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福清市猪伪狂犬病区域净化的探索实践

2023-09-06 07:11:34
中国动物检疫 2023年8期

陈 芹

(福清市畜牧兽医中心,福建福清 350300)

伪狂犬病是由伪狂犬病病毒(PRV)引起的多种动物共患的一种急性传染病[1],可给养猪业造成较大经济损失,因此控制和消灭猪伪狂犬病势在必行[2-3]。国内外的研究经验表明,通过区域净化可以达到根除特定区域内猪伪狂犬病的目标[4-5]。2012 年《国家中长期动物疫病防治规划(2012—2020 年)》提出了“实施分病种、分区域、分阶段的动物疫病防治策略”;2013 年农业部组织实施“规模化养殖场主要动物疫病净化控制技术集成与示范项目”[6],正式在全国推进规模养殖场动物疫病净化“示范场”和“创建场”建设工作。

福清市作为福建省生猪调出大县,生猪养殖产业设施化、规模化、标准化水平走在全省前列。福清市自然屏障优越,动物防疫基础设施完善,动物防疫机构健全,疫病净化能力较强,具备一定的实施猪伪狂犬病区域净化条件。2013 年起福清市先在原种猪场启动猪伪狂犬病净化试点,并取得了良好成效,2015 年有1 家原种场获全国首批4 家猪伪狂犬病净化示范场之一,另有2 家种猪场先后通过了农业部猪伪狂犬病净化认证。在这些净化场的示范带动下,全市有意愿开展疫病净化的养猪企业明显增加,为区域净化打下了一定基础。为此,2017 年底福清市发起倡议,全面启动实施猪伪狂犬病区域净化工作。现将有关情况进行总结,以期为同行提供借鉴。

1 区域净化目标

按照检测-淘汰-监测-净化为主的技术路线,推动全市生猪养殖场开展猪伪狂犬病净化;促进区域养殖场所动物防疫条件大幅改善,生物安全防控水平大幅提升,其他疫病危害大幅减少,发病率和死亡率显著下降,生产性能明显提升;同时探索动物疫病区域净化有效机制,创新动物疫病区域净化模式,建立和激活基层畜牧兽医技术支撑体系,强化畜牧以及动物防疫、检疫和监督等部门协作,推动动物疫病区域化管理。

2 区域净化举措

2.1 本底调查,精准施策

通过倡议,启动全市PRV-gE 和PRV-gB 抗体本底调查。动物疫病控制部门召集技术专家组成服务队,分片包干、入场指导,具体职责落实到人。疫苗企业、第三方检测机构作为净化工作的主要技术力量,以疫苗售后服务或检测前期技术服务形式,承担猪场净化技术方案设计和采样检测任务。本底调查先后开展两轮,共检测47 家猪场(部分猪场检测2 轮,数据合并计算),采样群体包含种猪、后备猪和不同日龄段商品猪。共对5 085 份样品进行PRV-gE 抗体检测,检出阳性及可疑2 879 份,占56.6%;对5 056 份样品进行PRV-gB 检测,检出抗体合格4 798 份,合格率为94.9%(表1)。在被检测的47 家猪场中,PRV-gE 抗体阳性率在20%及以下的有10 家,20%~60%的有9 家,60%以上的有28 家。

表1 福清市47 家猪场PRV-gE 及PRV-gB 抗体本底调查检测结果汇总

2.2 科学谋划,分类指导

结合本底调查及各养殖场生产管理等状况,制定了《福清市猪伪狂犬病区域净化行动方案》;整合养殖企业、疫苗企业、协会学会和社会化服务机构等净化相关职能组织,共同参与净化的指导、宣传和实施;在养殖场日常检测、净化效果评价、净化认证、专家团队指导、定期信息交流和研讨等方面,创新思路、大胆尝试;根据使用的疫苗种类、生产模式和本底感染情况,分类指导制定猪伪狂犬病净化实施方案,实行“一场一策一方案”,实现辖区所有猪场伪狂犬病净化方案全覆盖。按照“因场制宜、先易后难、分类指导、统筹推进”的原则,以检测-淘汰-监测-净化以及免疫、隔离、消毒、检疫等综合措施为净化技术路线,分梯队开展净化工作。

