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富秋 梁思思 华林
摘 要:鹤庆银器锻制技艺是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也是白族历史文化的深厚沉淀,对其进行建档保护有利于保存民族记忆、传承民族文化、增强民族文化自信。论文阐释了银器非遗档案的内涵外延与银器锻制技艺建档保护在加快民族记忆构建、实现优秀文化传承、推动地方经济发展方面的现实意义,分析建档工作中存在的专项建档标准缺失、建档主体一元化、档案资源零散化以及欠缺标准化管理等问题,并有针对性地提出鹤庆银器锻制技艺建档思路与建档实施路径。研究从专项建档标准的制定、多元主体协同参与、档案资源整合、数字化建档等方面提出了银器锻制技艺建档的可行性路径。
关键词:非遗保护;银器;锻制技艺;建档;多元主体;数字化;数字人文
Abstract: The Heqing silver forging technique is a significant component of ethnic minorities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 and it is also a profound deposit of the history and culture of the Bai nationality. The preservation of its archives will contribute to the retention of national memory, the inheritance of national culture and the enhancement of national cultural confidence. This paper explains the connotation extension of silver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 archives and the significance of the archives protection in speeding up the construction of national memory, realizing the inheritance of excellent culture and promoting local economic development. It also analyzes the lagging problems existing in the work of archive construction, such as the lack of special archive construction standards, the unification of archive construction subjects, the fragmentation of archive resources and the lack of standardized management. Taking this as the starting point, the paper puts forward the idea of archive building of Heqing silver forging technique and the implementation path from such aspects as the formulation of special archiving standards, the collaborative participation of multiple subjects, the integration of archive resources and digital archiving.
Keywords: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 protection; Silver ware; Forging techniques; Archiving; Multiple subjects; Digitization; Digital Humanities
2003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其制定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中提出“建档”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方式之一。2005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5〕18号),以及2011年我国通过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法都明确提出“要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1]
