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薇
摘 要:古籍是中华传统文化得以传承和发展的重要载体,凝聚着中华民族的精神财富。公共图书馆作为我国文化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强化自身责任担当,从机制构建、技术应用、科学研究、宣传推广等方面全面深入研究古籍的保护与利用,在全新历史节点提出古籍保护的科学范式。文章立足当前国情,阐述了古籍保护与利用的政策与法律环境,明确制度建立是该项工作持续良性发展的基础,同时提出了新时期古籍保护与利用的具体措施。
关键词:新时期;公共图书馆;制度建立;古籍保护利用
中图分类号:G258.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1588(2023)08-0029-03
古籍是一个国家政治、历史、文化的缩影,镌刻着国运民生发展变化的历程,是不可再生的宝贵资源。《尚书·多士》载:“惟殷先人,有册有典”,足见古籍对中华文明的重要影响。对于我国而言,人们口中的“古籍”是指书写或印刷于1912年之前的具有中国古典装帧形式的书籍,是中华民族历史发展过程中的重要文明成果。我国古籍浩如烟海,2017年古籍普查结果显示,各级各类型图书馆共有在册古籍2,701.46万册,善本275.61万册[1]。随着文化强国战略的实施,国家对古籍文献保护愈加重视,加之古籍具有易损且不可再生的特点,文旅部要求公共文化机构应尽快着手妥善保护珍贵古籍并有效发挥其价值,实现“妥善保存,古为今用”。对于古籍文献保护,国家从政策、法规、资金、技术等方面均给予了大力支持,2007年“中华古籍保护计划”立项,2017年文化部印发《“十三五”时期全国古籍保护工作规划》,201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以下简称《公共图书馆法》)正式颁布实施,2021年印发《“十四五”规划纲要》,上述法律和文件均将古籍文献的保护与利用工作放在重要位置,凸显国家对古籍保护与利用工作的重视[2]。公共图书馆作为重要的文化机构之一,应发挥古籍存藏的重要职能,“藏”“用”“研”并举,探索出古籍文献保护与利用持续性发展的新道路。
1 政策法規中的古籍保护
1.1 “中华古籍保护计划”中的古籍保护
“中华古籍保护计划”于2007年立项,该计划提出了建立中华古籍联合目录和古籍数字资源库、建立《国家珍贵古籍名录》、实施古籍标准化建设、培养专业古籍保护人才、利用数字化技术等一系列方案,受到国家的高度重视[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古籍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7〕6号)提出强化对古籍保护的宣传与利用工作,并在“十一五”期间大力实施“中华古籍保护计划”。其后,广播、电视、互联网、报刊等媒介均通过各自渠道大力宣传,共同营造古籍保护的良好氛围。该计划的实施对易损性较强且不可再生的古籍文献而言起到了重要宣传作用,同时也引发了社会公众对古籍保护的高度关注,“中华古籍保护计划”也发展成为一项长期系统的古籍保护与利用项目。2014年,习近平同志提出“让收藏在博物馆里的文物、陈列在广阔大地上的遗产、书写在古籍里的文字都活起来”,这为古籍保护工作明确了发展方向[4]。2017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在古籍保护的基础上提出“创新表达方式,彰显文化魅力”,由此“中华古籍保护计划”中的文献保护与利用处于同等地位,众多文化工作者开始投身于古籍开发与利用工作[5]。进入“十四五”这个新的历史节点,古籍文献的保护与利用工作也应随着国家大局与时俱进,强化保护基础,同时深挖古籍中的文化底蕴,策划形式多样的古籍文化活动,使其服务于民。“中华古籍保护计划”是国家层面在古籍保护方面的重大举措,且成效卓著,也为后续古籍保护和利用工作的开展积累了宝贵经验。
1.2 《公共图书馆法》中的古籍保护
《公共图书馆法》于2018年1月正式实施,该法明确规定了公共图书馆古籍保护的相关工作机制、方式方法、安全措施等,是公共图书馆开展古籍保护与利用工作的重要法律依据与方法指导[6]。《公共图书馆法》明确规定公共图书馆有通过古籍保护与利用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法律责任,并从四个层面对公共图书馆的古籍保护与利用工作进行了指导。在组织实施层面,《公共图书馆法》第二十二条明确规定,国家图书馆主要承担组织全国古籍保护等职能,即国家图书馆承担古籍保护的业务指导、人才培养和相关组织工作。在保护措施层面,《公共图书馆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明确规定,公共图书馆应采取防火、防盗等措施,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对古籍和其他珍贵、易损文献信息采取专门的保护措施,以确保安全,该条款对各级图书馆开展的古籍存藏工作也给予了重要指导。在开发利用层面,《公共图书馆法》第四十一条明确规定,政府设立的公共图书馆应加强馆内古籍的保护,根据自身条件采用数字化、影印或缩微技术等推进古籍的整理、出版和研究利用,并通过巡回展览、公益性讲座、善本再造、创意产品开发等方式加强古籍宣传,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在科学研究方面,《公共图书馆法》第三十二条明确规定,公共图书馆馆藏文献信息属于档案、文物等单位的,公共图书馆可与档案馆、博物馆、纪念馆等单位相互交换重复件、复制件或目录,联合举办展览,共同编辑出版有关史料或进行史料研究。
