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主义”滥觞下的新技术人文:智能时代算法传播的价值转型

2023-08-30 08:17蒋晓丽钟棣冰
关键词:人文主义算法

蒋晓丽 钟棣冰

摘 要:智能传播时代,算法和数据技术成为社会基础设施和底层逻辑,并在广泛应用中带来数据主义思潮的盛行。数据主义的哲学渊源来自古希腊时期的毕达哥拉斯主义,主张将万事万物皆转化为算法可以计算的数据,从而根本上消解了人的存在价值和意义;人不再被视为具有独特性与丰富个性的主体,引发深刻的人文危机。基于技术哲学的思考发现,经典人文主义过于强调主客体的二元对立,不可避免陷入决定论的困境。技术与人并不是二元对立的主客体关系,而是具有同构性,且内在于人的主体性之中的存在方式。因此,体现和呈现人性、维护人的主体性和独特尊严成为智能时代算法技术应然的价值导向。但是,智能传播时代需要对传统人文主义进行超越与突破,构建以“人-技”和谐共生为旨归的新形式。

关键词:数据主义;人文主义;算法;智能传播

中图分类号:G206;C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6-0766(2023)02-0125-09

作者简介:蒋晓丽,四川大学文学与新闻学院教授;钟棣冰,四川大学文学与新闻学院博士研究生(成都 610207)

基金项目:四川省社科规划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智能传播时代国际传播策略研究”(SC22EZD046)

一、引 言

从专业媒体主导的大众传播时代到人人都是记者的自传播时代,再到以人工智能为代表的智能传播时代,新兴技术的不断进步变革着人类社会的信息传播模式。当前,人工智能技术深刻嵌入社会各个领域与不同层面,作为智能技术产物的大数据技术、算法技术对社会的改造也随处可见,进而带来数据主义思潮甚嚣尘上。2013年4月,大卫·布鲁克斯在《纽约时报》上发表文章《数据哲学》,首次提出了数据主义的概念。这种以数据为中心的世界观主张数据至上,一切皆为数据,一切都应交由算法模型处理。随着当前可穿戴设备、智能手机等技术不断普及,人的全息数据化生存逐渐变为现实,数据主义正在以其特有的价值观念和行动纲领深刻塑造着人类社会与物质世界。

针对数据主义思潮及智能算法引发的各种伦理问题,世界范围内的学者试图制定相应的伦理准则来规范算法技术的研发与应用。2016年,电子电气工程师协会(IEEE)制定并连续两次发布《人工智能设计的伦理准则》,确立了人权、幸福优先、可问责、透明、不被滥用等人工智能设计的伦理准则。2017年1月,在阿西洛马召开的著名的“有益的AI”会议签署并发布了包含23条原则的阿西洛马人工智能原则,呼吁建立包含安全性、透明性、与人类价值观一致等道德准则和价值观念。在国内新闻传播领域,陈昌凤等学者也提出了尊重人的尊严、保护个体自由、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以及保护人类整体福祉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算法伦理核心原则。针对算法技术价值观,亟待提出一种适合智能传播时代的价值导向作为指引。本文意在立足技术哲学相关思想,发展出与智能传播时代相适应的“新技术人文”观念,以期为未来的实践探索提供学理层面的指导。

二、数是本原:数据主义思潮的哲学渊源

在数据主义语境下,数是万物的本原。本原问题是古希腊哲学时期探讨的核心本体论命题。所谓“本原”,指的是“事物的最初状态或者是构成事物的基本要素,或者是事物存在和运动的缘由”,不同哲学家从多种视角寻找事物运动发展的原始状态。泰勒斯最早宣称“水是万物的本原”,他的学生阿那克西曼德认为世界的本原是“无定”,阿那克西米尼主张“气”为万物的本原,赫拉克里特则把世界的本原归结为“火”,德谟克利特归为不可分的“原子”,恩培多克勒则将“土”“气”“水”“火”四种元素作为世界本原等等。

当下盛行的数据主义思潮最早可以追溯到古希腊哲学时期的毕达哥拉斯主义。在毕达哥拉斯学派看来,数是万物的本原,一切事物都可以被归结为数的规定性,即一切事物都是由数的比例关系或对立关系决定,例如1代表灵魂,4和9代表正义。他们主张存在两种不同的“世界”:一个是可感知的千变万化的表象世界,另一个则是不可感知的、没有变化运动的无形世界,这个世界本质上是处于支配地位的“数学世界”,纷繁变化的表象世界背后是永恒不变的数学实在世界,数是万物不变的根源。毕达哥拉斯主义试图用简单的抽象数学来解释纷繁复杂的世间万物。这一立足于数学来把握世界的抽象思维对整个西方世界的哲学思想和科学研究产生了深远影响。

