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新能源汽车供应链融资模式及风险防范

2023-09-03 10:47夏子宜
中国农业会计 2023年5期
关键词:账款金融机构新能源

夏子宜

(作者单位:哈尔滨师范大学)

近年来,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人们的活动范围也随之扩大,汽车成为大众出行的主要交通工具之一。但是,传统汽车给我国的能源供应、环境保护等带来了一系列问题。因而我国政府支持新能源车的发展,以此提升能源利用效率,转变能源消费结构,向汽车强国迈进。新能源汽车采用电动机提供动力,其目的是替代以汽油和柴油为动力的传统燃油车。新能源汽车的发展离不开资本的支持,供应链融资是新能源汽车推广的重要一环。供应链融资问题集中于新能源汽车供应链上游的企业,即新能源车零部件生产企业及燃料电池供应商等,此类企业通常规模不大,融资需求强但融资渠道单一。基于上述发展现状,对我国新能源汽车供应链融资模式及其风险控制进行探究是必要的。

一、我国新能源汽车供应链融资模式

(一)订单融资模式

订单融资模式在新能源汽车供应链的上游企业中得到广泛应用。订单融资即新能源车供应链上游的关键原材料及核心零部件生产商,凭借其和核心整车厂签订的真实有效的订单合同向金融机构提出融资请求,并且以销售回款作为融资还款基础的一种模式[1]。该融资模式无需抵押质押物,可有效缓解新能源车供应链上游小规模企业在订单完成过程中的资金压力,以便企业顺利完成材料采购、加工组装、货物运输等工作。

(二)保兑仓融资模式

保兑仓融资模式也是新能源汽车供应链融资的典型模式。该融资模式主要参与方有新能源汽车供应链上游生产商(以动力电池系统供应商为代表)、销售商(以核心整车厂为代表)及银行等融资组织机构。保兑仓融资模式即由各参与方签订保兑业务协议,以银行信用为载体,银行或者其指定的第三方仓储公司负责保管货物,经销商交取一定的承兑保证金并且以货物回购作为差额保证,最终由银行向生产商提供银行承兑汇票的一种融资服务。

(三)应收账款融资模式

应收账款供应链融资模式可以具体划分为应收账款质押、应收账款转让和应收账款流动化融资模式。在应收账款质押模式中,新能源汽车产业链相关企业利用应收账款的回收权利作为质押担保,借此获得信贷资金。如果零件生产商未能及时足额偿还信贷资金,则融资组织机构可以拍卖或变卖质押品来收回资金。应收账款转让融资即新能源汽车产业链中的中小企业将应收账款转让给银行、保理公司或者其他融资组织机构,由融资组织机构提供信贷资金支持并承担应收账款管理及收缴等后续工作。应收账款流动化模式依托于信托公司,在该模式中,以动力电池生产商为代表的产业链上游生产商,将其从产品买方取得的应收账款债权转让给信托公司,凭此认购某信托计划相应的劣后级份额,信托公司则负责募集优先级份额,募集到的资金供上游供应商使用,上游供应商可以在此过程中不断地用应收账款换取信托计划的劣后级份额,信托公司的募集资金最终流向上游供应商[2]。信托计划的资金流动起来了,新能源零部件及整车生产商的融资问题也解决了。

二、我国新能源汽车供应链融资存在的风险

我国新能源汽车供应链融资模式的风险存在于融资的各个阶段,其主要表现为授信前的信用风险、授信中的操作风险、授信后的违约风险等。

(一)信用风险

1.供应链主体的信用风险

对于新能源汽车行业而言,其供应链的主体主要涉及银行等金融机构、新能源汽车核心整车厂、新能源汽车供应链上游零部件供应商及下游经销商。在供应链融资过程中牵扯到的利益主体众多,各主体的获益要求不同,因而信用风险可能存在于新能源车供应链的任一主体中。供应链融资模式相对于一般融资模式而言风险较大,况且新能源汽车行业发展并不成熟,行业的整体环境影响着车企盈利稳定性和运营效率,故金融机构对供应链融资持谨慎态度,这无疑直接影响了该行业供应链融资的规模。同时,新能源汽车供应链上的某些中小企业凭借其合作的核心车企的业绩和信誉伪造交易单据,虚增存款及收入,骗取融资资格,给融资组织机构带来信用风险。此外,新能源汽车产业链上下游各企业也可能串通起来,采取机会主义行为,对供应链融资信用体系造成破坏。

