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洪芹,徐凌霞,王鹏举
1.江苏大学附属昆山医院急诊科,江苏苏州 215300;2.江苏省淮安市江苏护理职业学院,江苏淮安 223005;3.江苏省昆山市精神卫生中心临床心理科,江苏苏州 215300
支气管哮喘是一种发生率较高的儿科疾病,临床特点以气道慢性炎症为主,症状主要表现为咳嗽与胸闷等情况,可能会诱发肺部感染与猝死等相关并发症,严重威胁患儿生命安全[1-2]。喘息疾病发作主要指的是有关症状忽然出现,通常有气流下降或者呼吸异常等特点,导致病情有所加重,致残率与致死率均相对较高[3]。临床通过使用糖皮质激素类药物治疗小儿支气管哮喘急性发作患儿,能够有效抑制病情进展,改善临床症状,然而由于此疾病复发率较高,此类药物不能彻底根治[4]。沙丁胺醇能够降低组胺释放量,可以明显改善气管痉挛症状;布地奈德抗炎效果良好,能够提升内皮细胞的平稳性,舒缓与放松气道平滑肌[5]。鉴于此,本研究选取2022年1—12月江苏省昆山市第一人民医院急症科收治的80例小儿支气管哮喘急性发作患儿为研究对象,对其采取不同药物的雾化吸入治疗,研究分析其临床疗效,现报道如下。
随机选取本院收治的80例小儿支气管哮喘急性发作患儿为研究对象,按照随机数表法分为对照组与观察组,每组40例。对照组男24例、女16例;年龄2~10岁,平均(5.13±2.23)岁;病程5~16 d,平均(12.61±2.31)d。观察组男21例、女19例;年龄1~9岁,平均(5.61±2.25)岁;病程6~17 d,平均(12.04±2.34)d。两组一般资料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具有可比性。本研究经医学伦理委员会审批通过。
纳入标准:①患儿及其家属均对本研究所有内容(如用药方式、治疗药物等)完全知情,主动与本院签署自愿协议;②临床治疗无异常缺失者;③满足咳嗽变异性哮喘疾病临床诊断标准(以中华医学会呼吸病学分会《咳嗽的诊断与治疗指南》[6]为参考依据)。
排除标准:①合并先天性心脏病等相关疾病;②合并先天性身体脏器或者器官实质性受损;③中途退出本研究。
均对两组进行止咳、平喘等对症干预。对照组采取沙丁胺醇吸入气雾剂(国药准字H23020333;规格:14 g/瓶,200揿/瓶,每揿含沙丁胺醇0.10 mg)雾化吸入治疗,将沙丁胺醇(剂量在0.2~0.25 mL之间)与生理盐水(国药准字H20046424;规格:3 000 mL∶27 g;剂量为2.5 mL)相互融合,使用雾化机对患儿进行雾化吸入,雾化时间为10~15 min/次,雾化频率为2~3次/d。
观察组实施布地奈德、沙丁胺醇雾化联合治疗,在对照组用药基础上增加使用布地奈德吸入气雾剂(国药准字H20010552;规格:200 μg∶100揿/支;剂量为1 mg),将混合液放置于雾化机中对患儿实施雾化吸入治疗,雾化时间为10~15 min/次,雾化频率为2~3次/d。两组治疗时间均为7 d。
对比两组治疗前后血清因子指标。在治疗前后分别采集两组清晨空腹状态下的静脉血液样本(容量为4 mL),离心,采集上层血清,采用酶联免疫吸附法对两组白介素-6(interleukin- 6, IL-6)、C反应蛋白(C-reactive protein, CRP)进行检测,采用全自动生化仪器对血清免疫球蛋白E(immunoglobulin E, IgE)进行检测。
对比两组治疗前后肺功能指标。在治疗前后分别使用肺功能测试系统对两组第一秒用力呼气容积(forced expiratory volume in one second, FEV1)、呼气峰值流速(peak expiratory flow, PEF)、用力呼吸肺活量(forced vital capacity, FVC)进行评定。
对比两组不良反应总发生率。在治疗过程中详细记录好两组发生恶心、咽痛、震颤以及皮疹等不良反应的患儿例数。
采用SPSS 25.0统计学软件处理数据,符合正态分布的计量资料以(±s)表示,行t检验,计数资料以例数(n)和率表示,行χ2检验,P<0.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观察组治疗后血清因子指标均低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1。
