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星蒙?钱玉趾
摘要:三星堆遗址先后发掘8个坑,定名为“祭祀坑”,出土许多珍贵文物。三星堆文化与中原商周文化有较密切关系,中原的《周礼》《仪礼》等文献所载祭祀仪式,祭祀天神、河神,祭祖等皆无瘗埋方式;只有祭祀地神有瘗埋,是埋少量珪、璧等,无需挖大坑。学术界对“祭祀坑”的定名有很大争论,有些名家只称“埋藏坑”或“器物坑”。我们认为,称“埋藏坑”较为合理。
关键词:三星堆遗址;定名;争论;祭祀坑;埋藏坑
三星堆遗址先后发掘8个坑,定名为“祭祀坑”。学术对此定名有较大争论。以下将予介绍,并作出辨析。
一、关于三星堆遗址的发掘与“祭祀坑”的得名
1986年7月25日,四川省文管会考古工作队在三星堆遗址发掘一个埋藏坑,出土金杖、黄金面罩、青铜人头像、玉璋、玉戈和象牙等400多件珍贵文物。这个坑长4.6米,宽3.5米、深1.64米。省文管会等三单位的《发掘简报》正式命名为“一号祭祀坑”[1]。20多天后,在此坑南边20多米处又发掘了一个坑,出土了大型青铜人像、青铜树、青铜面具、铜铃、铜鸟、铜蛇、玉器等1300多件珍贵文物。此坑长5.3米,宽2.3米、深1.68米。省文管会等的《发掘简报》命其为“二号祭祀坑”[2]。
随后,“祭祀坑”的名称就被广泛引用。段渝先生说:“在三星堆城墙的外侧,连续发现两个‘祭祀坑,其中发现上千件青铜器、金器、玉石器、象牙以及大量海贝。”[3]陳显丹说:“在三星堆遗址内发现两个商代大型祭祀坑,出土各种珍贵文物千件。”[4]还有些类似观点,不再列举。
二、关于“祭祀坑”名称的争论与定名理由
1992年4月,四川省社会科学院等8单位主办“纪念三星堆考古发现六十周年暨巴蜀文化与历史国际学术研讨会”(广汉),对“祭祀坑”的名称,产生了激烈的争论。四川省外代表为主的一派认为不该称为“祭祀坑”。四川大学蒙默教授沉默无语,外地代表指名请他发言。蒙教授说:“我的粗浅看法,三星堆两个坑,是因为战争引起的埋藏。古代的蜀地,有许多部落、邦国。域外部落入侵,守不住就跑;入侵者撤退,逃跑者返回。这样的入侵撤退,逃跑返回会有多次。三星堆的两个坑,应是战争引起的埋藏。”
1992年,由屈小强、李殿元、段渝策划、主编《三星堆文化》,于1993年出版。由屈小强等撰写的《绪论》有《关于三星堆文化的十大争论》,第三大“争论”是关于“三星堆‘祭祀坑的性质”。内容如下:“这个问题分岐较大,争议颇多。一种观点认为,一、二号坑均为‘祭祀坑,是古蜀人在一次性大型祭祀活动后所遗留下来的,坑中瘗埋器物均为祭器。一种观点认为……是墓葬。一种观点认为,一、二号坑应厌胜埋藏……此外,尚有陪葬坑、窖藏以及其他一些意见。”[5]
巴家云说:“一些青铜器还有烧熔的现象,玉石器有烧裂的现象……故两个坑的祭祀使用了燔燎。两个坑的数百件遗物和牺牲经火燎后,又全部埋入坑中……这应是瘗埋的祭法。”[6]赵殿增说:“主要有三条理由:第一,坑内器物基本都是用于祭祀的神像和礼器祭品;第二,在瘗埋前曾举行各种各样的祭祀仪式活动……第三,祭祀坑是宗教礼仪活动最终形成的结果。‘祭祀坑之名,已被正式的发掘报告、内外展览……经常使用……不失为一种最恰当的命名方式。”[7]
对上述观点,较多学者有不同意见。
三、三星堆文化受到中原商周文化的较大影响
三星堆遗址已发现的8个器物埋藏坑以及许多大大小小的坑,全都定名为“祭祀坑”,这样的定名合理吗?以下将进行较为深入的探讨。先看古代有关祭祀的内容和仪式。