从某种意义上说,正是天文学、物理学、力学等自然科学通过将抽象的数学计算、形式逻辑引入实验研究,从而带来了自然科学的迅猛发展。最早在天文学领域,哥白尼通过运用数学运算处理天体现象助其发现天体运动规律,开普勒则宣称世界的实在性是由其数学关系构成的。数学在天文学领域的成功运用进一步推动其他自然科学与数学的结合:在物理学领域,牛顿将数学计算从天体运动进一步扩展到一切物体的运动,推动经典力学的发展;笛卡尔基于广延的可量化性,将物质世界划分为由长宽高构成的广延,试图将整个物理学还原为几何体系。整个宇宙即是一架由数学设计而成的庞大、和谐的机器,现实世界是一个用数学运算表达出来的整体。时至今日,数学仍然被大多数学者视为近代科学的主导因素,这种以代数、几何、微积分为代表的形式数学带来了科学观念的彻底革新:即自然科学数学化,按照抽象的数学思维来理解外部物理世界。

针对这一颠覆性变化,胡塞尔在其著作《欧洲科学危机和超验现象学》中提道:“自然本身在新的数学的指导下被理念化了:自然本身成为——用现代的方式来表达——一种数据的集。”【艾德蒙德·胡塞尔:《欧洲科学危机和超验现象学》, 张庆熊译,上海:译文出版社,1988年,第27页。】并且,自然科学以客观存在的物理世界作为研究对象,使得数字、数学与客观、普遍等观念联系在一起。人们逐渐给数字、数学赋予了至高无上且毋庸置疑的客观性、精确性和普遍性,这种“数字神话”“数学崇拜”的信仰正是当前数据主义思潮能够大行其道的思想根基,也直接引發了科学研究范式的变革:美国计算机领域专家、图灵奖获得者詹姆士·格雷认为“实验科学、理论科学和计算科学都受到数据泛滥的影响,第四种‘数据密集型科学范式正在出现”。【H.Tony, T.Stewart and T.Kristin, “The Fourth Paradigm: Data-Intensive Scientific Discovery,” Proceedings of the IEEE, vol.99, no.8(2011), pp.1334-1337.】在他看来,大数据驱动研究是自实验研究、理论研究和计算机模拟研究以来新兴的第四种科学研究范式。数据主义者鼓吹大数据研究不存在先在理论假设,也并不基于先验立场。大数据的全样本分析能够避免小样本的随意性,不具有任何人类的既有偏见,从而超越了特定领域的知识。单纯通过数据挖掘进行相关分析便能够获取全部知识。数据主义力求通过数据之间的相关关系取代原有科学研究对于因果关系的追求,同时也宣告了“理论的终结”。

进入智能时代,随着计算机科学以及智能技术不断进步、完善,数据主义思潮进一步演化和表现为计算主义,成为认知神经科学、人工智能等领域的主导研究范式。计算主义主张物理世界、生物生命过程乃至人类的认知、心理状态、心理活动、情感情绪都是算法可以计算的。早在20世纪50年代,计算机科学奠基人冯·诺依曼便提出细胞自动机理论,认为生命过程的本质是一种计算的过程。人工智能先驱图灵同样将人的大脑看作一台不断运作、处理信息的机器。在计算主义者看来,物理世界乃至整个宇宙都是可被计算的,万事万物皆是算法计算的结果。人的感知、认知等智能行为同样也是由计算机处理的一套符号系统。

无论是数据主义还是计算主义,其共同之处在于都是人类以高度抽象、简单片面的思维去认识、把握世界。这种主张将万事万物数据化、计算化、算法化的思潮,源自古希腊哲学时期的毕达哥拉斯主义,是其在智能时代的新形态。在这一思潮的指引下,人类只有通过将外部世界全部转化为数据,通过算法计算才得以认知、理解和解释世间万物。世界的本原是数据,数据主义、计算主义成为智能时代的“数字拜物教”。也即是说,智能时代的拜物教在保留资本主义时代的核心内涵的同时,又呈现许多新特征。世间万物,无论是实体之物、还是虚拟之物,都可以转化为数据形式进行测量与计算,以“数字”为标识的符号体系已然成为新的“物神”。在数字资本主义社会,除了商品、货币、资本拜物教之外,还呈现新的“数字拜物教”。

三、主体消解:数据至上原则的人文危机

当前,智能技术对于社会的影响随着人工智能、大数据、算法技术的发展不断显现,大数据正以空前的速度和规模渗透到人类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在此背景下,将万事万物数据化、计算化、算法化的数据主义思潮逐渐从科学研究范式转变成普罗大众日常生活的思维方式、行为方式和存在方式。具体表现为,“量化自我”已经成为社会新风尚,数字化生存进一步深化为“数据化生存”。