2 古籍保护与利用机制构建
2.1 制度是古籍保护与利用持久发展的基础
鉴于古籍的易损性与不可再生性,公共图书馆应牵头制定科学规范、自成体系的工作机制,明确工作标准与流程,确保该项工作的严肃性、严谨性。2007年,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古籍保护工作的意见》明确指出:“古籍保护工作要制定对应标准,规范开展保护工作”[7]。《公共图书馆法》《“十四五”规划纲要》等法律和文件均强调古籍的保护与利用工作应建立对应的机制[8]。古籍保护与利用工作机制的制定应涵盖工作原则、组织架构,建立从古籍征集到开发利用等各个环节的工作原则与标准,使古籍文献的保护与利用形成顺畅的工作链条和可循环系统[9]。顺应时代发展趋势是古籍保护与利用机制构建的必然方向,因此,该机制的构建必须主动融入时代,强化自身资源整合与服务创新能力,提升人员的专业能力。
2.2 古籍保护与利用机制构建要点
考虑到古籍“藏”“用”“研”的动态过程,保护与利用机制的构建应以此流程为主线设置相关结构。古籍征集是保护与利用工作的开端,因此制度应在结合相关法律法规、馆藏特色与自身实际的前提下,列出古籍征集的若干可行方案,确保相关工作有计划、分步骤进行,同时明确不同环节的责任人,将工作流程与职责人员在制度中逐步“固定”。古籍保护与修复是工作的核心内容,制度除了要对古籍保存条件和修复工艺流程进行明确规定外,还应逐步完善古籍数字化保护工作,强化对古籍数字化转化与存储、数据库创建、索引编制、检索系统创建工作的标准要求[9]。在古籍开发利用方面,制度应着重凸显服务,强调古籍中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播,在鼓励开发人员丰富文创产品与活动内涵的同时引导其遵守文化伦理,避免出现公信力危机。在古籍研究方面,制度建设应着眼未来,可以区域图书馆联盟为单位构建古籍研究机构,明确其责任归属、组织架构,促进古籍保护与利用的深入研究[10]。整个古籍开发与利用应与现代新兴技术相结合,最大限度满足社会公众对古籍服务开放性、公益性、便捷性的基本需求。
3 新时期公共图书馆古籍的保护与利用
3.1 古籍保护与利用思路
根据“十四五”规划阶段国家对古籍保护与利用的指导与法律法规要求,公共图书馆应做好相关规划工作,以便后续工作的顺利开展。在古籍保护与修复方面,图书馆应强化古籍保存环境与修复技术研究,在此基础上强化古籍文献的分类保管工作,对于不具备珍贵古籍保存条件的图书馆采取寄存手段,同时着手开展古籍文献的数字化工作,统一标准,建立资源库。在古籍开发与利用方面,公共图书馆应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为指导,在现有文创产品和文创活动水平的基础上深化文化内涵、丰富活动形式,同时利用技术手段提升产品与活动的趣味性、生动性,寓教于乐,使大众以享受的心态感受中华文化的深厚底蕴。
3.2 古籍保护与修复
作为一种不可再生的宝贵资源,保存条件对文献寿命影响巨大,因此,公共图书馆应根据《公共图书馆法》及行业相关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将自我收藏、寄存、咨询等相关服务结合起来,为古籍提供良好的保存环境[11]。经济较为发达的地区应严格按照行业规范做好对应的防火、防盗、防潮、防虫、防鼠、防尘、防阳光、防破损等防护工作[12]。对于经济水平欠发达地区的珍贵古籍文献,鉴于其图书馆保存条件有限,因此可将其交于省级图书馆代为保存。除了上述保存措施,公共图书馆还可引进国外纸张酸性监控、分析、检测及脱酸技术,同时利用智能控制技术实现珍贵古籍保存空间的恒温、恒湿。破损是古籍保护中常见而又令工作人员痛心的问题,除了常规修复手段,如托裱法、水洗法、上线、镶边等,公共图书馆还可开展数字化微缩复制等手段进行古籍还原,以恢复古籍内容为底线,以复原古籍为目标逐步优化修复技术[13]。古籍的数字化有助于古籍的长久保存与利用,该项工作除了要重视数字化过程中减少对古籍的损伤,还应建立统一规范的入库标准,便于后续建立全国性的数字古籍资源库。
3.3 古籍开发与利用
古籍的开发利用是珍贵古籍文献的古为今用,也是“让古籍里的文字活起来”的重要手段。古籍的开发利用思路主要是以古籍資源为基础进行产品或活动的创意开发。文创产品是将古籍中的人物、典故、文化等与人们的衣食住行相结合开发的创意产品,如带有《三国》典故图画的笔筒、带有历史人物的手机壳等。以古籍资源为题材的文创活动热度较高,公共图书馆可据此开展古籍展览、公益讲座、穿越历史等活动。古籍展览是利用古籍资源发挥其社会教育、传播文化职能的重要手段,民众可以近距离观看古籍,同时了解古籍修复的过程,营造良好的贴近古籍、保护古籍的氛围[14]。公益讲座是选取某一主题,以古籍资源为题材讲解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前世”的活动。穿越历史活动则是将古籍内容与先进技术相结合,利用VR设备等使民众“穿越”到古籍中的场景,感受历史,热爱文化,这也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的典型范式。未来,公共图书馆还应开发更多与古籍相关的文化创意活动,丰富其内容与展示形式,走通俗易懂、丰富有趣的接地气路线[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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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校:崔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