(北部之)南冈峦相属,直接萧县之张山,此县境西北诸山之大概也”;〔85〕《明熹宗实录》中的“九鼎山”即灵璧境内之北的九顶山。〔86〕同治《徐州府志》:徐州“东南至张山,九十里,界灵壁。据同治八年(1869)萧县知县顾景濂勘送县图,张山东五里九顶山始为灵壁界,山南五里大庙圩迤南为青塜湖,湖西岸即萧境,湖南接老汪湖,中有洲曰曹家楼,东里许有三界碑,东北为灵壁,东南为宿,西为萧也”。〔87〕可见,九顶山位于凤阳府灵璧县北境,与毗邻徐州府萧县张山所在山丘连绵,且张山、九顶山相去仅数里。由于这一地带冈峦起伏,交通不便,张山、九顶山一带因此成为军事力量颇为关注的地区。〔88〕苏茂相的“徐武宜振”建议得到兵部“允宜施行”之应,〔89〕但具体实施情况不得而知。次年亦即天启七年,张山居民李五、郑三峰等“以山为险”,四处“大肆剽掠”,为害于徐、宿、邳三州,“官兵屡擒未获”。崇祯元年,徐州副总兵马爌等率兵攻之,擒获李五并斩之,“余党始散”。〔90〕
至此,可以明确:其一,移镇宿州当在崇祯初。天启七年(1627)发生的李五等动乱,在崇祯元年(1628)被平定。康熙《凤阳府志》载称,剿灭李五等叛者,除徐州副总兵马爌等外,颍州兵备道胡沾恩亦有“其功”。据文献记载,胡氏于崇祯元年五月由武选司郎中升任河南按察司副使,〔91〕三年夏,胡氏改任山西副使,“宁武兵备”,〔92〕江陵人吕道昌以按察副使身份接其任。〔93〕表明胡沾恩任颍州兵备时间为崇祯元年至三年,颍州兵备道移治宿州当发生于此间。其二,如前所述,张山在萧县东南境,非宿州境内,属徐州府,但界邻宿州之灵璧。其三,移治的原因,除该地直接民乱外,还与明末华北形势紧张直接威胁中都凤阳和二陵安全背景下,徐州、宿州兵防不足有直接的关系。
一则驻劄地变动次数,从弘治到崇祯,颍道治所先后九徙,这种区域内频繁移治的情况,相较于明代其他兵备道,当属极为罕见。二为颍道治所有四:凤阳、寿州、颍州、宿州(见表1)。颍道4治所和治所间9次移徙,以及该道乃江南地区最早设置的兵备道等情实,可见颍道独特性之一斑。三是治所的9次变动,有两个时间段较为集中,即弘治、崇祯两朝,分别为颍道初设阶段和明末时期。弘治时期不到10年时间,治所竟前后三迁,表明颍道初设,驻劄地的选择不甚明确,遂有治所屡次迁移并最终治于几年前刘让奏请添设兵备的颍州;崇祯朝10余年间的几次迁治,则完全出于区域形势的应急之需,彰显了兵备道的核心功能。
表1 明时期颍州兵备道驻劄地变动情况
就4个驻劄地的驻劄次数而论,先后被作为颍道治所者,凤阳1次、寿州4次、颍州3次、宿州1次,寿州次数最多,颍州次之;驻劄时间长短方面,四地分别合计为:〔95〕凤阳2年、寿州104年、颍州41年、宿州5年,寿州驻劄时间最长,约占明代颍道存续年份的68%,次之者位颍州;又据顺治《颍州志》、乾隆《江南通志》等,弘治四年(1491)至崇祯十七年(1644)150余年间,先后出任颍道兵备职官者共68位,〔96〕驻守于凤阳、寿州、颍州、宿州者各计为1位、〔97〕46位、19位、3位,以驻寿道员最多,其占比约68%,驻颍者次之。可见,颍道社会控制的重心主要在颍寿一带。这一重心的形成,与其时凤阳地区卫所的空间分布有关。
“兵者,先王所以威天下而拆夺奸宄、戡定祸乱者也”。〔98〕为有效控制地方,明廷在凤阳府设有15卫、2所,作为地方安全保卫体系(见图1)。其中辖于中都留守司的8卫1所,均分布在府治内或附郭凤阳县及其周边40里以内的地区,共41千户所;毗邻凤阳县的定远另设有直隶朝廷的“京卫”——飞熊、英武2卫,计10千户所;府治北则有辖5千户所的宿州卫,明祖陵所在有领9千户所的泗州卫;凤阳府西部、西北广袤地区仅有寿州卫、颍州颍川卫、亳州武平卫和颍上守御千户所,合计16千户所。〔99〕若以宿州、怀远县一线为界,将凤阳府所辖分为东、西两部分,不难发现其地方控驭力量的空间分布极不平衡:首先,东部地区因系中都、二陵所在,集中分布了12卫,计有65千户所,卫、所均约占明代该府境内卫、千户所总数的80%;距离府治相对较远、面积更为广大的西部地区则仅设3卫1所共16千户所,其数量为东部地区1/4,区域军事控制的薄弱显而易见。其次,屯田始终是明代凤阳地区卫所重要职守之一。但在明代凤阳府内,其卫所屯田也有较大差异。根据成化《中都志》记载,凤阳府境内的13卫2所(飞熊、英武2卫因屯田不详而未计入内),共屯田约19490顷,简单计算,每一卫所平均屯田1390余顷。其中中都留守司所辖8卫1所及其附近的泗州卫,共屯田地塘池约9180顷,卫所平均屯田不及920顷;若除却泗州卫屯种的2576顷田地,则中都留守司所辖各卫所平均屯种田地仅730余顷。而西部距府治相对较远的宿州、寿州、武平、颍川4卫和颍上1所则不然,5卫所共种田地10310余顷,卫所平均屯种2060余顷,其平均屯田顷亩数约为距府治较近中都留守司所辖诸卫所屯田均额1.8倍,而颍川卫屯种的土地更是高达4480顷。〔100〕可见,中都留守司所辖卫所的主要职守是“拱卫”中都,屯种只是其次,而西部颍寿一带卫所作用则相反,折射了凤阳地区军事控制的空间差异。为加强颍寿一带的社会控制力量,以及有效拱卫中都、保护二陵,在控制力量并无增加的情况下,明廷遂重点以分布于淮河南北、相去200余里的寿、颍为颍道治所,并根据社会控制和防护形势的需要,频繁迁治于寿、颍之间。