李学勤说:“三星堆的一些器物最接近湖北、湖南所出,因而可以设想,以中原为中心的商文化先向南推进,经淮至江,越过洞庭湖,同时溯江而上,穿入蜀地,这可能是商文化影响进入的主要途径。三峡地区新发现的商代青铜器,也证实这一点。通过三峡,逆江上行,既能进至成都平原,也能向南到达云南东北部,这就和‘西南丝绸之路接上了。”[8]李学勤又说:“1986年在三星堆发现两座器物坑……这里的文化明显受到中原的影响,例如岐锋的玉璋与河南偃师二里头的类似,封口陶盉也是如此,青铜礼器与湖北、湖南、安徽等地所出相接近……据《华阳国志》等书记载,蜀国渊源古远,与黄帝等有密切关系,这和考古文化所显示的蜀的特性以及同中原文化的联系恰相一致。”[9]
谭继和先生说:“中原二里头文化、二里岗文化、长江中下游良渚文化、石家河文化向西播化,直接影响从渝东忠县哨棚嘴文化到成都平原三星堆文化的巴蜀区域……三星堆接受中原文化植根的熏陶,促进心向中原与中原礼治文化历史认同、融入大中华广域文化共同体的过程。三星堆在技术文明上学到殷墟高超的青铜冶炼技术,在精神层面又受到中原文化重礼制重礼器的熏陶,所以三星堆文化中有中原的青铜器尊、罍等礼器……”[10]以上所述,十分重要。
以上引文说明,三星堆先民的祭祀礼仪与器物,受到中原地区夏、商、周文化的影响,具有相同、相似的某些成分。据此,我们将加以对照分析。
四、中原的《周礼》等关于祭祀的记述及对蜀地的影响
中国古代传统文化,包括夏、商、周文化中,《周礼》《仪礼》《礼记》(合称“三礼”)是非常重要的典籍。其中,涉及比较完备的礼制和祭祀内容。
《周礼·春官宗伯》载:“大宗伯之职,掌建邦之天神、人鬼、地示之礼……以禋祀祀昊天上帝,以实柴祀日、月、星、辰,以槱燎祀司中、司命、风师、雨师,以血祭祭社稷、五祀、五岳,以狸(埋)沉祭山林川泽……以肆献祼享先王,以馈食享先王……王执镇圭,公执桓圭,侯执信圭,伯执躬圭,子执谷璧,男执蒲璧……以苍璧礼天,以黄琮礼地,以青圭礼东方,以赤璋礼南方,以白琥礼西方,以玄璜礼北方。”[11]以上记载是说,在祭祀多种神祇时,分别用各种玉制的圭、璧、琮、璋、琥、璜等作礼器献祭。
《礼记·祭法》载:“祭法:有虞氏禘(禘祭)黄帝而郊(城外郊区)……燔柴(焚烧柴薪)于泰坛,祭天也。瘗埋(埋地下)于泰圻(祭地的坛),祭地也。用骍犊(赤色牛犊),埋少牢(祭祀用羊和猪)于泰昭(一种祭坛),祭四时也。”[12]《礼祀》“祭法”说:祭天是用焚烧柴薪(燔燎),祭地是瘗埋,祭四时也是瘗埋,埋的是羊和猪。那么,祭地时埋的物品应与祭四时相仿。
特馈食礼,是诸侯之士在宗庙祭祀祖父、父亲的礼仪。对此礼仪,《仪礼》有较详的陈述:国君祭祖,用太牢(牛、羊、猪各一);卿、大夫祭祖,用少牢(羊、猪各一);诸侯之士祭祖,只用一猪。在祭祖仪式中,是活人代表受祭的祖先(祖父或父亲),称为“尸”。祭祖者开初要迎“尸”献酒,献肉食等,最后要送“尸”出门。然后,将祭祀用的器具俎(盛牲畜的礼器)、豆(形似高脚盘)、笾(盛果品的竹制筐形器具)收拾放置到规定的房间。祭祖仪式完毕,《仪礼》载(译文):“宾出门时,主要送到大门外,拜两次。佐食者撤去主人之俎,收藏起来。堂下的俎也都拿出门,让亲友带回家。”[13]从《仪礼》的记述看,祭祖礼仪结束后,没有祭祀器具和祭祀食品埋入地坑。
《周礼》说:祭祀河神用沉(珪、璧)的方式,祭地神、祭四时用瘗埋(埋地下)的方式。那么,祭祀地神瘗埋的器物,应该与祭河神相似,也应该是珪、璧类玉器(或加牛羊猪),不会是其他器物。
五、北京天坛、地坛是用于祭祀的建筑物而无“祭祀坑”
北京有一座天坛,是明、清两代帝王祭祀皇天,祈求五谷丰登的祭祀场所,位于京城南永定门内大街东侧。其规模宏大,东西长1700米、南北宽1600米,面积达273万平方米,有紫禁城近4倍大。主要建筑有祈年殿(圆形大殿),坐落在祈谷坛上,有三层屋檐,200多个斗拱。祈年殿正南360米有圆丘坛,祭天仪式即在此坛举行。还有皇穹宇,用以供奉祭天时所用牌位。此外,还有:宰牲亭、斋宫、神库、望灯台等。[14]
