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6日上午,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在广州召开,会期两天。省人大常委会主任黄楚平主持第一次全体会议。省人大常委会领导班子成员叶贞琴、张硕辅、肖亚非、刘雅红、谭玲、吕业升、许红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省人大法制委关于《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修订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听取省人大社会建设委关于《广东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修订草案)》的说明;听取省人民政府关于《广东省燃气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广东省政务服务数字化条例(草案)》《广东省深汕特别合作区条例(草案)》的说明;书面听取广州、汕头、惠州、潮州、揭阳等市关于《广州市餐饮场所污染防治条例》等五项法规,以及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关于《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的说明,听取省人大法制委、华侨民族宗教委关于上述法规的审查报告。
会议听取省人民政府关于我省2022年省级决算草案的报告、关于我省2022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听取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关于我省2022年省级决算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听取省政府关于我省2023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我省2023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省人民政府关于我省2023年省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听取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关于上述省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审查结果报告;听取省人民政府关于我省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情况的报告;听取省法院关于涉外涉港澳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广东省革命遗址保护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听取有关人事任免事项的说明。
(郭 晴/摄)
王衍诗、骆文智、于福文等常委会委员出席会议。省人民政府、省监察委员会、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有关负责同志张少康、张海波、冯键等,各地级市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省直有关单位和深圳市人民政府负责同志,以及部分在粤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列席本次全体会议。
7月27日下午,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在广州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省人大常委会主任黄楚平出席会议,副主任叶贞琴主持会议。省人大常委会领导班子成员张硕辅、肖亚非、刘雅红、谭玲、吕业升、许红出席会议。
会议表决通过《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表决通过关于批准广州、汕头、惠州、潮州、揭阳市有关法规和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有关单行条例的决定;表决通过《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广东省2022年省级决算的决议》《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2023年省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表决通过《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王志忠、吕玉印辞去广东省人民政府副省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会议经表决,决定任命林涛为广东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决定免去王志忠的广东省公安厅厅长职务,决定任命刘国周为广东省公安厅厅长。
会议经表决,免去李柏阳的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免去李粤贵的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任命张春和为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会议还表决通过其他决定和人事任免事项。
会上,省人大常委会向新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颁发任命书。颁发仪式后,新任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集体向宪法宣誓。
于福文等常委会委员出席会议。省人民政府、省监察委员会、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有关负责同志孙志洋、张海波、冯键等,各地级市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以及部分在粤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列席本次全体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