其一,兵备由开封移治凤阳,乃兵备道的最初职能使然。提督江北屯种,是河南佥事重要职守。〔101〕因屯田管理之需,遂有佥事史俊从窎远开封移驻凤阳之事。在其后来的移治过程中,管理屯田始终是颍道职守之一,但并非主要者,主要者为社会控制。
其二,关于驻劄寿州的问题,有二个突出的现象值得注意。一为初设时,颍州知州刘让上疏奏请“增设兵备官或问刑官一员”于颍州,明廷却终“以河南按察分司备兵驻节寿州”;二是有明一朝,颍道主要以寿州为治,其驻治道员数及驻劄年数,均在2/3以上。寻究其由,殆与寿州地理位置及其重要性有关。如所周知,寿州自古就是战略重地,文献对此有诸多论述。如成化《中都志》载寿州乃“建业之肩髀”,称其“战国为吴楚交会,六朝为南北要冲,扼淮上流,水陆辐辏,古今舟车接迹之地”。〔102〕秦汉以降,寿州即为重要行政官员治所,“汉唐以来,常为刺史、郡守治所,扼以重兵,寇难数发”。〔103〕及迄明代,朱明王朝起于江淮,“奋迹中都,实为近邑,矧天险絙峙,足以控汴联江,奠王圻、康四海矣。是故剖之封爵,以辅邦政;树之守令,以辨邦治;翊之戎卫,以振邦烈”。〔104〕寿州对拱卫中都乃至“奠王圻、康四海”均有巨大战略意义,故而成为区域重要行政、军事中心,明代兵备以之为主要驻劄地,即与此密切相关。
其三,驻劄地频繁变动的原因。包括三方面:一与兵备道的临事设置有关。诚如论者所云,明代兵备道因事临时差出添设,非祖制额设而无定员。〔105〕兵备道因不受行政框架限制而具有灵活性,可据需通过随时添设、〔106〕移其治所等手段,达到社会控制的目的。嘉靖时颍州知州吕景蒙于其所修《颍州志》中在记载颍州道员时即曾论曰:“命使,一方之重寄也,而全淮二镇之势,在徐为左臂,在颍为右臂,皆所以御敌人之冲也。任斯责者,岂但督理刑名而已也,必日闲舆卫,使其风声气势既足以詟服人心于未然,而其设机应变又足以折御勍敌于已至。”〔107〕其“设机应变”一语,即反映了兵备道具有包括变更驻劄地在内的灵活性特征,其驻守可因需而变。
二乃颍道辖地广大使然。据嘉靖《南畿志》等所载,颍道所辖之地,最初包括庐州、凤阳、淮安、扬州四府,以及安庆等江北28卫在内的广袤之地,后来随着该区域相应兵备道的设置,其管辖空间有所缩小,但仍涵括庐州、凤阳、滁州等府州及其境内“所属七卫,并设于境外者”,同时因辖地濒临长江,庐州府、和州等处“江防事宜”亦由其“兼管”。〔108〕明代中后期颍道辖地主要为凤阳、庐州、滁州地区,面积广大,包括今安徽淮北和江淮北部地区,几占今皖省之半,卫所较多,且人口繁庶,〔109〕兵备道所司事务较广,〔110〕由其初的卫所屯垦、理刑,〔111〕发展到后来诸如地方水利、灾赈、税赋、教育等,〔112〕俨然县府之上的行政职官,凡系地方事务,均为兵备道分内职事,并为此而疲于辖域各地。万历间,时人为颍道副使杨芳所作的去思碑即云:“颍道所摄既远,而上下牒诉倥偬填委,日不暇给”。〔113〕崇祯时期兵备道谢肇玄因频繁“驰驱颍寿”间而劳累至死的事例,则折射了道员奔逐辖地“栉沐不暇”之实。〔114〕
三则具体移驻何地,与其时该地的社会形势有关。明时期,与南直隶其他府州相比,凤阳地区总体上事务繁杂,社会问题较为突出,〔115〕地方形势多变。为处理阶段性区域社会问题,在兵备道员额既定的情形下,颍道只能通过变更道员驻劄地的手段,加强对地方社会的镇抚。颍道治所的因事而徙,不仅保证了阶段性的社会治理具有相对的针对性,而且也一定程度上避免了道员的长期远途奔波,有助于提高治理效率。
总之,明代颍道驻劄地的频繁迁移及其不一原因,揭示了颍道治所变动是一个繁杂的历史现象,折射了其辖域内的社会变迁和明廷据此而变的社会控制等情状,说明全面、深入地研究兵备道个案,对从不同视角、不同侧面立体认识地方社会发展及其与中央政府的关系具有积极的意义和价值。
注释:
〔1〕《武备志》,乾隆《江南通志》卷92,《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509册,台北:台湾商务印书馆,1986年,第561页。