北京还有一座地坛,是帝王祭祀“皇地祇”神的场所,位于安定门外大街东侧,与天坛遥相对应,总面积37.4公顷。主要建筑有牌楼(主门)、方泽坛,坛的四面各有棂星门,其上有山形纹石神座(神位)15尊,北部东西两侧有神座8座。此外,另配有皇祇室、宰牲亭、斋宫、神库等建筑。神库是存放祭祀用器物的仓库。1公顷=1万平方米,37.4公顷=37.4万平方米。地坛面积应是三星堆一号坑(4.6×3.5)的2300多倍。人们不会在这样小的坑里(一号坑)或坑外搞什么祭祀。在天坛和地坛的区域内及周边地区,都没有发现祭祀坑。其名为天坛、地坛,不称祭天坛、祭地坛,更不称祭祀坛。
1953年,成都北部的羊子山经清理,发现是一座人工修筑的土台,为正方形,台分三级,每级台的外侧用土砖砌成墙。出土的石器有斧、凿和璧等,陶器为小平底罐、高柄豆、盘、盆形器、钵等。台的年代为西周后期或稍晚。
林向教授据辽宁牛河梁红山文化遗址、浙江余杭瑶山良渚文化遗址分析,认为羊子山土台是祭坛。林教授说:“这两处祭坛都比羊子山的(祭坛)年代要早……这三处土台形祭坛有方有圆,三级三重……都应该是宗教性祭祀建筑形式……”林又说:“大约是祭祀天地神祇的祭坛。”[15]但是,羊子山祭坛内部和四周都没有祭祀坑;牛河梁遗址祭坛及余杭瑶山良渚文化遗址祭坛的内部和四周也没有祭祀坑。
此外,在古蜀遗址中,还有新繁水观音遗址,雅安沙溪遗址,成都的十二桥建筑遗址、指挥街遗址等,都没有发现什么祭祀坑。在彭县(今彭州市)清理一个埋藏坑,出土青铜器21件;1980年又清理了一个埋藏坑,出土青铜器19件。这两个坑与三星堆遗址关系密切,其中有祭祀礼器尊(盛酒器)、罍(盛酒、水器皿)、觯(小型盛酒器)等;但是,两坑一直被称为“彭县竹瓦街窖藏”,而没有称为祭祀坑。
六、对“祭祀坑”名称的合理性辨析
李学勤《失落的文明》说:“在三星堆发现两座器物坑”,而未说:“祭祀坑”。[16]赵殿增提出定名“祭祀坑”的三条理由,以下将逐一辨析。理由一:“坑内器物基本都是用于祭祀的神像和礼器祭品。”说“基本”,显然还有“基本”以外的物品,如象牙、海贝等多种,而且数量很大。据统计,一号坑的海贝有124枚,二号坑的象牙、海贝有600余枚,三号、七号、八号坑的象牙共有450枚。这些显然是王朝库房的藏品、君王的财富,与祭祀完全无关。古代天子祭祀用太牢。《礼记·王制》有“天子社稷用太牢”。太牢,即牛、羊、猪三牲(各一)都有的祭祀。《礼记·郊特性》有“于郊,故谓之郊牲。用骍(赤色牛),尚赤也。用犊(小牛),尚诚也。”据此,天子祭祀的太牢用牲,每种一二头,不会用几十头、几百头。其他祭器祭品也应如此。
再说“神像”。巴家云说:“青铜纵目人面像,正是蜀人祭祀的祖先神,也即是《华阳国志》等典籍中记载的蚕丛的象征,是古蜀人的祖先的偶像。”[17]华夏族的后裔祭祀炎帝、黄帝,绝不会把炎帝、黄帝的神像埋入地下。中国人祭奠孔子,绝不会把孔子的塑像埋了。《周礼》等有祭祀的文献没有这样的记载,考古发掘也不见这样的实例。
再说“礼器祭品”。本文前面已说过:《周礼》有“以埋沉祭山林川泽”,意思是用瘗埋方式祭土地神,以沉入水中方式祭河神。祭其他神祇及祭祖都不用瘗埋方式。而且,《华阳国志》记载李冰祭河神时,只把珪和璧沉入河中。那么,祭地神时,也只能把珪、璧之类的祭品埋入地下(或加牛羊猪);不会把其他祭器埋入地下。
理由二:“在瘗埋前曾举行各种各样的祭祀活动,具有特定宗教祭祀内容和含义。”前已说及,只有祭祀地神才用瘗埋方式。其他的祭祀,如祭天神、日神、月神、河神及祭祖,都与瘗埋无关,与“祭祀坑”沾不上边。如果将祭献于天神、日神、月神的祭品瘗埋入地坑,那是献给土地神,是一种颠倒错位。