智能程度不断提升的传感器、可穿戴设备等智能物体,由于可以测量、检测生理状态、运动轨迹,甚至情绪、心理状态等传统方式下不可被量化的深层维度,成为自我传播的新中介。人们热衷于利用手环、智能手机等设备监测自己的身体数据(如心率、体温、血压、血糖等)。其中,健身人士作为量化自我的主流人群,通过积极记录每天的运动量、摄入的热量以及消耗的卡路里,来衡量运动的效果。这种主动的量化自我实践在提高身体运动机能的同时,也带来个人形象的提升。有学者研究发现,可穿戴设备可为量化自我者赋权。通过可穿戴设备记录身体数据进行身体资本的展演,一方面产生自我赋权感,另一方面这种实践也成为建构社会资本的新途径。【宋庆宇、张樹沁:《身体的数据化:可穿戴设备与身体管理》,《中国青年研究》2019年第12期。】但需要注意的是,这种量化自我实践在提升自我管理能力,为实践者赋权的同时,也可能走向控制的反面。目前量化自我实践更多需要依靠设备、应用及其背后的平台。平台设计者在决定将哪些维度进行量化时,并不完全出于用户需求,而是必然带有商业利益的考量。这种自我量化所带来的效应,很可能如美国社会学者贝克所言,并没有给人们带来更多的幸福,而是走向了它的反面。【D.A.Baker, “Four Ironies of Self-Quantification: Wearable Technologies and the Quantified Self,” Science and Engineering Ethics, vol.26,no.3(2020), pp.1477-1498.】

不容置疑,数据主义思潮的盛行出现在大数据、智能算法技术深度介入社会各个层面之后,深刻变革社会结构、重塑人与人之间的连接方式以及人与社会之间的互动关系。当前的算法社会是“一个普遍使用算法、机器人与人工智能进行决策的社会,也是一个围绕算法逻辑而组织和运转的社会”。【 J.M.Balkin, “The Three Laws of Robotics in the Age of Big Data,” Ohio State Law Journal, vol.78, no.5(2017), pp.1217-1241.】智能技术不断演进使得算法及其基础——数据,成为社会运作的底层基础设施:企业借助算法招聘员工;银行参照数据运算结果决定放贷额度。在医学领域,智能影像分析系统帮助医生做出诊断决策。在法律领域中,算法也逐渐参与到司法裁判中,甚至能够判断嫌疑人再犯罪风险,进行量刑测算。

主张数据至上、将一切数据化、一切都交由算法来处理的数据主义思潮成为大众意识形态和行动纲领。在此背景下,尤其需要警惕“数据主义对数据和算法的推崇,意味着数据的资源化、权力化和意识形态化”。【李伦、黄关:《数据主义与人本主义数据伦理》,《伦理学研究》2019年第2期。】数据主义作为资本主义时代的数字拜物教,“已经成为了一个以数字平台和一般数据为基础的新型资本主义,它正在成为我们时代新的支配性力量,而我们所有的存在的意义,只能在这个数字平台上被重塑”。【蓝江:《数字异化与一般数据:数字资本主义批判序曲》,《山东社会科学》2017年第8期。】将外部世界、万事万物以及人的一切数据化、算法化,不可避免会把数据、信息和算法置于人类之上,使得数据和算法成为芒福德所言的“巨型机器”,对人类社会进行规训和重构。我们的现实生活已经或正在被數据和算法的逻辑规则所控制。

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全国通用的健康码以维护个体健康和社会治理的名义,将个体存在转换为数据身体,成为公共场合对持码者身份合法性的唯一确认,但健康码显然不是真实的身体,而是体现出各种数据评价标准和算法计算的数据身体,是抽离了现实体验的、抽象的、简化的身体,是人的客体性的“科学”展示。【吴静:《从健康码到数据身体:数字化时代的生命政治》,《南通大学学报》2021年第1期。】但是很多时候这种对数据身体的认可甚至超越了真实主体。一旦缺乏健康码这一“数字身份”,个体在现实世界中,将寸步难行,个体本身也就丧失了存在的合法性,健康码因此也成为数据主义在疫情期间的重要象征,演化为数据时代新的生命政治。同时,老年群体因无健康码而被拒绝乘坐交通工具的报道,也深刻揭示出数字身份的缺失有可能意味着绝大多数社会权利的剥夺,从而对原有社会主体构成巨大威胁。

