葛莹莹
办好教育事业,家庭、学校、社会、政府都有责任。教育的根本任务是立德树人,实现路径是“五育”并举,如果没有家庭、学校、社会、政府相关部门四方面的合作同行,是很难达成的。团队活动是少先队开展社团活动的重要手段,笔者认为,应该坚持因地制宜、遵循少年儿童身心发展规律、营造社团群育氛围、家校联动、榜样促进、多方位评价激励等策略,通过举办丰富多彩的实践活动,不断提高少年儿童的综合素质,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学校的少先队活动是由少先队组织的社团活动。学校要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少先队工作的意见》的文件精神,以新时代人才培养目标为指引,以社团活动为载体,在学校少先队辅导员的指导下,运用各种策略方法,定期开展少先队活动,让少年儿童在自主管理中提高自我素质,让少先队活动成为学校推动学生实现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重要载体。
一、因地制宜构建活动平台
学校少工委应在充分尊重少年儿童心声的基础上,着眼于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创造条件,为社团活动提供必要的条件保障。少年儿童处于身心发展的关键时期,政府、社会、学校、家庭应该密切配合,多方协调,共同促进少年儿童的身心健康发展。
笔者走访了山东省东营市河口区义和镇中心小学,了解了这所学校社团活动的相关情况。在义和镇中心小学红领巾小社团成立之前,学校少工委采用问卷调查、心声信箱、倡议申请、个别谈话等方式,面向全校学生开展意向调查,了解学生喜欢什么类型的社团活动、对提高自身素质有哪些需求等,并在学校官方网站上公示了调查结果,让家长和社会人士参与讨论,认真筛选、总结对少年儿童身心发展具有重要价值的参考意见,在此基础上,学校少工委对征集的社团项目进行分类,根据不同年龄段少年儿童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协助创建了一些红领巾小社团。社团成立后,学校除在校内招募社团辅导教师外,还邀请校外专业人士和家长担任辅导教师,以满足少年儿童的不同需求,弥补校内资源的不足,形成政府相关部门、社会、学校、家庭四位一体,共建高品質社团活动的局面。
各社团有相对固定的活动场所,在不影响教学活动正常开展的前提下,学校的体育馆、操场、功能教室、班级教室都可用作社团活动的场地。为了用“活”用“好”活动场地,活动一般错时开展。另外,在经费上,学校少工委向学校申请,为每个社团提供一定的专项活动经费,并由学校少工委和社团辅导教师对经费进行监管,确保用于实处。
二、遵循教育规律和少年儿童身心发展规律
遵循教育规律和少年儿童的身心发展规律,为少年儿童提供合适的教育,是社团开展活动的主要目标。少年儿童对自己参与的社团兴趣很高,但他们设计社团活动的能力较弱,需要辅导教师给予指导。
(一)制定循序渐进的活动目标
先进的教育理念,不仅要遵循少年儿童的身心发展规律,也要遵循教育规律,符合相关教育政策。从社团活动的特点出发,根据少年儿童的身心发展规律,义和镇中心小学社团辅导教师制定了“五育”并举的活动目标。需要注意的是,通过一个社团活动促进少年儿童德智体美劳某一方面发展是可以实现的,但期望通过一个社团活动实现“五育”并举,显然不切实际。基于此,学校辅导教师将“五育”并举的社团活动大目标分解成若干小目标,让少年儿童分阶段逐步完成,并且在每个阶段给予少年儿童相应的鼓励性评价。有了明确的分段目标,社团队员就能朝着目标一步一步地努力,最终实现“五育”并举。
(二)安排恰当的社团活动
每学期,由社团成员提交活动方案,义和镇中心小学社团辅导教师给予必要的指导,使活动更加符合少年儿童的认知规律和年龄特点,继而提高少年儿童的综合素质。如在低年级的美术类社团,辅导教师开展激发想象力的活动,发展少先队员的发散思维;在低年级的体育类社团,辅导教师结合国际赛事,培养少先队员的爱国情感和公平竞争意识。但是,如果要求低年级少先队员的运动技能达到较高标准,就违背了少年儿童的身心发展规律,这会严重挫伤他们的自信心。久而久之,他们就对社团活动失去了兴趣。
(三)尊重少年儿童的兴趣爱好
高质量的教育需要理解、尊重少年儿童的发展需求,从他们的兴趣爱好入手。爱玩是少年儿童的天性,在红领巾小社团活动中,义和镇中心小学社团辅导教师充分考虑到这一因素。如在一次体育类社团活动中,由于学校进行过基础建设,场地上留下了一些施工后遗留的砂石,影响了原定社团活动的正常开展。辅导教师以这堆砂石为教学资源,设计了“寻宝石—运宝石—藏宝石”的游戏环节,带着队员在游戏活动中进行奔跑、反应、配合等方面的体育训练,将劳动实践变成了有趣的体育社团活动。
三、营造社团群育氛围
红领巾小社团的教育活动属于群体教育活动,旨在促进少年儿童个体与团体的和谐发展。近年,有学者提出“少先队群育”的概念,主张通过集体活动培养少年儿童的集体意识,提升其“五育”素养。红领巾小社团是少年儿童自主管理并开展活动的队组织,义和镇中心小学辅导教师有意识地通过活动引导少年儿童关心他人、团结友爱,增强少年儿童的集体主义观念,使其乐于为集体做贡献。每个红领巾小社团都有独立的社团章程,由社团成员推选的社团小干部处理社团的日常事务,辅导教师从旁引导,同时让家庭、社会监督,避免出现一些安全隐患或思想上的错误。