〔2〕〔63〕方志远:《明代国家权力机构及运行机制》,北京:科学出版社,2008年,第326、324页。
〔3〕有关明清道制的研究成果,对明代兵备道有程度不同的涉及,如王天有《明代国家机构研究》(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2年)、方志远《明代国家权力机构及运行机制》(北京:科学出版社,2008年)等;明代兵备的整体、专门性研究则有如卢苇《明代海南的“海盗”、兵备和海防》(《暨南学报》1990年第4期)、罗冬阳《明代兵备初探》(《东北师大学报》1994年第1期)、谢忠志《明代兵备道制度:以文驭武的国策与文人知兵的实练》(台湾明史研究小组,2002年)、郭培贵等《〈明史·职官志四〉兵备道补正》(《文史》2004年第3辑)等;近些年来对些许地区兵备道及相关问题的个案考察成果有如陈晓珊《明代辽东中层行政管理区划的形成——以辽东苑马寺卿兼职兵备事为线索》(《中国历史地理论丛》2011年第2辑)、阿风《明代“兵备道契尾”考》(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明史研究室:《明史研究论丛》第12辑,北京: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2014年)、李翼恒《明代徽宁兵备道考》(中国明史学会:《明史研究》第16辑,合肥:黄山书社,2018年)、谢忠志《精兵简政:明代江西兵备道考辨》(台湾《成大历史学报》2019年第57期)、齐创业等《明代安庆、徽州地区兵备道分合演变考论》(《历史地理研究》2020年第2期)、赵文涛《明代兵备道驻地选择机制探析——以郴桂兵备道为例》(《历史地理研究》2022年第1期)等。
〔4〕李翼恒:《明清地方道制研究述评》,《中国史研究动态》2020年第2期。
〔5〕《职官志》,乾隆《江南通志》卷103,《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510册,第90、99-103页。
〔6〕《总志二》《总志三》《郡县志六》,嘉靖《南畿志》卷2、卷3、卷9,台北:台湾学生书局,1987年,第95、153、477页;《武备志》《职官志》,乾隆《江南通志》卷92、卷103,《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509、510册,第563、90页。
〔7〕如谢忠志专著所附图表,即对颍道驻地未予标注(《明代兵备道制度:以文驭武的国策与文人知兵的实练》,2002年,第162页)。
〔8〕《职官志四》,《明史》卷75,北京:中华书局,1974年,第1845页。清初《阅世编》:“道臣之职不一,其出驻外府、州、县者,……皆以布、按二司佐贰为之。……南北两京无布、按,则借员于他省,……某省提刑按察使司,或副使佥事,或布政使司参政、参议”(叶梦珠:《建设》,《阅世编》卷3,来新夏点校,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1年,第72-73页)。
〔9〕早在兵备道设立之前,凤阳府相关司法事务即由河南按察司专理。《明英宗实录》载,正统十四年(1449)十一月,明廷命“凤阳府知府杨祖为河南按察司副使,专理凤阳府所属刑名”(《废帝郕戾王附录第三》,《明英宗实录》卷185,正统十四年十一月丙戌,台湾“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1962年校印本,第3679页)。弘治初设立后,颍道一直寄衔河南。如嘉靖《河南通志》载河南兵备道有五,颍道乃其一;《南畿志》:“河南按察佥事兵备,治颖州,统制滁州卫……凤阳七卫,并设于境外者”(《城池附兵御》,嘉靖《河南通志》卷13,李景文等:《河南大学图书馆藏稀见方志丛刊(9)》,北京:国家图书馆出版社,2016年,第358-361页;《总志三》,嘉靖《南畿志》卷3,第153-154页)。但清官修《明史》载颍道寄衔山东(《职官志四》,《明史》卷75,第1844页),今人误以为是(谭其骧:《元·明时期》,《中国历史地图集》第7册,北京:中国地图出版社,1982年,第47-48页;《明代兵备道制度:以文驭武的国策与文人知兵的实练》,第162页)。郭培贵等对此有简要辨析(《〈明史·职官志四〉兵备道补正》)。
