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中国(广西)-东盟中医药技术转移服务平台的建设,是契合中国(广西)-东盟中医药产业科技创新需求、推动中医药高质量发展融入共建“一带一路”发展规划的重要举措。文章分析推动中国(广西)-东盟中医药技术转移服务平台建设的必要性、意义和效益,并从资源建设、功能设计、服务宗旨3个维度研究设计中国(广西)-东盟中医药技术转移服务平台的基本架构和建设思路,旨在进一步促进中国(广西)-东盟中医药技术转移转化。
关键词:广西;东盟;中医药;技术转移;服务平台
中图分类号:R29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688(2023)05-0005-05
0 引言
中医药已成为中国与东盟、欧盟、非洲、中东欧等地区和组织卫生经贸合作的重要内容。由于广西拥有丰富的中医药材资源,与东盟有着良好的合作基础,且中医药产业在广西及东盟国家均有较好的产业基础,在此基础上开展中国(广西)-东盟中医药技术成果转移转化,有着巨大的现实需求和时代意义。围绕中国(广西)-东盟中医药产业科技创新需求,为推动中医药高质量发展融入共建“一带一路”倡议,目前已有一些学者针对中国(广西)-东盟中医药信息资源建设、人才培养、经贸合作和产业发展等方面开展了探索研究,主要集中在以下3个方面:一是信息资源建设方面。例如,广西中医藥大学唐红珍等[1]以软件工程设计方法为原则,参考中医药数据库的建设思路、功能模块与构建方法,设计和构建中国-东盟传统医药数据库;云南民族大学王硕等[2]建议将构建多国共同药用植物数据库纳入“一带一路”倡议,通过建立共享数据库,实现药用植物信息共享;广西中医药大学黄刚等[3]分析了建设中国-东盟传统医药文献信息资源保障体系的意义,并提出5种相应的基本策略。二是人才培养方面。例如,广西中医药大学方宝等[4]针对我国传统医药教育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向东盟国家有效地输出更多的优质传统医药教育的对策和建议;云南中医药大学李炳超等[5]根据swot分析法(企业战略分析法),结合相关政策和研究成果分析中泰传统医药教育合作的优势、劣势、机会和深化的策略。三是经贸合作方面。例如,北京市丰台区马家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国警月等[6]通过分析我国对东盟中成药出口贸易的现状,结合目前我国对东盟中成药出口贸易的基本情况,提出了促进我国对东盟中成药出口贸易的建议与对策。四是产业发展方面。例如,广西中医药大学胡小勤等[7]选取中国-东盟共有的传统药物作为原料药材,以鲜药为应用形式,在中医药理论指导下探讨中药鲜药保健品产业发展策略。
综上所述,目前关于推动中国(广西)-东盟中医药高质量发展的文献报道方面,主要是针对广西、云南等与东盟国家毗邻的省份开展了信息资源建设、教育交流、经贸合作等方面研究,鲜有涉及广西通过构建技术转移服务平台推动中国(广西)-东盟中医药产业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从而推动中医药高质量发展融入共建“一带一路”倡议发展规划的公开文献报道。
1 广西政策背景
1.1 政府举办交流活动力促中医药技术转移转化
2017年9月,科技部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共同主办的第5届中国-东盟技术转移与创新合作大会,与会单位在中医药大健康产业国际创新高层论坛上共同发布建设“一带一路”倡议背景下,桂、港、澳与东盟中医药大健康产业国际创新合作圈的“南宁倡议”,正式启动构建全球药用植物大数据中心的“药用植物4.0计划”,提出要共建联合实验室、国际创新园等载体,联合开展中医药(传统医药)重大创新研究。
2018年9月,在第6届中国-东盟技术转移与创新合作大会中医药大健康产业国际创新合作对接会上,与会单位发布了“传统中医药区域标准化合作倡议”和《中国-东盟传统药物志》,该书是第一部系统地介绍中国和东盟国家传统药物的专著,共收录中国、泰国、缅甸、越南、老挝、马来西亚、柬埔寨、菲律宾等8个国家常用的传统药物,共104个科350种,高清彩色图片共746幅[8]。
2022年1月,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印发了《推进中医药高质量融入共建“一带一路”发展规划(2021—2025年)》,提出“十四五”时期要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合作建设30个高质量中医药海外中心、颁布30项中医药国际标准、打造10个中医药文化海外传播品牌项目、建设50个中医药国际合作基地和一批国家中医药服务出口基地,加强中药类产品海外注册服务平台的建设,组派中医援外医疗队,鼓励社会力量采用市场化方式探索建设中外友好中医医院[9]。
