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 睿
铁岭市财政金融审计服务中心,辽宁 铁岭 112008
大数据时代背景下,对人们的生活产生了重要影响,为了更好地迎合人们的实际需要,需要对现有的经济法进行不断完善,结合当前社会发展的相关特点,在经济法不断完善的过程中充分运用大数据技术,并对当前的主要发展形势进行分析,深刻了解目前经济法与经济社会之间的不协调,弥补现在经济法存在的不足,并进行不断改进和创新,坚持在对经济法深刻了解的基础上,有效运用大数据技术,保证经济法的不断完善和发展,通过不断改革和创新,制订更加高效、科学、系统的经济法,更好地解决人们的日常经济问题,向人们展示法律的应用意义,并为社会当中的一些问题提供法律依据。因此做好此项工作,将对我国经济的发展以及每个人的生活实际具有重要意义[1]。
大数据为人们的生活带来了巨大的变化,影响着人们的日常生活,同时也对社会的经济发展起到了推动作用,加强了人与人之间的交流,为人们进行经济交易创造了有利环境,使得整个市场中的主体利益发生了巨大变化,为了迎合当前的发展模式,需要对经济法方面进行不断完善,要积极采取保护措施,并在一定范围内实现经济法的重大作用,需要对经济法领域进行重点研究和分析,为经济法的不断完善和优化打下重要基础,本文主要从两方面进行论述:
第一,更加注重经济法内容方面进行更新,尤其是在大数据时代背景下,更加注重内容的变化要结合时代发展,根据人们的需求对内容进行完善,保证各项内容准确实现,有法可依,更加注重各主体之间的利益分配,对于主体之间的权利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权益,都要在经济法中具有明确的体现,能够在一定程度上为市场的正常运营以及不断完善和发展提供法律依据。第二,更加注重法律的保护层面,强调经济法的民事程序、行政程序以及刑事程序等各种程序性措施,对内部情况进行调整,结合时代背景下发生的变化不断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实现有法可依,并坚持经济法的可持续发展,更好地为人们提供法律保护。
随着国家对经济法的不断重视,更加注重经济法中的立法和发展工作,强调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做好经济法完善工作,将对市场经济的发展以及体制不断完善创造有利条件,促进经济发展的建设和完善,在一定程度上对我国整个市场的经济体系良好运行具有重要意义。大数据时代下,我国经济法也在不断变化和完善,同时与其他国际公约与协议进行有效连接,并积极参与到经济法的实际研究工作中充分发表相关意见。目前在此方面的经济法主要包括《商标法》《专利法》《反垄断法》等等,并与国际条约相联系,较为常见的例如《关税及贸易总协定》等各种法律文件,通过与国际直接进行经济法探讨,可对我国经济法的不断完善提供研讨机会,在特定的环境下,结合我国基本国情,综合多种因素对经济法进行更新[2]。此外,在大数据时代背景下,信息之间交流更为频繁,更加注重信息与技术层面之间的有效联系,并需要积极设立相关经济法贯穿部门,严格按照相关流程进行操作,加强对现代计算机技术的实际应用,更好应用到现代经济法完善过程中,通过对外国发达国家的法律与本国国家法律进行对比,积极发现我国法律的巨大优势,同时学习西方先进国家的优秀部分,针对我国实际进行融合,充分发挥数据科技力量,实现资源的有效整合,进一步拉近数据时代下经济法与时代相关要求之间的差距,并进一步加快我国经济发展不断完善。
我国经济法设计范围较广,保护范围较大,涉及版权、专利权等等多种权利,因此随着大数据时代的到来,增强了人们的法律意识,更加注重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在经济法当中无法实现各种权益的有效保护,尤其在保护对象上,对于具体的保护范围方面与现实之间存在一定差异,无法将所有的权利融入到实际保护范围内。尤其是更加注重经济主权、自然环境主权等方面,做好此方面的保护工作,对我国经济法的不断完善具有重要意义,受到多种因素影响,在此方面仍然受到部分限制,无法实现各种法律的有效保护,使得经济法保护范围具有很大的局限性。例如我国缔结的相关协议中,对于版权方面的出租权益进行了规定,但实际的经济法当中并没有此项内容,对于此方面的缺失,导致人们对于版权方面没有相关的法律依据,无法解决人们的实际经济问题。再如,对于技术领域的专利权益,在大数据时代背景下,对此方面权益应当给予更多重视,且发明专利申请更加频繁,由于我国经济法在此方面有所缺失,并对动植物品种做专利申请进行排除,这在一定程度上无法实现保护范围的合理确定,对经济法的实际效能产生重要影响,无法达到最佳的法律效果,因此做好经济法保护范围的完善工作是当前的主要目标之一。
大数据时代背景下,更加强调经济法当中对于各种知识产权侵权问题的重视,并加大了赔偿和处罚力度,主要原因是在大数据背景下信息不断发展的今天,应对各种信息进行有效整合,加强各种信息之间的共享,信息技术的力量使得数据资源流通更为便利,为人们进行知识侵权创造了有利条件。因此,经济法必须加大对知识产权方面的保护力度,要因时代的变化及时作出更新,更好地保障人们的合法知识产权权益,实现经济法的公正和合理。例如,在相关国际协议当中的救济要求必须受到威慑作用的监督,并给予相应的处罚,而在我国实际的经济法当中,刑事处罚无法体现威慑力,特别是对于知识产权方面更加忽视,且风险在不断增加,使人们对此方面未加以重视,无法体现法律本身所具有的威慑力,即使进行处罚,也无法替代高收入带来的实际诱惑,在此方面需要加大版权方面的重视力度,并更好地满足时代发展下的实际需求。