2.供应链客体的信用风险

新能源汽车供应链中的客体主要指预付款项、应收账款、存货及订货单。客体信用风险源于应收账款变现能力的真实性、稳定性、抵押质押物的保值能力。目前,新能源车企正处于转型的关键期,科技的进步以及行业内竞争的加剧导致电池、动力系统、充电桩等车辆零配件更新迭代加快,受此影响,新能源整车和配套部件的价格波动较大,相对应的抵押物质押物的保值能力加速下降,而供应链客体的信用风险增大了,银行等供应链融资的组织机构所承担的风险也随之增加。

(二)操作风险

操作风险是由业务人员操作失误、信贷流程设计不合理、金融机构内部控制失灵、偶发事件等原因引发的。

1.业务人员导致的操作风险

供应链融资业务在我国起步较晚,尚属于金融机构的新兴业务类型,同时,新能源汽车行业在我国也属于新兴行业,如何把二者用合适的方式结合起来对金融行业内部业务人员无疑是个巨大考验。金融机构业务人员不仅需要在短时间内掌握供应链融资的操作流程和注意事项,而且还需要熟悉新能源汽车行业的运营方式及盈利模式。这一切皆离不开经验和专业知识的积累,所以在业务操作过程中,业务人员难免会犯错,进而给金融机构带来操作风险。

2.信贷流程导致的操作风险

目前,传统汽车行业的生产经营模式已经趋于成熟,银行等金融机构对其信贷流程的设计规范合理。但是,新能源汽车行业的标准体系建设仍然在进行中,变动频繁的行业标准给金融机构的信贷流程设计带来困难,这就容易导致金融机构把不符合融资条件的新能源企业纳入目标客户群体,设计出不合理的供应链融资合同,造成操作风险。

3.信息系统导致的操作风险

为了实现对新能源汽车产业链的实时监管,及时掌握行业的最新动态,金融机构需要及时更新信息系统,适应新能源供应链融资业务要求,以此实现内部信息系统和供应链上下游企业信息的无缝衔接。信息系统的运行过程中难免会发生失控的状况,进而导致银行等金融机构丧失对融资方的信息掌控,增加操作风险。

(三)违约风险

违约风险产生于金融机构授信后。新能源汽车供应链融资模式面向的客户群体主要是行业内的中小企业,此类企业生产规模有限,研发能力欠缺,融资能力不强。新能源汽车又属于新兴行业,市场波动剧烈,这些抗压能力弱,对市场变化缺乏应变战略的中小企业会面临停产甚至破产的危机,此时,融资企业的违约难以避免。

(四)结构风险

结构风险存在于金融机构授信的各个阶段。新能源汽车供应链融资的参与方包括核心整车厂、新能源产业链上游供应商和下游经销商、银行等融资组织机构。从中我们不难看出供应链融资模式的参与方数量众多,这就要求利益相关方平衡好各方收益,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避免合作破裂引发结构风险,给各融资参与方带来损失。

三、我国新能源汽车供应链融资风险防范

综上所述,新能源汽车供应链融资的风险可以归纳为以下几点:来自新能源汽车供应链上游供应商、下游经销商及核心整车厂违约的道德风险;来自金融机构内部资金流控制的风险;以保兑仓模式为代表的存货保值风险;新能源车销售面临的市场风险[3]。