将PRV-gE 抗体阳性率≤20%的10 个猪场列为第一梯队,种猪及后备母猪实行全检,复核可疑种猪,淘汰阳性种猪,完善防疫等各项规章制度,加强饲养管理,提升生物安全水平,启动净化申报和评估认证。将PRV-gE 抗体阳性率为20%~60%的9 个猪场列为第二梯队,启动检测-隔离-淘汰-监测-净化的技术措施,在加强免疫基础上,结合饲养管理、消毒、隔离等措施,在种猪群自然淘汰更新时,引进PRV-gE 阴性种猪,3 个月后再检,再淘汰阳性猪。如此重复,直至连续2 次全场种猪PRV-gE 抗体检测全为阴性。将PRV-gE 阳性率≥60%的28 个猪场列为第三梯队,在加强免疫基础上,结合饲养管理、消毒、隔离等措施,利用阴性后备猪逐步替换阳性母猪,逐步降低母猪PRV-gE 抗体阳性率。

2.3 政策扶持,驱动内力

立足净化工作实际,对净化后猪场的管理成本、病死率、生产性能、品牌效应等方面进行分析,协助养猪企业测算经济账,让企业明白自身才是疫病净化的直接受益者。同时及时兑现“净化认证奖励”的激励政策,将净化工作与种业工程、标准化改造等畜牧相关扶持项目联动,充分驱动企业内力,调动净化积极性和主动性,实现从“要我净化”到“我要净化”的根本转变。

2.4 多方协作,各司其责

在猪伪狂犬病区域净化工作推进过程中,福清市始终坚持“政府引导、企业主体、社会力量参与”的工作模式。主管部门承担引导职责,负责宣贯法律法规,协调搭建区域净化工作平台,设计和调整区域净化机制,组织净化活动,制定净化评价机制和标准并组织评价验收。养殖企业承担主体责任,执行净化方案,承担检测、淘汰、监测、净化等流程的实施,执行免疫、消毒、无害化处理、生物安全建设、生产管理等措施。疫苗企业、协会学会、诊疗机构、第三方检测机构作为社会力量参与区域净化:疫苗企业负责净化技术方案的设计和指导落实、养殖场现场走访、净化过程咨询指导和参与定期效果评价;学会和协会作为政府与企业的沟通桥梁,负责净化倡议和动员、政策调研和宣传、净化技术的研究集成和推广交流;鼓励诊疗机构、第三方检测实验室参与区域净化工作,承担委托检测服务,并参与净化指导、咨询和服务。

2.5 强化监管,有效推进

结合本底调查结果,参考规定动物疫病风险评估准则和规模化养殖场生物安全风险评估规范,筛选猪伪狂犬病输入性风险和内部风险;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和动物疫病控制机构通过指导监管、整改督查等方式开展风险管理。结合春秋两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调研,开展疫病净化工作督导;结合日常工作加强防疫条件监管,强化检疫执法,督促养殖企业依法做好淘汰、扑杀、无害化处理等工作,有效落实疫病净化综合措施。

3 取得的成效

3.1 多家猪场获得国家级及省级净化评估认证

福清市现有国家级猪伪狂犬病净化场4 家,福建省猪伪狂犬病免疫净化场7 家,获得种畜禽重点疫病净化综合技术推广奖励资金350 万元,应用、示范、推广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种畜禽场主要动物疫病净化技术集成与示范推广项目”,获得2019—2021 年度全国农牧渔业丰收奖农业技术推广成果奖一等奖。2023 年已有2 家企业提交了国家级动物疫病净化场申报书,1 家企业提交了省级动物疫病净化场申报书,另有5 家企业正有序推动净化评估认证准备工作。

3.2 经济效益显著

自2013 年起,福清市示范推广“种畜禽场主要动物疫病净化技术集成与示范推广项目”,涉及全市规模养猪场47 场次,推广规模达70.14 万头。通过项目实施,提升了猪场生物安全水平,猪伪狂犬病等重大疫病发病率明显下降,保障了生猪产业健康发展。2022 年对该项目取得经济效益开展了调查和统计,项目共增加纯收益6 583.13 万元,减少损失4 207.82万元,总经济效益10 790.95万元(表2)。

表2 2013—2021 年福清市推广“种畜禽场主要动物疫病净化技术集成与示范推广净化项目”经济效益 单位:万元

3.3 养猪场生产指标显著提高

福清市某猪场2014 年曾暴发猪伪狂犬病疫情,死亡仔猪2 500 多头,造成严重经济损失。2015 年该场高度重视猪伪狂犬病免疫净化工作,引进伪狂犬病阴性种猪,加快阳性种猪淘汰进度,完善生物安全措施,改进免疫程序,加强免疫和饲养管理,提高猪群免疫力。经过多年的坚持,该场分别于2018 年5 月、2022 年11 月通过了省级和国家级猪伪狂犬病免疫净化评估认证。据该场2015—2022年生产报表分析,其母猪配种受胎率、配种分娩率、窝均产仔数、仔猪成活率等指标显著提高,详见表3。