1.2 政府为技术成果转移转化提供政策保障
2017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出台了《广西科技成果转化大行动实施方案(2015—2020年)》,要求积极促进“产学研资介”结合,加快建设科技创新基地,鼓励创新型企业牵头,联合高校、科研机构和科技服务机构,以企业的发展需求和各方的共同利益为基础,以提升产业技术创新能力为目标,采取股份制、委托开发、成果转让、知识产权许可转让等方式,建立“产学研资介”战略联盟。
2018年,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对《广西壮族自治区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进行修订发布,新修订的条件明确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鼓励和支持企业、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建设科技成果产业化载体,为科技成果转化提供技术集成、共性技术研究开发、中间试验和工业性试验、科技成果系统化和工程化开发、技术推广与示范等服务。
2 广西推动中国(广西)-东盟中医药技术转移转化服务平台建设的必要性
近年来,广西技术转移转化工作虽然取得不少成绩,但是技术转移仍然是广西创新体系建设中的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转化率低、研发产出和社会需求之间存在一定程度的脱节。此外,广西激励保障体系不健全、技术转移人才缺乏、科技转化意识淡薄、产研信息不对称等因素也降低了技术成果的转移转化效果。如何推动中国(广西)-东盟中医药高质量发展、理顺中国(广西)-东盟中医药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各个重要环节、优化创新资源配置、充分调动高校科技人员积极性、促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提升高校科技成果转移和转化水平是技术转移需要重点破解的难题。要加强面向东盟的中医药技术转移转化,必须集聚广西乃至全国的中医药技术成果,建立基于“政产学研”结合的集研发设计、科技服务、成果转化、企业孵化等于一体的技术转移服务平台。从资源建设上,以广西中医药大学等高校、科研院所的中医药技术成果和广西东盟技术转移中心的技术转移渠道资源为支撑,以市场化方式汇集科技创新资源;从功能设计上建立政府支持、“产学研”结合、面向市场的集研发设计、科技服务、企业孵化、成果转化、产业培育等为一体的技术转移服务平台;从服务宗旨上为面向东盟的中医药技术转移提供专业化、精准化、集约化服务,力促围绕中国(广西)-东盟中医药技术转移转化。
3 建设中国(广西)-东盟中医药技术转移转化服务平台的意义
3.1 有利于广西经济形成新的增长点
通过不断提升服务平台的服务水平和创新能力,培育一批中医药大健康创新企业,带动相关企业充分发掘市场潜力和提升整体质量,可以提供更大的利税贡献,成为广西经济新增长点。
3.2 推动广西中医药大健康产业转型升级
服务平台建设深入贯彻落实广西中医药大健康产业发展战略与国家中医药大健康发展战略,促进广西中医药科技创新生态的形成及中医药科技成果的转化应用和产业化,真正实现广西中医药大健康产业的可持续发展,推动产业的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
3.3 是践行“海上丝绸之路”的重要举措
服务平台依托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通过大力培育中医药大健康产业,促进广西中医药科技创新发展,通过海上丝绸之路和国际贸易新通道,加快广西中医药“走出去”的步伐,为实现广西中医药大健康产业国际化提供合作机遇和空间。服务平台将整合广西中医药学术力量,并与东盟地区的中医药传统医药学术力量有效地对接,开展联合技术研发、产业技术升级服务等方面的交流合作,进一步促进广西中医药大健康产业的创新与发展。
4 中国(广西)-东盟中医药技术转移转化服务平台的建设思路
4.1 建设目标