显然,数据化生存绝不仅限于健康码这一疫情期间的特殊表现。移动终端、智能传感器等技术的普及,使得数据化生存不断变得普遍。今天人们的身体、位置、行为轨迹、社会关系、心理状态、情绪情感甚至评价系统等各种层面都在经历全面的“数据化”,人的思维方式也深受数据化的影响:当前各平台广泛采用的个性化智能算法推荐技术便是基于收集用户数据、记录历史行为数据,通过精准描绘用户画像,在此基础上将与用户兴趣相似度较高的内容推荐给用户;除了用户的内容发布、点赞、评论、转发等典型的可被数据化的行为之外,对用户物理位置及运动轨迹的数据记录与分析,也成为智能时代平台服务的依据;未来可穿戴设备的普遍应用,还可以“测量”用户在某一地点相关的多种“场景”变量;脑电仪、眼动仪等设备还可通过采集与分析人的视线移动、汗液分泌等生理线索,将人内在的、隐蔽的心理活动、心理状态和情感情绪变成外在的、显在的数据;社会网络分析方法的广泛应用也带来人与人、人与物、人与内容、人与机器等各种关系的数据描绘,甚至还能够将关系的亲近程度、紧密程度等过去相对模糊的变量进行量化。

除此之外,数据化的另一维度——评分机制也同样值得重视,无论是个体之间的评价(电商买家与卖家、网约车司机与乘客),还是机构对个体的评价(工作业绩),评分制的流行一方面在提高治理、管理、决策效率的同时,也带来了对评分权力的追逐与垄断。【虞青松:《算法行政:社会信用体系治理范式及其法治化》,《法学论坛》2020年第2期。】在劳动领域,数字平台对骑手的评分控制已经“从实体的机器、计算机设备升级为虚拟的软件和数据,平台背后的算法通过分析骑手数据并将数据结果反作用于骑手使劳动秩序成为可能”。【陈龙:《“数字控制”下的劳动秩序——外卖骑手的劳动控制研究》,《社会学研究》2020年第6期。】这种算法的数字控制不仅削弱了骑手的反抗意愿,蚕食自主性发挥的空间,还使骑手潜移默化地参与对自身的管理过程中,实现了自我规训,疯狂投入到“接单游戏”中完成越来越多的跑单数量。【孙萍:《“算法逻辑”下的数字劳动:一项对平台经济下外卖送餐员的研究》,《思想战线》2019年第6期。】正如有研究认为,评分制便利了公共权力和平台私有权力的扩张,不仅造成机构对个体的规训,也带来个体之间的相互规训和自我规训。【胡凌:《数字社会权力的来源:评分、算法与规范的再生产》,《交大法学》2019年第1期。】

智能传播时代,算法成为平台社会运行的基础设施,而算法的运行以大规模的数据为基础,数据化成为不可避免的发展趋势。数据化表面上能够给人带来不少便利,在使用平台软件和各种应用时,一定程度的数据让渡(个人信息等)可以获取平台提供的相应服务与利益,在疫情的特殊情境下甚至是必要的(健康码)。但问题的关键在于,人们将数据隐私让渡给平台之后,便失去了对数据的控制权和自主权,被算法程序收集的数据成为平台控制用户的重要资源和谋利资本。更值得警惕的是,在很多场景下除了人们被动的数据化之外,仍然有不少个体为了让算法程序更加“懂”我,主动让渡更多的数据以便让算法提供更加符合自身需要的相关服务,但是“算法对人的算计越准,就意味着它对人的了解越深,因此,对人的监视与监控也可能越深”。【彭兰:《算法社会的“囚徒”风险》,《全球传媒学刊》2021年第1期。】随着算法获取个体越来越多的数据,个体逐渐成为全景监狱时代透明的存在物,也意味着人之为人的主体性和尊严自由随之消解。人们沉浸在算法化、数据化带来满足的同时,也逐渐丧失了批判和反思能力,變得日益麻木和被动。

如果说平台借助个体数据对其控制是一种外部影响,那么数据主义意识形态本身便从根本上消解了人的内在价值和意义,引发强烈的人文危机。赫拉利在《未来简史》中提出了数据主义的两大原则:一是“数据主义者连接越来越多的媒介,产生和使用越来越多的信息,让数据流量最大化”。二是“把一切接到系统,就连不想连入的异端也不能例外”。【尤瓦尔·赫拉利:《未来简史——从智人到智神》,林俊宏译,北京:中信出版集团,2017年,第345页。】在两条原则的指导下,数据主义力图将世间万物和人类一切实现数据化、算法化,“信息自由”成为最大的善。将人类所有行为、体验、思维都视为简单的数据模式,其结果便是人已不再被视为具有独特性与丰富个性的主体,而是被简单粗暴地进行量化、数据化、算法化的客体对象。在数据主义语境下,一个个差异化、独特化、鲜活的、具体的个体都被看作无差异的计算数字。人的存在价值和意义不再来源于“世俗的财富、地位等成功,也不来自于古典哲学倡导的内心安宁,更不来自于现代社会所提倡的独一无二的自我个性等,而是来自于数据的最大化”,【陈昌凤、李凌:《算法人文主义:公众智能价值观与科技向善》,北京:新华出版社,2021年,第10页。】因为“任何现象或者实体的价值在于对数据处理的贡献”。【尤瓦尔·赫拉利:《未来简史——从智人到智神》,第333页。】如果无法转变为数据,成为数据流的一部分,任何个体都将成为数据时代的“余数生命”,被数据化系统、算法平台所抛弃,失去存在的价值意义,从而面临强烈的主体性危机。