〔10〕张学颜等:《屯田》,《万历会计录》卷38,《续修四库全书》第833册,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5年,第92页。
〔11〕《明孝宗实录》卷107,弘治八年十二月癸丑,第1950页;《命使传》,嘉靖《颍州志》卷13,《天一阁藏明代方志选刊续编》第35册,上海:上海书店,1990年,第948页;《屯田》,《万历会计录》卷38,《续修四库全书》第833册,第92页;《郡纪》,顺治《颍州志》卷1,张明华等:《顺治颍州志校笺》,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9年,第25页。
〔12〕嘉靖《河南通志》:“颍州兵备道,弘治四年建,按察司佥事领之。”(《城池附兵御》,嘉靖《河南通志》卷13,《河南大学图书馆藏稀见方志丛刊(9)》,第361页。)另见《郡纪》《命使传》,嘉靖《颍州志》卷1、卷13,《天一阁藏明代方志选刊续编》第35册,第577-578、947页。
〔13〕〔76〕《郡纪》,顺治《颍州志》卷1,《顺治颍州志校笺》,第25、36-37页。
〔14〕《郡县志六》,嘉靖《南畿志》卷9,第477页。
〔15〕弘治五年,提督屯种佥事史俊奏称,查出安庆卫指挥石全等占种地350余顷,“参提问罪,监追子粒,退地给军。尚书叶淇覆准。”(《屯田》,《万历会计录》卷38,《续修四库全书》第833册,第92页。)
〔16〕《命使传》,嘉靖《颍州志》卷13,《天一阁藏明代方志选刊续编》第35册,第947页;《城池兵御附》,嘉靖《河南通志》卷13,《河南大学图书馆藏稀见方志丛刊(9)》,第361页。
〔17〕《明孝宗实录》卷72,弘治六年二月辛丑,第1346页;《郡县志六》,嘉靖《南畿志》卷9,第477页。
〔18〕《明孝宗实录》卷72,弘治六年二月辛丑,第1346页。
〔19〕《命使传》,嘉靖《颍州志》卷13,《天一阁藏明代方志选刊续编》第35册,第947页;《城池兵御附》,嘉靖《河南通志》卷13,《河南大学图书馆藏稀见方志丛刊(9)》,第361页;《职官表》《艺文中》,顺治《颍州志》卷10、卷18,《顺治颍州志校笺》,第348、818页;《秩官一》,乾隆《阜阳县志》卷7,《故宫珍本丛刊》第105册,第287页。
〔20〕《名宦下》,康熙《凤阳府志》卷26,康熙二十三年(1684)刻本,第23a页。
〔21〕如弘治十二年(1499),巡抚山东都御史何鉴奏请添设山东按察司副使一员,“常居曹、濮等州,提督屯堡,操习民壮,缉捕盗贼,兼理词讼,以为山东、河南直隶等处应援”。明廷覆:“兵备官不必添设,惟于额设官员内轮次委用。”(《明孝宗实录》卷157,弘治十二年十二月乙巳,第2824页。)
〔22〕如成化十一年(1475)在代州雁门等关增设按察司副使“整理兵备”;二十三年十月,明廷准户部“添设云南按察司副使一员,专管腾冲、金齿等处兵备”之请等(《明宪宗实录》卷141,成化十一年五月戊午,第2626-2627页;《明孝宗实录》卷5,成化二十三年十月己丑,第91-93页)。
〔23〕如成化末,界于福建、广东、湖广之间的赣州“流劫之贼动以千计,云合乌散,去来无常”,因其“道路崎崄,不便用武将;守之以兵,则士苦暴露飞挽为难”。为加强控制,兵部在赣州会昌各设分守参将、兵备副使一员(《明孝宗实录》卷8,成化二十三年十二月癸酉,第161-162页)。
〔24〕如正统七年(1442)十一月,明廷接受通政司右参议王锡因颍州“土著及客户寄籍者日以繁盛,宜增官管理”之请,“增置直隶凤阳府颍州同知一员”等;正统十年,以巡抚侍郎薛希琏言颍州亳州“地迫黄河,居民丛集,正逋亡往来之路,宜设巡司以盘诘之”,设义门巡检司等;弘治九年升亳县为亳州等(《明英宗实录》卷98、136,正统七年十一月丙寅、正统十年十二月癸卯,第1971、2695-2696页;《明孝宗实录》卷118,弘治九年十月癸卯,第4793-4794页)。
〔25〕《明孝宗实录》卷69,弘治五年十一月癸酉,第1309-1310页。
〔26〕顺治《颍州志》:“初,史公俊、申公磐驻劄寿州”(《职官表》,顺治《颍州志》卷10,《顺治颍州志校笺》,第348页)。
〔27〕《明武宗实录》卷118,正德九年十一月癸酉,第2389页;《职官》,嘉靖《河南通志》卷12,《河南大学图书馆藏稀见方志丛刊(9)》,第252页。
〔28〕〔32〕〔34〕〔55〕〔62〕〔107〕《命使传》,嘉靖《颍州志》卷13,《天一阁藏明代方志选刊续编》第35册,第951、638、951、947-948、948-949、954页。
〔29〕《人物中》,万历《山西通志》卷19,崇祯二年(1629)刻本,第42a页。