为贯彻落实中医药高质量融入共建“一带一路”倡议要求,面向中国(广西)-东盟中医药产业科技创新需求,以关键技术为支撑,采取高校-政府单位合作模式,构建背靠广西、面向东盟的中国(广西)-东盟中医药技术转移服务平台。服务平台以广西中医药大学、广西药用植物园、广西中医药研究院等高校、科研院所的中医药技术成果和广西东盟技术转移中心技术的转移渠道资源为支持,以市场化方式汇集科技创新资源,建立以政府支持、“产学研”结合、面向市场的集研发设计、科技服务、企业孵化、成果转化、产业培育等为一体的技术转移服务平台,为面向东盟的中医药技术转移提供专业化、精准化、集约化服务。中国(广西)-东盟中医药技术转移服务平台架构图如图1所示。
4.2 运行机制
中国(广西)-东盟中医药技术转移服务平台由广西中医药大学等高校院所及广西东盟技术转移中心等服务机构共同设立理事会,建立组织构架,理事会下设秘书处、技术咨询委员会、企业顾问委员会。理事会负责服务平台的总体事务,包括制定平台建设发展战略、批准年度预算、签署财务报表、做出重大投资决策、确定投资限额和技术转让等。秘书处主要负责服务平台的具体运行事务,组成执行管理团队,负责平台日常管理。技术咨询委员会主要负责中医药技术领域有关事务。企业顾问委员会主要负责成果、人才、资金、市场等创新要素的对接,推动中国(广西)-东盟中医药技术交流和成果展示,帮助中医药企业技术成果、创新产品等走向东盟。中国(广西)-东盟中医药技术转移服务平台组织机构图如图2 所示。
4.3 服务内容
(1)提供研发设计服务。服务平台依托广西中医药大学等高校院所现有研发平台和与东盟国家科研合作基础,积极与东盟国家高校组建联合实验室和联合研发机构,设立公共技术服务平台,面向广西和东盟地区开展中成药(院内制剂)、中医药保健养生、适老化、中兽药等产品的试验测试、产品开发外包等服务。
(2)开展项目成果孵化和技术转移转化服务。以广西乃至全国中医药科技成果为基础,以服务平台为支撑,重点围绕聚焦芳香植物精油、中医药健康减肥塑形产品、适老化中医药保健食品等主要方面,建立面向东盟国家的中医药产业的科技成果项目库,主要以技术转移、成果转化、合资办厂等形式与东盟企业开展合作。通过对项目库进行技术筛选,结合创新中心的研究开发,进行产业培育和科技企业孵化,重点孵化一批中医药领域的高成长合资企业。项目成果孵化路线如图3所示。
(3)开展线下服务。充分利用东盟博览会、东盟技术转移与创新合作大会等高规格国际性会议,探索基于中国(广西)-东盟中医药技术转移服务的新模式,充分利用创新中心成果资源库,围绕技术成果、技术需求和行业专家,开展需求挖掘、精准匹配、技术撮合、交易服务、项目跟踪等线上服务工作,宣传、推广创新中心和广西中医药产业的项目技术,翻译、转载、推送项目信息给东盟企业、科研院所等第三方,助力中医药企业面向东盟开展国际合作。
(4)开展中医药专业技术转移人才培训。中国(广西)-东盟中医药技术转移服务平台依托国家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南宁基地)开展中医药专业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南宁基地是经科学技术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备案,在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的指导和支持下,承担技术转移专业人员能力等级培养任务的实体培训机构,是《国家技术转移专业人员能力等级培训大纲》(试行)中广西唯一指定实施单位,基地汇聚国内外知名高校、服务机构、知名企业家、院士科学家等,在技术成果转移转化的成果端、需求端、政策端、服务端不断完善体系建设,致力于打造适应于东盟各国情和广西区情并赋能产业升级的专业化、职业化、国际化的技术转移转化国際人才港。基地成立以来,共举办了5届中国-东盟技术经理人培训班,3届广西技术经理人培训班,15个面向东盟的专业技术培训班;共培养中国及东盟的技术转移管理及科技人员2 100多人,其中东盟国家359人。服务平台依托该基地在技术转移人才培训培养方面的优势,通过聚集民族医药方面专家资源、专业研发人才和技术成果等,开设针对中医药科技成果面向东盟转移转化专业课程,培养一批具有较强理论基础与实务操作能力的中医药技术转移人才,引领广西技术转移行业的发展。
(5)提供创业孵化服务。依托中国(广西)-东盟中医药技术转移服务平台与广西各医药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打造中医药产业培育服务体系,为中医药产业领导中小微初创企业、创业团队等提供公共技术服务、检验检测服务、融资服务、人才培养、技术对接、成果交易、知识产权等专业化的创业孵化服务,帮助中医药中小微企业创新创业。