四、人文回归:技术哲学视域下的“人-技”关系审思

智能传播时代,数据主义思潮大行其道,工具理性不断扩张渗透,引发深刻的人文消解困境。在此背景下,重新呼唤工具理性与价值理性的平衡协调,重申人文主义传统的重要性迫在眉睫。但是本文认为,智能传播的新时代语境所呼唤的并非传统人文主义,这种古典人文主义甚至是造成当下数据主义思潮大行其道的一大根源。在经历中世纪漫长的神学权威统治后,文艺复兴与启蒙运动通过挖掘与发扬古希腊哲学以人为本传统(例如普罗泰戈拉斯的“人是万物的尺度”、苏格拉底“认识你自己”),摈弃神本主义,充分肯定了人类具有的主体性、独特性和创造性。伴随主体哲学的启蒙,“形成了以哲学为主导、以人为中心的主客体关系的知识范型”。【易晓明:《技术人文:人文主义的旧邦新命》,《湘潭大学学报》2022年第1期。】不可否认的是,古典人文主义思想对于打破宗教神权统治、实现知识与理性的复兴、促进自然科学的发展具有重要价值和意义。但是,这种高扬人的主动性、能动性的思想逐渐演变成“唯人主义”:人成为宇宙的中心,可以不受任何其他因素的支配与约束,自由自主地运用理性采取行动。客观世界成为被认识和改造的外在对象,人通过对自然进行征服实现自身的主体性地位。例如古典人文主义者阿尔伯蒂便认为“人,只要拥有足够的胆量,是可以战胜命运的”。【阿伦·布洛克:《西方人文主义传统》,董乐山译,北京:群言出版社,2012年,第25页。】在此背景下,人文主义便走向自己的对立面,带来理性、技术对人的支配和奴役,陷入“主奴辩证法”的决定论困境,成为马克思主义语境下“异化”的典型表征:劳动不仅使人丧失了自己的产品,而且丧失了他作为类存在物的人的尊严和自由。智能算法、大数据作为人类发明创造的技术物,最终演变成对人的奴役、支配与控制。因此,面对传统人文主义的失范,有必要从技术哲学视角反思人的本质是什么,技术的本质是什么,人与技术的关系是什么等根本问题,为构建符合智能传播时代的算法技术价值观提供思想资源和学理依据。

回溯西方哲学史,技术在近代以前长期处于被忽略、轻视的地位。进入近代之后,笛卡尔“我思故我在”开启的主客体、身心二元论传统影响深远,人们普遍倾向于持有“技术工具论”,即把技术视为人所创造的,用来认识和改造世界的外在客体手段和工具。具体到智能算法领域,人类常被视为理所当然的主体,算法则被视为可以使用、支配的客体。作为客体的算法常被看作实现特定目的的工具,比如算法一定程度上提升了信息传播效率。【方师师:《算法如何重塑新闻业:现状、问题与规制》,《新闻与写作》2018年第9期。】但是,随着智能设备(如手机)和传感器与人的身体的关系越来越紧密,以及各种生物技术不断发展,“后人类”转向不断向传统人类的主导支配地位发起挑战。在此背景下,重新思考主体、客体、人与技术的关系问题具有重要意义。

荷兰哲学家保罗·维贝克在继承拉图尔的“行动者网络理论”和后现象学基础上,提出了“技术调节”理论。不同于传统工具论将技术视为一种被人类利用、操纵的客体,技术调节视角将人与技术物放在同等重要的主体位置来考量。同时,维贝克将人和技术置于一种动态的统一之中,即人与技术是在紧密的互动中相互形塑、互构。因此,技术不仅仅是人类用来认识和改造世界的工具性、客体性存在,还是人性的一部分。【 P.P.Verbeek, “Beyond Interaction: A Short Introduction to Mediation Theory,” Interactions, vol.22, no.3(2015), pp.26-31.】技术是内在于人的存在。