表3 福清市某种猪场2015—2022 年生产指标

3.4 动物疫病净化形成共识

动物疫病净化工作已成为福清市政府、农业农村部门以及养殖企业、行业协会、兽医服务机构的共同目标。养殖企业把生物安全和疫病防控作为企业的生命线,培育无特定疫病猪群成为新建猪场的重要目标,根据疫病净化对生产管理、技术储备、疫病监测、生物安全措施等方面的要求,提前谋划,对标对表,朝着净化目标循序推进。

3.5 兽医生物安全体系不断完善

随着猪伪狂犬病区域净化的开展,重点场生物安全隔离带建设不断强化,规模养殖场生物安全措施落实持续推进;县级兽医实验室建设不断加强,设备更加完善,检测人员技能水平得到锻炼和提升;推动了企业生猪运输车辆洗消中心建设,促成了屠宰企业自检实验室的建设与规范运行。兽医生物安全体系的不断完善,为福清市动物疫病净化、重大动物疫病防控,乃至福州市生猪稳产保供等提供了重要保障。

3.6 兽医社会化服务组织得到了发展壮大

兽医诊疗机构、疫苗企业、饲料企业、第三方检测机构、特聘动物防疫专员等社会力量已成为福清市动物疫病净化的重要生力军,其在样品采集、科学检测、疫病动态分析、免疫程序调整、管理水平提升、申报材料整理及维持净化等方面都积极参与并做出了重要贡献。

4 存在问题及应对措施

4.1 养殖企业主导净化的能力亟待加强

部分企业开展净化的信心不足,主动性不强,对净化相关的日常检测、淘汰、消毒和生物安全管理较为被动;部分企业人手不足,技术力量薄弱,本场人员不能完成采血任务,档案管理缺失,净化工作过度依赖外部力量。要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和净化政策宣贯,强化技术指导和技能培训,提升企业净化意识和能力。

4.2 部分养殖企业开展净化评估动力不强

部分猪场布局不合理,基础设施不完善,防疫设备陈旧,猪场改造或扩建无法得到土地、环保等部门审批,成了阻碍区域净化工作进程的一大难题;个别猪场因土地租期临近或猪场产权所有人与管理人分离等原因,影响了净化评估动力。要加大政策支持和资金扶持力度,强化相关部门会商机制,合规审批建设用地,加快猪场基础设施规范化改造,提升企业净化内驱力。

4.3 参与净化服务的疫苗企业负担重

参与净化服务指导的伪狂犬病疫苗厂家表示目标客户量少,人力成本高,且养猪企业的忠诚度不高,更换疫苗的随意性大,造成疫苗厂家想通过个案指导,深度介入净化研究的想法难以实现。要强化养猪企业主体意识和主体责任,加强疫苗企业和养猪企业的深度合作,让“一场一策一方案”得以顺利实施。

4.4 养殖企业存在重创建轻维持现象

部分养殖企业起初集中力量开展猪伪狂犬病净化创建工作,在达到净化标准或取得净化认证之后,思想有所放松,使良好的净化工作模式难以持续,对持续监测、官方监管、年度审查等工作出现懈怠现象。要强化猪场规范化管理意识,加强管理能力建设,优化监管指标设定,为净化维持创造更好条件。

5 结语

福清市猪伪狂犬病区域净化综合考虑了开展动物疫病区域净化的技术载体、内在驱动及养殖结构这三大因素[7],以倡议大会形式发起,营造了良好的开展动物疫病净化氛围,为后期工作打下思想基础;各养殖场加强了猪场生物安全管理,客观上为抗击重大动物疫情提供了坚强保障;建立了区域净化工作中市场、生产企业和监管部门三者之间的联动机制,厘清了各自责任定位;探索建立了场内净化维持、周边生物安全隔离带建立、区域防疫管理、严防外疫传入等区域净化技术标准;优化了动物疫病净化技术路线,培育了一批第三方机构,既为动物疫病净化提供了技术支撑,也培养了养殖场购买服务的意识。

动物疫病区域化管理是当前国际通行的动物卫生管理模式[8]。而我国地域辽阔,影响疫病防控的自然因素和社会因素也千差万别,对动物疫病区域净化必须根据各地条件不断探索和实践。福清市猪伪狂病区域净化目标虽未完成,但也取得阶段性成果,其实践做法可为全国其他地区的动物疫病区域净化工作提供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