云南省作为少数民族大省留存有大量丰富的传统民族手工艺,2005年以来,云南开展非遗建档工作,形成了大量传统手工艺非遗档案。2014年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鹤庆银器锻制技艺被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项目名录,[2]在银器锻制技艺传承、发展与保护过程中形成了大量的银器非遗档案。一方面,鹤庆县非遗保护中心现已对82名代表性传承人进行个人建档,其中县级传承人68人,州级9人,省级3人,国家级2人;另一方面,大量银器非遗档案散存于民间,多以传承人在实践活动中产生的图纸、实物、证书奖杯为主,亟待建档保存。
本文以鹤庆银器锻制技艺为中心从理论与实践两方面探讨其建档路径,可丰富非遗建档的理论与方法,以期为鹤庆银器锻制技艺以及其他非物质文化遗产建档提供参考。
1 银器非遗档案内涵及构成
1.1 银器非遗档案概念界定。目前对于“非遗档案”的认识学界主要有广义与狭义两种区分。广义的“非遗档案”是指记录非遗本身和反映其保护与管理工作的阶段性、全过程的文献、资料的汇编。[3]赵林林[4]、王云庆[5]、李波[6]、李蔚[7]、赵爱国[8]、周耀林[9]等都持这一观点。狭义的“非遗档案”是指在非遺保护与管理相关工作中所产生的业务性档案文件。[10]胡芸[11]、何永斌[12]、陈妙生[13]、李姗姗[14]、徐拥军[15]等支持这一观点。笔者认为,非遗档案应该是记录和反映非遗自身传承发展全貌及其保护利用状况的全过程资料汇编,故而本文采用广义上的非遗档案这一表述,并站在广义非遗档案这一视域下对银器非遗档案进行概念的界定。
银器非遗档案是非遗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目前学界从档案学学理角度对银器非遗档案进行概念界定的探讨较少。据现有研究结合调研情况来看,银器非遗档案是:在银器锻制技艺传承与保护活动中直接形成的以各种载体形式存在且具有保存价值的原始记录,既包括银器锻制技艺传承人在传承活动中形成的图纸、实物与使用的工具,也包括在银器锻制技艺保护过程中相关单位形成的各类事务性文件、声像、照片、文字记载等资料以及传承人所获各类奖杯、证书等。
1.2 银器非遗档案类型构成。银器非遗档案是银器锻制技艺在传承、发展、創新、保护过程中依托不同载体而形成的档案,其具有原生性、动态性、多样性等特点。具体而言,银器非遗档案的类型包含如下三个方面:
(1)银器锻制技艺本体档案。银器锻制技艺本体档案是指记录和反映银器锻制技艺传承与发展的整体脉络与传承发展现状的文字、录像等材料,以及作为活动媒介的实物档案等。银器锻制技艺本体档案记录和反映的是银器锻制技艺产生、发展和变化的完整历史过程,包括从各种文献中挖掘出来的档案史料的系统整合材料、作为银器锻制技艺表现工具的实物档案等。[16]这部分银器非遗档案来源复杂、载体多样、多散存民间且保管困难。
(2)银器锻制技艺申遗与保护工作中形成的档案。银器锻制技艺申遗与保护工作中形成的档案是指银器锻制技艺申遗与保护过程中相伴生成或体现结果的相关材料。如在申报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过程中,鹤庆县文化馆准备的申请报告、项目策划书、保护计划,以及其他有助于项目申报的必要材料,在申请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时云南省人民政府同意申报的函件、正式公布的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文件及后续保护工作中形成的各种相关材料等。[17]这部分档案相对简单、数量较少,常常以项目为单位进行保管。
(3)银器锻制技艺传承人档案。银器锻制技艺传承人(含传承团体)最能体现银器锻制技艺的存在价值。银器锻制技艺传承人档案是指记录和反映银器锻制技艺传承人的自然状况、文化背景,说明银器锻制技艺传承人活动状况、传承状态,以及在传承人认定和管理过程中形成的各种材料,如文化传承人证书、代表作品以及所获奖杯、荣誉证书、收藏证书等。这部分档案具有“动态性”的特点,会随传承人传承活动的不断开展而趋时更新。鹤庆银器锻制技艺国家级、省级代表性传承人共5人,具体情况如表1所示。
2 银器锻制技艺建档的意义
2.1 加快民族记忆构建。对银器锻制技艺建档是将无形的非遗技艺通过不同的技术方法与手段以档案的形式有效保存。
通过建档所形成的银器非遗档案是民族文化发展的重要见证也是少数民族非遗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其进行资源建设,可丰富少数民族非遗档案信息资源体系、少数民族档案信息资源体系,以档案化方式构建相对完整的民族记忆。
2.2 实现优秀文化传承。鹤庆银器锻制技艺是白族在漫长历史演进过程中所形成的独具特色的民族文化,对其进行建档保护是实现传承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手段。在对银器非遗档案开发利用的过程中有利于其文化价值与经济价值相互转化、相互促进,起到弘扬和传承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增强民族文化自信的双重作用。
2.3 推动地方经济发展。鹤庆县新华村银器锻制技艺历史悠久,全村1330户中800多户从事手工艺品制作,现已形成“一户一品,前店后坊”的经营模式。