表1 两组患儿治疗前后血清因子指标对比(±s)
表1 两组患儿治疗前后血清因子指标对比(±s)
对照组(n=40)观察组(n=40)t值P值IL-6(pg/mL)治疗前63.81±9.33 63.11±9.31 0.336 0.738治疗后49.41±7.96 35.23±6.34 8.813<0.001 CRP(mg/L)治疗前12.32±2.43 12.35±2.44 0.055 0.956治疗后9.37±0.72 7.56±0.57 12.466<0.001 IgE(×103IU/L)治疗前179.23±16.89 179.12±17.12 0.029 0.977治疗后132.35±8.01 103.13±6.56 17.850<0.001组别
治疗前,两组肺功能指标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治疗后,观察组肺功能相关指标均明显高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2。
表2 两组患儿治疗前后肺功能相关指标对比(±s)
表2 两组患儿治疗前后肺功能相关指标对比(±s)
对照组(n=40)观察组(n=40)t值P值FEV1(L)治疗前2.29±0.32 2.26±0.21 0.496 0.622治疗后2.68±0.84 3.98±0.92 6.600<0.001 PEF(L/min)治疗前2.42±0.87 2.63±0.65 1.223 0.225治疗后3.09±0.76 3.81±0.83 4.046<0.001 FVC(L)治疗前1.82±0.32 1.89±0.21 1.157 0.251治疗后2.83±0.41 3.68±0.45 8.831<0.001组别
观察组不良反应发生率明显低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3。
表3 两组患儿不良反应发生率对比
支气管哮喘作为临床儿科较为普遍的呼吸系统疾病之一,通常和家族遗传、生活环境以及饮食习惯等诸多因素存在密切关联[7-8]。该疾病周期较为久,且复发率较高,早期临床症状主要表现为干咳,当疾病发展至急性期会发生呼吸困难等症状[9-10]。伴随着支气管哮喘发生率的逐年增加,对患儿的身体健康、生命安全带来严重威胁[11-12]。临床在治疗小儿支气管哮喘急性发作时,通过采取控制症状的治疗原则,能够改善机体呼吸道痉挛,调整肺功能相关指标水平。
沙丁胺醇是一种使用率较高的平喘类治疗药物,能够有效抑制相关过敏性物质(如组胺)的释放量,为了防止出现支气管痉挛,一般采取雾化方式进行治疗[13]。此种用药方式能够有效促使药物进入肺泡之中或者病变的气管组织内部,促使机体对药物吸收速度明显加快,有效改善疾病症状。本研究结果:治疗后,观察组的血清因子IL-6(35.23±6.34)pg/mL、CRP(7.56±0.57)mg/L、FEV1(3.98±0.92)L、FVC(3.68±0.45)L均优于对照组的(49.41±7.96)pg/mL、(9.37±0.72)mg/L、(2.68±0.84)L、(2.83±0.41)L,不良反应总发生率(7.50%)低于对照组(27.50%)(P<0.05),与张丽丽等[14]研究中治疗后观察组的IL-6(39.28±5.71)pg/mL、CRP(8.21±1.07)mg/L、FEV1(3.57±0.81)L优于对照组的(53.95±8.64)pg/mL、(11.77±2.92)mg/L、(2.32±0.49)L(P<0.05)结论一致,与王玲莉等[15]治疗后观察组CRP水平(11.09±1.43)mg/L均低于对照组(17.52±2.04)mg/L(P<0.05)结论一致。究其原因,布地奈德作为一种糖皮质激素药物,能够有效抑制嗜酸粒细胞,降低其相关细胞因子产生量,有效改善呼吸道高反应性症状。
综上所述,在小儿支气管哮喘急性发作治疗中采取布地奈德联合沙丁胺醇雾化吸入治疗,临床治疗效果显著,改善机体血清炎症因子、肺功能,且发生不良反应的概率较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