法律的最本质意义在于体现公平公正,更加注重公开原则,执法要具有透明性,充分体现出法律所具有的权威性。大数据时代下,对于经济法执法判决等方面要求公开透明,对整个流程应当允许知情人员参与。虽然我国在此方面进行了深入分析,并针对实际情况进行了不断完善,更加注重经济法律的执行公开透明,例如通过新闻发布会制度,积极建立和完善裁判文书网站创建工作。但在实际的反响当中,这些举措依然达不到理想的法律效果,而且经济法执行力度不够公开透明,进一步降低了法律的权威性。另外,由于受到多种因素影响,使得公众对法律公开渠道了解较少,在此条件下,大大限制了人们了解和参与经济法判决的整个流程,由于对实际的判决以及处罚情况了解较少,导致无法体现法律的真正公平。
大数据时代下,需要为经济法的不断完善提供数据依据,并实现各种资源的有效整合。对于经济法进行不断完善,要以数据为依据,并针对数据进行分析,从而做出更加合理的完善方案和策略,随着数据资源的不断增加,在实际的完善工作中仍然存在许多问题。要改变传统的管理模式,以一种新的合作方式,更好地迎合当前时代发展的需求,对经济法方面进行完善和升级,更加注重工作之中的合作精神。要注重团队合作,发挥整体的作用,并积极打造一支高质量、高标准的管理队伍,保证经济法的整体质量,提高完善效率,并根据内部成员进行科学划分,要求各自成员在自己的职责范围内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促进经济法工作中的团队合作[3]。加强各部门之间的联系和交流,要积极学习先进管理经验,并通过多种方式积极引入优秀人才,以更加专业的人才运用专业的手段进行经济法的完善。加强人员之间的交流,并总结经验,进行分享,对经济法后期的完善工作创造有利条件,因此,在大数据时代下,加强经济法工作中的团队合作,促进各队员之间的学习和相互配合,保证各个环节有效链接,对经济法完善工作至关重要。同时需要在现有的基础上积极探讨有效策略,以更加良好的方式来保证团队合作的最终效果,将在一定程度上促进经济发展逐步完善。
大数据为互联网技术进行信息交流和传播提供了更多的途径。打破信息传播壁垒,加强有效信息之间的传送,使人们获取信息资源的手段变得更加丰富。大数据在为人们提供便利的同时,也对经济法的完善工作增添了更多的困难。在当前时代下,民事主体之间的经济活动发生了巨大变化,已不再局限于单独某一范围,而在多领域之间进行不断发展,尤其是时代发展的多样化和复杂化,使得原本简单的问题变得更加复杂。经济法工作中,更要注重与其他学科之间的联系,并以立法为目标与其他学科相配合,与其他领域的知识为辅助,积极做好经济法完善工作,实现跨学科之间的研究,通过各学科之间有效配合,为经济法研究提供研究依据,并实现各学科之间的交流和探讨,提出新的研究方向,打破原有的研究思想,以一种新的方式促进经济法完善工作的顺利开展,更加注重多学科之间的研究,从而为完善工作找到更多的解决办法,实现各学科之间跨领域的交流和分析,对经济法完善工作制定科学的方案,提供更多的思路。尤其是在经济法的权益保护方面,弥补目前存在保护范围方面工作的不足,使保护范围更加完善和准确。并将目前遇到的所有问题均归纳到实际经济法的保护范围内,为人们提供更加便捷有效的经济法律依据。另外,经济法完善工作中会运用大量的案例,通过大数据可以将案例进行有效整理,要寻找典型案例进行分析,对经济法进行不断完善,需要提高人们的法律意识,更加注重人们的建议和想法,通过征集稿方式获取更多的有用资源,根据人们的实际需求,并结合现状,不断完善经济法律工作,从而更好地应对数据化时代下的法律问题。
经济法的不断完善,需要一定的科技力量为支撑,随着经济活动的不断增多,并呈现多样化方向发展,要充分发挥科技的力量,大数据时代下较为常见的网上购物、网络合同等多种方式都与经济法密切相连,因此科技的发展,对于经济法产生关键的影响,在完善经济法过程中,一定要注重科技因素影响,从科技发展的角度进行研究,保障经济法的各个环节有效连接,最大程度使经济法适应当前的时代发展需求。针对此方面进行研究,要注重两个角度。一是在日常工作中,更加重视科技对经济活动产生的重要影响;二是更加注重数据时代对经济法不断完善提出的更高要求[4]。因此要求,首先,在实际的经济法研究工作中,要及时了解科技与经济法之间的相互联系,并以立法为宗旨,以科技发展影响为依据,实现经济法研究工作与科技发展相结合;其次,在实际完善工作中要通过大数据技术对各种数据资料进行有效整理和分析,从宏观方面分析数据对经济法产生的重要影响,并结合时代发展需求对经济法进行不断完善;最后,更加强调从根源上完善经济法目前存在的不足,要善于将原有的法律及时更新,打破传统的更新思想,充分发挥数据信息的传播力量,迎合时代发展需求,不断总结积累经验。
随着我国对经济法的不断重视,并在其保护范围以及保护力度方面不断进行完善,为更好地迎合大数据时代发展需求,满足人们对经济法的实际需要,应对此方面进行重点研究,更加注重保护范围和力度方面的完善工作,扩大保护范围,加大保护力度,实现交叉学习,注重团队合作,全面提高法律意识,增强经济法完善本领,充分利用科技力量分析经济法实际现状,不断总结管理经验,做好此方面工作,将对经济法完善工作能力和水平达到一个新的高度奠定重要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