5 效益分析
5.1 经济效益分析
服务平台通过加强高校成果转移转化,汇聚全国的科技资源入桂,结合广西区内中医药科技企业的需求,开展技术转移精准对接服务,为中医药企业提供中医药品种的处方论证、质量标准、成分提取、含量测定、毒理试验、药效筛选与评价、原料检测、中药质量评价、中药农药残留等技术服务,形成产学研良性发展生态服务链条,并能产生良好的经济效益,促进中医药领域科技服务业发展。
5.2 社会效益分析
一是培育和壮大中医药产业。服务平台通过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企业孵化器等科技园区建议战略合作关系,为园区培育和壮大中医药产业、中医药美容保健产业、中医药大健康养老产业、中兽药产业等提供一站式、专业化服务,加快形成以产业孵化为目标、产学研相结合的成果转化服务体系建设,推进自主创新战略的实施和创新型广西的建设。二是促进中国与东盟国家中医药产业科技合作与交流。服务平台通过中国(广西)-东盟技术转移中心的各国技术转移渠道,组织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等赴东盟各国开展中医药学术交流、技术对接、联合研发等活动,共同推动中医药产业创新发展。三是打造中医药科研团队。服务平台通过开展规范化、制度化的培训,探索组建多支中医药大健康产品研发队伍,并开展中医药专家数据库建设,建立起涉及广西中医药重点产业和地方特色产业的专家服务队伍,为中医药产业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6 结论
通过分析中国(广西)-东盟中医药技术转移服务平台建设的必要性和意义,表明中国(广西)-东盟中医药技术转移服务平台契合中国(广西)-东盟中医药产业科技创新需求,有利于推动中医药高质量发展融入共建“一带一路”倡议。结合广西现有工作基础,从资源建设、功能设计、服务宗旨3个维度研究、设计中国(广西)-东盟中医药技术转移服务平台基本架构,从建设目标、运行机制、服务内容提出建设思路,并从效益分析上论证了中国(广西)-东盟中医药技术转移服务平台建设的可行性,说明中国(广西)-东盟中医药技术转移转化服务平台建设具有巨大的应用前景。
7 参考文献
[1]唐红珍,李宗友,雷蕾,等.中國-东盟传统医药数据库系统概述[J].国际中医中药杂志,2020(2):107-108,109.
[2]王硕,赵元晨,张子隽,等.中国-东盟主要植物数据库比较研究[J].国际中医中药杂志,2023,45(1):17-23.
[3]黄刚,李美.中国-东盟传统医药文献信息资源保障体系建设研究[J].图书馆,2023(1):96-103.
[4]方宝,韦健.“一带一路”背景下中国-东盟传统医药教育合作:可为与使为[J].中国卫生事业管理,2021,38(10):776-780.
[5]李炳超,翟星,刘仁馨.基于中泰的澜湄次区域传统医药人才培养合作研究[J].中国民族民间医药,2021,30(4):106-110.
[6]国警月,李吉灵.我国对东盟中成药出口贸易现状及对策分析[J].中医药导报,2015,21(9):49-50,55.
[7]胡小勤,付蓉,李莉,等.中国-东盟中药鲜药保健品产业发展策略探讨[J].中国现代中药,2020,22(1):134-137.
[8]广西壮族自治区科技厅.中医药大健康产业国际创新合作对接会在南宁举行[EB/OL].(2018-09-25)[2023-05-01].https://www.safea.gov.cn/dfkj/gx/zxdt/201809/t20180925_141873.html.
[9]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推进中医药高质量融入共建“一带一路”发展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EB/OL].(2014-04-25)[2023-05-01].http://www.natcm.gov.cn/guohesi/zhengcewenjian/2022-01-15/24182.html.
*广西科技计划专项“中国-东盟中医药大健康产业国际创新中心”(桂科AD20297142)。
【作者简介】施敏,女,任职于广西东盟技术转移中心,副研究员,研究方向: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引用本文】施敏.中国(广西)-东盟中医药技术转移服务平台建设研究[J].企业科技与发展,2023(5):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