反对技术工具论、摆脱主客体二元论的还有德国著名存在主义哲学家马丁·海德格尔。在他看来,技术的本质是一种“座架”,是“技术和围绕技术的一系列的制度和文化,构成一个绵延不断的整体,它在很大程度上已经嵌入到了人存在的前提”。【蒋晓丽、贾瑞琪:《论人工智能时代技术与人的互构与互驯——基于海德格尔技术哲学观的考察》,《西南民族大学学报》2018年第4期。】技术与人不可分割,是与人的存在视为一体。在《技术的追问》一文中,他认为传统上将技术的本质视为“合目的的工具”与“人的行为”的观念虽然是“正确”的,但并非“真实”。把技术视为一种中性工具会遮蔽对技术本质的认识,造成对技术本质的“无知”。正如存在的本质并不是存在者一样,技术的本质也绝不是任何的技术因素。在此基础上,他进一步论述技术的本质是一种解蔽方式,“技术乃是在解蔽和无蔽状态的发生领域中,在无蔽即真理的发生领域中成其本质的”。技术作为一种解蔽方式是以存在的被遮蔽为前提的。也即是说,存在本身无法自明,必须通过技术才能去除遮蔽,在使真理得以凸显的过程中,存在者也得以存在。技术作为一种解蔽方式,“人通过从事技术而参与作为一种解蔽方式的缔造”。【马丁·海德格尔:《演讲与论文集》,孙周兴译,北京:三联书店,2005年,第12、17页。】例如,通过飞机飞行现象,空气浮力这一存在得以解蔽,人同万有引力这一客观世界中的存在物发生了关联,从而可以更好地认识世界与自身。从这个意义上说,技术可以被视为一种人与外部世界连接的“中介”,将人同客观世界勾连起来,技术在解蔽的过程中使存在者得以存在。海德格尔通过反对人与技术的二元分割,将技术与人的存在视为一体。在他的语境下,技术不只是一种工具和手段的客体存在物,而是具备建构和塑造社会关系的力量,人也不仅仅是发号施令的主导者、支配者,而是與技术共生的有机体。因此,作为与人互为一体的技术本身就是“人”的、“人性”的。离开了技术,便无法理解人;离开了人,也同样无法理解技术。技术与人的这种互为一体就使得二者之间形成了共生相融关系,从而摆脱了传统主客二元对立的束缚,在更深刻、更复杂的意义上实现了相互塑造、相互建构。

法国哲学家贝尔纳·斯蒂格勒的技术“代具”论,同样主张技术是人的内在部分,技术本身就是人的存在方式。他认为人类天生是一个“缺陷”的存在,由于自身的原始缺陷,从一开始就必须有一个作为“代具”的技术来补充,从而使自己的“存在”完善起来,弥补自身的原有缺陷。在《技术与时间:爱比米修斯的过失》一书里,斯蒂格勒通过普罗米修斯神话说明这一论点:普罗米修斯之所以为人类盗来火种,是因为其兄弟爱比米修斯在给所有物种分配一种能力时,忽略了人类,所以普罗米修斯只好从上天盗取了象征技术的神火,“和动物所获得的各种性能相对应,人的那一份就是技术,技术是代具性的,也就是说人的技术性能完全不是自然的。动物的性能属于一种天性,人没有性能,所以也就没有宿命。人必须不断地发明、实现和创造自己的性能”。由此可见,人类之所以不同于动物,其根本标志在于人不具有任何与生俱来的性能,是“缺陷”的存在,弥补缺陷就是人存在的第一要务。而神火则象征着人借以弥补或超越“缺陷”的工具或技术。因此,人因为“缺陷”而成为技术性、代具性的存在,没有技术便没有人。在此基础上,斯蒂格勒进一步论述道:“代具放在人的面前,这就是说:它在人之外,面对面地在外。然而,如果一个外在的东西构成了它所面对的存在本身,那么这个存在就是存在于自身之外。人类的存在就是在自身之外的存在。为了补救爱比米修斯的过失,普罗米修斯赠给人类的礼物或禀赋就是:置人在自身之外。”【贝尔纳·斯蒂格勒:《技术与时间:爱比米修斯的过失》,裴程译,江苏:译林出版社,2012年,第210页。 】“人在自身之外”存在也就意味着人在技术(代具)“之中”存在,技术(代具)作为外在于人的存在构成了人的“存在本身”。因此,人的本质就是一种技术性的存在。

