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 斌
(湖南科技大学,湖南湘潭 411201)
2020 年11 月16 日至17 日,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此次会议将习近平法治思想明确为全面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为新时代建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在新时代不断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2]。其中,习近平法治思想“十一个坚持”核心要义中的“坚持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不仅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新要求和基础工作,更是将加强法治专门队伍、法律服务队伍建设和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作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法治国家的重中之重[3-5]。
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必须不断提高国民的法律素养,增强全民法治意识。高校作为培养法治人才的重要基地,始终担负着为法治工作队伍输送高质量人才的重要使命。而在校大学生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生力军,对其进行的法治教育、法治思维、法治观念的培养成效直接关系着我国法治化建设的进程,密切关乎着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宏伟目标的实现。湖南科技大学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紧密围绕“立德树人、德法兼修”的培养目标,以强化学生整体法制观念、社会责任感和公平正义心为核心,充分利用本土法治资源引领全院师生投身法治服务活动,将培养法治人才的目标和服务现实社会的使命全方位融入到法治服务工作实践全过程中,有效发挥三全育人机制的优势。本文针对法治宣传和法律援助开展高校大学生法治教育路径研究,为推行法治服务实践育人模式提供切实可行的方法策略。
1985 年11 月,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了《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向全体公民基本普及法律常识的五年规划》,同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关于在公民中基本普及法律常识的决议》[6]。这表明我国更加重视提升全民法治素养和普法教育全覆盖。全民普法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长期基础性工作,我国现已完成了七个五年普法规划,全民法治观念明显增强,社会上下践行法治的参与度和积极性显著提高,遵纪守法为荣、违法乱纪可耻的社会氛围已初步形成[7]。在“七五普法”的具体推行和成果验收过程中,普法载体、普法形式、普法教育等方面仍有进步空间。现阶段,我国正处“八五普法”的开局之关,在总结和归纳前一阶段的经验基础上,深入展开以宪法普及为主线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学习宣传,广泛实行“谁执法谁普法”等普法责任制,大力加强法治文化建设,社会上下的法治观念和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得到了较强的提高[8]。
高校是大学生法治思维养成的重要阵地,学生形成良好的法律意识需要有良好的法治教育环境。湖南科技大学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以下简称“学院”)始终坚持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坚持“以所知追求正义,以所学回馈社会,以所教传递学风”的教学宗旨,通过普法宣传和法律援助等形式,丰富法治实践活动、创新法治教育模式、加强师资队伍建设,营造优质的法治教育环境,引领大学生积极投身社会普法实践,丰富法学知识储备,提高法治教育的效果。