〔30〕车玺等:《治河总考》卷3,《四库全书存目丛书·史部》第221册,济南:齐鲁书社,1996年,第219页。
〔31〕《人物志》,雍正《太平县志》卷6,雍正三年(1725)刻本,第16b-17a页;另见《人物志》,乾隆《太平县志》卷7,乾隆四十年(1775)刻本,第7b页。
〔33〕《明武宗实录》卷95,正德七年十二月辛酉,第2009-2010页。
〔35〕《命使传》,嘉靖《颍州志》卷13,《天一阁藏明代方志选刊续编》第35册,第952页;嘉靖《颍州志·秩官》,李明华等:《嘉靖颍州志(李本)校笺》,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7年,第141页;《明世宗实录》卷22、卷23,嘉靖二年正月己酉、二月癸未,第634、659页。
〔36〕《宦业传》《职官表》,顺治《颍州志》卷12、卷10,《顺治颍州志校笺》,第548、357页;顺治《寿州志》卷3《秩官》,顺治十二年(1655)刻本,第28b页。
〔37〕《人物志》,康熙《新城县志》卷7,台北:成文出版社有限公司,1976年,第301-303页。
〔38〕南宋建炎二年(1128),为阻止金兵南下,东京留守杜充决堤开封黄河,纵水自泗趋淮,开启700余年黄河夺淮入海序幕。明初,南泛黄水呈多股泛滥之势,漫流于淮北腹地颍、涡、睢水间,直至嘉靖二十五年(1546)“全河尽出徐(州)、邳(州),夺泗(水)入淮”(《明神宗实录》卷308,万历二十五年三月己未,第5774页;《河渠志二》,《明史》卷84,第2064页)。大河长期南泛,黄淮间颍、涡等河流相对窄浅,黄河水势强盛,导致河水所经地区洪潦灾害较前增多(参见水利部治淮委员会《淮河水利简史》编写组:《淮河水利简史》,北京:水利电力出版社,1990年,第203-204、226页;邹逸麟:《黄淮海平原历史地理》,合肥:安徽教育出版社,1997年,第114-115页)。
〔39〕〔40〕《宦业传》,顺治《颍州志》卷12,《顺治颍州志校笺》,第548、544页。
〔41〕张鹤鸣:《新修寿州儒学记》,《学校》,乾隆《寿州志》卷5,台北:成文出版社有限公司,1983年,第382页。
〔42〕《职官表》,顺治《颍州志》卷10,《顺治颍州志校笺》,第365页;《秩官一》,乾隆《阜阳县志》卷7,《故宫珍本丛刊》第105册,第288页。
〔43〕《明神宗实录》卷382,万历三十一年三月辛未,第7187页。
〔44〕《名宦》,乾隆《寿州志》卷8,第724页。
〔45〕《职官志·名宦》,光绪《寿州志》卷16,南京:江苏古籍出版社,1998年,第208页;《职官志》,光绪《凤台县志》卷8,南京:江苏古籍出版社,1998年,第131页。凤台县于清雍正十一年(1733)析寿州而置。
〔46〕《职官表》,顺治《颍州志》卷10,《顺治颍州志校笺》,第365页;《秩官一》,乾隆《阜阳县志》卷7,《故宫珍本丛刊》第105册,第289页。雍正《河南通志》载张氏官至“佥事”(《选举二》,雍正《河南通志》卷45,《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536册,第596页)。
〔47〕《崇祯长编》卷2,崇祯十七年二月乙酉,《痛史》第九种,上海:商务印书馆,1911年,第19a页。
〔48〕《职官一》,康熙《山东通志》卷24,南京:凤凰出版社,2010年,第338-339页;《职官二》,雍正《河南通志》卷31,《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536册,第157、162页;《职官志一》,康熙《江南通志》卷25,南京:凤凰出版社,2011年,第463页。
〔49〕李清:《南渡录》卷3、卷5,何槐昌校点,杭州:浙江古籍出版社,1988年,第147、262页。崇祯十七年十一月无“戊午”日,据其上下文时间记载,“戊午”当为“戊子”(初四日)之误;弘光元年四月“己未”即初七日,《国榷》作四月“庚午”即十八日(谈迁:《国榷》,弘光元年四月庚午,张宗祥点校,北京:中华书局,1958年,第6204页)。
〔50〕《国榷》,弘光元年四月庚午,第6204页。
〔51〕《南渡录》卷3,第147页;《国榷》,弘光元年四月庚午,第6204页;文秉:《甲乙事案》卷下,《续修四库全书》第443册,第564页;《人物》,乾隆《信阳州志》卷8,乾隆十四年(1749)刻本,第35a-35b页。
〔52〕钱海岳:《列传第八》,《南明史》卷32,北京:中华书局,2016年,第1625页。
