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露丹
(作者单位:重庆工商大学)
党的十九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乡村振兴工作。衔接资金作为贯穿整个乡村振兴工作的主线,涉及的地区多,投入的资金量也较大。在乡村振兴工作进行的任一环节都会涉及资金,因此不论哪一方面出现问题都会对乡村振兴工作的顺利进行产生阻碍,使得衔接效果不尽如人意。虽然国家颁布了衔接资金绩效考评的相关办法,但由于各地方、单位的实际情况不同,存在不同层次的差异性县区级地区对衔接资金的审计仍是常规审计,只能在资金的收支情况和使用的合规合法性方面作出评价,而不能对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果进行绩效考核。因此,开展衔接资金的绩效审计迫在眉睫[1]。
随着乡村振兴工作越发被重视,在审计工作中普遍存在的现象是很多审计人员没有从思想上对衔接资金绩效审计工作引起足够的重视,大多都停留在完成任务的层面,这使得整个审计工作的准确性、全面性无法得到保证,也是审计工作效率未能大幅度提升的原因之一。此外,大多数地方政府审计人员多是由财会专业的人才来担任的,掌握的技能和知识结构较为单一,容易将审计重点倾向于财政财务收支审计,而对相关项目的经济性、效率性等的综合评估分析仍然只停留在表面,无法确保衔接资金得到有效利用。提高审计人员的重视程度刻不容缓。
目前,从我国审计工作的实际开展情况来看,复合型审计人才极其短缺。其一是因为多数审计人员专业知识结构薄弱。一般来说,大多都是经济类、管理类等专业的人才负责各地政府的审计工作。这也是人们的固有印象。然而,随着审计行业的快速发展,审计范围越来越全面,涉及的行业越来越广泛,现在的审计工作涉及很多其他专业的内容,比如计算机、工程造价等。随着审计职能的变化,由原来的监督为主到如今监督和预防并举,导致审计人员的现状和审计工作的现实需求出现一定的差异。二是审计人才队伍质量有待提高。我国政府绩效审计起步较晚,审计人员在这方面的经验相比于其他国家较匮乏,并且具备专业技术资格的审计人员仍然是少数。2019 年统计的数据显示:具有各类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占工作人员总数的80.1%,但是其中高级资格人员占2.64%,中级资格人员占18.6%,审计人员平均专业技术水平较低,审计人员的知识结构和专业技能需要进一步更新[2]。
科学、全面、合理可行的衔接资金绩效审计评价指标体系是顺利开展审计工作的基础。但是我国尚未建立统一、完善的评价指标体系。一是评价的维度并不全面。财政专项衔接资金有规模大、范围广等特点,但是我国的衔接资金绩效审计侧重对经济、效率方面的评价,而往往忽略来自其他维度的审计存在的缺陷,显然对于规模大、范围广的审计工作来说是不够全面的,最终会导致无法发现审计工作中的其他问题,所以对效益型内容的评价还需要进一步完善。二是评价指标缺乏科学性。我国的衔接资金绩效审计评价指标一般有两个来源:政府规定出台的指标和汲取相关评价理论中的指标。但这些指标在实践过程中经常缺乏实用性,选取的这些指标也不具有科学性。
绩效审计的准确率、效率和国家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完善密不可分。然而,我国针对规范衔接资金绩效审计评价工作还有所欠缺,比如没有出台对应财政专项衔接资金绩效设计评价工作法律法规,大大降低了审计的质量和效率。从目前来看,我国审计部门开展审计工作的主要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但是,《审计法》中没有对衔接资金绩效审计的主要内容和目标进行详细规定。当然也存在其他法律法规,比如《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办法》《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办法》等,但是这些法律法规都有一个共同的不足:对绩效审计行为的制约力还远远不够[3]。
只有让审计人员充分地认识到绩效审计工作的重要性,才能使衔接资金的合理使用受到重视,增加衔接资金绩效审计工作的有效性。因此,要不断在思想上提高审计人员的重视程度,一是不定期开展团建思想教育活动,让每个人对衔接资金审计的重要性认识根深蒂固。二是对审计人员定期进行培训,主要包括理论知识方面和职业道德方面。通过提高审计人员的理论知识水平,不断接收学习最新的技术和法律政策,提高其审计技术、手段,学习了解审计人员应有的职业道德规范,从根本上解决对审计工作重视程度不够的问题。