近年来,在县文化馆的帮助下,新华村以个别传承人为中心建立非遗传习坊,依托非遗传承人档案结合市场需求不断开发新产品。据调查,在个性化定制盛行的当下,定制一件较为精美的银壶价格在10000元以上,且新华村辐射全国,市场需求量大。
3 建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3.1 专项建档标准缺失。2011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以下简称《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总则中第三条指出:“国家对非物质文化遗产采取认定、记录、建档等措施予以保存。”[19]2013年颁布的《云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第五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要组织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认定、记录并建立档案。”[20]2021年颁布的《鹤庆县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保护与管理办法(试行)》中规定:“县文化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履行组织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认定、记录并建立档案的职责。”[21]可见我国官方层面逐渐形成了自中央至地方较为完善的非遗建档工作体系。但是,上述相关文件中只提到“建档”,而对于建档的方法、标准、规范至今无论是国家层面还是省级层面均未有相关文件出台。
鹤庆银器非遗档案数量众多、载体多样、内容构成相对复杂,在实际建档过程中如果缺少专项的建档标准作为参考和依据容易导致征集范围不明确、鉴定标准不统一、收集质量参差不齐等状况,这无疑会为建档工作增添难度。
3.2 建档主体一元化。“政府主体一元化”是我国非遗建档工作中的实然局面。[22]鹤庆县非遗建档工作主要由县文化馆非遗保护中心负责,档案馆、博物馆并未参与其中。
一方面,建档主体过于单一,没有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公众参与的多元主体共建机制。鹤庆县多年以来非遗建档工作主要由县文化馆的一位工作人员负责。鹤庆县非遗数量众多,银器锻制技艺只是其中之一,在非遗建档的过程中工作任务繁重复杂,加之人员严重缺乏,很难做到对鹤庆县的每一种非遗进行时间上的细致合理分配。
另一方面,在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访谈时我们得知,鹤庆县文化馆从事非遗保护工作的人员为兼职人员,其自身缺乏专业学科素养,在实践过程中难免出现工作不规范、档案意识不足等问题。同时受到编制数量限制,无法实现对外招考,导致非遗工作常年由其一人负责,形成了工作量大、人员结构不合理、多项工作难以兼顾的恶性循环。
3.3 档案资源管理问题。银器非遗档案资源管理问题的难点突出表现在资源散存方面。鹤庆县文化馆自身所存在的问题与部分传承人档案意识薄弱导致银器非遗档案资源过度分散,大量散存民间,无法进行集中有序管理。
其一,实体档案资源发掘收集问题。银器锻制技艺在其自身发展的过程中形成了一定数量的图纸、实物、制作工具等多载体形式的档案,这些档案大量散存在银器锻制技艺传承人手中,有待进一步发掘与收集。对实体档案进行有效收集、登记,可从整体上反映银器锻制技艺发展的历史进程,同时为构建银器非遗档案资源体系做出材料方面的支撑。
其二,档案资源的有序化整理问题。银器锻制技艺在其自身发展与保护过程中所形成的档案门类丰富,既包含传统档案又包含声像档案。一方面,鹤庆县文化馆非遗保护中心仅对82名代表性传承人进行个人建檔,以董中豪大师个人档案为例,其中内容仅包括生平类与成果类,内容构成相对简单。另一方面,对于保护过程中所形成的各类文件和音视频没有进行很好的整理,只是将其作为资料简单地保存在档案盒与电脑硬盘中。
其三,档案资源的永久性保管问题。银器非遗档案的保管可分为实体档案的保管与数字档案的保管,目前主要受到两方面的因素制约。《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中将政府文化部门作为建档的主体,对于非遗实体档案是否向同级档案馆定期移交、如何移交、如何接收,缺乏切实的工作标准作为依据。[23]同时,县级档案馆也需要强化主动性,以推进银器非遗档案数字化建设。
4 银器锻制技艺建档的优化路径
4.1 银器锻制技艺建档思路提出。银器锻制技艺建档就是要将档案建设与管理的模式应用到银器锻制技艺的保护和资源建设中去,即将银器锻制技艺从“非物质”到“物质”的外化与再现的过程。[24]在这一过程中要综合运用文字记录、照片拍摄、录音、录像和数字化存储与转化多种方式,以传统档案、声像档案、数字档案多种形式存在,同时也要对已形成的银器非遗档案进行有效的收集与整理。