首先,打造了一支实力雄厚的“双师型”教师队伍。学院努力提高院内人才工作队伍的实践教育能力,打造一流的特色教学实践活动,促进学院与当地具体法律实务部门的协同对接,共同建设高水平的法治人才培养机制。其次,形成了以“地方立法”为核心的学科特色。学院立法团队带领学生积极投身地方立法,通过直接参与社会调研、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等立法活动,习得立法技术和实践经验,以体验式教学促使学生从宏观、整体的视野更加深入地理解法律。最后,建立了一套法治服务的实践育人发展机制。学院以提高法律人才的实践能力为重点,通过法制宣传和法律援助等形式多样的法治服务活动,统领法律知识素养、法律实践素养和法律伦理素养建设,为社会输送一批德法兼修的复合型法律人才。
学院不断探索新课改的教育教学内核,努力提高专业教学水平、转变教学模式。在教学方案的设计中,独立形成法治学习和法治教育的单元,增加相关课程的课时安排,提高全院师生对法治教育的关注。在教学实施过程中,充分利用现有的教学资源和教学设备,开展模拟法庭、热点研讨会等活动,促进学生发散思维并形成法学逻辑;同时引入学生感兴趣的、贴近学生自身经历和符合教学目标的“高点击”话题,例如消费者权益保障法中关于伪劣产品理赔规定,让学生以自身实践切实感受法律的魅力和价值。此外,该教学模式还创新传统的教学评价方式,在吸收基础性学科知识的测试考评之外,还推出结合学生的小组团队展示、实践调查研究成果等多元化考核形式,综合考查学生对学科专业知识的理解和掌握。
学院坚持以文化、实践育人的原则,积极主动与政府、法院及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共建实践学习基地,充分发挥校地合作优势,鼓励学生利用空余时间多参加社会实习,亲身参与到法律事务工作中,亲自体验庭审的程序性和权威性。学院积极调动学生主观能动性,引导学生在实战中强化对专业知识的理解,在实操中深入领会法治精神,增强对法治理念的认同,强化对法治思维的培养,从而坚定其法学职业信念,提升大学生的社会归属感,形成理论与实践并重的实习氛围,打造贴合社会具体实际、符合法治教育精神的实习平台。
学院与学校周边社区进行长期合作,形成学校—社区的双向合作对接,通过引导和组织学生深入社区开展调研,探究基层法治的实际情况,对居民有针对性地开展法治服务,构建起双向参与模式;与本地中小学签订合作协议,建立青少年普法教育基地,通过普法宣讲等志愿活动,提高未成年人的法治意识。同时,针对不同的普法对象建立不同的普法机制,面对当地居民,以大众喜闻见乐的方式,结合社会热点,以案说法;对中小学生,以漫画课件和互动游戏等方式,用活泼生动的表现形式,将法律知识具体化、形象化。在参与志愿服务的活动中,学生不仅增强了为人民提供法治服务的成就感和使命感,而且深刻体会到掌握扎实的专业知识以及精湛的庭审技巧的重要性。
学院自创办以来,重视法治文化建设,结合自身专业资源聚力打造高校论坛联盟,定期邀请法学专业名师到校,举办湖湘法治论坛专题讲座,为法学学生创造开放、丰富、专业的第二课堂。通过创立法律协会和设立法律援助中心工作处,不仅丰富了学院师生的法学实践经历,形成了法学专业的特色实践教学活动,还畅通了湘潭市基层群众反映合理诉求的渠道,深刻体现了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此外,依托法律宣传周、法治宣传月、法治文化节等特殊时间段,把握学雷锋纪念日、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国家宪法日等关键时间点,策办立意新颖、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渲染良好的法治环境和氛围,丰富校园法治文化的同时促进全校师生知法懂法用法,引导学生将法治精神实践养成法治信仰。
学院凭借各类竞赛的经验优势,在法治教育中践行“以赛促学、以学促用”的教育理念,秉承“比赛就是培训,参赛就是学习”的教学观,充分发挥学生的主动性与积极性,进一步锻炼学生的演讲和思辨能力。首先,广泛推进科研赛事,指导学生参加SRIP 项目、挑战杯、“互联网+”等各种创新创业比赛,提高法科学生的创新创业能力和法律职业素养。其次,捕捉专业赛事的契机,举办高校模拟法庭大赛、案例分析大赛等法治类竞赛,以体验式和反思性学习将法治思维渗透入知识结构中。最后,总结专业赛事经验,透过法学专业赛事折射法治现状以及热点问题,分析社会焦点背后的法治难题,同时通过文献研究和社会调查,以发散性和创新性视角,形成科学的法治思维定势,逐步构建以法律视角剖析和处理各类突发事件的思维模式。
实践育人的培养模式从根本上要求青年普法需突出知行合一、因材施教的精神内涵。一是要进行角色定位,把普法宣传教育与当代大学生群体的特殊身份深度融合,宣传与其“教育消费者”“社会公民”等身份紧密关联的法律文化知识,促进大学生深悟自身作为特殊群体而享有的特殊权益和承担的特殊义务。二是要明确研究对象,着眼于大学生在学习和生活中面临的各种现实问题,进行有针对性的法律服务,宣扬法律援助精神。三是要立足人才培养需求,组织各式各样的普法实践活动,让法科生能够结合活动中的所见所学,援引法律服务与帮助,传播法律的温情、善意和力量。