〔53〕《命使传》,嘉靖《颍州志》卷13,《天一阁藏明代方志选刊续编》第35册,第948页;《城池兵御附》,嘉靖《河南通志》卷13,《河南大学图书馆藏稀见方志丛刊(9)》,第361页。
〔54〕〔58〕邢一凤:《兵备道题名记》,《艺文中》,顺治《颍州志》卷18,《顺治颍州志校笺》,第819页。
〔56〕《明孝宗实录》卷131,弘治十年十一月壬寅,第2315页;《职官》,嘉靖《河南通志》卷12,《河南大学图书馆藏稀见方志丛刊(9)》,第235页;《命使传》,嘉靖《颍州志》卷13,《天一阁藏明代方志选刊续编》第35册,第948页;《明武宗实录》卷34,正德三年正月辛亥,第825页。
〔57〕《命使传》,嘉靖《颍州志》卷13,《天一阁藏明代方志选刊续编》第35册,第949-951页;《职官》,嘉靖《河南通志》卷12,《河南大学图书馆藏稀见方志丛刊(9)》,第236、251-252页;《职官表》,顺治《颍州志》卷10,《顺治颍州志校笺》,第348-349页。
〔59〕《命使传》,嘉靖《颍州志》卷13,《天一阁藏明代方志选刊续编》第35册,第948-949页;《职官》,嘉靖《河南通志》卷12,《河南大学图书馆藏稀见方志丛刊(9)》,第251页;《职官表》,顺治《颍州志》卷10,《顺治颍州志校笺》,第349页。
〔60〕《明孝宗实录》卷223,弘治十八年四月丙辰,第4209页;《明武宗实录》卷35、45、46、71,正德三年二月癸酉和十二月辛巳、正德四年正月辛酉、六年正月丁丑,第841、1034、1058、1572页。
〔61〕〔71〕〔93〕《职官表》,顺治《颍州志》卷10,《顺治颍州志校笺》,第349、354、364页。
〔64〕如正德三年十月,“裁革遵化县县丞、主簿各一员,以地小官冗,从民请也。”(《明武宗实录》卷43,正德三年十月乙亥,第991页。)
〔65〕《明孝宗实录》卷178,弘治十四年八月己巳,第3283页;《明武宗实录》卷40,正德三年七月戊午,第946页。
〔66〕顺治《颍州志·武略传》:“李天衢,……其镇颍也。”(《宦业传》《武略传》,顺治《颍州志》卷12、卷14,《顺治颍州志校笺》,第546、665页。)
〔67〕《明孝宗实录》卷123、卷137、卷203,弘治十年三月癸丑、十一年五月壬子、十六年九月丁丑,第2199、2393、3779-3780页。
〔68〕《明武宗实录》卷41、卷42,正德三年八月戊子、九月庚子,第963、970页。
〔69〕《命使传》,嘉靖《颍州志》卷13,《天一阁藏明代方志选刊续编》第35册,第949-950页;《宦业传》《武略传》,顺治《颍州志》卷12、卷14,《顺治颍州志校笺》,第535、665-666页。
〔70〕《艺文中》,万历《颍州志》卷下,万历三十三年(1603)刻本,第40b-41a页。
〔72〕《人物中》,乾隆《大同府志》卷22,乾隆四十七年(1708)重校刻本,第32a页。
〔73〕刘氏于隆庆元年以佥事任(《职官表》,顺治《颍州志》卷10,《顺治颍州志校笺》,第354页)。
〔74〕《宦业传》,顺治《颍州志》卷12,《顺治颍州志校笺》,第542-543页;《宦绩》,乾隆《阜阳县志》卷10,《故宫珍本丛刊》第105册,第336页;《名宦志》,乾隆《颍州府志》卷6,南京:江苏古籍出版社,1998年,第293页;《人物中》,乾隆《大同府志》卷22,第32a-32b页。
〔75〕《郡纪》《宦业传》,顺治《颍州志》卷1、卷12,《顺治颍州志校笺》,第25,544、548页。
〔77〕《宦业传》,顺治《颍州志》卷12,《顺治颍州志校笺》,第544-545页。
〔78〕《名宦上》,康熙《凤阳府志》卷25,第5b页;《建置》,康熙《宿州志》卷3,《故宫珍本丛刊》第106册,海口:海南出版社,2001年,第223、230页。
〔79〕今修宿州志书,即将移镇时间记作该年(安徽省宿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宿县县志》,合肥:黄山书社,1988年,第13页)。
〔80〕《明会典》:“徐州兵备一员,整饬徐、宿州等处兵备”(《兵部十一》,万历《明会典》卷128,北京:中华书局,1989年,第662页)。
〔81〕《建置》,顺治《徐州志》卷2,第27b页。
〔82〕徐必达:《恭报发兵日期并计目前日后事宜,以获陵寝以固、根本以靖地方疏》,施沛:《奏疏四·大政类四》,《南京都察院志》卷30,《四库全书存目丛书补编》第74册,济南:齐鲁书社,1997年,第129-130页。
〔83〕〔89〕《明熹宗实录》卷79,天启六年十二月辛酉,第3843、3844页。