首先,专项标准的制定问题。要在《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云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的指导下结合实际制定科学有效的银器锻制技艺专项建档标准。
其次,建档机制重建问题。要将档案部门纳入建档主体中,形成政府文化部门主导、多元主体共同参与的局面。
再次,档案资源整合问题。要充分挖掘散存民间的银器非遗档案,通过征集、采集、购买等手段,坚持“应收尽收”的原则建立起银器非遗档案信息资源体系。
最后,档案信息资源存储问题。银器锻制技艺建档工作要深度融入档案数字化的趋势。建档的最终目的是传承与保护、开发利用,要打造好面向用户的非遗网站,弘扬少数民族文化,坚定文化自信。具体路径如图1所示。
4.2 银器锻制技艺建档专项标准制定。国家档案局在2012年印发《国家基本专业档案目录(第一批)》的通知中,明确提出:“国家文化主管部门应会同国家档案局编制非遗档案归档范围和管理办法,在国家层面制度出台前,各省可按此合作模式先出台本地区的办法。”[25]银器锻制技艺既具有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普遍性特征,又具有其自身的特殊性,故而在建档过程中需要具有针对性的标准与规范对其进行行为指导。
鹤庆县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可联合县档案馆、文化馆并会同相关专家、银器非遗传承人制定银器锻制技艺建档的标准与可行性策略。明确建档主体、建档范围、建档手段、归档流程等,充分发挥政府职能部门的主导作用。对反映银器非遗传承发展与保护的档案可通过以下三种方式进行建档:
一是收集。对属于国家所有的银器非遗档案,依照有关档案法规的要求进行收集进馆,对属于集体和传承人个人所有的银器非遗档案进行征集或收购进馆[26]。
二是自建。相关部门主动采集并加工形成银器非遗档案资源,例如可对寸发标、母炳林等代表性传承人通过录音、录像等方式采集口述资料与音视频资料。
三是共建。与相关从事数字化项目建设的企业或机构合作建设,例如档案馆可通过服务外包形式与相关机构合作建设银器非遗专题数据库。
4.3 实现一元主体向多元主体转化。银器锻制技艺建档是一项长期而复杂的工作,这是由非遗的“活态性”和载体的多样性所决定的。在这一过程中,如果仅仅依靠鹤庆县文化馆非遗保护中心难以完成这项长期的任务。
2005年颁布的《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中对建档主体的规定是“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广泛吸纳有关学术研究机构、大专院校、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各方面力量……”,[27]在实际建档过程中应明确政府这一现行主体的地位,充分激发可能性主体的活力,避免档案部门地位边缘化,形成政府主导多方参与,共商共建的协调机制,充分激发“群体智慧”。
其一,可充分发挥档案馆“前端”业务指导作用,参与并指导非遗档案保管单位对银器非遗档案进行有效分类,确保完整保管、有序管理;“后端”的接收征集职责,通过档案局制发文件规范收集范围、进馆时间等具体要求,有计划地将银器非遗档案征集进馆[28]。
其二,博物馆和图书馆具有对银器实物制品与相关文献进行专业化保管的能力。
其三,新闻媒体具有强大的宣传能力,传承人是产生银器非遗档案的直接主体,需要其配合对相关档案信息的采集。
其四,专业人才队伍是银器锻制技艺建档的重要基础,在加强业务人员培训的同时要吸纳从事银器锻制技艺研究的专家学者,其对银器锻制技艺有着深入的研究,相关研究成果亦是银器非遗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29]
4.4 银器非遗资源建档与整序。首先,征集建档。银器锻制技艺建档的过程就是将“活态”非遗技艺转化为“固态”档案信息资源的过程。[30]在这一过程中要积极运用文字、录音、录像、照片、数字多媒体等现代化信息技术手段全面、细致、真实地将银器制作工艺记录保存下来。同时要对已经形成了的银器实物、银器非遗传承人所获的证书、奖杯等资料进行有效收集和采集。对其进行发掘整理要坚持“以人为本,应收尽收”的原则,即拓宽建档客体的收集范围,将散存在传承人与各机构单位的银器非遗档案以走访上门的形式进行普查登记,可通过征集、接收、复印、拍照、捐赠、购买、寄存等方式将银器非遗档案依项目建档,建立银器非遗档案全宗。全宗号的编制可依据当地档案馆馆藏实际情况或参照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中编号进行编制。[31]
其次,分类整理。笔者在实地调研的基础之上,初步建立起了银器非遗档案三级分类体系。具体类型如下:一级类目可分为,本体档案、申遗与保护过程中形成的档案、传承人档案三类。在一级类目下划分有二级类目,其中本体档案按照载体进行划分,可分为纸质档案与实物档案两类;申遗与保护过程中形成的档案可分为申遗档案与保护过程中所形成的档案;传承人档案参考了苏绣传承人李娥秀、常州留青竹刻传承人徐秉方个人资料建档方法,按照现有档案类型分为个人档案、实物档案、声像档案、口述档案与其他类型档案,以人为单位进行保管。在第三级类目中,纸质档案又包含图纸档案、相关原始性资料汇编;实物档案包括具有代表性的非遗实物作品与各类制作工具;申遗档案即申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过程中所形成的各类文书档案;保护过程中形成的档案主要以传承人开展传承活动中所形成的声像与文字材料为主;传承人档案中的个人档案即个人简历(传承谱系、主要代表作品、每年开展的传承活动),实物档案主要是传承人所获各类证书、奖杯、荣誉牌匾等,声像档案是传承人开展各种传承活动的数码记录,口述档案是传承人回忆性记录的文本表达,其他类型档案包括传承人所发表的著作、文章、个人日记、往来信札等。