与前文所述的保罗·维贝克“技术调节论”相类似,美国技术现象学家唐·伊德批判性地继承了胡塞尔、梅洛·庞蒂以及海德格尔等人的现象学思想,同时又将现象学脉络与美国实用主义融合,在此基础上发展形成自己的技术现象学体系,从“人-技”关系视角考察技术介入人们的日常生活世界之后人、技术与生活世界之间关系的变化。其通过关注经验中可以辨认出的身体与技术发生关系的方式及各种结构性特征,总结出人与技术的四种关系:具身关系、诠释关系、它异关系和背景关系。在唐·伊德看来,具身关系、诠释关系、它异关系构成了一个连续统,共同处于前景之中。在这个连续统的一端,是那些使技术接近准我的关系(具身关系);在连续统的另一端则是它异关系;处于两端之间的则是诠释关系;而背景关系则是与处于前景中的三种人与技术的关系相区别的、一般是作为技术环境的关系。【唐·伊德:《技术与生活世界:从伊甸园到尘世》,韩连庆译,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2年,第107页。】笔者曾经分析过智能传播时代,人与算法技术之间所历经的“具身-诠释-它异”的关系交迭,当前数据主义思潮盛行,人们沦为算法技术及数据技术宰制下的“囚徒”,人与算法技术更多处于它异关系的状态。但是,它异关系并不是人与技术关系的终点。【蒋晓丽、钟棣冰:《智能传播时代人与算法技术的关系交迭》,《新闻界》2022年第1期。】本文认为,在向“背景”关系演变的过程中同样暗含着人文逻辑的回归。

在具身关系中,技术逐渐融入到自身的知觉-身体体验中,成为身体的一部分。此时的技术很大程度上与人融为一体,所谓的“具身”可以理解为技术具化为人的身体,扩大人的知觉,成为人感官的延伸。其一大特征便是透明性,“它们‘抽身而去,即使完全没有被注意到,也很少被注意到”。【唐·伊德:《技术与生活世界:从伊甸园到尘世》,第78页。】在人与技术的最初、原始状态,技术本身就是与人融为一体,只是这种透明状态往往使得人们意识不到技术的存在。但是,进入到诠释关系之后,技术就不再如具身关系那样成为一种“抽身而去”的透明存在。此时的技术从原有与人融为一体的状态中脱离出来,直接成为人们知觉感知的焦点。不同于具身关系中个体“穿过”技术直接认知外部世界,诠释关系中的技术恰恰成为个体直接知觉的对象与焦点,人们只能通过诠释技术呈现出的有关外部世界的文本来间接认识世界,此时人们已不能直接经验到外部世界,对于技术的依赖程度不断加深,同时自身的主体性也渐渐削弱。而在它异关系中,“技术不再只是人们达成目的的手段,而是行动者,它与人类互为主体”。【刘斌:《算法新闻的公共性建构研究——基于行动者网络理论的视角》,《人民论坛·学术前沿》2020年第1期。】此时人与技术不再是传统的主客体二元关系。技术已成为一种(准)它者,具备自主性和独立性,按照自身的逻辑规律不断向前演进。正如当前数据主义思潮主导下,数据技术和算法技术对人产生深刻的外部控制与内部消解,技术开始作为一种“准他者”对人们产生强烈的促逼,使得人类自身的主体性和能动性受到严峻的挑战和威胁。

基于唐·伊德的语境,“它异”关系并不是终点,人与技术会向着最终的理想“背景关系”演进。不可否认,智能时代的到来是一个不可逆的发展趋势,智能算法、大数据技术终究会像人们生存其间的自然环境一样,深深植根于日常生活。在背景关系下,技术退居幕后转化为背景,人重新回到焦点位置,在技术的背景下认识、理解世界。技术再次与人融为一体,实现人技共生。背景关系某种程度上可以被视为具身关系的延伸,而在向背景关系过渡的过程中,仍然需要强调人的回归,重视人的主体性价值的发挥。

最后,对于智能传播时代呼唤人文回归,批判数据主义思潮同样具有启发意义的还有马克思主义技术哲学思想。马克思的劳动实践理论在批判黑格尔“主奴辩证法”的基础上打破了传统主客体截然二分的思维,认为主奴辩证法单纯强调对立性,忽视统一性,必然会导致主客体走向自己的对立面。主体与客体相互转换、共同异化:主体沦为客体,客体反倒成了自为的存在。相反,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表明,技术是人的社会存在方式,其“劳动”“生产”“实践”等都是一种广义的技术。正是运用工具、技能(即技术)的劳动,使自然性的人拥有了社会属性。人的劳动实践活动,“在将自然界改造成人类自己的作品和与精神相对应的物质现实的过程中,证明技术是人类劳动的本质,人通过技术展示和延续自己的本质力量”。【葛玉海、曹志平:《马克思和海德格尔的技术存在论思想对比》,《长沙理工大学学报》2021年第4期。】也即是说,技术本身就是人类社会性存在的先决条件,也成为人与动物界之间相区别的根本属性。因此,作为人类生存的主要方式,技术与主体之间形成了更加融合统一的整体。