(一)强化对新能源车行业的监管力度

政府可以通过强化对新能源车行业的监管力度来降低资金需求方违约的道德风险及金融机构内部的资金控制风险。一方面,供应链融资模式在新能源汽车行业内的应用尚属于探索阶段,产权边界不明晰,相关部门对其的管理不规范。比如,保兑仓融资、订单融资等,都涉及抵押物质押物的产权界限问题,产权边界不清使得参与融资的各方难以明确权利和义务范围。无形中,业务的风险被放大了。因此,银监会等金融业务监管部门有必要加强对新能源车供应链融资的监管力度,重点关注融资规模大、运营风险高的项目,严惩失信企业,以此达到对其他企业的警示作用。另一方面,新能源汽车供应链融资业务专业化程度高,业务模式多样,在信用捆绑、货物监管、资产处置等诸多方面涉及许多新的法律问题,现有法律滞后于供应链融资模式的发展。这就要求立法部门修订完善新能源车供应链融资法律条款,特别需要关注的是新能源汽车抵押及质押的制度建设,以此促进金融机构规范信贷操作流程,更新信息设备,强化金融机构内部资金控制,切实减少内部操作风险。

(二)建设融资人才团队

供应链融资对促进新能源汽车行业的发展意义重大,对于这一新生事物,金融机构亟须建立专业的融资团队。其一,高校应加强同企业的合作,采取产教融合的方式,鼓励财经专业人才进入新能源车企实习,加深学生对行业运营方式的了解,提升学生的融资实操能力,做好人才储备工作。其二,金融机构应引入海外先进人才,利用其丰富的供应链融资经验带动机构内人才队伍建设,提升内部业务人员操作熟练度,降低操作风险带来的损失[4]。其三,政府可以强化同融资企业的合作,共同搭建新能源汽车供应链融资人才联盟,吸引高校及企业内金融人才参与其中,借助平台力量建设专业的供应链融资团队,为融资企业和金融机构输送专业人才,降低融资授信中的操作风险。

(三)完善新能源补贴政策

当前新能源车在市场上取得的销售业绩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国家的新能源补贴政策。因此政府通过完善新能源补贴政策以降低新能源汽车销售的市场风险,有业绩作为支撑,融资企业存在的违约风险也会随之降低。第一,延长购置补贴购置税减免政策时限,通过补贴退坡政策逐步减少新能源汽车行业对财政资金的依赖,维持新能源汽车供应链稳定,减轻原材料价格上涨对行业的冲击,促进行业技术创新,逐步提升企业市场竞争力。第二,新能源补贴政策应面向纯电动车、燃料电池电动车和混合动力电动车及其他新能源汽车,不放弃对插电混动车的补助,促进新能源车行业稳步发展。第三,借鉴欧美国家新能源补贴政策,丰富并完善新能源补贴方式。比如,新能源汽车产量和抵税政策挂钩,以此减轻车企税收压力[5],扩大产能,刺激新能源汽车的销售。第四,转变新能源补贴政策方向,补贴政策面向消费者和新能源汽车配套设施建设方,以此扩大新能源汽车市场规模,提振消费信心。

(四)加强对抵押质押物的管理

加强对抵押质押物的管理主要是为了化解存货保值的风险,以此降低融资结构化风险[6]。由于行业发展速度快,新能源车零配件价值波动也很大。首先,放款机构应做好贷前检查工作,重点关注抵押物的登记状况,避免重复抵押现象的发生。其次,融资组织机构给供应链融资方的授信额度不能超出抵押质押物的实际价值,应确保抵押质押物的评估价值在合理区间内。再次,银行等融资组织机构需严格审核新能源供应链融资方所抵押或质押的货品,确保其变现能力和保值能力,还需定期盘点清查货物,确保抵押质押物的安全性,与仓储有关的费用则由融资方来承担。最后,要建立抵押质押物价格管理制度,完善价格补偿机制,当物品实时价值低于价格警戒线时,及时通知融资方存入保证金或者补充抵押质押物[7]。

化石能源的储量是有限的,过分依赖化石能源已经严重威胁了全球的生态平衡,发展新能源车是汽车产业转型升级的内在要求,更是国家的长期规划。我国新能源车行业仍处于发展初期,行业发展急需资金支持,供应链融资符合行业内融资企业的发展需要。目前,新能源汽车供应链融资模式仍处于探索阶段,企业融资风险大,如果从行业监管、建设融资人才团队、行业补贴、抵押质押物管理这四个方面着手进行风险防范,便可进一步缓解新能源汽车供应链融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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