最后,保管存储。第一,银器非遗档案组卷。在三级类目体系的基础之上,按照各门类档案之间的内在联系组合成案卷。对于本体档案中纸质与实物两大类,可根据实际情况组卷。将实物制品与工具保存在特藏库或实物档案库,图纸档案即可参照传统文书档案整理方法进行整理。第二,银器非遗档案编目。对已建档的银器非遗档案可根据《归档文件整理规则》(DA/T 22—2015)进行文件级编目,编制档号、案卷号、目录号、全宗号以便于保存与检索,构建起银器非遗档案资源目录体系。第三,银器非遗档案案卷排列与上架。按照已经编制好的案卷号对组合好的案卷进行排列,结合馆藏资源分布保存状况将银器非遗档案实体选择合适位置进行排列摆放,同时注意库房建设的“八防”要求。
4.5 银器非遗档案数字化与网站建设。基于数字人文的背景下,传统的纸质建档已经难以满足非遗建档工作与开发利用的新要求。《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第十三条指出:“文化主管部门应当全面了解非物质文化遗产有关情况,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及相关数据库。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及相关数据信息应当公开,便于公众查阅。”[32]现已建成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专业门户网站“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网·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博物馆”“云南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网”“大理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数据库”三个收录银器非遗档案的官方网站,但是在网站建设中仍存在数字化不标准、检索项缺失、传承人个人信息更新不及时、录入不完整、信息重复、同质化现象等,导致网站建设特色不鲜明。
一方面,档案数字化。其一,银器非遗档案数字化要遵循国家档案局制定的《纸质档案数字化技术规范》(DA/T 31—2017)、《录音录像档案数字化规范》(DA/T 62—2017)、《口述史料采集与管理规范》(DA/T 59—2017)等行业标准进行标准化、规范化、全面化的数字化建设。其二,银器非遗档案的数字化建设离不开技术支撑。可利用扫描与照相技术,将银器非遗纸质档案与照片档案进行全文本化扫描,使其成为计算机可识别的图片格式,最终制成银器非遗档案PDF数字文本。[33]也可利用OCR技术(光学字符技术)进行银器非遗档案文本识别与转换,使其管理、编辑、存储更加快捷方便,并为后续的校勘和知识重组提供基础支撑。[34]
另一方面,网站建设要包括动态展示与静态展示两种类型,包含有文字、图片、影视、声音等多种内容形式。[35]网站建设要结合非遗“活态性”的特点对信息做到趋时更新,坚持“以人为本,动态本真”的原则。[36]其一,要不断丰富完善银器锻制技艺传承人个人信息内容,对银器锻制技艺的网络展示要做到图文结合、音视频结合。其二,要加强银器非遗档案数字资源的整合,对于散存在各大网站中与银器锻制技艺相关的著作、画册、论文、调研报告要尽可能全面收录到学术专栏中,涉及银器锻制技艺报道要在新闻资讯一栏中及时更新,避免信息资源的过度分散与重复。
数字化建档的目的是传承保护、深入挖掘非遗文化,相关部门与平台端要加强对非遗档案资源的整合力度,维护银器非遗档案资源的完整性与多样性。同时要加强技术手段的提升,可依托专项项目建设等方式引入文本挖掘、应用关联、语义分析等数字人文技术提升网站建设水平,搭建起高质量的方便学術研究与公众利用的资源共建共享平台。
*本文系教育部重大项目“元明清时期中国边疆治理文献整理与数据库建设研究”(项目编号:21JZD042)阶段性研究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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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云南大学历史与档案学院 张富秋,档案学专业本科生;梁思思,博士研究生;华林,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 来稿日期:2023-03-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