理由三:“祭祀坑是宗教禮仪活动最终形成的结果。”上面已说清楚,绝大多数祭祀与瘗埋无关,也不会有最终形成“祭祀坑”的结果。只有祭祀地神采用瘗埋方式,但是,埋几件珪和璧等,无需挖个大坑;即使埋几十件珪和璧,也不需要长宽各数米的所谓“祭祀坑”。在一个古代文化遗址,更不会有8个或更多的“祭祀坑”挤在一起。
还有,《周礼·春官宗伯》有禋祀礼昊天上帝,以实柴祀日、月、星、辰,以槱燎祀司中、司命、风师、雨师……”“禋祀”,是烧柴升烟以祭天。“实柴”,是把牺牲放置于柴上烧烤,以祭祀日、月、星、辰。“槱燎”,是堆积柴禾燃烧以祭司中、司命等。以上几种祭祀方式就是燔燎,用焚烧柴火升烟以祭祀天神;不会出现青铜器“烧熔的现象”,数百件遗物被“火燎”的惨象。
七、结语
《左传·成公三十年》有“国之大事,唯祀与戎。”古代的祭祀,有多種不同的内容和方式,祭祀天神是用燔燎,祭祀河神是用沉祭,都不用瘗埋方式,不会产生“祭祀坑”。祭祀祖先是在祖庙(包括《尚书·尧典》的文祖、艺祖),也不用瘗埋方式,不会产生“祭祀坑”。只有祭祀地神才用瘗埋,但也只埋珪、璧等少量祭品,形成不了规模较大的“祭祀坑”。
三星堆二号坑出土青铜神树6—8件,最大神树通高3.96米,外观特大,令人叹为观止。有学者认为这是《山海经》所述扶桑树,是传说中东方日出处的神树。有学者认为是建木,是上下天地的天梯,古蜀人可凭借建木直上天堂。这是宝贵至极的无比神圣的青铜神树。如果祭祀后把这样的神树砸烂后埋了(砸成1300多个碎件),那真是不可思议的事情。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三星堆遗址发掘的8个坑,不宜称为“祭祀坑”,而应称为埋藏坑或器物坑。就埋藏的原因而言,有战争、内斗、雷击等诸说。考虑到被埋器物有烧熔、打碎的现象,我们认为是战争引起的埋藏,而且是入侵一方不能占领又不能运走时施行的埋藏。
注释:
[1]四川省文管会等:《广汉三星堆遗址一号祭祀坑发掘简报》,《文物》1987年第10期。
[2]四川省文管会等:《广汉三星堆遗址二号祭祀坑发掘简报》,《文物》1989年第5期。
[3][5][6][17]屈小强、李殿元、段渝主编《三星堆文化》,四川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76页,第20页,第226页,第239页。
[4]范勇:《解谜三星堆:开启中华文明之门》,天地出版社2021年版,第10页。
[7]赵殿增:《祭祀坑·神庙·神权国家——试析三星堆之谜》,《巴蜀史志·聚焦三星堆专刊》2021年第5期。
[8]李学勤:《李学勤讲中国文明》,东方出版社2008年版,第208页。
[9]李学勤:《商文化怎样传入四川》,《中国文物报》1989年7月21日。
[10]谭继和:《三星堆与古蜀文明探源》,《巴蜀史志·聚焦三星堆专刊》2021年第5期。
[11]崔高维校《周礼·仪礼》,辽宁教育出版社1997年版,第34页。
[12]任平:《礼记直解》,浙江文艺出版社2000年版,第370页。
[13]彭林注译《仪礼》,岳麓书社2001年版,第415页。
[14]王贵祥:《北京天坛》,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14年版。
[15]林向:《巴蜀文化新论》,成都出版社1995年版,第142页。
[16]李学勤:《失落的文明》,上海文艺出版社1997年版,第167页。
作者 陈星蒙:四川省科普作家协会会员
钱玉趾:四川省中华文化学会会员、中国作家协会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