一是通过集体的关爱性活动,建立和谐人际关系,促进队员心理素质健康发展。辅导教师鼓励少先队员在社团活动中相互交往,帮助他们从交往中学会正确处理个人与同伴、个人与组织的关系,从而学会合作,增强人际交往能力。二是通过共创性活动,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辅导教师有目标、有计划地指导社团开展丰富多彩的共创性活动,培养队员主动获取知识的能力。三是通过节日活动,培养学生的道德情操。辅导教师抓住一些节日或纪念日的特点开展活动,如在清明节开展祭奠“中国司法鼻祖”皋陶的活动,使社团成员了解司法历史,激发他们的爱国情感和法律意识。四是通过竞赛性活动,培养学生的竞争意识,激发其团队精神。辅导教师设计竞赛活动,如体育类竞技、智力竞赛、劳动技能竞赛等,激发队员的主观能动性与进取精神。在义和镇中心小学红领巾小社团,少年儿童在辅导教师的指导下开展各式各样的社团活动,能够充分展现自身的特长,实现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四、坚持家校联动、合作共育
家校联动,即在同一教育理念下,家庭和学校合力运用各种教育资源,共同促进学生的成长。随着时代的发展,家长的受教育程度不断提高,他们的专业特长更加多样化,并且乐意参与孩子的教育活动。义和镇中心小学辅导教师善于调动家长的积极性,将家长资源引入红领巾小社团教育活动中,让家长重视、配合、参与社团活动。
一是构建家校共育平台。为了更好地发挥红领巾社团的教育作用,义和镇中心小学构建了家校共育平台,定期开展家长进社团活动,并以微信群、社团公众号、学校网站等方式,让其他家长直观了解社团活动的动态。在设计和开展活动时,社团可广泛征求家长的意见和建议,做到集思广益。二是邀请家长担任辅导教师。义和镇中心小学根据社团需要,通过访谈学生和家长,了解家长的特长、教育水平等情况,邀请了一批具备社团活动指导能力的家长担任辅导教师。因为家长来自社会的各行各业,邀请家长进社团,不仅可以拓展社团活动资源,还可以帮助家长了解社团,使其支持、配合社团开展活动。为了激发家长参与社团活动的热情,学校少工委对有突出贡献的家长给予肯定,并与之建立长期联系,从而形成稳定、丰富、优质的家长资源体系。
五、充分发挥榜样和偶像的作用
少年儿童崇拜各种偶像,会模仿偶像的言行举止,这是他们所处年龄阶段的重要特征。从现实来讲,偶像崇拜有利有弊。辅导教师应加强正面引导,在红领巾小社团活動中,发挥榜样的正向作用,提升少年儿童的综合素养。辅导教师要了解少年儿童崇拜的偶像,找到教育的切入点。如在排球社团活动中,辅导教师可以与队员交流“中国女排”精神,给学生讲述女排刻苦训练的故事,让他们明白成功的背后是艰辛的付出和不懈的努力。还有田径社团活动、美术社团活动等,教师在课程中渗透优秀榜样的故事能够促进少年儿童的身心成长。
六、运用多种激励手段
评价是社团活动的基本环节之一。学校少工委要对每个社团进行评价,以促进社团健康持续发展。另外,社团活动可以在学校官网和其他平台展示,让社会人士参与评价,让少年儿童更加清晰地认识自己和团体,使社团活动得到改进。
(一)荣誉激励
学校少工委可通过“红领巾奖章”“优秀少先队员”“少先队集体”和少先队岗位任职情况等,对社团及其成员进行阶梯式激励评价。对于开展活动的社团,义和镇中心小学少工委建立了“红领巾奖章”“校级特色章”等激励机制,依据“五育”并举的教育理念制定了量化的评价细则和获章标准,对少年儿童和红领巾社团集体在社团活动中的“五育”效果进行评价表彰。此外,义和镇中心小学还设立了“社团德育章”“社团智育章”“社团体育章”“社团美育章”“社团劳育章”五种类型的校级特色章,集齐五章可换领“社团五育章”。
(二)口头激励
口头激励是最便捷、使用频率最高的激励方式。在活动中,辅导教师要结合少年儿童的表现给予其公正、中肯的表扬,而不是苦口婆心的说教或者劈头盖脸的批评。多角度的口头激励,不仅可以提高社团成员的活动兴趣,还可以增强活动的教育效果。
(三)非语言式激励
开展社团活动时,辅导教师的眼神、表情、手势、肢体等无声的语言,如赞许的目光、赞叹的表情等,可以达到“此时无声胜有声”的激励效果。
(四)自我激励
少年儿童自愿组建、参加红领巾小社团,是因为他们具有提高自身综合素质的需求。辅导教师可以让少年儿童在活动中为自己打分,以了解自己、评价自己,通过自我激励提升自己。
(五)其他激励
激励的方式还有很多种,如成绩激励、比赛激励、考核激励,非正向激励等。学校少工委和少先大队要通过各种激励方式,促进各个社团的蓬勃发展。
结语
在“五育”背景下创建高品质的社团活动,离不开政府相关部门、社会、学校、家庭的通力合作,只有在政府相关部门的牵引下、社会的参与下、家庭的配合下,学校才能为创建高品质的社团活动构建优质的平台,营造和谐的育人环境,让团队的力量发挥重要作用,促进少年儿童的身心健康发展。在少年儿童的社团活动中,辅导教师应坚持儿童性、自主性、群众性、教育性、社会性原则,结合实际情况,不断提高少年儿童的综合素质,使其成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作者单位:山东省东营市河口区义和镇中心幼儿园)