随着我国乡村振兴工作力度不断加大,衔接资金审计工作被逐步重视,审计工作对审计工作人员的素质要求也在逐步提高,在如今大数据发展环境下,只是具备审计专业知识是远不够的,还需要审计人员掌握更多辅助技能,比如计算机分析技术、数据分析能力等。因此,首先,应该让尽可能多的审计人员学习各种审计技能,鼓励审计人员积极参加各类职称考试、技能考试。并且对拥有职称或者技能证书的审计人员提供更多福利待遇,如提供津贴、提升薪资或者晋升优势等,促使审计人员积极参与。其次,计算机、工程造价等方面的优秀人才资源相对匮乏,应有针对性地培养、选拔一批这方面的人才,优化审计队伍结构,提高审计质量。最后,大数据时代已经来临,一方面应该让审计人员紧跟时代学习大数据先进理念,学习掌握相关技术使用方法后再对审计工作进行创新,以此来提升运用大数据开展审计工作的能力。另一方面,加强大数据审计的培训学习,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训练相结合,掌握常用的、最新的大数据审计方法和技巧。
理想的绩效审计评价体系标准应充分结合经济社会效益、社会发展环境、经济效益、长期短期绩效,运用定量分析和绩效定性评价分析,在严格遵循绩效审计定量评价的基本原则的总体基础上研究制定并提出统一的、全面的、科学合理的财政衔接资金绩效审计评价体系标准。在研究制定绩效评价工作指标的具体过程中需要运用实践经验和科学理论知识相结合,对各个地方的发展环境、特色情况进行充分的了解,再同时结合当地的经济发展实际情况和衔接项目的历年开展情况制定合理的、全面的、科学的财政专项衔接资金绩效审计工作评价指标体系,为衔接资金的审计工作保驾护航。
健全的相关法律制度体系是确保独立财政专项衔接资金绩效审计有效性的基础。为了更好实现财政衔接资金的有效利用,我国政府应该尽快建立一套完善独立的与财政专项衔接资金绩效审计相关的法律法规制度体系。目前,我国绩效审计工作相关法律法则中虽然已经提及了部分内容,但是针对不同地区、不同项目进行衔接资金绩效审计的工作开展实际情况和后续绩效评价都尚未给出明确的法律规定。因此,政府部门应该通过研究制定完善的相关法律政策法规,加强衔接资金绩效审计法律制度体系建设,并且同时应该明确绩效审计的任务范围、目标、内容等。结合不同地区的不同情况分别建立合适的地方性法律法规,让所有的项目活动能够有法可依。在绩效审计的不断开展中,政府也应当及时更新适用的制度。制度不可能一旦制定就非常完善,还需要不断的改进和调整,要使得衔接资金的流向面向大众,公开透明,让群众参与项目过程,既能满足群众的知情权,还能起到互相监督的作用,进而保证衔接资金绩效审计工作的高质量开展。
衔接资金在乡村振兴工作中起着支撑作用,在财政资金绩效审计中,应当从资金分配入手,检查资金分配的合理性、公平性。审计人员在具体审计工作中,应当收集相关政策、资料。通过向相关单位调阅批示项目的申报人情况、计划书、项目的资质申请资料等,审查是否存在申报人或单位与资金审核分配部门存在利益亲属关系,违规发放资金情况。此外,严格审查项目资质申请书和计划书,确保衔接资金发放主体的合规合理性,以及是否按照标准对符合要求的主体发放相应额度的资金。注意指标分配与资金到账数的核对,上级分配的指标、项目及用途与当地安排情况的核对,从而查找资金分配层次中的漏洞,查找并处理资金分配中的违规行为[4]。同时,针对应当通过民主决议程序制定的分配方案,检查是否对分配方案和分配结果进行及时公开、审批程序是否合理、审批流程是否完整等,确保发挥项目衔接资金的帮扶作用。
为确保已分配资金被运用到申报项目上。审计人员应当加强对资金申报成功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的审查。可以从审核账户管理和工程量两个方向进行审计。一是对项目主体单位的资金账户进行核对,取得各种记账凭证和相应的票据附件,将记账凭证与银行对账单进行核查,掌握资金的往来情况,及时发现问题。检查项目资金付款是否提交付款申请,申请是否经过审批,有无业主方签字盖章等,确保资金拨付的真实性、完整性。二是对资金用途进行审查,检查资金流向,是否存在违规挪用现象,关注资金拨付用途,是否被用于发放职工福利、购买办公设备以及建设单位公共设施等属于项目计划使用资金以外的其他用途[5]。同时重视合同的审查工作,获取原版或扫描版合同,检查有无双方单位签章、合同约定是否合理及违约金设置是否异常等情况,确保资金用途的正确性。三是对承包单位的工程量进行审核,审计人员应当深入项目施工现场,检查项目标识信息是否与项目信息一致、施工人员是否处于工作状态、项目完工进度是否符合合同要求,如若存在停工等异常情况,应当询问停工原因、停工时间以及预计开始施工时间。除了对现场进行检查,审计人员还应当获取工程成本审批表,检查业主单位是否对产值进行审批、对方单位是否加盖公章等,并对相应的记账凭证、付款申请及发票等进行核对检查,避免出现资金套用等问题,确保资金支付的真实性。
绩效审计工作的根本重要意义在于确保我国衔接项目资金完整、准确的及时落实到值得投入的项目上,有效推进乡村振兴工作。随着我国乡村振兴工作越来越多地受到社会重视,衔接项目资金使用绩效管理审计工作的职能重要性也逐渐显现出来,提高绩效审计从业人员的工作重视程度,优化绩效审计人员队伍的职能建设,建立可行的评价指标和法律体系是当前需要解决的问题。因此,在今后的审计工作中应当不断优化项目开展过程中的问题,结合大数据审计不断革新技能,合法合规的科学评价每一个审计项目,保障衔接资金使用的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