通过对上述技术哲学思想的梳理,可以看到传统人文主义的主客体二元论思想并不适应新的时代背景与社会语境,甚至还是当前数据主义思潮大行其道的思想根基:数据技术、算法技术作为被人们使用的工具,可以给人类社会带来极大的便利和效率,促使人们不断追求效率、便捷,甚至试图将一切数据化、算法化、模型化。但正如主奴辩证法所揭示,主客体二元论必然会导致技术对人的奴役,使人完全丧失主体性地位与价值。事实上,无论是斯蒂格勒的技术代具论,还是存在主义、技术现象学思想,都一再启示我们人与技术之间并不是简单的主客体二元对立或工具与目的关系,而是融为一体的共同存在。技术与人具有同构性,成为内在于人的主体性之中的存在方式。进一步而言,算法技术、数据技术作为人存在的重要维度,共有和分享了人的主体性,而正因为技术共有了人的主体性,所以体现和呈现人性,自然也成为任何技术应有的价值导向。这种“人-技”共生的新人文主义理应是智能算法技术价值转型的题中应有之义。

需要注意的是,尽管技术是内在于人的一种存在方式,但只是人存在的一个维度,数据、算法技术更多呈现的是理性化、抽象化的维度。但是人的存在维度是丰富、多样的,还有很多感性的、具象化的维度。这也意味着,数据、算法模型的简化本质,“没有能囊括现实世界的所有复杂因素或者人类交流上的所有细微差别。有的信息不可避免被遗漏”。【凯西·奥尼尔:《算法霸权:数学杀伤性武器的威胁》,马青玲译,北京:中信出版集团,2018年,第8页。】数据对人的反映是不完整的,而且并不是人的一切都可以被数据塑造,仍然有一些人的本质属性,无法变成数据,或者不应该成为数据。【彭兰:《“数据化生存”:被量化、外化的人与人生》,《苏州大学学报》2022年第2期。】

虽然当前人们已经进入深度数据化阶段,算法技术全方位渗透到社会各个方面成为底层运作的基础设施,算法技术也不可避免成為智能时代人类生存的一种方式。但是承认算法技术不是手段、工具式的客体,而是作为人存在的重要维度,是对人存在的重要体现,并不意味着这种对人主体性的共有可以超越甚至取代人自身的存在。恰恰因为算法技术与人共生融合,作为人内在的存在方式,才更加需要体现人性,维护人之为人的主体性和独特尊严。在数据主义思潮盛行导致严重异化问题的当下,需要更加清醒地认识到人文主义的重要价值。具体来说,对于算法技术的研发设计和应用,不能仅仅看到其带来的效率与便捷,而忽视人与人性。人的视角与人的在场仍然是指导、规制算法技术研发、发展和使用的应然价值导向。

五、结 论

当前数据主义思潮大行其道以及智能算法引发的各种伦理问题,已经在世界范围内引起学界重视与讨论。在此背景下,本文首先回溯数据主义思潮的哲学渊源——毕达哥拉斯主义,认为其万事万物数据化、算法化的主张,从根本上对人类主体性、存在价值和意义带来深刻的人文危机,旨在呼唤“人文主义”的回归。但是,智能传播时代的“人文主义”并不等同于古典人文主义,这种起源于文艺复兴与启蒙运动时期的“唯人主义”更是造成当前智能时代人文危机的根源,其在强调人自身的独特性与主体性的同时,也暗含着一种“主客体二元”的思想内涵:人作为万事万物的唯一中心,外部世界成为被认识和改造的客体对象,通过征服外部世界实现自身的主体性地位,从而不可避免地陷入决定论的困境,最终造成客体对主体的奴役。

基于此,本文立足于技术哲学思想,通过反思人与技术的关系,为智能时代的算法技术确立价值导向。人与技术之间并不是简单的主客体二元对立或工具与目的关系,而是融为一体的共同存在。技术与人具有同构性,成为内在于人的主体性之中的存在方式。因此,本文提出基于“人-机”协同的新技术人文才是符合智能传播时代的价值旨归。这种新人文主义观念首先打破传统主客体二元论的思想桎梏,并不是将技术视为一种工具、手段的客体,而是人自身存在的必要维度。其次,因为技术本身是人必不可少的存在维度,所以其在共有和分享人的主体性的同时也必然要体现和呈现人性,维护人的主体性和独特尊严,二者之间成为融合共生的一体。在此价值导向下,不是将算法技术视为客体般的工具存在,更不是视之为“洪水猛兽”加以拒斥,而是在承认算法技术作为智能时代的基础设施和生活环境的同时,仍然强调人的视角与在场,并指导、规制算法技术的研发、发展和使用。

最后,本文仅是在学理层面提出新技术人文这一观念,未来的实践还存在很大的探索空间。如何践行新型技术人文的价值观念,仍然取决于人类自身,需要在未来不断探索、反思、追问、体验和行动。

(责任编辑:邱 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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