宣传形式要适应宣传实质,基于不同的普法宣传教育内容,采取多元化、生动化的普法宣传教育形式。对于普及法律知识、分析法律关系等普法宣传教育活动,适合以知识竞赛、普法讲座等形式宣传。对于宣扬法律文化等公益活动类的普法宣传教育活动,主要以悬挂横幅、张贴海报、免费发放法制宣传单等形式宣传。而提供法律服务等答疑解惑类的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则适合通过现场咨询、法律热线或法律信箱的方式开展。实践证明,多元、充分地运用新方法进行普法实践,有利于普法供给的精准性和有效性,增强受众参与感、体验感、获得感。
普法参与主体是指普法宣传教育活动中的规划者与实践者,在实践育人模式下,参与主体具有广泛性,以学院、学生会部门和法律性质社团等校内组织的专业教师和学生为主,延伸至校外法官、检察长、律师专家等多方主体,在普法宣传教育中发挥了合力作用。学院与湘潭市普法办形成对接并组织了一系列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坚持走进社区开展专项普法工作,走进中小学展开特色主题普法知识讲座。同时,长期保持与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社区等单位在法律服务工作上的合作,形成多方联动的实践模式,推动普法志愿服务常态化、模式化,更有效地促进形成大众自发、积极参与普法活动的实践氛围。
“新旧交替”是大学生学制培养方案的一大特点,而本普法实践需要面向每一届的大学生系统开展,因此,该实践育人模式应从根本上保障体制机制的连续性和可传承性。这就要求组织策划者立足于当代大学生的学制培养特点,在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中摸索普法新路径,同时不断健全相关制度,为具体落实育人普法理念提供有力工具。回顾过去几年,学院完善和创新了普法团队建设制度、普法台账登记制度、普法档案以及资料管理制度,极大程度上实现了普法参与主体的连续性和普法宣传资料的可传承性。同时联合相关学生部门,每月定期收集和汇总有关“实践育人”具体活动的策划方案、后期总结和宣发等材料,进行统一地归类筛选和文档保存,以保证实践活动有记录、活动素材有库存,形成专项文件专门处理的“数据库”管理模式,做到每次活动都有迹可寻。
吐故纳新、另辟蹊径。学院利用现有的宣传专栏,通过多样的内容设计,有针对性地宣传法律知识,如开设学法课堂、设立法律援助站、制作发放《法眼》院刊,每年定期开展普法知识竞赛、法律主题演讲赛、普法风采汇演等活动,加强普法宣传“软”建设。在消费者权益日,深入湘潭市义乌小商品城,对外普及消费者权益相关知识;在宪法日,参与湘潭市举办的“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公益活动,年年坚持并不断创新活动形式。在校内建立模拟法庭实验教学基地,主动与湘潭市法院、检察院等司法机关沟通联系,申请承接“巡回法庭”以举办庭审观摩,进一步拓宽了学生提高自主学习能力和法学专业实践的培育途径。借此以法律专业学生为核心,辐射带动非法学专业学生,充分利用好传统平台的优势,拓展法治宣传新途径,开拓普法宣传的新空间。
青年法学生作为法学专业知识的一线受众,既是推进法治事业强大的后备军,也是普法实践的中坚力量。学院通过“学生党支部”“团委社会实践志愿者团队”“法律援助中心”联合组织,依托“法律协会”和“法律志愿团”两大社团,由学院法学专业教师带队,采取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广场等形式,展开一系列法制宣传活动,发挥在校法学专业本科生和研究生的能动性,构建出一支“导师+志愿者”模式的专业法治宣讲团队。团队定期进行普法宣传和法律援助等志愿活动,面对不同受众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律知识讲座、助力精准扶贫“送法下乡”、爱心法援支教、法制小品和话剧等活动,在具体实践中不断提高宣讲团队的业务能力,形成了有素质、有效率、有温度的团队特色。
深化实践教学改革,立足法学专业发展,完善实践育人、协同育人机制,推进校地深度合作。学院先后成立湖南省法律援助中心湖南科技大学工作处、湘潭市立法联系点等,主要承担学校相关法律事务的服务工作,为学生从事法律援助提供平台;联合湘潭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合作成立“法律援助工作室”,为本地农民工、残疾人等社会弱势群体提供无偿的法律服务,助力劳动纠纷的有效解决。优秀事迹被多家媒体报道,并于2019 年被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授予“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项目贡献突出实施单位”荣誉称号。通过这些服务社会实践活动不仅丰富了法援志愿者的实践经历,还拓展了法援的社会影响力,形成了面向地方法治建设的服务机制。