〔84〕《地理志上》,嘉靖《徐州志》卷4,台北:成文出版社有限公司,1983年,第284页;《舆地》,顺治《徐州志》卷1,第5b、54a页。顺治《徐州志》纂者按:“萧东南之境,群冈巃嵸,与州之南境诸山相属,兹其大都云耳。至其嵝阜岊,连绵蔓延,则有不可胜述者矣。”
〔85〕《古迹》《山川》,乾隆《灵璧县志》卷4、卷1,南京:江苏古籍出版社,1998年,第90、16页。
〔86〕《山川》,乾隆《灵璧县志》卷1,第16页;灵璧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灵璧县志》,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1991年,第26-27页。
〔87〕《舆地考上》,同治《徐州府志》卷10,台北:成文出版社有限公司,1970年,第359页。
〔88〕如1939年,江华率领的八路军苏皖纵队陇海南进支队,即曾利用了两山构成的“天然屏障”,在此与日军展开了“张山遭遇战”亦即著名的“张山集战斗”(参见宿州市新四军历史研究会等:《张爱萍皖东北敌后奠新基》,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4年,第64-68页)。
〔90〕《建置》,顺治《徐州志》卷2,第41a-41b页;《纪事表》,同治《徐州府志》卷5下,第97页;《军政下》,民国《邳志补》卷11,台北:成文出版社有限公司,1975年,第445页。
〔91〕《崇祯长编》卷9,崇祯元年五月戊子,第535页。顺治《颍州志》等作胡氏于“崇祯元年以佥事任”(《职官表》,顺治《颍州志》卷10,《顺治颍州志校笺》,第364页),似不确。莅任颍道前,胡氏为武选司郎中,官5品,颍道佥事亦5品。故本文从《崇祯长编》所载。
〔92〕《崇祯长编》卷37,崇祯三年八月丙辰,第2251页。
〔94〕武宗正德四、五年,颍道一度被裁革。
〔95〕武宗正德四、五年,颍道一度遭裁,该2年未作统计,亦即颍道实际存在时间为152年。
〔96〕《职官表》,顺治《颍州志》卷10,《顺治颍州志校笺》,第348-365页;《职官志》,乾隆《江南通志》卷103,《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510册,第100-101页;《秩官一》,乾隆《阜阳县志》卷7,《故宫珍本丛刊》第105册,第288页。另外,《明实录》有嘉靖三十六年(1557)“颖州兵备副使卢镒”、万历二十年(1592)“升……兵部员外丁继嗣为河南佥事,兵备颖州道”、天启二年(1622)“起原任陕西按察司佥事魏云中为河南按察司佥事,整饬南直颖州道”等记载(《明世宗实录》卷458,嘉靖三十七年四月壬辰,第7750页;《明神宗实录》卷250,万历二十年七月辛未,第4656-4657页;《明熹宗实录》卷18,天启二年正月己未,第932页),但因其他文献无载,故未采信。又据乾隆《阜阳县志》等,万历李弘道曾2次任职颍道,本文在道员统计时,作1位计算。乾隆《阜阳县志》称,李氏首任于万历十四年(1586),复于二十年再任(乾隆《阜阳县志》卷7《秩官一》,《故宫珍本丛刊》第105册,第288页)。但据《明神宗实录》,李氏万历十四年三月由兵科给事中升任河南佥事,十一月致仕。二十一年二月,起补为陕西佥事。次年二月,升陕西参议。二十三年五月,改任河南右参议,司任颍道;十一月四日,调任陕西右参议;十二日,河南副使詹在泮接任颍州兵备(参见《明神宗实录》卷172、180、257、270、285、291,万历十四年三月丁酉、十一月癸丑,二十一年二月庚寅,二十二年二月辛亥,二十三年五月癸酉,二十三年十一月辛未、壬申、庚辰,第3118、3365、4777、5010、5273、5386、5387-5388、5390页)。可知李氏复职颍道为万历二十三年,乾隆《阜阳县志》等所记为万历二十年有误。
〔97〕驻劄凤阳者为颍道首任兵备史俊,其任上移驻寿州,故该1位任者统计,与寿州46位的统计结果重复。
〔98〕〔100〕《军卫》,成化《中都志》卷3,《四库全书存目丛书·史部》第176册,济南:齐鲁书社,1996年,第186、187-189页。
〔99〕《军卫》,成化《中都志》卷3,《四库全书存目丛书·史部》第176册,第186-187页;《总志三》《郡县志六》,嘉靖《南畿志》卷3、卷9,第151、487-490页;《职掌五》,《南京都察院志》卷12,《四库全书存目丛书补编》第73册,第346、363、365页。宿州卫,《南京都察院志》作领所7(《职掌五》,《南京都察院志》卷12,《四库全书存目丛书补编》第73册,第365页),本文按领5千户所统计。