高校不仅要面向学校学生群体普及法律知识,解决法律困惑,还应积极为学生提供加强实践能力的平台,引导学生将目光置于校园以外的社会系统之中,主动投身于地方司法事业和社会经济的发展,努力为广大群众服务,为地方司法工作助力,为构建法治和谐社会添彩。学院通过法律协会与湘潭市雨湖区法院、岳塘区法院展开合作,共同建设法科生义务导诉平台。采取院校共同管理、法官和协会会员配合的工作模式,派遣学生志愿者前往两院的立案庭,协助法官展开导诉工作。学生志愿者将前期培训所学注入具体实践,及时有效回应群众的法律服务需求。在此导诉模式下,既保证了群众诉讼活动顺利进行,为法院降低了涉诉信访的风险,也让学生志愿者更加了解法院工作,为学生将来成为合格的法律人打下了良好基础。
在“互联网+”时代,新媒体技术的广泛应用已成为学生学习和生活的重要方式。学院立足学生的兴趣特点,结合时下焦点问题,注重发挥网络新媒体的优势,拓宽普法宣传新媒体平台。首先,通过开展普法宣传主题“微电影”和线上法律援助活动,弘扬“法治政府、法治国家、法治社会”主旋律,将“以案释法”微课堂、“普法宣传”微电影等作为传播媒介,激发学生的求知欲,满足普法实践适应多层次、多阶段群体的需求。其次,学院长期坚持面向青少年开展线下公益普法。通过联系当地社区政府,深入湘潭逸夫小学、和平小学等多所小学,聚焦青少年的年龄特点,定期开展主题漫画普法活动,从不同视角将法律专业知识融入童趣十足的漫画创作中。在“漫画+微电影”的普法新形式下,学院采集普法实践的信息并有针对性地开展普法活动,逐渐形成线下线上双结合的普法宣传协调机制。
青年人才作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法治强国的坚实力量,是保障和发展法治政府、法治国家、法治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决定着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伟大工程的上限。而现阶段下,该实践育人模式在运行过程中暴露了许多问题。首先,该模式的形成周期较短,具体实践活动的整体规划不充分、缺乏系统周密的统筹机制与单元设计。其次,由于该实践育人模式需要师生、学校以及社会各主体联动开展,组织活动中易出现人员安排对接问题,导致活动各环节衔接不够紧密。再次,目前虽有很多法学专业的学生积极参加到具体实践中,但就该模式的初始计划和目标而言,青年学生的参与基数较小,非法学专业学生的自主参与率较低、活动积极性不高。最后,该实践育人模式投入资金较少,实验设备等硬件设施较为落后,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该实践育人模式的纵深发展。
对此,在高校法学教育的法治服务实践育人模式的未来发展中,要注意上述问题,合理规划实践活动的安排设计,避免实践育人流于形式。首先,完善各参与主体的协作与衔接工作,做到“前期有沟通、中期抓落实、后期集反馈”,以提前演练增强参与者对实践模式的熟悉度,提高活动完成度。其次,加大实践育人模式的宣传力度,创新法律服务形式和激励机制,吸引更多非法学专业学生群体参与其中。再次,对于实践活动的资金来源问题,离不开政府、社会以及高校的关注与支持,同时也要努力从社会经济实体中争取赞助,以拓宽资金来源渠道,为开展实践育人活动提供资金保障。最后,推动高校法治服务实践教育模式的发展,不仅要优化法学教育的法治服务实践教育平台,也要自觉加快转变传统法律课程模式,适当性调整法治服务教育的结构,让法治服务教育在法科学习中更加科学、稳定发展。
时代是思想之母,实践是理论之源。随着“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持续推进,法治建设无疑将承载更为重要的历史使命。新形势下法学专业的实践育人模式必将从实际出发,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法治思想贯彻法学教育的全过程,严格遵循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十一个坚持”的核心要义,建设一支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9],加强实践育人的落实,提高法学专业教育水平,营造积极的普法宣传环境,力求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历史任务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