〔101〕康熙《江南通志》称颍道为“督理屯种、仓场,兼粮储、河道、驿传、江防,整饬庐、凤等处兵备道”(《职官志一》,康熙《江南通志》卷25,第462页),即其职能的反映。
〔102〕《疆域道里附》,成化《中都志》卷1,《四库全书存目丛书·史部》第176册,第125-126页。
〔103〕席芑:《重建寿州听事记》,《公署》,乾隆《寿州志》卷3,第170页。
〔104〕《官守纪》,嘉靖《寿州志》卷5,《天一阁藏明代方志选刊》第25册,上海:上海古籍书店,1963年,第1页。
〔105〕《王仪部先生笺释》:“兵备、屯田、水利等官,以后陆续添设。……皆因事差出,本非专员,……临时请给关防,使各官便于行事”(王肯堂原释、顾鼎重辑:《诈伪》,《王仪部先生笺释》卷24,《四库未收书辑刊》第1辑第25册,北京:北京出版社,2000年,第642页)。参见谢忠志:《精兵简政:明代江西兵备道考辨》,(台湾)《成大历史学报》第57号,2019年12月。
〔106〕何朝晖:《明代道制考论》,《燕京学报》新6期,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第64页。
〔108〕《南畿志》:“河南按察兵备佥事,治颖州。统制滁州卫、宿州卫、寿州卫、武平卫、长淮卫、怀远卫、凤阳所属七卫,并设于境外者”;嘉靖《颍州志》:“阎玺,……任河南按察使司佥事,奉敕提督庐凤淮扬四府,安庆二十八卫所屯田,兼理刑”;《明世宗实录》:嘉靖三十五年二月,兵部覆“令……颖州兵备亦得时理庐、和等处江防”;万历《明会典》、天启《南京都察院志》:颍州兵备“管理庐州、凤阳、滁州地方、卫所,兼管江防事宜”(《总志三》,嘉靖《南畿志》卷3,第153-154页;《命使传》,嘉靖《颍州志》卷13,《天一阁藏明代方志选刊续编》第35册,第948页;《明世宗实录》卷432,嘉靖三十五年二月甲午,第7450页;《兵部十一》,万历《明会典》卷128,第662页;《职掌五》,《南京都察院志》卷12,《四库全书存目丛书补编》第73册,第363页)。
〔109〕据嘉靖《南畿志》,彼时南畿18府州人口共1032万余,凤阳、庐州二府所属州县165万余口,该二府人口数约占南直隶总人口的16%(《总志三》,嘉靖《南畿志》卷3,第106、109页)。
〔110〕万历吕坤:“守、巡两道,非为陪巡设,亦非止为理词设也。一省之内,凡户婚、田土、赋役、农桑,悉总之布政司;凡劫窃、斗杀、贪酷、奸暴,悉总之按察司。两司堂上官势难出巡,力难兼理,故每省四面,计近远分守、巡,令之督察料理。所分者总司之事,所专者一路之责。”(吕坤:《守巡道之职》,《实政录》卷1,《续修四库全书》第753册,第229页。)兵备道作为按察分职,所分者虽“总司之事”,但“专者一路之责”,即所辖地区的事务总管。
〔111〕如弘治年间的阎玺司职颍道时,其主要的职守就是提督屯田和理刑(《命使传》,嘉靖《颍州志》卷13,《天一阁藏明代方志选刊续编》第35册,第948页)。
〔112〕明代兵备道税契征收职能,可参见阿风《明代“兵备道契尾”考》(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明史研究室:《明史研究论丛》第12辑,第255-261页);颍道赈灾事务,可参见万历王世荫《赈纪》(李文海等:《中国荒政书集成》第1卷,天津:天津古籍出版社,2010年,第315-339页)。
〔113〕李学礼:《兵宪济寰杨公去思碑》,《艺文上》,万历《颍州志》卷下,第37页。
〔114〕《宦业传》,顺治《颍州志》卷12,《顺治颍州志校笺》,第544-545页。
〔115〕万历《图书编》:“凤阳地广大荒,与淮北一带悉困赋而困役”。州县具体如凤阳“冲烦军民杂”、怀远“差重烦冲”、寿州“水陆冲烦好讼”、宿州“冲地荒民顽讼多”、颍州“水陆冲烦颇饶”、亳州“僻烦多盗”等(章潢:《南直隶》,《图书编》卷36,《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969册,第731、728页)。万历《文武诸司衙门官制》对此也有记载。如载凤阳府:“陵寝重地,陆路要害,差重粮少,民疲讼繁,多盗,无城可虑。寿、颍、亳三州卫相饶□焉。”并具体记载了府辖各州县的社会事务情状(陶承庆校正、叶时用增补:《文集》,《大明一统文武诸司衙门官制》卷1,《续修四库全书》第748册,第456-45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